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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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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5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erun Co., Ltd(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亚溪路16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

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1-1-1

声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不低于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的25%,且不超过1,596.6956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6,386.7823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1-1-3

目录

声明 ...... 1

本次发行概况 ...... 2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7

第二节 概览 ...... 13

一、重大事项提示 ...... 13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5

三、本次发行概况 ...... 16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17

五、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 ...... 19

六、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1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如有) ...... 21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21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22

十、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22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23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4

一、与发行人相关风险 ...... 24

二、与行业相关风险 ...... 27

三、其他风险 ...... 29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1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31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31

三、发行人成立以来的重要事件(含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 ...... 34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 37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 ...... 37

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 38

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39

1-1-4八、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 43

九、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 ...... 43

十、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违法犯罪情况 ...... 43

十一、发行人股本情况 ...... 43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 56

十三、本次发行前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 70

十四、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82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 86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演变情况 ...... 86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99

三、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46

四、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57

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59

六、公司的研发和技术情况 ...... 166

七、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 183八、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及资产情况 ...... 184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85

一、财务报表 ...... 185

二、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92

三、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227

四、缴纳的主要税种、税率和税收优惠情况 ...... 228

五、主要财务指标 ...... 230

六、经营成果分析 ...... 232

七、资产质量分析 ...... 258

八、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277

九、报告期的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等事项 ...... 288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289

十一、预测信息 ...... 289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290

1-1-5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 290

二、募集资金的运用和管理安排 ...... 292

三、未来发展战略及实施措施 ...... 302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307

一、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 307

二、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评估意见 ...... 310

三、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 311

四、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311

五、独立持续经营能力 ...... 311

六、同业竞争 ...... 313

七、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 315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 325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 325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差异情况 ...... 325

三、公司关于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及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 329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30

一、发行人重大合同 ...... 330

二、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 334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334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违法行为 ...... 334

第十一节 声明 ...... 335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3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336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337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339

五、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40

六、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41

七、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342

第十二节 附件 ...... 343

1-1-6一、备查文件 ...... 343

二、文件查阅地址和时间 ...... 343

三、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事项 ...... 344

四、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 364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 366

1-1-7

第一节 释义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泽润新能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泽润有限、有限公司江苏泽润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泽润实业江苏泽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称为东莞市泽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泽润湖北泽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泰国泽润泽润(泰国)有限公司
长盈鑫深圳市长盈鑫投资有限公司
长盈粤富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
禾贝佳拓深圳市禾贝佳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鑫润合伙常州市鑫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润峡招赢润峡招赢(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称为三峡招银(湖北)清洁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招赢科创招赢(湖北)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TCL厦门TCL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合肥阳光合肥阳光仁发碳中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海宁华能海宁华能源融科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长共赢珠海市成长共赢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常州苍龙常州苍龙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中环天津中环海河智能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晟华天津晟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宁慧仁海宁慧仁跟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灵股份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快可电子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谐通科技苏州谐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海天江苏海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TCL中环为发行人集团客户,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的统称,主要包括天津环睿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环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环晟光伏(江苏)有限公司、环晟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江苏环鑫半导体有限公司、内蒙古环兴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尚德电力为发行人集团客户,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无锡尚德太阳能电

1-1-8

力有限公司、常州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的统称
亿晶光电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
海泰新能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赛拉弗为发行人集团客户,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江苏赛拉弗光伏系统有限公司、常州赛拉弗贸易有限公司、安徽赛拉弗能源有限公司、安徽赛拉弗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山西潞安赛拉弗光伏系统有限公司、京仪赛拉弗河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金寨赛拉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统称
晶科能源为发行人集团客户,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晶科能源(义乌)有限公司的统称
润阳股份为发行人集团客户,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江苏润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的统称,主要包括Runergy PV Technology(Thailand)Co.,Ltd、江苏海博瑞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无锡海博瑞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统称
中清光伏为发行人集团客户,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江苏中清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中清智慧实业(湖北)有限公司的统称
江苏华能为发行人集团客户,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江苏华能智慧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统称
协鑫集成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子公司
中润光能江苏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子公司
爱康科技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子公司
隆基绿能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子公司
天合光能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子公司
阿特斯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子公司
一道新能一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子公司
通威股份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子公司
英利能源英利能源(江西)有限公司
红太阳湖南红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子公司
晶澳太阳能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子公司
骆驼集团骆驼集团襄阳蓄电池有限公司
客户A为发行人集团客户,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客户A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统称,主要包括客户A,客户A1,客户A2,客户A3
Maxeon为发行人集团客户,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Maxeon Solar Pte. Ltd.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统称,主要包括Maxeon Solar Pte. Ltd.、 SunPower Systems Sarl、 SunPower Energy Solutions France SAS、 SunPower Corporation Mexico、SunPower Malaysia Manufacturing Sdn. Bhd.、 SunPower Manufacturing Oregon, LLC、 Maxeon Americans,inc、晟博迩太阳能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1-1-9

客户B为发行人集团客户,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客户B、客户B1等。
客户C为发行人集团客户,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客户C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统称,主要包括客户C、客户C1等
SonnenkraftSonnenkraft Energy GmbH,曾用名Kioto Photovoltaics GmbH
三会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注册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国家能源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建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国务院扶贫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后更名为国家乡村振兴局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事务所、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产评估机构、宇威评估宇威国际资产评估(深圳)有限公司
天健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泰国大拓律师事务所DTL LAW OFFICE Company Limited
本次发行发行人本次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行为
A股本次发行的每股面值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1-1-10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各期、报告期内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1-6月
报告期各期末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6月30日
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
二、专业释义
光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简称,即利用太阳能电池半导体材料的光伏效应,将太阳光辐射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一种新型发电系统,有离网运行和并网运行两种方式
太阳能电池通过光电效应或光化学效应直接将光能转化成电能的装置
光伏组件,太阳能光伏组件由若干个太阳能发电单元通过串并联的方式连接,并在封装后形成的能单独提供直流电输出的、不可分割的最小太阳能电池组合装置,其功能是将功率较小的太阳能发电单元放大成为可以单独使用的光电器件
热斑效应在太阳能组件的构造中,单个电池片被串联在一起,如果其中一个电池片被遮挡,受影响的电池就不再作为电源工作,而是变成能量消耗者,其他未遮挡的电池板将继续通过它们传递电流造成高的能量损耗,此时“热斑”就会出现,甚至可能产生电池损毁,光伏组件接线盒中的自动保护器件可抑制热斑效应
汇流带、汇流条应用于光伏组件电池片之间的连接,发挥导电聚电的重要作用
自动保护器件包括二极管等器件,在组件发生热斑效应时,起到自动保护作用
肖特基二极管、二极管是一种低功耗、超高速半导体器件,利用金属与半导体接触形成的金属-半导体结原理制作,具有极好的开关速度,广泛应用于开关电源、变频器、驱动器等电路
模块式二极管模块式二极管是指先将芯片、金属导体制作成具有二极管和导电体功能的模块
旁路保护

二极管等电子元器件并联在一个或者几个串联在一起的太阳能电池上,发生热斑效应时,电流即通过旁路电路绕过被遮蔽的电池片,起到保护组件的作用

集中式光伏电站发出电力在高压侧并网的光伏电站。集中式光伏电站发出的电力直接升压并网,由电网公司统一调度
分布式光伏电站发出电力在用户侧并网的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电站发出的电力主要供用户自发自用,并可实现余量上网
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Building Integrated Photovoltaics),是将太阳能光伏发电产品集成到建筑上的技术
MLPE、组件级电力电子Module Level Power Electronics,在太阳能光伏系统中,能对光伏组件进行精细化控制的电力电子设备或器件,实现智能优化、智能关断等功能
MPPT最大功率点追踪(Maximum Power Point Tracking,简称MPPT)是一种光伏发电系统中的控制技术,旨在确保光伏组件输出功率最大化
晶硅光伏电池、晶硅光伏组件用硅片制造的光伏电池和光伏组件
薄膜光伏电池、薄膜光伏组件用非晶硅(Amorphous Silicon, a-Si)、微晶硅(Nano cryst alline Silicon,nc-Si,Microcrystalline Silicon,mc-Si)、化

1-1-11

合物半导体II-IV族[CdS、CdTe(碲化镉)、CuInSe2]、色素敏化染料(Dye-Sensitized Solar Cell)、有机导电高分子(Organic/polymer solar cells)等材料制造的光伏电池和光伏组件
Busbar是一种多层复合结构连接排,具有可重复电气性能、低阻抗、抗干扰、可靠性好、节省空间、装配简洁快捷等特点的大功率模块化连接结构部件
装机容量太阳能电池经过串联后进行封装保护可形成大面积的太阳电池组件,再配合上功率控制器等部件就形成了光伏发电装置,这种装置的发电功率就是装机容量
REN21Renewable Energy Policy Network for the 21st Century(21世纪可再生能源网络),是一家国际非营利性协会
欧洲光伏产业协会前身为European Photovoltaic Industry Association(简称EPIA),2015年更名为Solar Power Europe,中文名为欧洲光伏产业协会,是目前世界规模最大的太阳能光伏行业协会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hina Photovoltaic Industry Association,缩写为CPIA)为光伏行业的全国自律性组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国家一级协会,是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IEA国际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RNA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nternational Renewable Energy Agency
PV Infolink一家以研究光伏供应链为重心的公司,以提供全球光伏市场研究报告为主要业务
“531光伏新政”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
“碳达峰,碳中和”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
T?V、T?V莱茵、T?V认证Technische ?berwachungs Vereine,简称T?V,意为德国技术监督协会,是德国官方授权的政府监督组织。T?V莱茵是国际领先的技术服务供应商,在全球新能源行业拥有雄厚的检测认证和技术评估实力
DEKRA、DEKRA认证

DEKRA德凯,是1925年在德国柏林成立的德国机动车监督协会,目前是世界知名的第三方专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

UL、UL认证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简称UL,意为美国保险商实验室。为美国产品安全认证的权威机构,经其所作的产品认证简称为“UL产品安全认证”,该认证为美国市场公认的产品安全认证标准
双反调查对来自某一个(或几个)国家或地区的同一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半片组件半片组件是指将电池片对切后串联起来封装成的组件
叠瓦组件

叠瓦组件是指将两片太阳能电池片叠在一起,实现了电池间的无缝对接,可以最大化电池的受光面积的组件

双面组件双面组件是指两面均可发电的双面太阳能电池封装而成的组件
双玻组件双玻组件是指由两片玻璃和太阳能电池片组成复合层,电池

1-1-12

片之间由导线串并联汇集到引线端所形成的光伏电池组件
多主栅,MBB通常指电池采用更多更细的主栅,主栅线在10条及以上。电池片之间使用更多更细的焊带进行互联
PERC钝化发射极和背面电池技术(Passivated Emitter and Rear Cell),一种在硅片背面制备氧化铝薄膜形成钝化接触结构的光伏电池
TOPCon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Tunnel Oxide Passivated Contact)电池,一种在硅片背光面制备超薄膜氧化硅和沉积掺杂杂硅薄膜形成钝化接触结构的光伏电池
HJT具有本征非晶层的异质结电池技术(Heterojunction with Intrinsic Thin-layer),即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电池片中同时存在晶体和非晶体级别的硅,非晶硅的存在能够更好的实现钝化
IBC交指式背接触电池技术(Interdigitated Back Contact),指把正负电极都置于电池背面,减少置于正面的电极反射一部分入射光带来的阴影损失
XBC指当前各类背接触结构晶硅太阳能电池的泛称,主要包括IBC、HBC、TBC等
钙钛矿一种利用钙钛矿型的有机金属卤化物半导体作为吸光材料的太阳能电池
LIDLight Induced Degradation,光致衰减,指随着电池片使用时间的增加,电池片的发电功率逐步降低的现象
LeTIDLight and elevated Temperature Induced Degradation,光热衰减,指太阳电池及组件在光照和高温条件下引起的功率衰减现象
W、KW、MW、GW瓦、千瓦、兆瓦、吉瓦,功率单位,1KW=1,000W,1MW=1,000KW,1GW=1,000MW

特别说明:本招股说明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1-1-13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重大事项提示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

风险事项具体内容
毛利率下降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0.32%、26.87%、26.82%和25.84%。毛利率受市场竞争情况、公司技术水平、供需关系、客户结构、公司议价能力、订单情况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若未来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不能持续与主要客户开展合作、不能持续获得新产品订单、客户和产品结构发生不利变动、或公司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应对由原材料价格波动、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等因素造成的不利变化,则公司将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外销业务毛利率高于内销业务,且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6月主营业务整体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主要系公司外销客户客户A的接线盒毛利率较高且其收入增长较快,进而带动外销收入增长和综合毛利率整体提升。由于客户A接线盒属于公司为客户定制开发产品,同类型产品的供应商相对较少,产品竞争态势差异导致对客户A的产品议价能力相对较高等原因,其毛利率亦高于其他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如果未来该类型产品及其配套接线盒的竞争格局发生变化导致客户A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需求或议价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内销业务随着客户和市场拓展导致收入占比持续提升,则公司综合毛利率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宏观经济和国家政策变化导致行业景气度波动风险公司主要产品为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盒及其他配件,公司所属行业为太阳能光伏行业,业务发展受行业景气度波动影响。随着社会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日益重视,太阳能光伏发电作为一种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在全球能源市场已得到普遍认可,全球光伏发电行业市场需求广阔。我国积极推动国内的绿色发展,将双碳战略作为国家发展战略,预计我国光伏发电仍将保持持续的高速发展。但如果国内外发生重大不利宏观经济变化或政策调整,或因硅料、铜材等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导致行业景气度发生剧烈波动,将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主要客户相对集中风险及单一客户重大依赖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增长较快,但客户相对集中,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销售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4.50%、80.08%、73.54%和70.63%,由于公司下游光伏组件行业呈现集中度提升的趋势,头部光伏组件厂商主导地位有所加强。若公司主要客户的市场地位、经营和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受到不利影响、主要客户合同订单无法如期执行等情形,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来源于客户A的毛利贡献占比超过50%的情形,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的规定,公司存在对客户A单一客户重大依赖的情形。上述经营特点具有阶段性,随着公司新产品新客户的逐步导入,公司对客户A收入和利润占比持续降低,2023年1-6

1-1-14

月公司已不存在对单一客户的重大依赖。如果公司未来与客户A的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包括客户A的接线盒需求大幅减少、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由于技术迭代等原因难以满足客户A的需求、市场竞争加剧等情况发生,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下游行业的结构性、阶段性产能过剩风险从光伏行业发展历史来看,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呈现持续增长态势,曾出现阶段性和结构性产能过剩情形。近年来,公司所处的光伏行业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光伏组件正在进行产品技术迭代,转换效率更高的N型组件市场需求较强,下游厂商正持续增加产能建设,原有低转换效率、小尺寸等落后产能市场份额逐步下降,光伏行业先进产能和落后产能存在结构上的不平衡。同时若行业产能扩张速度阶段性高于终端应用市场增速,使得下游光伏组件行业竞争加剧,行业面临竞争性扩产带来的阶段性或结构性产能过剩风险。上述风险可能导致下游客户将部分优化成本的竞争压力传导至公司,或者公司下游部分客户组件订单减少而降低光伏组件接线盒的采购需求,若公司不能积极应对上述风险,对公司的市场开拓和经营业绩将造成不利影响。
市场竞争加剧风险近年来,“碳达峰”与“碳中和”的国家政策对光伏产业大力支持,我国光伏行业持续的市场需求推动了整个行业的发展,吸引了更多的竞争者进入光伏领域。尽管光伏组件接线盒企业新增产能对应的订单需求更为确定,行业产能过剩的风险较低,但随着下游光伏组件企业产能的持续扩张,光伏组件行业短期存在结构性、阶段性的产能过剩和竞争加剧趋势,进而导致公司所处的光伏组件接线盒行业市场竞争逐渐加剧。公司下游客户对其供应商的同步研发能力、成本控制能力和及时供应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大技术投入、提升同步研发能力、提高产品技术含量、优化产品结构、扩大产能、降低成本、满足客户的及时供货需求,则可能面临更加严峻的市场竞争风险。
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不确定的风险公司在现有产品技术基础上横向拓展新能源汽车领域业务,对公司在新领域的经营能力和生产制造能力提出新挑战。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客户对供应商的要求更为严格,对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产品供应能力、客户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产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低压锂电池,小鹏车型辅助电源电池盒已向骆驼集团量产供应,宝马车型项目、奔驰车型项目的辅助电源电池盒已进入制程开发阶段,尚未形成规模化收入,若未来在研发或生产工艺开发过程中出现技术或工艺障碍、产品质量难以保持稳定性、产品订单不达预期或者新客户无法顺利开拓等情况,公司存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业务无法按期投产、新产品收入和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二)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

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作出相应承诺。该等承诺事项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三、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事项”。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以及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3年4月13日,发行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1-1-15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之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差异情况”的相关内容。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3月16日
注册资本4,790.0867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泽鹏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亚溪路16号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亚溪路16号
控股股东陈泽鹏实际控制人陈泽鹏
行业分类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宇威国际资产评估(深圳)有限公司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保荐人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通过海宁华能间接持有极少量发行人的股份,穿透后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为0.0074%。上述间接投资系相关各层间接股东所作出的独立决策,并非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计划影响而主动对发行人进行投资。除前述情形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三)本次发行其他有关机构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树街支行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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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1,596.695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1,596.695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6,386.7823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公司和主承销商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或者在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后,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或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的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倍(按询价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元(按【】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以【】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元(按照【】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倍(按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禁止购买者除外)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配售对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伏组件通用及智能接线盒扩产项目
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万元、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万元、律师费用【】万元、信息披露费用【】万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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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如有)【】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如有)【】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如有)【】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新能源电气连接、保护和智能化技术领域,专业提供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一体化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紧跟全球太阳能光伏组件的技术发展路线,通过持续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致力于为下游行业和客户提供安全、可靠、高效、智能的光伏组件接线盒系列产品。公司当前的核心产品为光伏组件接线盒。光伏组件接线盒是光伏组件和光伏电力系统的核心配件之一,是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中必不可少的配套产品。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40,535.4497.8551,688.0599.0328,350.9495.5614,022.7393.84
其他业务收入892.462.15504.500.971,316.844.44920.646.16
合计41,427.90100.0052,192.55100.0029,667.78100.0014,943.37100.00

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的详细介绍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演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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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需主要原材料及重要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电缆线、二极管、连接器、塑料粒子等,主要原材料上游市场供应充分,可保持稳定供应。公司建立了规范的采购体系,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商相对稳定,公司不存在严重依赖单一供应商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合计采购金额及其占公司采购金额的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之“(二)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三)主要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订单交付时间制定生产计划。公司借助自动化控制和信息系统组织生产,实现对产品制造全过程的有效管控,以及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生产模式的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演变情况”之“(四)主要经营模式”。

(四)销售方式和渠道及重要客户

公司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一旦与客户确立合作关系后,双方通常会签订框架协议或销售合同,约定质量要求、定价原则、结算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在日常采购时客户会另行下发业务订单并约定产品规格、单价、数量、结算方式、运输方式、交货日期、交货模式等。在产品定价方面,公司以产品成本为基础,按照成本加成的原则,根据订单情况并综合考虑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合作年限、订单数量、业务复杂程度、竞争情况等因素确定产品价格。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光伏组件厂商,主要客户包括客户A、Maxeon、客户B、客户C、Sonnenkraft、TCL中环、晶科能源、尚德电力、亿晶光电、正信光电、润阳股份、赛拉弗、海泰新能、中清光伏等。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二)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五)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竞争地位

光伏行业是我国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光伏发电产业符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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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发展战略需要。光伏组件接线盒是光伏发电系统中起连接、保护的必要组件。随着光伏产业的蓬勃发展,光伏组件接线盒行业也迎来发展机遇,呈现国产化率逐步提升的趋势。除满足国内光伏电站装机需求以外,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也广泛出口至欧洲、美洲以及其他新兴市场,出口量稳中有增。

在国内光伏组件接线盒市场上,以民营企业为主,特别是在长三角地区较为聚集,市场化程度较高,除发行人外,还包括上市公司通灵股份(301168)、快可电子(301278),谐通科技(834874,2023年8月31日起终止挂牌)、江苏海天(835435)以及浙江人和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中环赛特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随着未来下游光伏组件厂商的集中规模化发展,其更倾向于与市场地位突出、产品质量稳定、技术实力较强的光伏组件接线盒主流生产厂商进行合作,因此预计产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深耕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盒,依托创新的产品设计及优异的品质管控能力,公司与国内外知名光伏组件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了丰富且特色鲜明的产品矩阵以满足定制化的客户需求,得到了下游光伏组件厂商的广泛认可;公司高度重视品牌价值建设,以质量为本的产品交付理念在行业内形成了较高的知名度,持续巩固与扩大光伏组件客户资源储备,产品市场占有率逐年提升。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4,943.37万元、29,667.78万元和52,192.55万元。公司在最近三年的市场占有率情况估算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全球新增装机量(GW)230.0167.8138.5
单个组件平均功率(W)550500450
新增装机量所需光伏组件(万块) 即所需光伏组件接线盒数量(万套)41,818.1833,560.0030,777.78
公司销量(万套)2,977.171,697.17618.99
公司市场占有率7.12%5.06%2.01%

