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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美家居: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7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曲美家居

股票代码:

603818信息披露义务人

序号名称住所/通讯地址
1赵瑞海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217号
2赵瑞宾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217号
3赵瑞杰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217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4年1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主动增加或减少其在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二、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6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 ...... 7

一、权益变动目的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公司股份未来12个月内变动情况 ...... 7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8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1

一、备查文件 ...... 11

二、备查地点 ...... 11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曲美家居/上市公司/公司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瑞海、赵瑞宾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瑞杰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瑞海、赵瑞宾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瑞杰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的小数外,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赵瑞海

姓名赵瑞海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101081965********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217号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赵瑞海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28,516,9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30%。赵瑞海先生除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外,在武汉金马中天家居有限公司(2005年吊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尚未注销)担任董事长职务,除此之外未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担任职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赵瑞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内没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声明:赵瑞海先生已经履行诚信义务,有关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赵瑞宾

姓名赵瑞宾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101081964********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217号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董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赵瑞宾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25,829,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92%。赵瑞宾先生除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外,在武汉金马中天家居有限公司(2005年吊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尚未注销)担任董事职务,除此之外未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担任职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赵瑞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内没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声明:赵瑞宾先生已经履行诚信义务,有关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赵瑞杰

姓名赵瑞杰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101081973********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217号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赵瑞杰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4,244,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88%。赵瑞杰先生除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外,在北京新瑞奥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职务,在大连嘉德新科材料有限公司担任监事职务,除此之外未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担任职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赵瑞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内没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声明:赵瑞杰先生已经履行诚信义务,有关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赵瑞海、赵瑞宾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瑞海、赵瑞宾和赵瑞杰系兄弟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赵瑞海、赵瑞宾和赵瑞杰之间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曲美家居股份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0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7,016,409股,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1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85,082,046股增加至702,098,455股。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在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将由49.32%降低至41.10%,比例减少8.2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公司股份未来12个月内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经营需要或财务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8,590,5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3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1.10%,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赵瑞海128,516,97221.97%128,516,97218.30%
赵瑞宾125,829,60021.51%125,829,60017.92%
赵瑞杰34,244,0005.85%34,244,0004.88%
合计288,590,57249.32%288,590,57241.1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4年1月25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7,016,409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85,082,046股增加至702,098,45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赵瑞海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为70,09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4.54%,占公司总股本的9.9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赵瑞宾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为69,888,05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5.54%,占公司总股本的9.9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赵瑞杰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为18,13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2.94%,占公司总股本的2.58%。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本报告书文本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到发行人办公地查阅。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217号电话:010-84482500传真:010-84482500联系人:孙潇阳、刘琼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赵瑞海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赵瑞宾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赵瑞杰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顺义区
股票简称曲美家居股票代码6038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赵瑞海、赵瑞宾、赵瑞杰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217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普通股 持股数量:288,590,572股 持股比例:49.3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普通股 变动数量:0股 变动比例:8.22% 变动后持股数量:288,590,572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1.1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赵瑞海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赵瑞宾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赵瑞杰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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