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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开股份:对外担保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3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广州穗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穗江”)

● 本次担保金额:4.625亿元(广州穗江贷款总额为9.25亿元,公司以持有的广州

穗江50%的股权进行质押,对应担保金额为贷款总额的50%)。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广州穗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穗江”)为公司与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共同设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60,000万元人民币,双方持

股比例为50%:50%,广州穗江主要开发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东侧地块项目(“白云湖”项目)。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广州穗江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9.25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以“白云湖”项目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如项目取得不动产权证时贷款仍未全额清偿,继续以项目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公司及保利各自以持有的广州穗江50%股权质押作为担保措施。具体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广州穗江申请贷款提供担保超过了股东大会授权范围,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州穗江成立日期:2020年8月17日;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夏花一路179号之十八;法定代表人:刘实;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地产中介服务;室内装饰、装修等。

截至2023年9月30日,广州穗江资产总额3,729,454,381.34元,负债总额2,009,630,301.39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552,130,301.39元,净资产为1,719,824,079.95元。2023年1-9月的营业收入为1,529,519,981.33元,净利润为148,501,693.52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广州穗江拟以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东侧地块项目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9.25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公司与保利分别提供所持有的广州穗江50%股权质押;白云区白云湖东侧地块项目在建工程抵押,如项目取得不动产权证时贷款仍未全额清偿,继续以项目不动产作为抵押物提供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项担保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799,267.72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64%。其中: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1,770,810.00万元,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115,793.67万元,合计1,886,603.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83%。

(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665,372.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92%。

控股子公司(含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三)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247,291.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8.89%。

参股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四)公司对广州穗江的担保总额为6.1975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五)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州穗江2023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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