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正案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发行了5,0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盛虹转债”,债券代码“127030”),盛虹转债的转股期限为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7 年 3 月 21 日。2023年度盛虹转债累计转股增加公司股份24,446股,公司股份总数由6,611,189,232 股增加至6,611,213,678股。相关股份变动具体情况参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4日、2023年7月4日、2023年10月10日、2024年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2023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末,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611,213,67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变更为6,611,213,678元。
《公司章程》相应调整如下: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委派的人士办理相关工商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上述修订及备案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1月26日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11,189,232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11,213,678元。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611,189,232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611,189,232股,其中A股股东持有6,213,249,232股,占93.98%;境外投资人持有的GDR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对应的A股基础股票为397,940,000股,占6.02%。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611,213,678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