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3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1,153,612.84元,未分配利润358,976,073.59元;母公司净利润55,881,595.73元,未分配利润353,564,202.47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353,564,202.47元。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潘华荣先生 | |||
提议理由:基于公司2023年年度的经营情况和公司长期发展需要,为营造良好的股东环境、稳定股东结构、增强股东与公司共同发展的信心,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对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作出提议。提议人潘华荣先生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时投赞成票。 | |||
送红股(股) | 派息(元) |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 |
每十股 | 0 | 1.60 | 0 |
分配总额 | 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人民币(含税)。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现暂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70,982,846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7,357,255.36元。 |
2、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在基于公司长期发展需要的同时,不仅能够营造良好的股东环境、稳定股东结构、增强股东与公司共同发展的信心,还兼顾股东对于现金回报的利益诉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该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及投资者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人民币(含税)。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人民币(含税)。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3年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知情人的范围,告知相关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和严禁内幕交易,对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