注:全球新增装机量数据来源为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及欧洲光伏产业协会。

五、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

(一)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要求

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第三条中第一套指标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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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一是否符合主要依据
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最近一年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符合发行人最近三年研发费用分别为710.49万元、1,119.03万元和1,907.78万元,年复合增长率63.86%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符合发行人2022年度营业收入金额为5.22亿元,已超过3亿元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范畴,符合创业板定位

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国内外知名光伏组件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其提供各类型的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具备从结构设计、模具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制造到销售服务的一体化服务能力,拥有较为完整的垂直整合之制造能力,为客户提供全制程制造的解决方案。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大类下的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C382)下的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C3825),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第五条所列示的不支持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的行业范畴之内,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投资产业;光伏组件接线盒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太阳能发电保护控制装置与设备制造”类的重点产品。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国统字[2018]111号),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属于新能源设备制造(0213)大类下太阳能材料、设备和生产装备制造(021303),属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范畴。

公司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及符合创业板定位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第二条之规定。

因此,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范畴,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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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的行业,符合创业板定位。

六、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2023年6月末/2023年1-6月2022年12月末/2022年度2021年12月末/2021年度2020年12月末/2020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78,251.0960,939.0029,583.8120,476.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38,974.7831,718.9915,841.6514,063.2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9.7047.9546.4593.36
资产负债率(合并)(%)50.1947.9546.4531.32
营业收入(万元)41,427.9052,192.5529,667.7814,943.37
净利润(万元)6,826.408,639.913,778.39747.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6,826.408,639.913,778.39747.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6,094.758,398.843,829.37184.34
基本每股收益(元)1.432.03--
稀释每股收益(元)1.432.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3239.8324.195.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1,882.323,032.152,575.831,386.62
现金分红(万元)-2,338.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493.663.774.75

注: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第16号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第16号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第16号解释的上述单项交易,公司按照第16号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如有)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公司所处行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供应商的构成、主要核心业务人员、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选择的上市标准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二章2.1.2中规定的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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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根据立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607号),2021年、2022年发行人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778.39万元、8,639.9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829.37万元、8,398.84万元,发行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因此,发行人财务指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的标准。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有关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的重要事项。

十、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拟公开发行普通股1,596.695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投资额
1光伏组件通用及智能接线盒扩产项目30,361.3930,000.00
2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建设项目16,268.9916,000.00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1,137.7911,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
合计72,768.1772,000.00

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如果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最终超过项目所需资金,则剩余资金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

发行人发展战略紧跟市场的发展,将始终专注于新能源行业,特别聚焦于太阳能光伏、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行业细分领域的发展机会。公司将结合自身的技术专长与积累,通过持续的创新,不断开发有竞争力的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为新能源行业的发展作出贡献。在产品发展层面,坚持“创新为王”的产品技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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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专注于新能源行业的多样化、差异化产品发展策略,在通用接线盒、智能接线盒、其他新能源连接保护产品等领域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持续拓展公司产品种类;在生产经营层面,加强生产体系建设,提升生产制造效率和管控生产制造成本,并结合全球化发展的战略布局海外生产基地建设;在市场拓展层面,采用多样化的市场拓展策略,在进一步完善现有销售网络、深化与龙头企业合作关系的同时,结合公司全球化生产基地的布局,持续拓展海外市场。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及未来发展规划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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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投资者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与发行人相关风险

(一)毛利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0.32%、26.87%、26.82%和25.84%。毛利率受市场竞争情况、公司技术水平、供需关系、客户结构、公司议价能力、订单情况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若未来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不能持续与主要客户开展合作、不能持续获得新产品订单、客户和产品结构发生不利变动、或公司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应对由原材料价格波动、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等因素造成的不利变化,则公司将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外销业务毛利率高于内销业务,且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6月主营业务整体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主要系公司外销客户客户A的接线盒毛利率较高且其收入增长较快,进而带动外销收入增长和综合毛利率整体提升。由于客户A接线盒属于公司为客户定制开发产品,同类型产品的供应商相对较少,产品竞争态势差异导致对客户A的产品议价能力相对较高等原因,其毛利率亦高于其他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如果未来该类型产品及其配套接线盒的竞争格局发生变化导致客户A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需求或议价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内销业务随着客户和市场拓展导致收入占比持续提升,则公司综合毛利率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二)主要客户相对集中风险及单一客户重大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增长较快,但客户相对集中,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销售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4.50%、80.08%、73.54%和70.63%,由于公司下游光伏组件行业呈现集中度提升的趋势,头部光伏组件厂商主导地位有所加强。若公司主要客户的市场地位、经营和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受到不利影响、主要客户合同订单无法如期执行等情形,将会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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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来源于客户A的毛利贡献占比超过50%的情形,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的规定,公司存在对客户A单一客户重大依赖的情形。上述经营特点具有阶段性,随着公司新产品新客户的逐步导入,公司对客户A收入和利润占比持续降低,2023年1-6月公司已不存在对单一客户的重大依赖。如果公司未来与客户A的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包括客户A的接线盒需求大幅减少、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由于技术迭代等原因难以满足客户A的需求、市场竞争加剧等情况发生,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三)产品结构单一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下游市场集中在光伏行业。公司目前存在产品结构较为单一的情况,公司产品主要运用于光伏组件,光伏行业近年产能扩张较快,硅料、硅片、电池片、组件等光伏主材环节存在一定的结构性或阶段性产能过剩的情形,公司产品及下游行业一定程度上面临着因结构性或阶段性产能过剩所带来的市场环境变化的风险,若发生上述情形将导致产品价格下降,则公司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应收款项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11,091.89万元、13,696.01万元、29,380.58万元和46,002.23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4.17%、46.30%、48.21%和58.79%。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大型光伏组件企业,行业集中度较高。随着未来收入规模的增长,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可能会进一步上升,如果不能持续有效控制应收票据、应收账款规模,或者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能及时收回账款,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坏账风险,并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五)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不确定的风险

公司在现有产品技术基础上横向拓展新能源汽车领域业务,对公司在新领域的经营能力和生产制造能力提出新挑战。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客户对供应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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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为严格,对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产品供应能力、客户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产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低压锂电池,小鹏车型辅助电源电池盒已向骆驼集团量产供应,宝马车型项目、奔驰车型项目的辅助电源电池盒已进入制程开发阶段,尚未形成规模化收入,若未来在研发或生产工艺开发过程中出现技术或工艺障碍、产品质量难以保持稳定性、产品订单不达预期或者新客户无法顺利开拓等情况,公司存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业务无法按期投产、新产品收入和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六)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可能无法适应产品研发技术发展的风险随着下游光伏组件技术革新、功率提升,半片、叠瓦、双玻双面等工艺技术的应用,组件厂为了提高电池片发电效率,要求光伏组件接线盒小型化以降低遮挡面积,具有较高的电流电压承载能力和连接稳定性、较强的散热性以更好适配高效大功率光伏组件,因此下游行业的发展趋势对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生产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研发提出了较高要求。若公司不能准确把握技术及市场的发展趋势,不能及时实现研发技术创新,或者新技术未能形成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均会使公司面临丧失竞争优势、研发失败的风险。

(七)产品质量风险

光伏设备的使用环境、气候条件多样,常处于较为恶劣的天气与环境中,因太阳能光伏发电环境的特殊性,对接线盒产品的耐热、耐寒、耐腐蚀、防尘防水等要求较高。若未来公司质量控制环节出现疏忽,则可能造成产品质量风险,损害公司形象,影响公司业绩。

(八)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外销收入分别为3,898.54万元、16,524.46万元、23,980.02万元和17,949.96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80%、

58.28%、46.40%和44.28%,外销主要以美元结算。近年来,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处于持续波动的态势,汇率的波动影响公司产品出口销售价格,对国外市场销售产生不确定的影响。同时,产生的汇兑损益亦会影响公司业绩,报告期内,公司因汇率变动产生的汇兑损失(负数为收益)分别为149.06万元、179.77万元、-721.56万元和-440.71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95%、4.22%、-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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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5.65%。未来,若公司以美元结算的销售额进一步增长以及人民币与美元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将会导致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出现一定的波动;若公司未能准确判断汇率走势,或未能及时实现销售回款、结汇导致期末外币资金余额较高,将可能产生汇兑损失,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九)存货余额较高及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存货规模有所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价值分别为2,865.19万元、5,437.39万元、8,751.79万元和8,618.4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3.99%、18.38%、14.36%和11.01%,主要为原材料、半成品和库存商品。如果未来客户因市场环境恶化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出现违约撤销订单,或者产品及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原材料大幅贬值、半成品和库存商品积压滞销,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与行业相关风险

(一)宏观经济和国家政策变化导致行业景气度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盒及其他配件,公司所属行业为太阳能光伏行业,业务发展受行业景气度波动影响。随着社会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日益重视,太阳能光伏发电作为一种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在全球能源市场已得到普遍认可,全球光伏发电行业市场需求广阔。我国积极推动国内的绿色发展,将双碳战略作为国家发展战略,预计我国光伏发电仍将保持持续的高速发展。但如果国内外发生重大不利宏观经济变化或政策调整,或因硅料、铜材等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导致行业景气度发生剧烈波动,将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二)下游行业的结构性、阶段性产能过剩风险

从光伏行业发展历史来看,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呈现持续增长态势,曾出现阶段性和结构性产能过剩情形。近年来,公司所处的光伏行业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光伏组件正在进行产品技术迭代,转换效率更高的N型组件市场需求较强,下游厂商正持续增加产能建设,原有低转换效率、小尺寸等落后产能市场份额逐步下降,光伏行业先进产能和落后产能存在结构上的不平衡。同时若行业产能扩张速度阶段性高于终端应用市场增速,使得下游光伏组件行业竞争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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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面临竞争性扩产带来的阶段性或结构性产能过剩风险。上述风险可能导致下游客户将部分优化成本的竞争压力传导至公司,或者公司下游部分客户组件订单减少而降低光伏组件接线盒的采购需求,若公司不能积极应对上述风险,对公司的市场开拓和经营业绩将造成不利影响。

(三)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碳达峰”与“碳中和”的国家政策对光伏产业大力支持,我国光伏行业持续的市场需求推动了整个行业的发展,吸引了更多的竞争者进入光伏领域。尽管光伏组件接线盒企业新增产能对应的订单需求更为确定,行业产能过剩的风险较低,但随着下游光伏组件企业产能的持续扩张,光伏组件行业短期存在结构性、阶段性的产能过剩和竞争加剧趋势,进而导致公司所处的光伏组件接线盒行业市场竞争逐渐加剧。公司下游客户对其供应商的同步研发能力、成本控制能力和及时供应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大技术投入、提升同步研发能力、提高产品技术含量、优化产品结构、扩大产能、降低成本、满足客户的及时供货需求,则可能面临更加严峻的市场竞争风险。

(四)行业技术变革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光伏组件接线盒行业的景气程度与下游光伏组件行业及光伏电站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受益于全球各国绿色、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光伏行业作为新能源行业的重要支柱,有望继续保持高速增长。下游行业的高速发展往往伴随产业变革和技术创新,预计随着新光伏组件技术、电池技术的创新,相关行业技术、产品性能的变化将对现有市场格局产生一定影响,具备较强研发实力并能够掌握新技术、新工艺的企业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提升。随着单晶PERC电池转换效率逼近理论极限,行业逐渐向下一代电池技术发展,TOPCon、HJT、XBC、钙钛矿、叠层组件等多种技术路线竞相发展,不同的技术路线在载流能力、散热性能、电压容载、智能化等方面对光伏组件接线盒具有差异化的要求,若公司的技术、生产能力不能及时跟进下游光伏电站和组件行业技术变革,开发出适应未来市场需求的、性能和成本均衡更优的接线盒产品,则公司存在因无法满足行业客户新业务、新产品要求而导致订单需求下降或者为应对具备更优产品解决方案的市场竞争而导致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1-1-29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电缆线、二极管、连接器、塑料粒子等。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7.27%、80.47%、

82.53%和81.83%。公司主要原材料上游市场供应充分,可保持稳定供应。2020年至2021年,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公司面临成本上升压力;2022年受市场行情影响,电缆线等采购价格出现一定幅度下降,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假设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上涨1%,公司毛利率将分别减少0.59、0.56、0.60和0.60个百分点。如果主要原材料价格后续出现大幅上升,而公司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公司将面临原材料价格上升而引发的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六)国际贸易争端加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收入占比分别为27.80%、58.28%、46.40%和44.28%,境外销售区域主要以亚洲和北美为主,包括越南、马来西亚、泰国、墨西哥等国家及地区。近年来,欧盟、美国、印度等国家或地区相继对我国光伏产品发起多轮双反调查并加征相应关税或双反税。短期来看,发行人产品部分出口至海外国家暂不受到国际贸易政策的影响,但长期来看国际贸易政策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国际贸易政策进一步收紧,欧盟、美国、印度、东南亚等国家或地区就中国光伏产品实施更加严厉的贸易及关税政策,如果未来美国重启对东南亚国家光伏产品反规避调查,将会对公司的产品销售以及海外业务开拓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业绩将面临下滑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完成和投产将对公司经营规模、业绩水平和发展战略产生重大的积极影响,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市场环境、技术、经营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达产,或者达产后不能产生预期的经济效益,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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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募集资金的陆续投入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在募集资金投入产生效益之前,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现有业务,由于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股本增加,公司短期内可能存在因股本总额增加导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指标被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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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ERUN CO., LTD
注册资本4,790.086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泽鹏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3月16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22年11月25日
公司住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亚溪路16号
邮政编码213251
电话号码0519-8265 0616
传真号码0519-8265 0616
互联网网址http://www.zerun-tech.com/cn
电子信箱zrzq@zerun-tech.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秘书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负责人和电话号码王亮、0519-8265 0616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1、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泽润有限于2017年3月16日由泽润实业独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2017年3月16日,泽润有限取得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1NK8G297)。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1泽润实业1,000.00100.00货币
合计1,000.00100.00-

1-1-32

2、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

2022年11月7日,天健事务所出具“天健深审〔2022〕1065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2年8月31日,泽润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3,723.25万元。2022年11月10日,宇威评估出具“宇威评报字[2022]第070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22年8月31日,泽润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为25,310.96万元。

2022年11月10日,泽润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并以经审计的截至2022年8月31日的公司净资产23,723.25万元,扣除现金分红1,500万元后的22,223.25万元为基准,按照4.8713973:1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4,561.9873万股,每股面值1.00元,超出部分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同日,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2022年11月18日,全体发起人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一致同意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天健事务所出具了“天健验〔2022〕3-111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整体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资本公积及各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审验,确认各股东的出资均已足额缴纳。

2022年11月25日,公司就上述整体变更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整体变更后,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陈泽鹏1,980.000043.4021
2长盈鑫600.000013.1522
3鑫润合伙363.64007.9711
4润峡招赢252.34175.5314
5高国亮248.00005.4362
6何燕林204.19834.4761
7陈锦鹏170.00003.7265
8黄福灵130.00002.8496
9招赢科创126.17092.7657
10厦门TCL106.20762.3281
11罗强68.00001.4906
12成长共赢42.05690.9219

1-1-33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3徐坚40.00000.8768
14刘俐雅40.00000.8768
15熊轶民40.00000.8768
16柴育中40.00000.8768
17何康40.00000.8768
18宋致远24.00000.5261
19李何燕22.80990.5000
20常州苍龙20.00000.4384
21天津中环4.56200.1000
合计4,561.9873100.0000

(二)发行人设立及报告期内股本、股东变化概述

序号时间事项变更概要
12017年3月泽润有限设立泽润有限设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股东为泽润实业。
22021年7月泽润有限第一次增资泽润实业对泽润有限增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
32021年12月泽润有限吸收合并泽润实业泽润有限吸收合并母公司泽润实业,泽润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4,000万元,股东为陈泽鹏、长盈鑫、长盈粤富、何燕林、陈锦鹏、高国亮、黄福灵、罗强、徐坚、熊轶民、宋致远。
42022年4月泽润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及第二次增资陈锦鹏将其持有的部分泽润有限股权转让给刘俐雅、柴育中、常州苍龙,长盈粤富将其持有的部分泽润有限股权转让给何康、高国亮;同时,鑫润合伙对泽润有限增资,泽润有限的注册资本由4,000万元增至4,363.64万元; 长盈粤富将其持有的部分泽润有限股权转让给润峡招赢、招赢科创、成长共赢;同时,润峡招赢、招赢科创、成长共赢对泽润有限增资,泽润有限的注册资本由4,363.64万元增至4,561.9873万元。
52022年8月泽润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何燕林将其持有的部分泽润有限股权转让给厦门TCL、李何燕、天津中环,长盈粤富将其持有的全部泽润有限股权转让给厦门TCL。
62022年11月泽润有限整体变更泽润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4,561.9873万元。
72022年12月泽润新能第一次增资合肥阳光、江山、海宁华能、海宁慧仁、天津中环、天津晟华、邵建雄对泽润新能增资,泽润新能的注册资本由4,561.9873万元增加至4,790.08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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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成立以来的重要事件(含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报告期内,泽润有限于2021年12月吸收合并母公司泽润实业,合并完成后,泽润有限存续,泽润实业注销。本次重组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吸收合并具体情况如下:

(一)泽润实业的基本情况

泽润实业于2009年成立,考虑到光伏组件产业主要在华东区域,为加快服务响应时间和降低物流运输成本,2017年泽润实业独资设立泽润有限筹建常州工厂,并逐渐将主要生产经营活动转移至泽润有限。2021年,由于泽润实业不再从事具体经营业务,为提升管理效率和减少持股层级,因此决定由泽润有限吸收合并泽润实业。泽润实业自设立以来股本、股东变化概述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事项变更概要
12009年5月泽润实业设立泽润实业设立,注册资本为150万元,股东为陈泽鹏、黄福灵
22010年12月泽润实业第一次增资陈泽鹏、黄福灵对泽润实业同比例增资,泽润实业注册资本由150万元增至300万元
32011年11月泽润实业第一次股权转让黄福灵将其持有的全部泽润实业股权转让给陈泽鹏
42011年11月泽润实业第二次增资陈泽鹏、长盈粤富对泽润实业增资,泽润实业注册资本由300万元增至2,375万元
52015年11月泽润实业第二次股权转让长盈粤富将其持有的全部泽润实业股权转让给长盈鑫
62015年12月泽润实业第三次增资禾贝佳拓、高国亮对泽润实业增资,泽润实业注册资本由2,375万元增至2,794.118万元
72016年1月泽润实业第三次股权转让陈泽鹏将其持有的部分泽润实业股权转让给禾贝佳拓、长盈鑫
82016年5月泽润实业第四次股权转让禾贝佳拓将其持有的部分泽润实业股权转让给高国亮、黄福灵、陈锦鹏,陈泽鹏将其持有的部分泽润实业股权转让给陈锦鹏
92018年1月泽润实业第五次股权转让及第四次增资黄福灵将其持有的部分泽润实业股权转让给徐坚,陈泽鹏将其持有的部分泽润实业股权转让给长盈鑫;同时,全体股东对泽润实业同比例增资,泽润实业注册资本由2,794.118万元增至4,000万元
102021年12月泽润实业第六次股权转让禾贝佳拓将其持有的全部泽润实业股权转让给何燕林、高国亮、罗强、宋致远,长盈鑫将其持有的部分泽润实业股权转让给长盈粤富,陈泽鹏将其持有的部分泽润实业股权转让给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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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事项变更概要
强、熊轶民
112021年12月泽润实业注销泽润实业被泽润有限吸收合并,泽润实业注销

泽润实业自成立以来,经过上述的股权转让、增资,至吸收合并前,泽润实业注册资本4,000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陈泽鹏1,980.0049.50
2长盈鑫600.0015.00
3长盈粤富320.008.00
4何燕林300.007.50
5陈锦鹏270.006.75
6高国亮228.005.70
7黄福灵130.003.25
8罗强68.001.70
9徐坚40.001.00
10熊轶民40.001.00
11宋致远24.000.60
合计4,000.00100.00

(二)吸收合并的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30日,泽润有限股东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对泽润实业进行吸收合并,合并基准日为2021年9月30日,合并后泽润有限继续存续,泽润实业注销。吸收合并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000万元,即合并前双方的注册资本之和,扣除泽润实业对泽润有限投资所对应的注册资本。由天健事务所、宇威评估对合并基准日的合并双方各自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评估,其结果作为此次吸收合并的财务数据的依据。同日,泽润有限与泽润实业签订《吸收合并协议》。

2021年11月2日,泽润有限于《扬子晚报》刊登了吸收合并、减资公告。

2021年11月30日,天健事务所出具了“天健深审(2021)1307号”《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9月30日,泽润实业的净资产为14,349.80万元。

2021年12月13日,宇威评估出具了“宇威评报字[2021]第060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21年9月30日,泽润实业的净资产评估值为34,717.39万

1-1-36

元。

2021年12月22日,泽润实业取得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同日,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吸收合并变更。

吸收合并完成后,泽润实业注销,泽润有限存续。本次变更完成后,泽润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陈泽鹏1,980.0049.50
2长盈鑫600.0015.00
3长盈粤富320.008.00
4何燕林300.007.50
5陈锦鹏270.006.75
6高国亮228.005.70
7黄福灵130.003.25
8罗强68.001.70
9徐坚40.001.00
10熊轶民40.001.00
11宋致远24.000.60
合计4,000.00100.00

