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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美家居: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7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0号),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7,016,409股,每股发行价为4.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5,296,465.94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12,700,713.8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595,752.12元。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情况的审验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4)第0021号)。截至2024年1月1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收到扣除保荐承销等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32,595,752.12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根据《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金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

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鉴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作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投资总额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河南曲美家居产业二期项目36,636.0335,000.0035,000.00
2Ekornes挪威工厂产能升级建设项目24,533.4821,000.002,282.58
3偿还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24,000.0024,000.0015,977.00
合计85,169.5180,000.0053,259.58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调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人经核查,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

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客观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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