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3〕第3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3年12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负责,积极组织和协同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涉及的事项逐个进行落实。由于《问询函》涉及内容较多,公司先后于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2023-063、2024-001、2024-003)。截至目前,部分问题仍在补充和完善过程中。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预计最迟于2024年2月8日前完成回复并对外披露。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