2022年1月10日,天健事务所出具了“天健验[2022]3-103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1年12月22日,泽润有限已收到泽润实业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根据公司吸收合并方案,泽润有限实收资本变更为4,000万元。

(三)本次吸收合并对发行人的影响

1、本次吸收合并为同一控制下的相关业务整合,未导致泽润有限业务、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泽润有限自2017年设立起即为泽润实业全资子公司,泽润有限和泽润实业吸收合并前主营业务相同、管理团队相同,因此本次合并未导致泽润有限业务、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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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合并方前一年度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的基准日为2021年9月30日,被合并方泽润实业前一会计年度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泽润实业泽润有限泽润实业所占比例
资产总额13,598.706,877.86197.72
营业收入7,529.107,414.27101.55
利润总额422.68364.12116.08

注1:财务数据经立信事务所审计。注2: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会计年度与重组前发行人存在关联交易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按照扣除该等交易后的口径计算。

本次吸收合并,被合并方泽润实业前一年度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占同期泽润有限的比例均超过100%,本次吸收合并后,泽润有限已运行一个会计年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吸收合并后泽润有限经营情况持续良好

通过本次吸收合并,泽润有限的股权结构得到优化的同时,管理效率得到相应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向好发展,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持续增长较快,本次吸收合并符合企业当时发展的需要,未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发行人自成立至今,未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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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有1家全资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注销子公司或分公司的情形。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湖北泽润

公司名称湖北泽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12月14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实收资本1,35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湖北省襄阳市湖北自贸区(襄阳片区)劲风路37号
主营业务情况及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发行人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生产子公司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持股100%
财务数据
科目2023年6月末/2023年1-6月2022年末/2022年度
总资产(万元)1,638.060.01
净资产(万元)710.670.00
营业收入(万元)41.790.01
净利润(万元)-39.330.00

注:财务数据经立信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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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泰国泽润

公司名称泽润(泰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8月15日
注册资本500万泰铢
实收资本500万泰铢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罗勇府拨玲县玛杨普镇6组7/479号
主营业务情况及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发行人光伏组件接线盒泰国生产基地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持股99.994%,湖北泽润持股0.002%,Maliwan Ruangvisate持股0.002%,Kiattisak Ruangvisate持股0.002%

注1:泰国泽润成立于2023年8月15日,最近一年及一期无财务数据。注2: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泰国泽润正在办理增资事宜。

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泽鹏直接持有公司41.3354%的股份,通过担任鑫润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公司7.5915%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48.9269%的表决权。此外,陈泽鹏自公司设立至今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因此,陈泽鹏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陈泽鹏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4413021974********,长江商学院EMBA在读。1995年7月至1996年7月,任惠州华夏电装有限公司技术员;1996年7月至2000年8月,任广东泰科电子有限公司制造工程师;2000年8月至2003年7月,任广州安费诺电子通信有限公司工程部高级主管;2003年8月至2005年9月,任佛山市顺德区勒流亿灵五金模具制品厂销售经理;2005年10月至2010年5月,任佛山市顺德区泽泰模具五金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5月至2021年12月,历任泽润实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22年11月,历任泽润有限执行董事、董事长;2022年11月至今,任泽润新能董事长;2022年12月至今,任湖北泽润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江苏省光伏产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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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泽鹏控制的其他企业为鑫润合伙。陈泽鹏持有鑫润合伙8.91%的财产份额,并担任鑫润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鑫润合伙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之“2、鑫润合伙”的相关内容。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泽鹏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二)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1、长盈鑫及陈奇星、陈曦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长盈鑫持有公司600.0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12.5259%。长盈鑫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深圳市长盈鑫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7月23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南联社区北环大道11008号豪方天际广场写字楼4509
股东构成陈奇星持有长盈鑫60%股权;陈曦持有长盈鑫40%股权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投资公司,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系

陈奇星先生,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408111959********。陈奇星通过长盈鑫间接持有公司360.0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7.5155%。

陈曦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M03******。陈曦女士通过长盈鑫间接持有公司240.0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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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鑫润合伙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鑫润合伙持有公司363.6400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7.5915%。鑫润合伙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泽鹏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鑫润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常州市鑫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2年3月15日
认缴出资额363.64万元
实缴出资额363.64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亚溪路16号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不存在其他业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鑫润合伙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
1陈泽鹏32.408.9099普通合伙人
2张卫140.0038.4996有限合伙人
3陈锦鹏30.008.2499有限合伙人
4王亮24.246.6659有限合伙人
5支丽国13.503.7125有限合伙人
6靳治国13.503.7125有限合伙人
7张浩12.003.3000有限合伙人
8王长顺12.003.3000有限合伙人
9陈建川11.003.0250有限合伙人
10杨继华11.003.0250有限合伙人
11王军华10.002.7500有限合伙人
12何检文10.002.7500有限合伙人
13李绍平9.002.4750有限合伙人
14李军8.002.2000有限合伙人
15支亚5.001.3750有限合伙人
16申卫东4.001.1000有限合伙人
17徐可松3.000.8250有限合伙人
18许辉3.000.8250有限合伙人

1-1-42

序号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
19宫金云2.000.5500有限合伙人
20段军2.000.5500有限合伙人
21戴瑶2.000.5500有限合伙人
22王建华1.500.4125有限合伙人
23赵颜朋1.500.4125有限合伙人
24管小俊1.000.2750有限合伙人
25余洪伟1.000.2750有限合伙人
26洪凯1.000.2750有限合伙人
合计363.64100.0000

3、润峡招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润峡招赢持有公司252.3417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5.2680%。润峡招赢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润峡招赢(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9年7月15日
认缴出资额60,647.00万元
实缴出资额54,998.55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武昌区中北路227号愿景广场二期1栋3层22号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私募投资基金,主营业务为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润峡招赢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湖北长江招银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350.000.58
2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97.0049.63
3湖北长江招银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9,900.0049.30
4深圳市招银共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49
合计60,647.00100.00

润峡招赢普通合伙人为湖北长江招银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1-43

企业名称湖北长江招银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1月29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武昌区中南路99号武汉保利广场19层
股东构成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私募投资管理人,主营业务为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系

4、高国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高国亮持有公司248.0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5.1773%。

高国亮,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401021965********。

八、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九、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十、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违法犯罪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十一、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4,790.0867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596.6956万股,且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不低于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按照本次公开发行1,596.6956万股测算,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情况如下:

1-1-44

序号股东姓名 /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数(股)持股比例(%)股数(股)持股比例(%)
1陈泽鹏19,800,00041.335419,800,00031.0015
2长盈鑫6,000,00012.52596,000,0009.3944
3鑫润合伙3,636,4007.59153,636,4005.6936
4润峡招赢2,523,4175.26802,523,4173.9510
5高国亮2,480,0005.17732,480,0003.8830
6何燕林2,041,9834.26292,041,9833.1972
7陈锦鹏1,700,0003.54901,700,0002.6617
8黄福灵1,300,0002.71391,300,0002.0355
9招赢科创1,261,7092.63401,261,7091.9755
10厦门TCL1,062,0762.21721,062,0761.6629
11合肥阳光880,4641.8381880,4641.3786
12罗强680,0001.4196680,0001.0647
13海宁华能547,4391.1428547,4390.8571
14成长共赢420,5690.8780420,5690.6585
15徐坚400,0000.8351400,0000.6263
16刘俐雅400,0000.8351400,0000.6263
17熊轶民400,0000.8351400,0000.6263
18柴育中400,0000.8351400,0000.6263
19何康400,0000.8351400,0000.6263
20邵建雄395,9800.8267395,9800.6200
21天津中环319,3390.6667319,3390.5000
22宋致远240,0000.5010240,0000.3758
23李何燕228,0990.4762228,0990.3571
24常州苍龙200,0000.4175200,0000.3131
25天津晟华145,9840.3047145,9840.2286
26江山31,9340.066731,9340.0500
27海宁慧仁5,4740.01145,4740.0086
28社会公众股--15,966,95625.0000
合计47,900,867100.000063,867,823100.0000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1-1-45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陈泽鹏19,800,00041.3354
2长盈鑫6,000,00012.5259
3鑫润合伙3,636,4007.5915
4润峡招赢2,523,4175.2680
5高国亮2,480,0005.1773
6何燕林2,041,9834.2629
7陈锦鹏1,700,0003.5490
8黄福灵1,300,0002.7139
9招赢科创1,261,7092.6340
10厦门TCL1,062,0762.2172
合计41,805,58587.2751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股)持股比例(%)在公司处担任的职务
1陈泽鹏19,800,00041.3354董事长
2高国亮2,480,0005.1773
3何燕林2,041,9834.2629
4陈锦鹏1,700,0003.5490总经理助理
5黄福灵1,300,0002.7139董事、副总经理
6罗强680,0001.4196
7徐坚400,0000.8351
8刘俐雅400,0000.8351
9熊轶民400,0000.8351
10柴育中400,0000.8351
11何康400,0000.8351
合计30,001,98362.6336

(四)公司股本中的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本中不存在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

(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取得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022年12月通过股权转让和股东增资,引入厦门TCL、

1-1-46

李何燕、天津中环、合肥阳光、江山、海宁华能、海宁慧仁、邵建雄、天津晟华等九位新增股东,上述股东取得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1、新增股东取得股份的时间、入股原因、股份来源、价格及定价依据

序号股东姓名/ 名称入股时间股份来源入股金额 (万元)对应注册资本/股本 (万元/万股)定价依据
1厦门TCL2022年8月股权转让1,746.08106.2076按照公司整体估值7.5亿元定价,价格为16.44元/注册资本
2李何燕2022年8月股权转让375.0022.8099
3天津中环2022年8月股权转让75.004.5620
4合肥阳光2022年12月增资1,930.0088.0464按照公司整体投前估值10亿元定价,价格为21.92元/股
5江山2022年12月增资70.003.1934
6海宁华能2022年12月增资1,200.0054.7439
7海宁慧仁2022年12月增资12.000.5474
8天津中环2022年12月增资600.0027.3719
9天津晟华2022年12月增资320.0014.5984
10邵建雄2022年12月增资868.0039.5980

公司于2022年8月和2022年12月引入厦门TCL、天津中环、合肥阳光、海宁华能等九位新股东,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产品布局、市场开拓和业绩增长均持续向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获得了行业内投资人的认可。

2、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

(1)厦门TCL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厦门TCL持有公司106.2076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2172%。厦门TCL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厦门TCL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股东构成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4层431单元H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系

1-1-47

(2)合肥阳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合肥阳光持有公司88.0464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1.8381%。合肥阳光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合肥阳光仁发碳中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2年9月28日
认缴出资额10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肥仁发新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江山)
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菖蒲路668号大数据产业园A1栋17层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为以私募基金从事投资等活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合肥阳光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合伙份额(万元)份额比例(%)
1合肥仁发新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900.000.90
2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8,000.0028.00
3合肥市高质量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20.00
4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20.00
5曹仁贤有限合伙人10,000.0010.00
6嘉兴隽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800.001.80
7上海义和瀚洋新材料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5.00
8安徽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5.00
9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2.00
10合肥金元节能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2.00
11安徽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2.00
12合肥浙股节能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1.00
13合肥名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55.350.36
14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944.651.94
合计100,000.00100.00

合肥阳光普通合伙人,合肥仁发新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1-48

企业名称合肥仁发新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9月3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A3A4栋7楼756-1室
股东构成江山持有60%股份,吴方舟持有40%股份
实际控制人江山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为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系

(3)海宁华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海宁华能持有公司54.7439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1.1428%。海宁华能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海宁华能源融科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7年5月5日
认缴出资额12,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源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亮)
注册地嘉兴市海宁市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经都二路2号经编大楼1层193-1室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海宁华能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合伙份额(万元)份额比例(%)
1天津源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83
2华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9,900.0082.50
3壹伍玖同裕(杭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4.17
4海南清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600.005.00
5陈筱伟有限合伙人500.004.17
6陈亮有限合伙人400.003.33
合计12,000.00100.00

海宁华能普通合伙人,天津源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天津源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1月6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1-1-49

1-1-1108-2
股东构成华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0%股份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系

(4)邵建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邵建雄持有公司39.5980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0.8267%。邵建雄,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8231964********。

(5)天津中环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津中环持有公司31.9339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0.6667%。天津中环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天津中环海河智能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9年6月12日
认缴出资额30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中环海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琦)
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5号楼-4、10-707(天津东疆商服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公司托管第999号)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津中环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合伙份额(万元)份额比例(%)
1天津中环海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300.000.10
2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50,000.0050.00
3天津市中环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49,700.0049.90
合计300,000.00100.00

天津中环普通合伙人,天津中环海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天津中环海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5月8日

1-1-50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贺兰道以北、欧洲路以东恒盛广场4号楼-207-2
股东构成天津市中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70%股份,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0%股份
实际控制人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为投资与资产管理,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系

(6)李何燕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何燕持有公司22.8099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0.4762%。

李何燕,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1301281982********。

(7)天津晟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津晟华持有公司14.5984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0.3047%。天津晟华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天津晟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2年8月17日
认缴出资额42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一楠
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7145号)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为商业服务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津晟华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合伙份额(万元)份额比例(%)
1刘一楠普通合伙人105.0025.00
2王飞有限合伙人120.0028.57
3周鑫有限合伙人60.0014.29
4韩启明有限合伙人35.008.33
5李剑儒有限合伙人30.007.14
6唐翘有限合伙人30.007.14
7乔森有限合伙人15.003.57
8李佳怡有限合伙人10.002.38

1-1-51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合伙份额(万元)份额比例(%)
9于瑶有限合伙人8.001.90
10高阳有限合伙人7.001.67
合计420.00100.00

天津晟华普通合伙人刘一楠的基本情况如下:

刘一楠,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2307031986********。

(8)江山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江山持有公司3.1934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0.0667%。

江山,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426221980********。

(9)海宁慧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海宁慧仁持有公司0.5474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0.0114%。海宁慧仁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海宁慧仁跟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11日
认缴出资额82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志群
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经都二路2号经编大楼1层274室(自主申报)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海宁慧仁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合伙份额(万元)份额比例(%)
1王志群普通合伙人60.007.32
2曹江有限合伙人180.0021.95
3陈亮有限合伙人95.0011.59
4李明有限合伙人45.005.49
5赵文广有限合伙人45.005.49
6李彦伯有限合伙人45.005.49
7梁建敏有限合伙人45.005.49
8王贤军有限合伙人45.005.49

1-1-52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合伙份额(万元)份额比例(%)
9苏伟尧有限合伙人20.002.44
10王评有限合伙人20.002.44
11王旭有限合伙人20.002.44
12党政有限合伙人20.002.44
13尹蓉有限合伙人20.002.44
14李依凝有限合伙人20.002.44
15李恒有限合伙人20.002.44
16王新亮有限合伙人20.002.44
17田小平有限合伙人20.002.44
18毕梦扬有限合伙人20.002.44
19邓战行有限合伙人20.002.44
20黄祎晗有限合伙人20.002.44
21佘峰有限合伙人20.002.44
合计820.00100.00

海宁慧仁普通合伙人王志群的基本情况如下:

王志群,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1101081976********。

3、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关系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情况详见本节之“十一、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七)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的相关内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况外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新增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保荐人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通过海宁华能间接持有极少量发行人的股份,穿透后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为0.0074%。上述间接投资系相关各层间接股东所作出的独立决策,并非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发行人本次

1-1-53

发行上市计划影响而主动对发行人进行投资。除前述情形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5、新增股东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增股东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6、新增股东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新增股东股份锁定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三、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事项”之“(一)关于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承诺”。

7、新增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及战略关系

新增股东中不存在战略投资者情形。

(六)发行人私募基金股东的备案情况

发行人的12名机构股东中,共有6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分别为润峡招赢、招赢科创、成长共赢、天津中环、合肥阳光、海宁华能。

润峡招赢已于2020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JR017;其基金管理人为湖北长江招银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1月25日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编号为P1061302。

招赢科创已于2020年10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NA214;其基金管理人为湖北长江招银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1月25日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编号为P1061302。

成长共赢已于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LS552;其基金管理人为深圳红树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6月11日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编号为P1015630。

天津中环已于2019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GT470;其基金管理人为天津中环海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9月12日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编号为P1069013。

合肥阳光已于2022年11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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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XG752;其基金管理人为合肥仁发新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7月7日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编号为P1071061。

海宁华能已于2017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T5741;其基金管理人为天津源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2月28日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编号为P1061652。

(七)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情况关联关系
1陈泽鹏直接持有41.3354%的股份,通过鑫润合伙间接持有0.6764%的股份系兄弟关系
2陈锦鹏直接持有3.5490%的股份,通过鑫润合伙间接持有0.6263%的股份
3润峡招赢直接持有5.2680%的股份润峡招赢、招赢科创基金管理人均为湖北长江招银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招银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润峡招赢49.63%的份额,持有招赢科创43.31%的份额。成长共赢有限合伙人余国铮任润峡招赢及招赢科创之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委派代表
4招赢科创直接持有2.6340%的股份
5成长共赢直接持有0.8780%的股份,通过润峡招赢间接持有0.02%的股份,通过招赢科创间接持有0.04%的股份
6厦门TCL直接持有2.2172%的股份厦门TCL与天津中环系同一控制下的主体,天津晟华系天津中环的项目跟投平台
7天津中环直接持有0.6667%的股份
8天津晟华直接持有0.3047%的股份
9合肥阳光直接持有1.8381%的股份江山系合肥阳光基金管理人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0江山直接持有0.0667%的股份
11海宁华能直接持有1.1428%的股份海宁慧仁系海宁华能的跟投平台
12海宁慧仁直接持有0.0114%的股份
13长盈鑫直接持有12.5259%的股份高国亮担任长盈鑫副总经理
14高国亮直接持有5.1773%的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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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特殊条款的签订及解除

1、2022年4月,润峡招赢、招赢科创、成长共赢增资时的特殊条款及解除2022年4月1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泽鹏及其他相关方与润峡招赢、招赢科创、成长共赢签署《关于江苏泽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及《股东协议》,该等协议约定了回购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权、优先购买权、跟随出售权与拖带出售权、清算优先权、平等待遇等特殊股东权利。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泽鹏及其他相关方与润峡招赢、招赢科创、成长共赢签署了《关于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补充协议》,该协议约定各方于2022年4月15日签署的《关于江苏泽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及《股东协议》中的特殊股东权利条款均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彻底终止,并自始无效;润峡招赢、招赢科创、成长共赢除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享有股东应当享有的各项权利外,不再享有任何特别权利。

2、2022年8月,厦门TCL、天津中环受让何燕林股权时的特殊条款及解除

2022年8月24日,公司及何燕林与厦门TCL、天津中环分别签署《关于江苏泽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该等协议约定了优先认购权、信息知情权等特殊股东权利。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何燕林与厦门TCL、天津中环分别签署《关于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各方于2022年8月24日签署的《关于江苏泽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特殊股东权利条款均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彻底终止,并自始无效,厦门TCL、天津中环除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享有股东应当享有的各项权利外,不再享有任何特别权利。

3、2022年8月,厦门TCL受让长盈粤富股权时的特殊条款及解除

2022年8月24日,公司、长盈粤富与厦门TCL签署《关于江苏泽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该等协议约定了优先认购权、信息知情权等特殊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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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长盈粤富与厦门TCL签署《关于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各方于2022年8月24日签署的《关于江苏泽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特殊股东权利条款均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彻底终止,并自始无效,厦门TCL除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享有股东应当享有的各项权利外,不再享有任何特别权利。

4、2022年12月,合肥阳光、江山增资时的特殊条款及解除

2022年12月15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陈泽鹏与合肥阳光、江山签署《关于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关于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补充协议》,该等协议约定了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及优先出售权、反稀释、回购权、拖售权等特殊股东权利。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陈泽鹏与合肥阳光、江山签署了《关于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补充协议(二)》,该协议约定各方于2022年12月15日签署的《关于江苏泽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关于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补充协议》中的特殊股东权利条款均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彻底终止,并自始无效;合肥阳光、江山除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享有股东应当享有的各项权利外,不再享有任何特别权利。

综上所述,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股东之间签署的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市后公司章程及同股同权原则相违背的股东特殊权利已经于2022年12月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彻底终止,且自始无效。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

公司董事会现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位提名人任期
1陈泽鹏董事长陈泽鹏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2张卫董事、总经理陈泽鹏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3黄福灵董事、副总经理陈泽鹏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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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职位提名人任期
4王亮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陈泽鹏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5李增喜董事润峡招赢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6邢松董事长盈鑫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7吕芳独立董事陈泽鹏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8赵引贵独立董事陈泽鹏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9李丹独立董事陈泽鹏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公司董事简历如下:

