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会议通知于会前一日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周新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中国山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经集团”)于2019年8月与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意大利泰发展公共有限公司共同承建孟加拉达卡机场高架快速路项目(以下简称“达卡项目”)。为保障达卡项目建设进度,外经集团拟向关联方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借款
2.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借款期限6个月、年利率5.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
高速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
新波先生、马宁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