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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6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月23日通过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由董事长褚一凡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预计的议案》

为补充旗下子公司经营资金,促进其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泉为”)对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泉为”)提供了借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余额为人民币6,056.51万元。因安徽泉为近期股东将发生变化,出于严谨性考虑,公司对上述借款补充确认为财务资助。

同时,根据公司及旗下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判断,公司预计后续将存在公司与旗下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财务资助(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拆借、委托贷款、委托付款等)情形。因此,公司对该类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进行预计,即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向旗下控股子公司山东泉为提供人民币1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向安徽泉为提供人民币3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向泉为未来新能源技术开发(安徽)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2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由财务资助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协商确定,期限自股东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前述额度可在上述被资助主体之间调整使用,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旗下控股子公司将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与接受财务资助方签订协议,具体金额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需求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褚一凡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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