陈泽鹏先生,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张卫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9年9月至1994年10月,任中国华晶电子集团公司研发工程师;1994年10月至2000年7月,任无锡华芝半导体电子有限公司质量部主任;2000年7月至2014年10月,任美新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21年10月,任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运营副总裁;2021年10月至2022年5月,任泽润有限总经理;2022年5月至2022年11月,任泽润有限董事、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黄福灵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年5月至1999年7月,任广东省顺德市勒流顺发活塞厂销售经理;1999年8月至2003年7月,任佛山市顺德区发雅尔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0年12月至2003年7月,任顺德市勒流镇美菱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8月至2005年9月,任佛山市顺德区勒流亿灵五金模具制品厂财务经理;2005年10月至2010年5月,任佛山市顺德区泽泰模具五金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5月至2021年12月,任泽润实业财务负责人;2017年3月至2022年5月,历任泽润有限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2022年5月至2022年11月,任泽润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湖北泽润监事,2022年12月至今,任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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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亮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2002年8月至2004年10月,任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2004年11月至2005年11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高级审计员;2006年1月至2016年3月,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经理、高级经理;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任南京奇豆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任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5月至2022年1月,任上海载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22年2月至2022年11月,任泽润有限财务负责人;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2年12月至今,任湖北泽润财务负责人。

李增喜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1年7月至2002年11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融资经理;2002年11月至2003年9月待业;2003年9月至2005年7月,于武汉大学就读研究生;2005年9月至2008年10月,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商务经理;2008年11月至2010年7月,任卓望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泰国负责人;2010年8月至2011年2月,任Global Wireless Consulting总监;2011年3月至2012年7月,任海疆一投(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总监;2012年8月至2013年11月,任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董事;2013年12月至今,任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2月至今,任深圳市鼎洪兴业投资(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年5月至2022年11月,任泽润有限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邢松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9月至2010年4月,任深圳易丰实业有限公司法务部主管;2010年4月至2013年11月,任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11月至2015年1月,任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15年1月至2016年4月,任北京新时代宏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6年5月至2017年3月,任深圳市前海瑞穗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长盈鑫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监事;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吕芳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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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至今,任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研究部战略组组长、高级工程师;2010年至今,任国际能源署(IEA) PVPS ,PVPS EXCO执委会中方代表、TASK1\TASK12中国代表;2014年3月至2020年4月,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业委员会秘书长;2017年5月至今,任中国新能源低压电器联盟副理事长;2017年5月至今,任北京计科电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1月至今,任国家标准创新基地(光伏)副理事长;2018年11月至今,任信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中国绿色供应链联盟光伏专业委员会秘书长;2020年11月至今,任国际能源署(IEA)全球清洁能源C3E女性赋权大使;2022年6月至今,任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2月至今,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嘉兴市秀洲区委员会委员;2023年7月至今,任国际能源署(IEA)PVPS副主席;2023年8月至今,任中华环保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赵引贵女士,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88年8月至1994年4月,任外经贸部行政司财务处副主任科员;1994年5月至1996年5月,任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经商处三等秘书;1996年6月至1998年9月,任外经贸部行政司财务处主任科员;1998年10月至2004年4月,任外经贸部行政事务管理局企业财务管理处副处长、机关服务中心财务部副经理;2004年5月至2005年4月,任商务部机关服务中心企业管理部副经理;2005年5月至2010年6月,任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办公室副主任;2005年5月至2010年6月,任北京世纪资源电子商务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7月至2012年2月,任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财务部主任;2012年3月至2017年12月,任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8年1月至今,任北京广田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财务总监;2019年8月至今,任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2月至今,任北京优炫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丹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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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至今,历任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CDM项目助理、CDM项目经理、政策研究专员、政府事务专员、常务副秘书长、执行秘书长;2017年8月至今,任中国能源研究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执行秘书长;2021年1月至今,任北京睿翼拓能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公司监事会现由3名监事组成,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位提名人任期
1夏柳燕监事会主席陈泽鹏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2张帆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大会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3曾繁祥监事陈泽鹏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公司监事简历如下:

夏柳燕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7月至2009年7月,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行政文员;2009年9月至2016年2月,任杭州绿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3月至2018年5月,任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中心主管;2018年5月至2021年11月,任杭州松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待业;2022年5月至2022年11月,任泽润有限人事行政部主管;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人事行政部主管。

张帆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11年11月至2017年10月,任富联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玻璃制造中心机加部CNC课组长;2017年11月至2019年3月,任兰考裕富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玻璃制造中心机加部CNC课组长;2019年4月至2020年8月,任郑州市四季安物流有限公司物流经理;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任日善电脑配件(嘉善)有限公司资深组长;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待业;2021年4月至2022年11月,任泽润有限组装部领班;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组装部领班。

曾繁祥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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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7月至1998年9月,待业;1998年10月至2000年7月,任郑州兴亚塑胶管道有限公司工程部机修员;2000年8月至2001年3月,待业;2001年4月至2016年2月,任河北康乐塑胶有限公司生产技术员;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待业;2017年4月至2020年6月,任泽润实业样品员;2020年6月至2022年11月,任泽润有限项目工程部样品工程师;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工程部样品工程师。

3、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位任期
1张卫董事、总经理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2黄福灵董事、副总经理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3王亮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4支丽国副总经理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5张浩副总经理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6杨继华副总经理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张卫先生,基本情况详见本节“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的相关内容。

黄福灵先生,基本情况详见本节“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的相关内容。

王亮先生,基本情况详见本节“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的相关内容。

支丽国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0年9月至2003年2月,任中山伟立纺织品有限公司品质组长及协理特别助理;2003年3月至2005年6月,任上海申和投资有限公司ISO体系专员;2005年6月至2008年8月,任上海楹裕电子有限公司品质经理;2008年8月至2016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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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任常州市景弘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16年6月至2018年8月,任深圳市威线科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8月至2022年2月,任惠州市德泓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副经理;2022年2月至2022年11月,任泽润有限销售部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销售部经理。

张浩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07年8月,任深圳森成精密制品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07年9月至2010年7月,任创科实业有限公司高级研发工程师;2010年8月至2011年7月,任康联精密机电(深圳)有限公司高级研发工程师;2011年7月至2020年6月,任泽润实业研发部经理;2020年7月至2022年11月,任泽润有限研发部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产品设计部经理。

杨继华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4年4月至2012年11月,任泰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工程部设备工程师;2012年12月至2013年6月,待业;2013年7月至2020年8月,任泽润实业组装部经理;2020年8月至2022年11月,任泽润有限组装部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组装部经理。

4、其他核心人员

公司其他核心人员主要为核心技术人员,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
1陈泽鹏董事长
2张卫董事、总经理
3张浩副总经理、产品设计部经理
4王长顺工程部经理
5王军华产品规划部经理

陈泽鹏先生,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张卫先生,基本情况详见本节“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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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浩先生,基本情况详见本节“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3、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内容。

王长顺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6年12月至2011年4月,任广东泰科电子有限公司模具部经理;2011年4月至2013年3月,任泽润实业工程部经理;2013年4月至2014年2月,任中山鑫辉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17年6月,任富加宜连接器(东莞)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17年7月至2020年7月,任泽润实业项目工程部经理;2020年7月至2022年11月,任泽润有限项目工程部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工程部经理。

王军华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3月至2007年3月,任正崴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07年4月至2008年4月,任大卫逊工业设计软件(上海)有限公司结构工程师;2008年5月至2010年6月,任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0年8月至2017年7月,任常熟市泓博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17年7月至2022年11月,任泽润有限产品部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产品规划部经理。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职位兼职单位兼职职务关联关系
陈泽鹏董事长鑫润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湖北泽润执行董事、总经理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黄福灵董事、副总经理湖北泽润监事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直溪镇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
王亮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湖北泽润财务负责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李增喜董事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润峡招赢及招赢科创之基金管理人湖北长江招银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
深圳市鼎洪兴业投执行事务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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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公司职位兼职单位兼职职务关联关系
资(有限合伙)
晶澜光电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董事
杭州模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天津浩源汇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曲靖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保时来新材料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森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邢松董事深圳市长盈鑫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监事发行人股东
深圳市百胜德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上海念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北京瑞禾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吕芳独立董事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研究部战略组组长、高级工程师
国际能源署IEA PVPSPVPS EXCO执委会中方代表、TASK1\TASK12中国代表、副主席
中国新能源低压电器联盟副理事长
国家标准创新基地(光伏)副理事长
中国绿色供应链联盟光伏专委会秘书长
国际能源署IEA全球清洁能源C3E女性赋权大使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信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北京计科电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监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嘉兴市秀洲区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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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公司职位兼职单位兼职职务关联关系
中华环保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赵引贵独立董事北京广田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财务总监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北京优炫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丹独立董事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执行秘书长
中国能源研究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执行秘书长
北京睿翼拓能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张浩副总经理嘉兴汉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除上述兼职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其他兼职情形。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签订的重大协议及履行情况

公司与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任协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除上述协议外,公司未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其他协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协议履行正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职责,遵守相关承诺,不存在违约情形。

1-1-66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三年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1、董事变动情况

时间成员职位董事会人数变动原因
2021/01/01—2022/05/19陈泽鹏执行董事泽润有限未设董事会,设1名执行董事
2022/05/20—2022/11/17陈泽鹏董事长5人张卫、黄福灵等高级管理人员新增为公司董事,李增喜为润峡招赢推荐董事,熊轶丽为长盈鑫推荐董事;此次变动系泽润有限设立董事会所致
张卫董事
黄福灵董事
李增喜董事
熊轶丽董事
2022/11/18 至今陈泽鹏董事长9人股份公司成立,长盈鑫推荐董事由熊轶丽变更为邢松,新选举王亮任董事; 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增选三名独立董事
张卫董事
黄福灵董事
王亮董事
李增喜董事
邢松董事
吕芳独立董事
赵引贵独立董事
李丹独立董事

公司最近两年内董事变动系因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或外部投资人推荐董事变更所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监事变动情况

时间成员职位监事会人数变动原因
2021/01/01—2022/11/17陈建川监事泽润有限未设监事会,设1名监事
2022/11/18夏柳燕监事会主席3人股份公司成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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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成员职位监事会人数变动原因
至今曾繁祥监事公司治理结构,选举成立监事会;陈建川不再担任监事
张帆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最近两年内监事变动系因股份公司成立后选举成立监事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时间成员职位高级管理人员人数变动原因
2021/01/01—2021/10/20陈泽鹏总经理2人
黄福灵副总经理
2021/10/21—2022/11/17张卫总经理2人2021年10月21日,泽润有限执行董事作出决定,同意陈泽鹏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并聘任张卫为公司总经理
黄福灵副总经理
2022/11/18至今张卫总经理6人2022年11月18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张卫担任总经理,黄福灵、支丽国、杨继华、张浩担任副总经理,王亮担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王亮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黄福灵副总经理
支丽国副总经理
张浩副总经理
杨继华副总经理

公司最近两年内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系因公司内部管理层岗位调整、提拔公司骨干人员、完善治理结构所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4、其他核心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其他核心人员为核心技术人员陈泽鹏、张卫、张浩、王军华、王长顺,除张卫为2021年10月入职公司外,公司最近两年内其他核心人员未发生变化。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1-1-68

姓名职位/亲属关系直接/间接持股情况(万股)合计持股数(万股)合计持股比例(%)
直接间接
陈泽鹏董事长1,980.0032.402,012.4042.0118
张卫董事、总经理-140.00140.002.9227
黄福灵董事、副总经理130.00-130.002.7139
王亮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4.2424.240.5060
支丽国副总经理-13.5013.500.2818
张浩副总经理-12.0012.000.2505
杨继华副总经理-11.0011.000.2296
王长顺工程部经理-12.0012.000.2505
王军华产品规划部经理-10.0010.000.2088
陈锦鹏陈泽鹏之兄弟、总经理助理170.0030.00200.004.1753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直接持有泽润新能股份除外)如下:

姓名公司职位对外投资 企业主营业务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陈泽鹏董事长北京封个酒业有限公司贸易20.002.00
鑫润合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32.408.91
张卫董事、总经理鑫润合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140.0038.50
王亮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鑫润合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24.246.67
李增喜董事深圳市鼎洪兴业投资(有限合伙)股权投资80.0016.00
邢松董事深圳市百盛之途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企业管理咨询110.0032.34

1-1-69

姓名公司职位对外投资 企业主营业务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深圳市百胜德咨询有限公司投资、企业管理咨询9.0090.00
李丹独立董事北京睿翼拓能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能源咨询12.0060.00
支丽国副总经理鑫润合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13.503.71
张浩副总经理鑫润合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12.003.30
嘉兴汉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会议、会展服务10.0010.00
杨继华副总经理鑫润合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11.003.0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上述对外投资与公司及公司业务不存在利益冲突。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组成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等组成。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若在公司任职则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则不领取薪酬。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确定依据、所履行程序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经董事会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履职津贴由股东大会确定。

3、报告期内薪酬总额及占各期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额占发行人各期利润总额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薪酬总额313.09606.50325.57260.92
利润总额7,795.239,217.794,260.13786.80
占比4.02%6.58%7.64%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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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薪酬总额不含股份支付金额。

4、最近一年及一期从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领取薪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2022年度、2023年1-6月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领薪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姓名职位2023年1-6月(税前)2022年(税前)是否在发行人的关联企业领薪
1陈泽鹏董事长38.2589.48
2张卫董事、总经理55.11116.88
3王亮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38.1875.91
4黄福灵董事、副总经理23.7250.42
5李增喜董事--
6邢松董事--
7吕芳独立董事6.001.00
8赵引贵独立董事6.001.00
9李丹独立董事6.001.00
10夏柳燕监事会主席8.8510.43
11张帆职工代表监事8.4215.77
12曾繁祥监事5.3810.15
13支丽国副总经理30.6860.23
14张浩副总经理23.5243.57
15杨继华副总经理18.7338.96
16王长顺工程部经理22.9648.12
17王军华产品规划部经理21.3043.59

注1:独立董事自2022年11月底起任职。注2:董事邢松为长盈鑫的投资总监,在长盈鑫领取薪酬。

除以上薪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未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十三、本次发行前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一)申报前已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经营机制,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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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对经营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等进行股权激励。

1、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2022年4月10日,泽润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了《2022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方案》及《2022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决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2022年4月,员工持股平台鑫润合伙通过向发行人增资的方式获得股权激励。相关增资情况详见本节“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二)发行人设立及报告期内股本、股东变化概述”。

2022年6月30日,鑫润合伙审议通过投资人变更事宜,同日签订了转让协议,新增有限合伙人陈锦鹏、靳治国和魏利华三人,同时对部分人员的投资份额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股

姓名调减数量姓名调增数量
陈泽鹏49.00陈锦鹏30.00
靳治国12.00
魏利华3.00
杨继华3.00
宫金云1.00
张卫11.50王长顺2.00
张浩2.00
陈建川2.00
王军华2.00
何检文2.00
李绍平1.50

2022年9月,原有限合伙人景美霞离职,并于2022年9月26日与执行事务合伙人陈泽鹏签署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1万元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以原始取得价加算人民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单利的价格转让给陈泽鹏。

2023年4月20日,鑫润合伙审议通过投资人变更事宜,同日签订了转让协议,新增有限合伙人戴瑶和洪凯两人,具体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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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股

姓名调减数量姓名调增数量
陈泽鹏3.00戴瑶2.00
洪凯1.00

2023年7月1日,有限合伙人魏利华离职退伙,将其出资额转让给支丽国、靳治国,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股

姓名转出数量姓名受让数量
魏利华3.00支丽国1.50
靳治国1.50

2023年8月13日,有限合伙人张中立离职退伙,将其出资额转让给陈泽鹏,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股

姓名转出数量姓名受让数量
张中立2.00陈泽鹏2.00

2023年12月1日,有限合伙人陈德江离职退伙,将其出资额转让给陈泽鹏,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股

姓名转出数量姓名受让数量
陈德江3.00陈泽鹏3.00

2、员工持股平台基本情况

鑫润合伙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之“2、鑫润合伙”的相关内容。

鑫润合伙的合伙人均为公司员工,不存在外部人员持有员工持股平台份额的情形。

3、员工持股平台的退出机制

(1)服务期

服务期为5年。有限合伙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而服务期限未到期时,劳动合同自动顺延至服务期限届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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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激励对象离职后的股份处理

如服务期限尚未届满但公司已完成合格上市的,可参考其实际服务期授予该有限合伙人部分财产份额,剩余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按照有限合伙人原始出资价格加算年化8%单利(若有分红,应先扣除分红(税前金额))的价格予以回购。

如公司未完成合格上市,有限合伙人可以向执行事务合伙人主张回购其份额,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及其指定的人按照原始取得价加算该合伙人持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时长所对应的人民银行短期贷款利率或中长期贷款利率单利(若有分红,应先扣除分红(税前金额))的价格回购该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3)股份锁定期

鑫润合伙已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前述该部分股份。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三、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事项”之“(一)关于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承诺”之“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泽鹏控制的其他企业鑫润合伙承诺”。

4、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过程

截至2023年6月末,本次股权激励涉及股份支付,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表所示:

股东类别实控人非实控人小计
2022年第一次股权激励2022年第一次份额调整2023年第一次份额调整
授予股份数量(万股)27.40272.7460.503.00363.64
授予日期2022-4-102022-6-302023-4-20-
授予价格(元/股)2.002.002.00-
股权支付计算依据(元/股)12.6016.4421.92-
服务期限(月)——606060-
月摊销额(万元)——48.1814.561.00-
股份支付2022年度157.38433.6687.36-67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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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金额(万元)2023年度-578.21174.728.96761.90
其中:2023年1-6月-289.1087.362.99379.45
2024年度-578.21174.7211.95764.88
2025年度-578.21174.7211.95764.88
2026年度-578.21174.7211.95764.88
2027年度-144.5587.3611.95243.87
2028年度---2.992.99

注1:2022年4月润峡招赢以1,500万元认购泽润有限119.0084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投前估值为5.5亿元(对应4,363.64万注册资本),折合12.60元/出资额。注2:2022年8月厦门TCL、李何燕、天津中环通过受让股权方式取得公司的股份,本次转让估值7.5亿元,折合16.44元/出资额。注3:2022年12月合肥阳光、江山、海宁华能、海宁慧仁、天津中环、天津晟华、邵建雄对泽润新能增资,本次增资投前估值为10亿元,折合21.92元/股。注4:2022年第一次股权激励:授予日为2022年4月10日,即2022年涉及股份支付月数为9个月。注5:2022年第一次份额调整:授予日为2022年6月30日,即2022年涉及股份支付月数为6个月。注6:2022年第二次份额调整:2022年9月,原有限合伙人景美霞离职,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鑫润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陈泽鹏,不涉及股份支付。注7:2023年第一次份额调整:授予日为2023年4月20日,即2023年1-6月涉及股份支付月数为3个月。注8:表中“授予股份数量”按照2023年6月末股权激励363.64万股来源分布进行列示。

5、对发行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的影响

(1)对经营状况的影响

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为经营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通过本次股权激励,公司建立了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了相关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了员工的参与意识,能够促进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2)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将本次股权激励标的权益的公允价值与激励对象支付成本的差额确认为股份支付费用,计入管理费用并在服务期内进行摊销。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2022年公司确认股份支付费用678.40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为7.36%,2023年1-6月公司确认股份支付费用379.45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为4.87%,未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3)对控制权变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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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实施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陈泽鹏,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二)申报前已制定的期权激励计划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3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本次期权激励计划的基本内容

(1)激励对象

本次期权激励计划的对象共56人,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2)激励工具及授予数量

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发行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181.81万份的股票期权,约占期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总股本的3.80%。发行人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期权激励计划所对应股票数量占本次发行上市前总股本的比例未超过15%,且未设置预留权益。

(3)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参考最近一次投资者增资的价格确定,行权价格为每股21.92元,高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6.62元/股,定价公允。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其行权期内以每股21.92元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行权价格不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增发、派息等事宜,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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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效期及等待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确定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自授予之日起至以下两个日期孰晚:(1)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2)公司完成上市之日。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5)行权安排

等待期满后分两批行权,每批可行权比例分别为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1/2、1/2。

在行权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就授予的股票期权根据下表的安排分两批行权,每批次生效期权行权有效期为12个月,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不得早于前一行权期的届满日:

行权期行权时间可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自股票期权等待期届满之日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等待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1/2
第二个行权期自股票期权等待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等待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1/2

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未成就时或已达到行权条件但在当期行权期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6)行权条件

股票期权考核包括公司层面考核、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公司和激励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公司层面考核及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的条件时,激励对象方可按照行权安排实施:

①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A、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B、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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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D、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E、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②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A、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B、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C、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D、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E、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

F、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③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工作

④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3年度、2024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业绩考核完成率与公司层面行权系数关系如下:

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A)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B) (亿元)
目标值(Am)触发值(An)目标值(Bm)触发值(Bn)
第一个行权期202387.21.10.99
第二个行权期20241091.41.26
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完成比例公司层面行权系数(X)
营业收入(A) (亿元)A≥Am100%
An≤A<Am80%
A<An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B≥Bm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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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净利润(B)(亿元)Bn≤B<Bm80%
B<Bn0%
确定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值的规则当考核指标出现A≥Am或B≥Bm时,X=100%;当考核指标出现A<An且B<Bn时,X=0%;当考核指标A、B出现其他组合分布时,X=80%。

如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对相关业绩指标带来影响,造成指标不可比情况,则公司董事会可以对相应业绩指标的实际值进行还原;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应当注销。

⑤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由公司根据《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逐年组织评定,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卓越、A优秀、B+良好、B称职、C基本称职、D不称职六个档次,考核对象考核结果与行权标准系数对应如下:

