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对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年,以实际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5、保险期限:12个月(经审批后,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董监高责任险方案的额度范围内,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保险公司、责任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商榷、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的相关事宜。
二、本次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均对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均对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该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