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山推股份”)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由2024年3月26日延长至2024年11月30日止。同时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风险控制措施等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8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6,705,601股新股,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236,705,60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8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81,712,130.88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977,688.81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7,734,442.07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4月15日全部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3-0001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4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根据公司2021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高端大马力推土机产业化项目 | 48,886.00 | 44,6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 23,571.21 | 23,173.44 |
合 计 | 72,457.21 | 67,773.44 |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74,153,135.74 元(包括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5,870,442.74 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4,153,135.74 元(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理财产品投资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情况及余额如下:
其中,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项目名称 | 截至2023年11月30日账户余额(元)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 1608001429200431603 | 高端大马力推土机产业化项目 | 15,656,939.26 | |
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 37050168390800000750 | 8,496,196.48 | ||
小计 | 24,153,135.74 | |||
现金管理余额 | 150,000,000.00 | |||
合 计 |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在2023年1-11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114,997,709.05 元。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人民币519,451,749.07元,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累计支付额(元) |
1 | 偿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 | 232,747,674.38 |
2 | 高端大马力推土机产业化项目 | 286,704,074.69 |
合 计 | 519,451,749.07 |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由2023年3月27日延长至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后一年。同时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风险控制措施等其他内容不变。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认购金额 (万元) | 产品期限 | 预期年化 收益率 | 是否赎回 | 实际收益(万元)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任城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 12,000.00 | 2022年6月14日至2022 | 1.5%-3.6% | 是 | 202.87 |
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2年第216期E款 | 年12月19日 | |||||||
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 中国建设银行山东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 12,000.00 | 2022年8月25日至2023年1月13日 | 1.6%-3.4% | 是 | 157.61 |
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任城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2年第461期A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 12,000.00 | 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6月26日 | 1.3%-3.64% | 是 | 221.39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 中国建设银行山东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 8,000.00 | 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8月10日 | 1.5%-3.1% | 是 | 75.42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任城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3年第255期A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 7,000.00 | 2023年7月12日至2024年1月12日 | 1.4%-3.24% | 是 | 111.85 |
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 中国建设银行山东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 8,000.00 | 2023年8月18日至2024年1月10日 | 1.5%-3.0% | 是 | 95.34 |
鉴于前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即将到期,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2024年3月26日延长至2024年11月30日止。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3月26日延长至2024年11月30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所涉及的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 严格控制资金的
安全性,公司定期将现金管理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七、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山推股份本次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山推股份本次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
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