考核结果卓越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A+AB+BCD
可行权系数1.01.01.00.80.50

(7)禁售期

激励对象在公司上市后因行权所获股票自行权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前述禁售期限届满后,激励对象应比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减持规定执行。

2、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的影响

(1)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建立健全了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中、高级管理人员与骨干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公司的凝聚力,增强了公司竞争力。结合公司实施的申报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公司树立了共同的企业经营发展目标,实现公司员工的个人收益、工作及绩效目标和未来几年股东、公司经营发展目标的统一,将有效推动公司落实中短期经营战略和业务发展策略,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本激励计划的期权激励成本在公司经常性损益中列支,期权激励成本的摊销对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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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在2023年至2025年期间确认股份支付费用,股份支付费用未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对公司控制权变化的影响

根据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发行人不会因期权行权而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发行人控制权稳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目前的执行情况

2023年5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确认授予条件已成就,独立董事并就期权授予事项发表肯定意见。

同日,56名激励对象与发行人签署了《股票期权授予协议》,期权授予程序已履行完毕,各激励对象保证按规定行权,并在公司上市后因行权所获股票自行权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减持,禁售期限届满后比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减持规定执行。自期权授予以来,有5名员工因离职退出期权激励计划,并与发行人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之解除协议》,已授予的期权份额作废,并不再予以登记。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合计向51名激励对象授予175.81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总股票数量为175.81万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股票期权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的股票期权 (万份)获授数量占授予总量的比例
1陈泽鹏董事长41.5123.61%
2张卫董事、总经理20.0011.38%
3黄福灵董事、副总经理20.0011.38%
4王亮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0011.38%
5支丽国副总经理4.502.56%
6张浩副总经理4.502.56%
7杨继华副总经理4.002.28%
8其他人员合计44人61.3034.87%
合计175.81100.00%

在审期间,公司未新增期权激励计划,相关激励对象未行权。公司已于2023年7月25日在主管税务机关完成了股权激励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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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份支付费用的会计处理

(1)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对股票期权的成本进行计量和核算,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①授予日会计处理:由于授予日股票期权尚不能行权,因此不需要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公司将在授予日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Model)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②等待期会计处理:公司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日,以对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算为基础,按照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

③可行权日之后会计处理: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④行权日会计处理: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第四条规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

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因其通常受到一些不同于交易期权的条款和条件的限制,因而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由于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通过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评估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由宇威评估对公司股票期权公允价值进行评估。相关估值参数选取标准如下表所示:

参数参数值说明

基准日

基准日2023年5月13日基准日确定为期权授予日

1-1-81

参数参数值说明

标的股票市场价格

标的股票市场价格21.92元/股公司最新一轮外部投资者入股后的整体估值10.5亿元确定,即21.92元/股

期权的行权价格

期权的行权价格21.92元/股按照与职工签订的股票期权授予协议,行权价格为21.92元/股

预期期权期限

预期期权期限2个批次分别为:1年、2年第一个行权期:自股票期权等待期届满之日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等待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第二个行权期:自股票期权等待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等待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期波动率

预期波动率第一个行权期:18.78% 第二个行权期:21.04%基于可公开获得的信息,分别采用制造指数近1年和2年的年化波动率

无风险收益率

无风险收益率第一个行权期:1.50% 第二个行权期:2.10%基准日当日的与行权期限年期一致的中国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预期股息率

预期股息率0公司后两年暂无确定的分红计划

根据模型,得出1年期每份股票期权价值为1.80元/份,2年期每份股票期权价值为3.01元/份,则公司授予的181.81万份股票期权对应的总公允价值为

437.25万元。

行权期股票期权份数 (万份)每份股票期权公允价值(元)股票期权公允价值 (万元)

第一个行权期

第一个行权期90.9051.80163.63

第二个行权期

第二个行权期90.9053.01273.62

合计

合计181.81-437.25

(3)股份支付费用情况

公司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确认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计划实施过程中按照行权比例摊销。由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会计准则要求,激励计划授予时股票期权对公司各期财务状况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1-82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需摊销的总费用2023年2024年2025年

181.81

181.81437.25200.29191.3645.60

2023年1-6月公司授予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为49.94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共有5名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万份股票期权依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本次注销后对公司各期财务状况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需摊销的总费用2023年2024年2025年

175.81

175.81422.82193.68185.0444.10

十四、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员工人数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员工数量678541243169

注:2020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人数为泽润实业及泽润有限员工人数;2023年6月30日公司员工人数为泽润新能及湖北泽润员工人数。

(二)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员工专业结构如下:

单位:人

岗位类别员工人数占员工总数比例(%)
生产人员54079.65
研发人员7611.21
管理及行政人员456.64
销售人员172.51

(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

1-1-83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员工总数678541243169
缴纳社会保险人数项目人数比例人数比例人数比例人数比例
养老保险58085.55%48890.20%22291.36%14988.17%
失业保险58085.55%48890.20%22291.36%14988.17%
工伤保险58085.55%48890.20%22291.36%14988.17%
医疗保险58085.55%48890.20%22291.36%14988.17%
生育保险58085.55%48890.20%22291.36%14887.57%
缴纳住房公积金人数64795.43%50994.09%156.17%148.28%

注:2020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人数为泽润实业及泽润有限员工人数;2023年6月30日公司员工人数为泽润新能及湖北泽润员工人数。

报告期期末,公司员工未全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原因如下:

单位:人

未缴原因社保公积金
新入职员工/原单位未转出825
退休返聘1616
自愿放弃10
合计9831

2022年4月,东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出具《信用记录报告》,据相关部门核查,泽润实业于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1日内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住房公积金领域无违法违规情况,未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2023年2月,常州市金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出具《证明》,发行人在2017年11月至证明开具日内,不存在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形,发行人未受到社会保险方面的行政处罚。2023年7月,常州市金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出具《证明》,发行人自2023年1月至证明出具之日不存在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形,该中心稽核部门也未对发行人进行处罚。

根据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3年8月23日出具的《情况说明》,湖北泽润自2023年1月起至说明出具之日不存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形。202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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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发行人取得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发行人未有受到过行政处罚的情形。根据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于2023年8月24日出具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湖北泽润已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欠缴、漏缴、拖欠住房公积金或其他违反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不存在违反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而受到或可能受到调查、追缴、处理或处罚的情形。

2023年5月,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公司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问题作出承诺如下:“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将持续督促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全体适格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若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司法部门要求公司为员工补缴以前年度的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以及因此而需要承担的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人将代替公司缴纳、承担,且在承担后不向公司追偿,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保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公司已主动纠正该行为,且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了承诺,该事项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劳务派遣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员工人数678541243169
劳务派遣人数00104135
用工总量678541347304
派遣人数占用工总量比例0.00%0.00%29.97%44.41%

注:2020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人数为泽润实业及泽润有限员工人数;2023年6月30日公司员工人数为泽润新能及湖北泽润员工人数。

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10%的情形,主要原因是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工人数量较多,部分时期会面临工人不足且自主招工难的情况,公司

1-1-85

根据业务情况选聘部分劳务派遣人员作为补充用工方式,解决公司劳务用工问题,因此劳务派遣人员数量较多、占比较高。公司后续逐步对劳务派遣用工进行规范,包括增加劳务外包用工、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增加自主招工的途径等,逐步降低劳务派遣用工比例。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无劳务派遣人员。报告期内,劳务派遣公司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除个别劳务派遣单位未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外,其他劳务派遣单位均具有必备的业务资质。发行人与该等未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单位已终止合作,且合作期间较短,不存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但逾期不改正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公司在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方面,未出现因违反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在补充用工即劳务派遣用工方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出现因违反劳务派遣用工行为管理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的情形。

2023年5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泽鹏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将持续督促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公司用工。若公司因劳动用工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的,本人将代替公司缴纳、承担,且在承担后不向公司追偿,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超过规定比例的情形,该等情形已经公司自行整改完成,且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该劳动用工形式被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情形,不存在因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比例超标而遭受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了承诺,该事项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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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演变情况

(一)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新能源电气连接、保护和智能化技术领域,专业提供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一体化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紧跟全球太阳能光伏组件的技术发展路线,通过持续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致力于为下游行业和客户提供安全、可靠、高效、智能的光伏组件接线盒系列产品。

公司秉承技术驱动、市场导向的理念,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在国内外光伏组件接线盒领域确立了较为突出的行业地位和品牌形象,截至报告期末,已形成自主研发专利62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公司参与了光伏组件接线盒国家标准GB/T 37410-2019《地面用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盒技术条件》的制定,担任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亚洲光伏产业协会理事单位、江苏省光伏产业协会理事单位。公司Z8X产品为全球首个取得TUV莱茵35A认证的光伏组件接线盒,ZS产品为中国大陆首款通过TUV莱茵认证的智能接线盒产品,Z8S产品为中国大陆首个取得TUV莱茵认证的三分体智能接线盒,Z8C产品荣获“光能杯”2021年度单品、2022年“质胜中国”光伏零部件接线盒优胜奖,入围全美顶级光伏产品名录。

凭借自身设计开发、品质管控和服务响应的综合优势,公司先后与客户A、Maxeon、客户B、客户C、Sonnenkraft等国际知名光伏组件企业,TCL中环、晶科能源、尚德电力、亿晶光电、润阳股份、赛拉弗、海泰新能、中清光伏等国内领先的光伏组件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最终产品广泛应用于海内外太阳能光伏电站。

公司利用在光伏组件接线盒领域的技术储备,近两年加快了对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的技术布局,公司已经与骆驼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成为其新能

本招股说明书引用的第三方数据主要来自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欧洲光伏产业协会、国际能源署(IEA)、REN21和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等机构,不存在专门为本次发行准备情况,公司亦未为此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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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的重要供应商,通过骆驼集团向宝马、奔驰、小鹏等多家整车厂商供应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小鹏车型辅助电源电池盒已向骆驼集团量产供应,宝马车型项目、奔驰车型项目的辅助电源电池盒已进入制程开发阶段,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业务未来有望成为公司新的增长点。

(二)主要产品基本情况

公司当前主要产品为光伏组件接线盒。根据其是否包含智能芯片模块,光伏组件接线盒可分为通用接线盒和智能接线盒。通用接线盒不包含智能芯片,主要功能包括连接、自动保护功能;智能接线盒通过智能芯片实现更为多样的功能,属于组件级电力电子技术,除了连接、自动保护功能外,还能够对光伏组件实现发电效率智能优化、智能关断、智能监控等精细化控制功能。公司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1、通用接线盒

光伏组件接线盒是光伏组件和光伏电力系统的核心配件之一,是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中必不可少的配套产品。太阳能光伏组件的结构如下:

1-1-88

光伏组件接线盒在光伏组件和光伏系统中的工作方式如下:

通用接线盒系最常见、应用最为广泛的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通用接线盒产品由盒体、电缆线、连接器三个部分组成,其中盒体是主体部分,也是实现连接、自动保护功能的核心部件。

光伏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光伏组件接线盒发挥连接功能,电池板中产生的电流通过汇流带、导电器件、电缆线、连接器连通至整个光伏系统;当组件出现热斑效应时,光伏组件接线盒中与电路并联的自动保护器件能够起到自动保护作用,使电流绕开受热斑影响的电池片,有效降低因热斑效应导致的功率损耗和安全风险,起到保护光伏系统稳定安全运行的作用。薄膜光伏组件由于其自身特性,一般情况下,接线盒盒体中不需要使用二极管。盒体部分通过盒体内灌封胶或盒盖的密封橡胶圈的方式,阻止空气、水分、灰尘等进入光伏组件接线盒内,实现防水防尘防污染的作用。因光伏发电场景的多样化和发电环境的特殊性,光伏组件接线盒需要具备长期耐候性、良好密封性以及大电流电压的承载能力,保证其在风沙、雨雪、高温、高湿等恶劣环境下的长期可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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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接线盒的主要产品系列分类如下:

产品系列产品特点产品示意图
分体接线盒(1)结构设计先进:分体式设计减少接线盒在组件面的粘接面积,有效增加组件光照面积,提升发电效益;节省电缆及汇流带用量,降低组件成本及发电损失; (2)散热能力优异:分体式结构设计将自动保护器件分置在多个盒体,提供更优异的散热能力。
单体接线盒结构设计小巧:结构小巧,易于运输组装,灌胶量低有利于节约灌胶成本;包含45°、90°、180°出线方式,适配多种组件排列连接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对外销售的通用接线盒主要情况如下:

产品型号产品简介
Z8X该接线盒属于分体接线盒;Z8X产品应用模块式二极管作为自动保护器件,具备更优异的载流能力,为全球首个取得TUV莱茵35A认证的光伏组件接线盒,在满足现有组件功率的基础上为更大功率组件预留了空间,符合光伏行业大功率大电流的发展趋势;产品适用于PERC、TOPCon、HJT等主流电池组件;产品荣获SNEC2021兆瓦级翡翠奖。
Z8C该接线盒属于分体接线盒;Z8C产品采用了创新性的结构设计,开创性地省去了盒体中的导电器件,在提升光伏组件接线盒安全性的同时降低接线盒成本,符合光伏行业降本增效的发展趋势;产品适用于PERC、TOPCon、HJT等主流电池组件;产品荣获“光能杯”2021年度单品、2022年“质胜中国”光伏零部件接线盒优胜奖,入围全美顶级光伏产品名录。
Z8L该接线盒属于分体接线盒;Z8L产品采用90度出线结构,可有效减少串联所需线材,产品适用于双玻组件、叠瓦组件,额定电流最高可达20A。

公司主要产品中,客户A接线盒属于通过ODM方式实施,公司能够结合客户的组件技术、使用场景等因素,为客户提供光伏组件接线盒ODM产品,包括设计(结构设计、电路设计、模具设计)、开发(打样、测试、工艺开发、试产)、量产、持续优化,为客户提供全流程的ODM接线盒研发及生产服务。基于光伏发电技术路线、组件规格、产品应用场景等因素,部分组件企业对于光伏组件接线盒存在差异化的需求,市场上的常规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无法满足其个性化的要求,而组件企业往往对光伏接线盒的研发和设计经验不足,因而催生了光伏组件接线盒ODM业务需求。公司陆续与客户B、客户A、客户C等头部组件厂建立了ODM光伏组件接线盒的合作关系,利用多年在光伏组件接线盒领域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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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淀并开发新的技术方案,积极为上述客户提供光伏组件接线盒的ODM业务。

2、智能接线盒

公司智能接线盒产品系电力电子技术(MLPE)在太阳能光伏领域中的应用,在通用接线盒的连接、保护功能的基础上,通过智能芯片实现对光伏组件精细化控制,如添加智能优化模块实现消除组件热斑、延缓组件衰减及提升组件使用寿命、降低组件失配,提升光伏发电效率的作用;添加智能关断模块能够迅速切断组件连接对电站实施安全救援,提升电站的整体安全性;添加智能监控模块能够实时监控光伏电路系统情况。智能接线盒由于包含智能芯片模块,单个产品的成本较高。随着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推广,在屋顶光伏、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等对于安全性、发电效率和运维便利性需求较高的分布式光伏场景中,智能接线盒的市场需求和市场份额将大幅提升。根据智能接线盒主要的智能化功能,智能接线盒主要产品系列分类如下:

产品系列智能化功能产品示意图
智能优化器应用MPPT技术追踪组件电池串的最大功率点,消除多个光伏组件间失配导致的发电量损失,减少了“木桶效应”对光伏电站效率的影响,相对于通用接线盒极大提升发电效率;通过消除组件的热斑效应,提升组件使用寿命。
智能关断器在光伏系统发生火灾或故障时,应用PLC技术快速断开光伏系统连接,将电路电压降低至人体可承受的电压,便于消防人员或维修人员安全作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对外销售的智能接线盒情况如下:

产品型号产品简介
ZS该接线盒属于智能优化器; ZS产品为单体式子串级智能优化器,通过接线盒中搭载的智能芯片,对组件中每个子串的电流电压进行智能化调节,实现最大化被遮挡的组件的发电功率;能够有效消除组件的热斑效应,提升光伏组件的使用寿命; ZS产品为中国大陆首个取得TUV莱茵认证的智能接线盒。
Z8S该接线盒属于智能优化器; Z8S产品为分体式子串级智能优化器,通过接线盒中搭载的智能芯片,对组件中每个子串的电流电压进行智能化调节,实现最大化被遮挡的组件的发电功率,能够有效消除组件的热斑效应,提升光伏组件的使用寿命;分体式的设计提供更优异的散热性能;智能化模块应用高集成度的芯片设计,极大程度减少PCBA元器件使用数量,降低产品潜在失效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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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型号产品简介
率,产品可靠性高; Z8S产品为中国大陆首个取得TUV莱茵认证的三分体智能接线盒。
RSD该接线盒属于智能关断器; RSD产品为外接式智能关断器,通过其中搭载的芯片对光伏系统实现组件级关断,将光伏系统电压降低至人体安全电压,便于工作人员后期维护或修理;产品符合NEC690.12标准要求,为全球较早通过PVEL认证的智能关断器。

(三)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主要特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光伏组件接线盒39,014.8096.2550,230.2897.1827,939.4798.5513,824.3398.59
配件及其他1,520.643.751,457.772.82411.471.45198.401.41
合计40,535.44100.0051,688.05100.0028,350.94100.0014,022.73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光伏组件接线盒,得益于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现持续快速增长趋势,2020年至2022年期间年复合增长率91.99%,2023年1-6月仍保持高速增长趋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主要特征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一)销售情况”。

(四)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通过基于行业和产品技术趋势预判的主动式研发和以下游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响应式研发相结合的研发模式,从而确保公司研发能力的不断创新变革。

主动式研发模式下,结合对行业和产品的技术路线和发展趋势的预判,公司提前布局光伏组件接线盒的研发创新,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前瞻性研发,形成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经过十余年的研发积累,公司已经构筑起丰富而全面的接线盒基础技术储备,能够适配下游光伏组件厂商多元化的应用场景和技术路线,及时向下游厂商提供个性化的、有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解决方案,并形成对既有接线盒产品的持续改进创新,从而通过全方位的产品技术服务满足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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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

响应式研发模式下,结合客户的差异化的产品设计和技术要求,公司为其提供定制化的ODM产品交付模式,同时根据客户需求,为其定制化开发样品并优化生产技术,在产品量产后跟随客户的技术演变持续升级优化产品。公司响应式研发的服务能力为公司拓展下游光伏行业、新能源行业客户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2、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光伏组件厂商。公司通过参加国内外展会或者业务推广等方式,对新客户进行针对性开发,公司已在行业内积累了一定的知名度,客户数量不断增加,目前已经和客户A、Maxeon、客户B、客户C、Sonnenkraft、TCL中环、晶科能源、尚德电力、亿晶光电、润阳股份、赛拉弗、海泰新能等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公司一旦与客户确立合作关系后,双方通常会签订框架协议或销售合同,约定质量要求、定价原则、结算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在日常采购时客户会另行下发业务订单并约定产品规格、单价、数量、结算方式、运输方式、交货日期、交货方式等。在产品定价方面,公司以产品成本为基础,按照成本加成的原则,根据订单情况并综合考虑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合作年限、订单数量、业务复杂程度、竞争情况等因素确定产品价格。

(1)境内销售流程

公司与客户沟通后签订协议明确供货数量、价格、质量标准及交货时间等,其后根据订单要求安排生产计划。在货物生产完成后,公司根据订单要求将货物发往下游组件厂商,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客户收取货款。

(2)境外销售流程

公司通过接收海外客户的销售订单,以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客户沟通确认产品需求、价格、交货方式与结算方式等条款,其后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计划。货物生产完成后,公司按照订单要求进行发货,在完成报关手续后货物装船起运。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客户收取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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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订单交付时间制定生产计划,报告期内,公司生产采用自主生产和外协加工两种模式。

(1)自主生产

公司借助自动化控制和信息系统组织生产,实现对产品制造全过程的有效管控,以及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①自动化:公司在持续提升产能规模的同时,不断加大车间自动化产线投入,并引进机械手、自动化检测设备等辅助生产。公司通过将外部资源开发与内部评审导入相结合的机制,周期性评估整个生产过程的自动化程度,积极引进适配产线的自动化生产技术,推动产线自动化技术的更新换代,提升生产效率。

②可追溯性: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对生产全流程进行管控。为实现产品可追溯,一方面对生产使用的物料、半成品、产成品设置专有的生产批次号以供追溯检验,另一方面设置产品质检人员对产线产品巡检,记录质量检验结果。此外,公司在生产及检测过程中均会形成产品质检档案,并执行严格的保存管理制度,确保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时,可及时追溯,优化生产过程的质量管控。

(2)外协加工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接线盒生产涉及注塑、冲压、电镀、组装、热熔等多方面的流程,公司的主要工序均采用自主生产模式,仅对生产过程中部分非关键工序、不具备生产资质的工序实行委外生产,主要包括电镀、PCBA板加工、注塑等工序。

因国家政策要求对表面处理行业实行同类整合和园区化管理,公司不具备电镀生产资质,因而公司将电镀工序交由外协供应商完成。公司智能接线盒中应用的智能模块系公司自主设计控制电路后,委托外协供应商根据设计图进行PCBA加工;2021年开始,公司将部分注塑工序委托外协厂商加工。

