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9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25日在公司7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2名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刘殿君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孙志强先生拟受让公司55,617,361.85元的债权,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未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关于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拟对公司进行补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孙志强先生拟向公司支付7,258,611.14元的补偿,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未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关于公司股东拟对公司进行补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