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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6

证券代码:301110 证券简称:青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1月26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01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1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1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广州大道南敦和路189号海珠科技园二期1号楼四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吕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6,585,1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87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1,591,3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387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4,993,8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49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3,293,8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4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3,293,8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407%。

3、出席和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进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83,6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2,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83,6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2,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三)逐项审议《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规章制度的议案》

3.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83,6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2,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3.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83,6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2,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3.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83,6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2,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3.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83,6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2,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3.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83,6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2,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3.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83,6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2,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3.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83,6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2,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3.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83,6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2,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3.9《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83,6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2,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3.10《关于新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83,6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2,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四)逐项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已将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韩慧博先生、廖俊峰先生的资料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前述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无异议。

4.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韩慧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4,751,6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988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260,3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829%。

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方式表决,韩慧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廖俊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4,751,6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988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260,3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829%。

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方式表决,廖俊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圣琦、郑嘉炜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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