上述工序采用外协模式具备更强的经济效益,符合行业惯例,具备必要性及合理性。报告期各期,公司外协加工金额分别为151.94万元、171.21万元、459.83万元和460.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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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以需定采为主、合理备货采购为辅的采购模式,公司根据客户订单为基础安排生产计划,根据生产计划所需原材料确定采购规模,在此基础上会作少量适当备货。发行人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含塑料粒子、辅材、二极管、电缆线、铜材等。公司接到销售部订单需求后以此为基础确定生产计划,再根据PMC部门的规划拆解订单的物料需求并提出采购申请,其后由采购部门按需采购,与供应商确定原材料订单,由品质部完成质检环节后最终采购货物到仓库完成入库。公司建立了由品质部、PMC部、采购部共同合作制定与管理的供应商考核管理机制。公司品质部负责对供应商质量进行评分,PMC部负责对供应商交付方案进行评分,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服务和商务条款评分并汇总其他部门评分。通过分级管理的形式保证采购质量,以激励机制实现服务保障与成本优化,避免因供应商过度集中而导致的原材料价格风险。

5、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和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

公司现有的经营模式系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光伏行业发展趋势、技术路线、市场竞争策略等多方面因素逐步形成的。公司的经营模式经过多年发展不断完善积累,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及自身的发展战略。

光伏行业的产业政策变化、组件厂商的经营策略及个性化需求、技术创新等都将影响行业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上述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且在未来可预见的一定时期内也不存在发生重大变化的迹象,因此公司经营模式预计将保持稳定。公司将持续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及产业链的动态,及时对现有经营模式进行动态调整,顺应市场发展及行业需求。

(五)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1、技术积累期(2009年-2015年)

公司前身东莞市泽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09年设立,成立伊始业务主要定位于Cable线缆、连接器的生产和销售。公司洞察到全球光伏产业的广阔发展前景和光伏组件接线盒的潜在市场需求,为提升未来发展潜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公司2011年开始切入光伏组件接线盒行业,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导向,摸索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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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组件接线盒的相关技术,先后成功推出Victor、Z7等多款自主研发通用接线盒产品,2013年成为泰科电子光伏组件接线盒供应商;在智能接线盒领域,公司于2014年布局相关研发工作,并于2015年推出中国大陆首款通过TUV莱茵认证的子串级智能优化器产品ZS。

2、业务转型期(2016年-2019年)

随着技术能力的提升及自主产品的推广,公司自2016年起在光伏组件接线盒行业崭露头角,特别是ODM接线盒及自主研发新品逐渐得到业内认可,开始进入国内外光伏组件龙头厂商的供应链体系。2016年,公司与尚德电力建立合作,成为其光伏组件接线盒的供应商;2017年,公司成为客户B屋顶光伏组件接线盒的ODM供应商;同年,与TCL中环集团达成合作;2019年,进入客户A供应链,为其研发ODM光伏组件接线盒。

3、快速发展期(2020年至今)

基于对下游光伏组件技术发展趋势及光伏组件厂商差异化需求的深刻理解,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通过前瞻性自主研发,以技术驱动产品推陈出新,于2021年推出Z8X产品,产品最高可承载35A电流,符合光伏组件大功率大电流的发展趋势,2022年推出Z8C产品,通过对二极管的结构处理去除导电器件,在提升安全性的同时降低光伏组件成本。基于新产品的技术创新优势,公司积极开拓市场,进一步提升行业竞争力和客户认可度,公司客户资源储备也得到进一步拓展和丰富。此外,依托深厚的技术及产品积淀,公司与客户A、客户C继续深化ODM光伏组件接线盒合作,保证产品能够紧跟客户的组件技术变化。

同时,为拓展核心技术的下游应用,公司开始着眼布局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业务,基于公司在光伏组件接线盒领域所积累的可靠性、散热性、防水性等技术优势,强大的研发实力以及严格的质量管控体系,迅速获得客户认可。该业务的横向拓展有助于打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已于2022年与骆驼集团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成为其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的重要供应商,骆驼集团是全球前三、全国第一的汽车低压辅助电池生产商。发行人与骆驼集团就宝马、奔驰、小鹏等多家整车厂商的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项目签订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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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公司将继续巩固在光伏组件接线盒领域的技术先发优势,在结构设计、电路设计、智能化模块(智能优化、智能关断、智能监测)、制造技术等加大前瞻性研究和技术储备力度,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扩大和深化与国内外主流光伏组件厂商的合作关系;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司将大力拓展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Busbar及相关新能源汽车业务,致力打造新的业务增长点。

(六)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和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光伏组件接线盒及相关配件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14,022.73万元、28,350.94万元、51,688.05万元和40,535.44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3.84%、95.56%、99.03%和97.85%,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突出,业务结构稳定。报告期内,得益于光伏行业的蓬勃发展及公司业务的良性发展,公司营业收入和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2021年和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较上一年度增长14,328.21万元和23,337.11万元,增幅分别为102.18%和82.32%。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均应用于光伏组件接线盒及相关配件和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的研发、设计及生产环节,以提升产品的散热能力、载流能力、抗老化性、密封性等性能指标,保证产品的可靠运行,为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竞争地位及经营业绩提供有力保障。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均来自于核心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由核心技术相关的服务和产品实现的营业收入比例较高且较为稳定,发行人核心技术已充分实现产业化。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核心技术相关产品收入40,535.4451,688.0528,350.9414,022.73
营业收入41,427.9052,192.5529,667.7814,943.37
占比97.85%99.03%95.56%93.84%

(七)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1、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通用接线盒

公司通用接线盒工艺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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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智能接线盒

公司智能接线盒工艺流程图如下:

2、核心技术的应用情况

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在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工艺流程中主要体现在前期的研发设计环节及生产环节,经过多年的积累,发行人拥有了接线盒结构设计、盒体强制高效散热、二极管弯折延压处理、Z型冷锻技术、MPPT驱动技术及控制电路设计等多个领域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具备从技术创新向产品快速转化的技术能力体系,对于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的载流能力、散热能力、可靠性、智能化等性能指标进行全方位的提升,从而促进公司产品紧跟行业趋势,迅速迭代并落地生产,为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竞争地位及经营业绩提供有力保障,有效满足下游客户对于产品的各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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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报告期代表性业务指标及其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光伏组件接线盒及相关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状况及业务特点,公司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毛利率等主要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增长率-75.92%98.53%-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40,535.4451,688.0528,350.9414,022.73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82.32%102.18%-
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25.56%26.50%27.11%19.21%
净利润(万元)6,826.408,639.913,778.39747.62
研发费用(万元)1,444.261,907.781,119.03710.49
光伏组件接线盒销量(万套)2,381.572,977.171,697.17618.99
专利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国内专利62项,包括10项发明专利,45项实用新型专利,7项外观专利。

报告期内,受益于全球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及公司产品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实现了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销量的快速增长,进而带动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高速增长。公司坚持技术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紧跟光伏行业的技术发展进行持续的产品革新。

(九)公司主要业务和产品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战略的情况

与煤炭、煤化工、生物燃料等替代能源相比,新能源发电有着成本低、用之不竭、环保经济等竞争优势,能够有效地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温室气体效应,改善气候环境,是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新能源产业属于国家新能源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于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受到国家各项政策的广泛支持。在“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我国将持续优化太阳能发电发展布局,在持续推进集中式基地建设的同时,加强新能源发展政策协同,降低新能源非技术成本,充分保障推行光伏发电平价上网,完善电价形成机制。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科技部纷纷出台相关政策,为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新能源电气连接、保护和智能化技术领域,专业提供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盒一体化解决方案的企业,主要产品为光伏组件接线盒,是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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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件和光伏电力系统的核心配件之一。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C3825)行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界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投资产业,公司主营产品光伏组件接线盒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所属行业的重点产品。公司下游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与太阳能一体化建筑也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综上所述,公司主营业务和产品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大类下的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C382)下的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C3825)。

(二)行业监管体制和政策法规

1、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新能源行业,太阳能属于可再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公司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主要为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

国家发改委的主要相关职责包括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改委管理,负责制定相关法律法规送审稿和规章;拟定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制定可再生能源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审批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制定相关资源、补贴、环保政策等。

2、自律性组织

(1)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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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处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为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是由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国家一级协会。协会主要相关业务范围包括:调查、研究光伏行业产业与市场,根据授权开展行业统计。参与制定光伏行业的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推动产品认证、质量检测等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促进光伏行业内部及与其他行业在技术、经济、管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合作,协调会员单位之间的关系。

3、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文件名称发布时间颁发机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年11月 (2018年10月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5年2月 (2009年12月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

(2)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序号颁布时间颁发部门政策名称相关内容
12019年 8月工信部办公厅、住建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等《六部门关于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包括能够提供先进、成熟的智能光伏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支持建设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包括应用智能光伏产品,融合大数据、互联网和人工智能,为用户提供智能光伏服务的项目。
22020年 3月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合理确定光伏需国家财政补贴项目竞争配置规模等,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有序推进需国家财政补贴项目、全面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件、严格项目开发建设信息监测,保障了政策的延续性,有利于推进光伏发电向平价上网的平稳过渡,实现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32020年 3月国家发改委《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Ⅲ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35元、0.4元、0.49元。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降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每千瓦时补贴0.05元;降低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户用分布式每千瓦时补贴0.08元。符合国家光伏扶贫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含联村电站)的上网电价保持不变;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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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颁布时间颁发部门政策名称相关内容
42020年 9月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能源领域新型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在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储能、氢能等新兴领域,率先推进新型标准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稳妥推进电力、煤炭、油气及电工装备等传统领域标准体系优化,做好现行标准体系及标准化管理机制与新型体系机制的衔接和过渡。
52021年 2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坚持节能优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水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生物质能、光热发电。加快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提升电网汇集和外送能力。
62021年 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
72021年 4月国家能源局《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研究出台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82021年 5月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及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等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完善发展机制,释放消纳空间,优化发展环境,发挥地方主导作用,调动投资主体积极性,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跃升发展。2021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确保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0%左右。
92021年 6月国家发改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102021年 7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为努力实现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目标,促进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和充分消纳,依据可再生能源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按照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可再生能源消纳的相关要求,在电网企业承担可再生能源保障性并网责任的基础上,鼓励发电企业通过自建或购买调峰储能能力的方式,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并网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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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颁布时间颁发部门政策名称相关内容
112021年 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122021年 10月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要坚持安全降碳,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132021年 12月国家能源局、科学技术部《“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引领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支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促进能源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动化石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开发利用。
142021年 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等《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光伏产业是基于半导体技术和新能源需求而融合发展、快速兴起的朝阳产业,也是实现制造强国和能源革命的重大关键领域。为推动光伏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快实现智能制造、智能应用、智能运维、智能调度,全面提升我国光伏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率,推动实现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目标,制定本行动计划
152022年 3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优先就地就近开发利用。
162022年 5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要实现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更好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方面的作用,助力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172022年 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大力推动光伏发电多场景融合开发。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重点推进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开发利用行动,在新建厂房和公共建筑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开发
182022年 10月国家能源局《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到2025年,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可有力支撑和引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能源标准体系,建立完善以光伏、风电为主的可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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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颁布时间颁发部门政策名称相关内容
动计划》生能源标准体系,加快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有力支撑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分布式能源等开发建设、并网运行和消纳利用。
192023年1月工信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智能光伏创新突破,发展具有优化消除阴影遮挡功率损失、失配损失、消除热斑、智能控制关断、智能光照跟踪、实时监测运行等功能的智能光伏组件产品,提升光伏组件轻质化、柔性化、智能化水平。
202023年4月国家能源局《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煤炭消费比重稳步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3%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1.9%左右,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5.3%。全年风电、光伏装机增加1.6亿千瓦左右。
212023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立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的关键时期,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把绿色低碳和节能减排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并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有力促进我国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

4、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1)“双碳”战略目标助力光伏市场高速发展

2020年9月,中国政府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提出,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要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年12月18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2021年重点任务之一,就是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抓紧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峰,大力发展新能源。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大力发展新能源,全面推进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建设光伏发电基地。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

2022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九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按照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20%左右任务要求,明确指出“十四五”期间,中国可再生能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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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50%;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达到33%左右,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达到18%左右,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预计未来光伏行业将保持快速发展。

(2)“平价上网”政策助力行业健康良性发展

为积极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促进行业长期健康运行,国家发改委2021年6月发布了《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了从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更好体现光伏发电绿色电力价值。平价上网后,光伏发电行业将不再依赖于国家补贴,其独特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进一步扩大装机规模,提升市场空间,实现行业健康良性的发展,助力国家“双碳”战略目标的实现。

(3)分布式光伏促进光伏行业智能化发展

分布式光伏作为一种高效的解决方案在新增光伏装机中的比重愈发提升,推进光伏智能化发展,提升智能光伏产品的比重尤为重要。2019年8月,工信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和建设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2023年1月,在工信部等六部门发布的《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加快智能光伏创新突破,发展具有优化消除阴影遮挡功率损失、失配损失、消除热斑、智能控制关断、智能光照跟踪、实时监测运行等功能的智能光伏组件产品,提升光伏组件轻质化、柔性化、智能化水平。随着分布式光伏装机的推广,智能光伏产品通过整合先进的监测、控制和优化技术,实现了对光伏发电的更精细管理,从而提高了能源的利用效率,为未来能源供应提供了更加灵活、高效的选择。

(4)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根据国际能源署的统计,当前全球碳排放结构中近一半是由电力行业所产生,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的目标意味着我国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生活方式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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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要发生深刻转变,大幅提升新能源发电的比例和应用范围。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光伏行业迎来了更广阔的空间和成长性,新能源成为能源转型、应对全球气候变暖最重要的抓手。发行人作为深耕新能源电气连接、保护技术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积淀,核心产品兼具技术领先性和性价比优势。随着光伏行业步入“平价上网”时代,发行人依托丰富的技术积累及产品优势,与光伏组件厂商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并在以产品质量和技术驱动的市场中形成竞争优势,为行业降本增效做出积极的贡献。此外,随着分布式光伏装机占比的提升及光伏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具备智能优化、智能关断、智能监控等功能的智能接线盒将有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是行业内较早布局智能接线盒研发及生产的企业,依托在智能接线盒领域的先发优势,公司有望快速抢占智能接线盒市场份额,造就业务增长的新驱动力。未来十年,新能源投资将迎来大发展,碳达峰与碳中和将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重大机遇,发行人将跟进国家发展战略,紧抓行业发展的趋势,实现自身经营业绩的快速增长。

(三)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1、所属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光伏组件接线盒是太阳能组件方阵和太阳能电气控制设备之间的连接装置,是光伏发电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块太阳能电池组件都需要配备一套接线盒和一对连接器,其在组件之间的连接与保护起着关键作用,系光伏组件电流“调控中枢”,涉及电气设计、机械设计与材料科学等多个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

随着电池组件功率的持续增长,电池转换效率亦保持逐年提升,光伏系统内的工作电流显著提升。接线盒作为电池组件间重要的连接及保护设备,承担着光伏组件功率输出和线路保护,因此需具备更高的载流能力。而载流能力又与散热性、传导效率、可靠耐受性等多项指标密切相关。因此,光伏组件接线盒制造企业需保持同步技术革新,来适应电池片技术的快速发展,光伏组件接线盒朝更高电流承载能力、更优良的散热能力、更高的系统稳定性、更低的生产成本等趋势发展。

2、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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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盒必须具有以下主要特性:①耐候性。接线盒在室外需经受光照、冷热、雨雪等严峻气候的考验;②防水防尘。太阳能光伏电站长期暴露在室外环境中,需经受风雨、风沙、浮尘等气象环境,接线盒需具备较好的防水防尘功能;③耐紫外线。在高海拔地区或者光照较强的地区,紫外线会对塑料产品造成损坏,因此,接线盒需具备较强的耐紫外线能力。④散热性能。光伏电站一般建设于光照充足的地区,环境温度偏高,且光伏组件发电运行过程中会产生热量,进而导致整体电路的温度升高。光伏组件接线盒中的自动保护器件需要在低于一定温度下才能发挥自动保护的作用,因此对于光伏组件接线盒的散热能力提出要求。一旦温度过高,自动保护器件将失去效果,进而威胁整体光伏系统的安全性。对于新进入的企业而言,短时间内获取上述技术难度较大,行业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

(2)市场开拓壁垒

光伏组件接线盒在光伏系统中起到关键的连接、保护作用,产品长期使用的稳定性是用户核心考量的指标之一。基于光伏系统运营安全性的考虑,光伏组件厂商倾向于选择在业内具有一定口碑、长期深耕于本领域的供应商,并与之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双方信任基础的建立是基于长期合作的过程。因此,新进入的企业难以与行业内已有企业争夺优质客户。

3、光伏组件接线盒行业发展态势及机遇

(1)政策环境有利于光伏行业持续发展

自2016年《巴黎协定》签署以来,全球包括我国在内已有超过100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做出“碳中和”承诺,越来越多的国家及地区将碳中和提升至法律层面。此举持续推动全球低碳发展与能源转型,可再生的清洁能源成为全球能源改革的共同方向,其中风能、太阳能光伏与核能占了相当大的比重,而太阳能光伏产业以其清洁环保的优势成为了全球公认的最具发展前景的新能源技术之一。在此背景下,各国政府纷纷出台利好政策,鼓励本国的太阳能光伏行业的发展。

2022年5月,欧盟可再生能源计划规定,2025年前实现超过320GW的光伏并网目标,并到2030年进一步扩大到600GW;在2026年后,新建及既有公共、商业、住宅建筑陆续强制安装光伏。美国政府亦在2022年的8月份通过的“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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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通胀”法案中,明确将3,690亿美元投向气候变化和清洁能源领域,包括太阳能光伏组件的税收减免等支持。

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相关部门也持续出台太阳能光伏行业的利好政策,助力光伏体系高质量建设,向光伏发电的全面平价时代迈进。我国在“十四五”规划当中提出2025年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20%左右,明确了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作为发展重点,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国家领导人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把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有序发展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在中央政府不断出台政策发出倡议之外,地方政府也陆续跟进推出一系列配套产业政策支持光伏企业进行技术革新,形成有利的政策环境。

(2)电池组件技术发展推动光伏组件接线盒技术革新

电池组件技术发展促进接线盒产品更新迭代。随着电池组件功率的持续增长,光伏系统内的工作电流显著提升。现有的电池组件发展趋势包括硅片大尺寸化,在组件封装环节使用双面/双玻、半片、多主栅(MBB)、叠瓦等工艺。不同技术路径的电池片技术发展也使得组件功率显著提升。根据CPIA发布的数据,目前PERC p型单晶组件(210mm)(66片)的额定功率可达660W。

随着光伏行业技术的持续发展及半片、叠瓦、双面双玻等高效大功率组件的应用,电流增大会对光伏组件接线盒及其内部的二极管产生影响。光伏组件接线盒作为电池组件间非常重要的连接及保护设备,其质量和稳定性却大大影响光伏电站的收益,如果工作电流超出接线盒载流能力,轻则发生短路,降低光伏系统发电效率,严重会引起火灾损坏系统。因此,光伏组件接线盒需具备更高的载流能力,而载流能力又与散热性、传导效率、可靠耐受性等多项指标密切相关。从行业发展趋势来看,光伏组件接线盒市场主流产品逐步由单体式接线盒向分体式接线盒转变,分体式接线盒相对单体式接线盒体积更小、材料用量更少、载流能力更强,具有更优异的散热能力,成为市场主流类型,符合光伏组件大功率发展的趋势。

(3)分布式光伏电站引领智能化发展

2021年全球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量占比已达46%,其中户用光伏占比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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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连续5年提升。从2019年到2022年,中国的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量占比已经从40%提升到了59%,其中户用光伏装机占比更是提升到了2022年的29%,成为光伏产业增长的主要驱动力。集中式电站一般采用通用接线盒,符合大批量光伏系统建设降本增效的大趋势,户用与工商业应用场景的分布式光伏对于接线盒有更多定制化的智能化要求,尤其是与屋顶和建筑结合的光伏发电BIPV,更加注重光伏发电产品的安全性以及使用的方便性。

全球分布式光伏装机增长迅速

数据来源:IEA

在屋顶等易被遮挡的分布式光伏应用场景,智能优化功能能够有效地消除热斑效应,降低组件发电效率的损失;智能关断能够在户用组件因热斑效应等原因出现电流快速升高的情况下实现快速关断,从而保护电气安全,包括美国、加拿大、德国和中国等多个国家纷纷提升了电站建设安全的安全标准,对户用式光伏场景下智能关断功能提出要求;智能监控能够实时监控分布式光伏的运行情况,符合电网用电端智能化建设的发展趋势。

由于技术含量高、研发投入大,产品成本仍然较高,目前的智能接线盒一般根据客户需求选择特定功能,而并不总是将所有功能汇总于单个产品中批量销售。随着光伏市场的技术革新和现有的产品升级,分布式光伏系统的普及以及光伏组件功率的提升,光伏组件接线盒的智能化技术将有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4、行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1)“平价上网”政策导致行业将继续技术革新,持续降本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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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组件端,由于光伏组件成本是影响度电成本的核心指标,预计将持续通过新型组件技术创新、光伏硅片大尺寸化、组件生产自动化、智能化等方式提高光伏组件转化效率、发电功率,从而进一步降低光伏组件成本。接线盒端,随着光伏组件整体朝大尺寸、大功率等技术方向演进,对光伏组件接线盒的电流承载能力、散热能力、连接效率及系统稳定性等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智能接线盒因为具备有效协调电压电流分配、自动关断、远程监控、故障诊断等功能,所以高性价比的智能接线盒产品预计也将成为分布式光伏系统中未来接线盒的发展方向。

