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曲美家居: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美家居”或“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曲美家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0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7,016,409股,每股发行价为4.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5,296,465.94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12,700,713.8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595,752.1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情况的审验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4)第0021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证券募集说明书》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审议通过的《关

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投资总额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河南曲美家居产业二期项目36,636.0335,000.0035,000.00
2Ekornes挪威工厂产能升级建设项目24,533.4821,000.002,282.58
3偿还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24,000.0024,000.0015,977.00
合计85,169.5180,000.0053,259.58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8,680.98万元置换截至2024年1月11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及

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奕彤张芸维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