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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7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成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职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会议编号会议时间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02月27日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04月10日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04月27日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07月19日
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08月21日
6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08月28日
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09月06日
8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10月26日

(一)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关于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5、《关于2023年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6、《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和理财产品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9、《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三)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五)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七)2023年9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八)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监事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发生。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及时、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运行。公司内部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六)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等级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执行,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报告期内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加强自身的学习,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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