因此接线盒行业需要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适应光伏组件的技术革新,持续推出高性能且具有价格优势的接线盒产品,满足下游客户降本增效和智能化发展的要求。

(2)行业竞争加剧龙头效应增强,小型企业生存空间受挤压

随着行业技术进步的加快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光伏行业“马太效应”明显,市场格局持续分化,同时随着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化程度不断加深,品牌影响力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不断提升,行业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

从发展趋势来看,光伏组件接线盒企业的下游大型组件客户的主导地位在不断加强。根据行业特点,下游组件客户在选择光伏组件接线盒供应商时,倾向于绑定大型供应商,确保产品质量和一致性,因此头部接线盒企业更容易拿到大规模、高质量的下游客户订单,将进一步挤压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

(3)国际贸易摩擦

光伏发电是目前最具发展潜力的可再生能源之一,世界主要国家均将其作为一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扶持。出于保护本国光伏产业的目的,美国、欧洲、印度等国家和地区相继出台贸易保护政策或关税政策,对我国光伏企业发起“双反”调查或征收附加关税。美国商务部自2011年起实施第一次双反调查,并于后续持续多年出台一系列政策及法案针对我国光伏企业。2022年4月,美国商务部发动对中国光伏企业在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等四国光伏产品出口的反规避调查,赴东南亚建厂生产的中国光伏组件企业出口均受影响;欧盟委员会决定在2018年9月结束对中国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的双反措施,但并不确定是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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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双反”调查。2023年3月,欧盟委员会公布了拟议的《净零工业法案》,提出对于单一来源(原则上按照法人所在国划定)在欧盟市场占比超过65%的产品,进行公共采购投标时,可能面临一定的降级措施,若相关提案能最终落地,将不利于中国光伏产品向欧洲的出口。印度2022年4月起实施基本关税政策(BCD),对进口的外国企业制造的太阳能组件征收40%的基本关税,对电池征收25%的基本关税,对我国组件企业向印度的出口造成不利影响。

国际间不断挑起的贸易摩擦通过征收高额惩罚性关税削弱我国光伏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对我国光伏产业发展造成一定的冲击。未来,如果国际贸易环境发生恶化,海外市场政策收紧,将对我国光伏行业的海外业务拓展产生一定影响。

5、行业周期性特征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光伏组件接线盒应用于光伏发电系统,而光伏发电系统的建设安装与宏观经济形势、公共电网建设安排、政府支持政策等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宏观经济形势向好、公共电网系统完善、政府产业支持政策力度较大时,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新增装机量较高,与之匹配的光伏组件接线盒需求较高;在宏观经济形势低迷、电网配套设施落后、政府支持政策退坡时,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新增装机量较低,与之匹配的光伏组件接线盒需求较低。因此,光伏行业及光伏组件接线盒行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周期性。

光伏行业在发展初期呈现出较强的周期性,原因在于光伏行业在平价上网实现以前依赖政府补贴政策,而政府补贴会根据宏观经济状况的变化进行调整。如果政策调整幅度过大,超出市场预期或短期承受能力,就会导致行业的短期调整,从而呈现出周期性。国内外的补贴政策均曾引发行业大幅波动。例如:2011年受欧债危机冲击,占当时全球市场主导的部分欧盟国家大幅下调了补贴政策,光伏市场大幅萎缩;2018年我国出台“531新政”,明确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降低补贴强度,行业需求骤减。

近年来,在全球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背景下,全球光伏产业发展呈持续快速增长趋势。随着光伏产业技术不断进步及推动光伏发电成本不断下降及“平价上网”的逐步实现,光伏行业受政府补贴政策的影响程度不断下降,加之储能技术的发展运用使得光伏发电对于公共电网的依赖程度有所降低,光伏行业及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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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件接线盒行业的周期性特征逐渐减弱。

尽管,光伏行业已从受补贴政策影响较大的周期性行业发展成为由技术进步及市场需求驱动的成长性行业,但是,由于设备投资的周期性及产能释放的滞后性,未来随着各大光伏厂商扩产规划的新增产能落地,光伏行业存在阶段性的产能过剩风险,进而导致各相关厂商周期性放缓投资进度,使得光伏行业周期性下行。此外,如果未来宏观经济或者产业政策再次出现大幅变动,光伏行业亦存在周期性下行的风险。因此,若未来光伏行业出现周期性下行或下游需求锐减等不利情形,公司的经营水平及业绩将受到较大影响。

6、发行人所属行业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和作用,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光伏组件接线盒作为光伏组件重要的零部件之一,其所属行业在产业链位于连接上游基础材料和下游光伏组件及光伏电站行业,具有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本行业的上游行业包括基础冶金行业、半导体行业和化工行业。上游行业产品的供应、价格、技术水平、质量水平对本行业的发展和盈利水平有直接影响,具体表现为:上游产品的价格上涨将直接导致采购成本的上升,质量与性能则影响光伏组件接线盒的品质及可靠性,供应是否及时会对光伏组件接线盒生产和交货周期产生较大影响。公司主要采购的原材料为电缆线(铜线)、二极管、塑料粒子,因此铜材价格、二极管价格和塑料粒子的价格变化对本行业的影响较大。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公司所处的光伏组件接线盒行业的景气程度与下游光伏组件行业及光伏电站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主要为光伏组件提供电路连接、保护和智能化的功能,是光伏发电系统建设中光伏组件必要的配套产品。每块光伏组件均需要配备一套光伏组件接线盒,因此下游光伏电站的建设进度及光伏装机量与光伏组件接线盒的需求量呈现高度相关性。

1)全球光伏发电行业市场发展现状和趋势

自人类工业革命以来,石油、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耗量剧增,由此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能源问题与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人类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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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在全球气候变暖及化石能源总量有限的大背景下,为了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展清洁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应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共同选择。178个国家共同签署的《巴黎协定》于2016年正式实施,凸显了世界各国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决心。各种可再生能源中,太阳能因具有普遍性、无害性、长久性等诸多优点,逐渐成为新能源领域重点发展的产业之一。根据欧洲光伏产业协会公布的统计数据,2022年全球累计光伏装机量达到1,177GW,相较于2021年的940GW增长25.21%。全球累计光伏装机量近十年增长约11倍,过去5年间全球累计光伏装机量均保持了20%以上的增速。

数据来源:《Global Market Outlook》(欧洲光伏产业协会发布)根据欧洲光伏产业协会公布的统计数据,分地域来看,中国在光伏市场持续保持较为明显的领先地位,2022年累计光伏装机量突破400GW里程碑,新增装机量94.7GW;第二大光伏市场美国2022年累计装机量实现144.8GW;紧随其后的分别是日本84.1GW、印度77.5GW、德国68.0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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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Global Market Outlook》(欧洲光伏产业协会发布)

从新增光伏装机量的维度分析,2022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量230GW,同比增长37.07%,近10年保持稳健的增长态势。中国在2022年保持市场领先地位,新增光伏装机量是第二大市场美国的四倍,也相当于其他五大市场之和。

数据来源:欧洲光伏产业协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虽然光伏发电在近些年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其在世界能源消耗中占比依然较低。根据REN21组织及国际能源署数据,2022年全球能源发电量仍以石油、煤炭等不可再生能源为主,可再生能源发电只占30.0%,其中,太阳能光伏发电仅占4.4%,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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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REN21,IEA

根据欧洲光伏产业协会的预测,未来五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仍将保持可观的增长速度。在中性预测情景下,预计2027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量将达到617GW,届时全球累计光伏装机量将达到3,500GW。

数据来源:《Global Market Outlook》(欧洲光伏产业协会发布)

2)中国光伏发电行业市场发展现状

①光伏市场位居世界前列,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我国是太阳能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全国总面积2/3以上地区年日照时数大于2,000小时,为太阳能光伏发电提供了良好的基础。2013年以来,在国家政策支持及行业技术水平提高的驱动下,我国逐步发展成为全球最重要的太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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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应用市场之一。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13年,我国新增装机容量

10.95GW,首次超越德国成为全球第一大光伏应用市场,并在此后保持持续增长。尽管因“531光伏新政”的影响导致2018年、2019年新增装机量有所下滑,但仍以44.26GW和30.11GW位居世界之首。2020年9月,国家领导人在联合国大会提出了“碳达峰、碳中和”的发展目标,并在2020年12月的气候雄心峰会中提出到203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光伏市场迎来新的增长机遇。2020年、2021年及2022年,我国新增光伏装机量48.2GW、54.9GW和87.4GW,新增光伏装机量连续十年稳居世界第一,预计2023年我国新增光伏装机量将在120GW-140GW之间。

数据来源:CPIA

②政策推动产业技术革新,助力产业良性发展

可再生能源的广泛使用是未来的长期发展趋势,尽管我国已经发展成为全球第一大光伏应用市场,但现阶段我国能源结构仍以传统能源为主,大力发展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促进可持续发展仍然是国家重要的发展目标,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政策推动行业由补贴驱动为主逐步转向由技术创新和成本效益驱动,促进光伏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平价上网及补贴加速退坡的政策出台倒逼产业链各环节企业推动技术革新,实现降本增效,有利于重塑光伏行业竞争格局、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后续市场将是以技术革新驱动的良性竞争发展,市场格局将更加趋于成熟与稳定。

③产业链布局完整,生产制造向全球化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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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业政策支持和全球市场需求的驱动下,我国光伏产业链技术持续进步,已经形成了包含高纯多晶硅生产、拉棒/铸锭、硅片生产、电池片生产、组件生产、光伏发电系统建造和运营等环节在内的完整产业链,并且在全球范围内拥有较高的产业规模优势。此外,为拓展海外销售,各环节的龙头企业在东南亚、美国、欧洲等地区进行了生产制造布局,积极拓展海外投资和境外并购,有效推动了国际化光伏生产格局的演进。

④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发电成本大幅下降

光伏系统发电效率影响因素包括光伏电池本身的转换效率、系统使用效率和并入系统电网的中间损失等。其中,光伏电池本身的转换效率起着基础性的决定作用,也是技术水平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我国光伏制造产业飞速发展,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我国光伏企业在PERC、TOPCon、HJT、IBC等高效晶硅电池生产技术上先后取得突破,同时,半片、双面、叠瓦、多主栅、大尺寸等相关技术也相继成熟并逐渐被应用。随着硅片、电池片和组件的先进技术及工艺得以广泛应用,光伏电池产业化的转换效率逐年提升,组件功率不断提高,下游光伏系统技术成本大幅下降,此外,伴随着非技术成本如土地费用、并网成本的下降,我国光伏系统投资运营成本持续下降,为光伏迈向平价上网创造了有利条件。

3)中国光伏发电行业市场发展趋势

①产业各环节集中度较高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最近三年我国光伏产业链各环节前五名企业的产量占比较高,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
多晶硅86.6%86.7%87.1%
硅片82.7%84.0%66.0%
电池47.6%53.9%56.3%
组件55.3%63.4%61.4%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产业年度报告》,CPIA

未来,一方面,随着头部企业在技术革新后进一步降本增效,高效产品的需求日益旺盛;另一方面,行业技术进步加速,中小企业由于研发实力较弱无法实现技术升级换代,逐渐被行业淘汰。光伏产业的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头部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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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竞争优势将更加明显。

②大尺寸、高功率产品快速放量,助力光伏平价上网

低成本是光伏成为全球主流能源的必要条件,技术变革是光伏成本下降的最大驱动力。硅片大尺寸化是光伏发电降本增效的重要途径之一,大尺寸硅片能够显著提升光伏组件效率,降低组件非硅成本,降低制造及发电成本。随着电池片及组件厂商的技术革新,市场对于大尺寸、高功率的产品认可度逐步提高,配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对于老旧产线的技术改造以及大宽幅玻璃、背板等配套产品,大尺寸、高功率的产品在2021年已经实现快速放量。根据CPIA数据,2022年182mm和210mm尺寸电池片合计占比由2020年的4.5%激增至82.8%,在未来有望继续保持增长趋势成为主流量产尺寸;与之相应的500W+和600W+高功率组件产品也将快速导入市场,助推光伏市场加速进入平价时代。

③光伏应用场景多样化,分布式光伏占比提升

基于光资源的广泛分布和光伏发电的应用灵活性特点,近年来我国光伏发电在应用场景上与不同行业相结合的跨界融合趋势愈发凸显,水光互补、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应用模式不断推广。在多样的应用模式下,分布式光伏在消纳与电价方面较集中式光伏有明显优势,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商业模式良好地保障了其电量的消纳和综合电价水平。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统计,2013-2022年我国光伏累计装机容量从19.42GW增长至392.04GW,年复合增长率39.64%,其中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容量从

3.1GW大幅增长至157.62GW,年复合增长率高达54.73%,占比从16%快速增长至40%。2022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87.41GW,集中式光伏和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36.29GW和51.11GW,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容量连续两年超过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2022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九个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强调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重点推进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开发利用行动,在新建厂房和公共建筑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开发。积极推进“光伏+”综合利用行动,鼓励农(牧)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复合开发模式。分布式光伏产业的发展前景巨大,未来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将成为光伏产业增长的主要驱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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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7、薄膜组件是否会被替代及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公司部分客户的技术路线为薄膜电池组件。根据CPIA统计数据,2020年至2022年,全球薄膜组件产量分别为6.48GW、8.28GW和9.20GW,产量保持持续增长。从市场占有率来看,2022年度,晶硅电池组件的市场占有率约96.9%,薄膜组件的市场占有率为3.1%,较2021年下降了0.7个百分点,薄膜组件市场占有率降低主要系其增速远不及晶硅组件。尽管目前薄膜组件市场占比较小,受晶硅电池组件产业快速发展而市场空间被挤压,但由于其材料与器件具备高转换效率、高稳定性能,低排放、低消耗的碳足迹,可以制备柔性组件,以及产业技术提升空间的未来潜力、适用于多元化应用场景等诸多有利因素,薄膜电池组件技术不存在下滑或被替代的风险,薄膜电池组件技术未来仍具有市场增长空间。具体分析如下:

(1)不同技术路线的相互竞争推动了光伏行业技术的快速发展

从行业的历史发展来看,薄膜电池技术和晶硅电池技术呈现相互追赶的发展趋势,两者的竞争由来已久。上世纪80年代,薄膜电池一度占据电池市场30%的市场份额,被称为下一代光伏技术,但随着晶硅电池技术转化效率的提升,晶硅电池逐渐占据市场主流;2004年随着低成本的碲化镉薄膜电池的量产,薄膜电池再次迎来快速增长的周期,伴随着同时期多晶硅价格的上涨,晶硅电池路线成本高企,薄膜电池的市场份额快速提升;2010年后,随着晶硅电池技术的突破,晶硅电池的成本快速下降,同时其转化效率的提升使得薄膜电池失去了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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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的优势,市场份额也被不断压缩,不同技术路线的相互竞争推动了光伏行业技术的快速发展。

薄膜电池组件的技术路线经历了从非晶体硅、铜铟镓硒、碲化镉、砷化镓等多种技术路线的变迁。从现有的市场情况来看,碲化镉是商业化最为成功的薄膜电池,其理论效率可达到32%,高于现有的晶硅电池技术,且具备很大的降本潜力,是未来几年发展前景最为明确的薄膜电池技术。从行业未来的技术发展趋势来看,低成本是光伏成为全球主流能源的必要条件,技术变革是光伏成本下降的最大驱动力。随着单晶PERC电池的转化效率不断逼近理论极限,行业逐渐向下一代电池技术发展,2022年下半年行业内主要投产的电池组件产线已经以N型电池技术为主。未来,光伏电池技术路线有TOPCon、HJT、XBC等晶硅电池技术,也有钙钛矿等薄膜电池技术,同时还有如钙钛矿叠层、碲化镉叠层等结合晶硅电池和薄膜电池的技术路线,高效技术路线百花齐放。近年来快速发展钙钛矿电池技术由于其高转化效率以及材料用量、工艺温度、制备难易程度、生产成本等方面的优势,其有望成为下一代薄膜电池的主流技术路线,因此,光伏行业技术的革新仍将在不同的技术路线的竞争中不断发展,薄膜电池组件技术不存在被替代的风险。

(2)薄膜组件具备其独特的优势和更适用的应用场景

从现有的技术水平考量,晶硅电池组件在生产成本、量产能量转换效率和产业链成熟度等方面相较于薄膜电池组件具有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因而成为市场主流的技术路线。然而,薄膜电池组件同样具备较多独特的优势,具体如下:

从转化效率来看,铜铟镓硒、碲化镉、钙钛矿薄膜电池的理论转换效率均超过33%,多结钙钛矿电池的理论转换效率可达到45%,远高于TOPCon、HJT等N型晶硅电池技术的理论转换效率,在转换效率的理论极限上具有明显的优势。

从电池结构上看,由于薄膜材料光吸收系数大,薄膜电池组件相对于晶硅电池组件可制备的更加轻薄,因而对于原材料的消耗更少,有助于降低生产成本。根据东方证券研究所的数据,碲化镉电池组件的活性材料用量仅为0.2g/W,且随着转换效率提高仍有较大的摊薄空间;钙钛矿电池的活性材料消耗仅为

0.3mg/W。此外,薄膜电池组件具有更强的韧性,在恶劣天气环境(如冰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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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下的耐受能力更强,电池破裂的风险也更低,提高了组件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从产品性能分析,薄膜电池组件受遮挡后的功率损失低于晶硅电池组件,这意味着在阴影影响下,薄膜电池仍能维持较高的发电效率。在弱光环境下,薄膜电池组件的发电性能优于晶硅电池组件,对于部分光照资源较差的地区,薄膜电池组件具有更强的发电能力,根据东方证券研究所的数据,在光照资源较差的欧洲地区,同等装机量下薄膜组件的发电量相较于晶硅组件高5.4%。而且相对于晶硅电池组件,薄膜电池组件几乎不受到LID衰减和LeTID衰减的影响,保持着稳定的性能表现。

从应用场景角度考量,薄膜电池组件可在柔性衬底上制备,具有可卷曲折叠的特点,更适合BIPV(建筑一体化光伏)等应用场景下不规则的弧面形状,这使得薄膜电池组件在一些特殊场合下具备更灵活的应用优势。从应用领域来看,随着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在BIPV等光电建筑应用场景下,由于BIPV系部分安装于建筑立面,并且对于透光率、美观度、轻量化、不规则安装等存在一定要求,薄膜电池组件因其透光率可调整、可柔性、轻量化、弱光效应好等优点在BIPV上具有先天的应用优势。根据CPIA的数据,预计2025年国内BIPV组件需求量将达到81.8GW,其中薄膜电池组件的需求量约为30.9GW。

此外,从生产流程角度考量,薄膜电池的生产线非常集约。晶硅电池的产业链包括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组件四大环节,除组件环节外均为重资本投入,且生产流程复杂。薄膜电池组件的生产流程相对简单,功能层通常采用PECVD法、磁控溅射等方法沉积,制作工艺可以连续在多个真空沉积室或多片在一个沉积室内完成,产业链相对较短。这使得薄膜电池组件的组件生产具有更高的自动化程度,有助于规模化生产后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生产成本。

因此,尽管薄膜电池组件受到晶硅电池组件快速发展的竞争和挑战,但基于上述有利因素,其发展前景仍被业内看好。薄膜电池组件在特定的应用场景和性能需求下,仍然具备较多优势,并为可再生能源领域带来了更多可能性和创新发展的机遇。未来,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技术的不断推陈出新,薄膜电池组件有望继续在光伏行业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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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支持薄膜光伏组件的发展

作为全球装机量前列的国家,中国和美国均对薄膜电池组件出台了一系列的鼓励政策:

2022年8月,科技部等九部门印发《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其中提出,研究可突破单结光伏电池理论效率极限的光电转换新原理,研究高效薄膜电池、叠层电池等基于新材料和新结构的光伏电池新技术。薄膜电池包括硅基类(非晶硅、微晶硅、低温多晶硅等)、化合物类(碲化镉、铜铟镓硒、III-IV组、钙钛矿等)、有机质类等。

2023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发展先进高效的光伏产品及技术,推动N型高效电池、柔性薄膜电池、钙钛矿及叠层电池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提升规模化量产能力。

2023年3月,北京市四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申报本政策支持的光伏发电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多晶硅及薄膜组件效率不低于17%。

2023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前沿材料产业化重点发展指导目录(第一批)》的通知,钙铁矿材料入选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精密光学等潜在应用领域材料。

2022年美国政府出台了《通胀削减法案2022》(Inflation Reduction Act of 2022,下称《IRA》)等一系列政策,试图重振本土制造业,《IRA》计划在10年内发放7,370亿美元补贴,其中3,690亿美元用于应对气候变化和提升能源安全,包括对太阳能产业各环节的补贴和税收优惠。据国际光伏资讯机构PV Tech粗略测算,等量装机容量下,晶硅组件获得的补贴仅约为薄膜组件的30%。

