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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9-13
   轻纺城七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 2012—035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2 年 9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 9 名,实际收回
表决票 9 张。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
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议案后,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董事会同意
聘任徐金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2015年3月15日。
    徐金玉先生的简历如下:
    徐金玉       男,1973 年 3 月出生,浙江绍兴人,中共党员,大学
学历。1992 年 8 月—2002 年 7 月,绍兴县漓渚镇中心学校教师;2002
年 8 月—2004 年 7 月,绍兴县漓渚镇棠棣分校负责人;2004 年 8 月
—2007 年 7 月,王坛镇中心学校副校长;2007 年 8 月-2008 年 12 月,
挂柯桥小学副校长(正校级),工作于绍兴县教育局;2009 年 1 月—
2011 年 6 月,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调研科
副科长;2011 年 7 月—2012 年 8 月,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
府法制办公室)法制服务中心主任。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经审阅徐金玉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上
述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任职资格合法合规。
     2、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轻纺城七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司章程》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3、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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