(4)公司与薄膜电池组件企业合作情况

发行人已申请豁免披露。

综上所述,薄膜电池技术作为光伏电池技术的重要技术路线之一,尽管目前市场占比较小,但由于其自身独特的优势以及在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场景,薄膜电池技术仍在未来有广阔的市场增长空间,不存在下滑或被替代的风险。

公司相关客户情况经营情况良好,在手订单充足,公司与其保持了长期、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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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且已经签署了长期合作协议,未来双方的合作关系将进一步深化,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四)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要求

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第三条中第一套指标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一是否符合主要依据
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最近一年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符合发行人最近三年研发费用分别为710.49万元、1,119.03万元和1,907.78万元、年复合增长率63.86%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符合发行人2022年度营业收入金额为5.22亿元,已超过3亿元

2、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范畴

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国内外知名光伏组件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其提供各类型的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具备从结构设计、模具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制造到销售服务的一体化服务能力,拥有较为完整的垂直整合之制造能力,为客户提供全制程制造的解决方案。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大类下的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C382)下的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C3825),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修订)》第五条所列示的不支持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的行业范畴之内,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投资产业;光伏组件接线盒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太阳能发电保护控制装置与设备制造”类的重点产品。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国统字[2018]111号),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属于新能源设备制造(0213)大类下太阳能材料、设备和生产装备制造(021303),属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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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发行人产品光伏组件接线盒主要用于下游光伏组件制造,光伏组件主要由电池片、玻璃、胶膜、光伏组件接线盒、背板等构成。光伏组件接线盒是电气设计、机械设计、材料科学等多学科知识在光伏领域的综合运用,其质量和稳定性大大影响光伏电站的收益,如光伏组件接线盒在光伏电站的长期运行中失效或者烧毁,将直接影响整个光伏电站的安全性。

(1)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自主研发为导向

公司自成立之初就构建了具有竞争力的研发团队,并通过人才吸纳和人才培养并重的发展策略,建立了架构合理、经验丰富的研发部门。

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和沉淀,公司自主研发的“基于二极管引线一体压延成型的光伏旁路保护技术”、“应用于组件汇流条连接的高可靠低成本的电阻焊技术”、“高载流紧凑型直流光伏连接技术”、“子串级MPPT技术”、“PLC双向通讯技术”等一系列核心技术增强了接线盒可靠性稳定性、降低了接线盒成本,解决了组件汇流条虚焊及烟尘的问题,消除了热斑的隐患,降低电站异常对电站的损害,提高了电站稳定运行水平。

公司参与了光伏组件接线盒国家标准的制定,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截至报告期末已在光伏组件接线盒领域形成62项自主研发的国内专利,其中包括10项发明专利。

(2)凭借产品和技术创新,积极响应客户差异化需求

依托于在光伏组件接线盒领域多年深耕的技术积累,公司具备为客户提供从设计、开发、量产到持续优化的全流程交付能力。公司优异的产品创新能力吸引了诸多头部组件厂商的合作,陆续为客户B、客户A、客户C等知名组件企业等开发了多款ODM接线盒。未来,公司将继续深化和提升产品设计、开发能力,提升对客户A、客户B、客户C等客户的服务并进一步拓展其他优质的存在ODM需求的组件厂商。

(3)结合具体应用场景进行产品系列创新

随着分布式光伏的推广,光伏电站的应用场景愈发多样化,对于光伏组件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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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盒在不同工作场景下的可靠运行提出新的要求。公司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开发了适配不同类型应用场景的接线盒产品系列。例如,在BIPV的应用场景下,光伏瓦片在起到传统屋顶遮蔽作用的同时兼具光伏发电为住户提供能源的功能,需要光伏组件接线盒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和密封性,同时也需要具备汇总电流穿越屋顶导入至室内逆变器的功能,公司开发总线接线盒及穿透接线盒实现上述要求;公司智能接线盒产品应用MLPE技术对光伏组件进行精细化控制,实现智能关断、智能优化等功能,提升分布式电站的安全性和发电效率,顺应光伏智能化发展的行业趋势;在海上光伏发电应用场景下,海水侵蚀和强日照的环境下线缆与光伏组件接线盒的干燥连接成为新的技术难点,对于光伏组件接线盒的耐腐蚀性、密封性和可靠性提出更高要求,公司已形成一项海面光伏用接线盒的发明专利。

(4)拓展技术应用领域,实现产业的横向拓展和融合发展

公司利用在光伏接线盒领域的技术储备,近两年加快了对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的技术布局,公司已经与骆驼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成为其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的重要供应商,骆驼集团是全球前三、全国第一的汽车低压辅助电池生产商。发行人通过骆驼集团向宝马、奔驰、小鹏等多家整车厂商供应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小鹏车型辅助电源电池盒已向骆驼集团量产供应,宝马车型项目、奔驰车型项目的辅助电源电池盒已进入制程开发阶段,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业务未来有望成为公司新的增长点。公司通过不断地技术创新,实现了产业的横向拓展和融合发展。

4、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产品创新

随着光伏组件技术的发展,光伏组件的功率不断提升,也对于光伏组件接线盒的性能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依托在光伏组件接线盒领域多年的技术积累不断迭代形成了丰富的产品矩阵,能够满足市面主流的PERC、TOPCon等组件电池技术,并持续紧跟下游组件的技术发展趋势,布局HJT、钙钛矿等技术路线的光伏组件接线盒创新。

1)公司Z8C产品创新

通用接线盒的盒体一般由三部件组成:自动保护器件、导电器件、塑胶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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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自动保护器件通过铆接或焊接的方式连接导电器件后安置于塑胶盒体中,其后接线盒的线缆与盒体中的导电器件相连。公司Z8C产品使用轴向二极管作为光伏组件接线盒的自动保护器件,采用了创新性的结构设计,通过对轴向二极管的引线进行弯折、延压的处理,将线缆直接连接至延压处理后的二极管引线,开创性地省去盒体中的导电器件,由常规的三部件结构简化为两部件结构。

在经济性层面,通过对二极管引线的处理省去光伏组件接线盒盒体中的导电器件部件,通过减少光伏组件接线盒中的铜材使用量降低了接线盒的材料成本;同时,Z8C中使用的轴向二极管为标准化二极管产品,相较于市面主流光伏组件接线盒中使用的定制化模块式二极管产品,成本更为低廉,进一步降低接线盒的材料成本。根据测算,Z8C产品相较于市面主流接线盒盒体约有15%~20%的成本降低,顺应光伏行业降本的发展趋势,在市场竞争中觅得优势。

在功能性层面,基于产品可靠性层面考量,由于省去导电器件部件并将线缆直接连接在二极管引线,有效减少了光伏组件接线盒中30%以上的电气连接点,降低实际应用中因接触点不良造成的潜在失效风险,大大提升整体光伏系统的安全性。同时,电气连接点的减少及铜导电片的取消也降低了电路的电阻,一方面减少了电路的功率损耗,另一方面降低了电路的发热量,提高了产品的可靠性;基于载流能力层面考量,对称性的结构设计和轴向二极管的应用使Z8C接线盒的结构更加均衡,且公司对于二极管引线的弯折延压处理有效的增加了二极管引线的散热面积(经测算可增加约2.5倍的散热面积),赋予其更优秀的散热能力。普通版本的Z8C产品的电流承载能力可以达到30A;此外,公司创新性的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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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散热片贴合的强制高效散热技术,将铝散热器直接贴合二极管的引线部分,使得芯片的热量通过二极管引线直接传导至铝散热器,形成带有铝散热片版本的Z8C产品,进一步提升接线盒的散热能力和电流承载能力,含有铝散热片的Z8C接线盒已通过TUV莱茵认证的3倍IEC62790标准

测试,载流能力可达到32A。综上所述,Z8C产品在提升载流能力和产品可靠性的同时显著降低了产品的成本,符合光伏行业降本增效的发展趋势。Z8C产品已形成16项国内专利,对产品的技术核心形成了完善的保护。Z8C产品也在众多通用接线盒产品中脱颖而出,荣获“光能杯”2021年度单品、TUV莱茵2022年度“质胜中国”光伏组件接线盒优胜奖、Solar Power World 2022全美顶级光伏产品名录等奖项。

2)公司Z8X产品创新公司的Z8X接线盒的盒体中应用模块式二极管作为自动保护器件的方案,模块二极管是指先将芯片、金属导体制作成具有二极管和导电体功能的模块,之后将模块装配至盒体内部。在模块式二极管的开发过程中,公司会就模块二极管的性能参数选择、结构、形状等进行设计,并委托模块二极管厂商进行加工生产。在性能上,公司对模块二极管进行了立体式折边设计以优化二极管的散热能力并提升接线盒的载流能力,常规Z8X产品的额定电流能达到30A,满足市面主流的组件功率;同时,Z8X产品还设计有采用双芯片模块式二极管的版本,使其额定电流达到35A,为行业内首个取得TUV莱茵35A认证的光伏组件接线盒。除了满足市场主流182mm/210mm组件的应用,也为未来更大功率组件预留了升级的空间。在结构设计上,Z8X产品首次应用了公司独创的接线盒的卡线结构,在节省扎带使用的同时提升生产效率,并减少运输过程中线缆不规则摆动对于组件的损伤。

Z8X产品共形成10项国内专利,对产品的技术核心形成了完善的保护,产品荣获SNEC2021兆瓦级翡翠奖。

3)公司智能接线盒产品创新

IEC62790标准为国际电工委员会(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发布的关于光伏组件接线盒的国际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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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在屋顶发电、光伏建筑一体化等对于光伏安全性和发电效率要求更高的分布式光伏的应用场景中,还是在大规模建设的集中式光伏应用场景中,阴影遮挡都是降低发电系统发电量的主要因素,通用接线盒在保护因阴影遮挡造成的组件高温失效的同时,大大降低了组件的发电量,进而催生了对于智能优化器的需求。发行人较早布局智能优化器的研发工作,在智能优化领域,公司于2015年推出中国大陆首个取得TUV莱茵智能接线盒认证的产品ZS智能优化器。

在ZS产品的基础上,公司研发了三分体子串级智能优化器Z8S产品,为中国大陆首个取得TUV莱茵认证的三分体智能接线盒。Z8S智能优化器除了通用接线盒的连接和保护功能外,通过接线盒中搭载的智能芯片,对组件中电流电压进行智能化调节,实现最大化被遮挡的组件的发电功率。

搭配智能接线盒的光伏组件的适用场景更为广泛,在安装时无需刻意避开可能会阻挡阳光的物体,充分利用空间,有助于降低电缆、布线、支架等辅助结构的物料成本。此外,智能优化器的长串限压功能使得串联组成的每列组件的组件数量得到提升,极大地提高了光伏电站项目的发电量,降低了电站的全生命周期的度电成本。

目前市场主流的智能优化器为外挂式的智能优化器,即在已经安装完成传统接线盒的光伏组件上再外接智能优化器实现智能优化的功能。与之相比,公司Z8S接线盒三分体的结构设计能够替代通用接线盒的连接功能,且在生产组件的工厂中即可安装至组件背面,使光伏组件在出厂时即配备智能优化功能,保证了组件的高品质、高可靠性以及安装的便捷性。

此外,市场主流的外挂式智能优化器仅能实现组件级的智能优化,与之相比,公司Z8S接线盒三分体的结构下每个分体中包含一枚智能芯片,能够对光伏组件实现子串级的智能优化,即三个分体中的智能芯片分别对一块组件的三条子串分别进行效率优化,更有效地提高被遮挡光伏组件的输出功率,提升整体光伏系统的发电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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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Z8S的结构设计将智能优化模块集成在盒盖上,在实际使用中如出现智能优化模块损坏、失效、故障等情况,可通过仅更换盒盖部分进行维修替换,一方面无需更换盒体中的导电器件及塑胶底座,节省材料成本;另一方面直接替换盒盖减少维修时间,降低维修造成的间接损失,极大程度节约了现场维修成本。在智能关断领域,公司在RSD产品上应用PLC信号远程发送与接收控制技术,可实现组件级快速关断。在电路发生火灾或损毁后能快速执行系统关闭,使系统在“正常发电”与“消除系统直流侧高压”两种状态间快速切换,提升光伏电站运行的安全性并能保障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公司智能接线盒相关产品在报告期初即已经投入量产并实现收入,在智能接线盒领域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

4)客户A接线盒产品创新

客户A为全球知名的光伏组件制造商,公司为客户A定制开发了适用于其组件的不含二极管的二分体接线盒,且将接线盒负极的连接器公端与盒体集成,省去线缆部分,降低接线盒成本,且该接线盒根据客户需求适配电阻焊工艺。同时,为了适应客户的降低接线盒高度的需求,在接线盒的金属端子上采用冷锻处理技术,将原本圆柱形的金属端子改为“Z字形”,有效降低了接线盒的高度及光伏组件的整体高度,为客户组件排列及组件运输节约空间,大幅降低其组件运输成本。公司结合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和组件技术路线,应用公司已有技术的同时开发新的技术方案,为客户提供了安全可靠的产品解决方案。

5)客户B接线盒产品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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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B是著名的光伏屋顶方案提供商和安装商,其开发的光伏瓦片可替代传统的屋顶瓦片,在起到传统屋顶遮蔽作用的同时兼具光伏发电为住户提供能源的功能。与光伏组件类似,光伏瓦片在屋顶实际应用过程中,需要搭配光伏接线盒组成一套光伏发电系统,确保整体发电系统的通畅、安全及稳定。结合客户B的差异化需求及其光伏瓦片的独特应用场景,公司为其开发总线接线盒及穿透接线盒,其中总线接线盒中带有二极管保护,能够安装在瓦片上为一定数量的瓦片提供保护功能,穿透接线盒能够起到汇总电流,并穿越屋顶将电流导入至室内连接逆变器上。产品有效适配光伏瓦片独特的应用场景,充分满足客户独特的光伏瓦片产品对于光伏接线盒的差异化需求。

(2)技术创新

通过多年积累,公司在光伏组件接线盒领域形成了一系列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能够及时响应下游组件技术革新的需求,属于不断创新、创造的过程。

公司Z8C产品开创性地省去光伏组件接线盒盒体中的导电器件部件,在提升光伏系统的安全性的同时降低接线盒成本。为实现去除接线盒导电器件的想法,在设计环节,公司研发团队,在二极管引线形状设计、接线盒结构设计、线缆连接方式等方面进行创新设计,并对多版设计方案进行充分的测试论证。在工艺开发环节,研发团队经过理论设计和实验论证,通过分次单边的方式,配合引线单边仿形夹具固定、仿形槽校正等创新,解决了二极管引线折弯过程中的应力释放问题及精准度问题,确保折弯工艺不对二极管中心的封装体芯片产生应力损伤;通过仿形定位、辅助定位弹簧、冲床行程控制等创新,解决了延压环节中的应力释放难题和延压一致性问题,确保延压工艺不对二极管中心的封装体芯片产生应力损伤;通过弹力压紧、复合模等创新,实现对于延压后的引线进行凸筋、切槽、折弯钩等工艺处理,解决了上述工艺中的二极管移位定位问题及引线成型一致性问题。

在智能接线盒的研发工作中,公司主要针对三个维度开展研发工作:首先,对于智能模块中的专用芯片,公司熟悉光伏行业的应用场景、功能需求和技术指标,公司与国内外的芯片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协助芯片公司进行芯片设计工作,并对芯片的功能性能提升提出改进的意见和方案,共同推进智能接线盒的专用芯片设计;其后,结合智能接线盒的应用场景和功能需求,公司研发团队自主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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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芯片配套的智能接线盒应用电路,对智能光伏模块应用电路的基本功能、模块布局与结构、电子元器件选型、材料与安全性、模块特性、安规要求等相关方面展开设计与调试,保证其在满足客户应用要求前提下,最大程度实现产品高效率、高性价比、高稳定性;最后,对于智能接线盒的结构,公司需结合MLPE模块进行产品结构设计,保证智能接线盒的散热性能、导电连接性能、防护性能、耐腐蚀性能等匹配智能化模块的工作环境并符合各项安规、法规及使用寿命等实际应用要求。

除了对自身产品设计、生产技术的不断创新,发行人也关注下游客户,即光伏组件生产技术提升。公司Z8X产品、Z8C产品及部分ODM接线盒产品,在与组件汇流带的连接方式上,除了传统的锡焊方式外,也创新性地引入了电阻焊版本。电阻焊过程中,焊机能够对焊点进行电流、压力、位移、温度等多项参数监控,杜绝虚焊问题。相对于锡焊的连接方式,电阻焊能节约焊料成本。此外,电阻焊焊接过程没有烟雾,更加环保,且焊接时间更短,从锡焊的5-6秒减少至小于1秒。电阻焊技术的应用能够使下游客户更容易实现组件与接线盒全自动化安装,提高组件安装效率,降低接线盒安装环节成本,提升光伏组件的安全性。公司光伏组件接线盒的电阻焊安装技术已经形成了2项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

在公司新拓展的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领域,公司的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产品同样具有诸多创新性的技术。(1)产品使用的注塑原材料为经过二次利用的回收材料,符合下游终端客户环保的绿色发展理念要求。相较于行业常规使用的PPO、PC等塑胶料,公司使用PA6尼龙材料并添加玻璃纤维(GF),使得盒体的耐紫外线、耐冲击、耐腐蚀性能更加优越。PA6材料的注塑过程中对于结构定型和形变控制的要求更高,公司通过模流仿真分析等技术对产品结构设计、注塑工艺、模具设计等进行优化。此外,公司产品具备上盖透光、下盖吸光的特性,能够匹配盒体密封环节应用的激光焊接工艺。(2)为解决金属嵌件和注塑件热收缩系数不同导致其在注塑冷却后存在结合不紧密的情况,公司开发喷胶技术在金属嵌件表面喷淋能够与金属件和注塑件结合的胶材料后再进行注塑,提升金属嵌件与注塑件的结合能力,增加产品的密封性。(3)公司应用电磁脉冲焊接技术解决铜排与铝排的焊接难点,电磁脉冲焊接是一种固态焊接工艺,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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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一次成型无需冷却,更适用于异种金属的焊接,且焊缝组织强度更高,能够承受更大的拉力。同时,电磁脉冲焊接仅对焊接结合的局部区域输入热量,规避了常规电阻焊或高分子扩散焊因焊接高温带来的产品表面变色氧化而影响其导电性能的问题。此外,电磁脉冲焊接具有无烟尘、无废气等优点,更符合绿色环保无污染的理念。(4)公司在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上应用泄爆式透气膜,透气膜需要同时兼具透气、防水的功能,并在盒体内部压力、温度达到临界值时自动爆破释放盒体内部压力,防止对盒体产生破坏。

除上述在产品设计创意、技术方面独特创新外,在光伏组件接线盒的冲压、注塑、组装等环节,光伏散热能力提升、密封性提升以及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领域等方面公司已形成了多项技术创新,公司核心技术详见本节“六、公司的研发和技术情况”之“(一)公司核心技术情况”之“1、核心技术及来源”。

5、公司具备成长性且可持续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4,943.37万元、29,667.78万元、52,192.55万元和41,427.90万元,2020年-2022年复合增长率86.8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747.62万元、3,778.39万元、8,639.91万元和6,826.40万元,2020年-2022年复合增长率239.95%。未来,基于光伏行业持续高速发展的背景以及公司所具备的技术创新能力、品质管控能力、服务响应能力以及新业务领域拓展等方面的优势,公司具备成长性且可持续。

(1)未来光伏行业的蓬勃发展为公司业务增长提供土壤

自2016年《巴黎协定》签署以来,全球包括我国在内已有超过100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做出“碳中和”承诺,越来越多的国家及地区将碳中和提升至法律层面,持续推动全球低碳发展与能源转型,太阳能光伏产业以其清洁环保的优势成为了全球公认的最具发展前景的新能源技术之一。未来五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仍将保持可观的增长速度,预计2027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量将达到617GW;从中国市场来看,随着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碳达峰与碳中和将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重大机遇,光伏行业迎来了更广阔的空间和成长性,发行人将跟进国家发展战略,紧抓行业发展的趋势,实现自身经营业绩的快速增长。

(2)技术创新能力是公司把握行业机遇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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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在光伏行业的深耕,公司在光伏组件接线盒领域形成了一系列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积淀,能够及时响应下游组件技术革新的需求,不断迭代具有行业竞争力、技术领先性、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公司管理团队多年来专注于新能源连接、保护和智能化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技术储备及企业经营管理经验,且对公司产品下游光伏组件有深刻的理解和认知,对技术发展及市场需求具有前瞻性的把握能力,能够为公司制定长期稳定的发展战略。公司注重研发团队建设,坚持人才吸纳和人才培养并重的发展策略,已经形成了70余人的研发团队,搭建了合理的研发中心架构,涵盖需求探索、产品开发、技术设计和测试评审全流程的研发能力。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技术激励措施,形成了规范化的研发设计流程,具备从技术创新向产品快速转化的技术能力体系,建立了贯穿整个流程的研发评审规范,为研发中心的高效运作提供有力的制度基础。良性的发展战略、专业的研发团队、丰富的技术积累和完善的管理制度保障了公司研发创新的持续性。

公司Z8X、Z8C、客户A接线盒等现有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预计一定时间内仍将为公司带来可观的销售收入。长期来看,公司将秉持研发促进技术进步,创新驱动企业发展的信念,以技术创新作为公司核心发展战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专注于新能源行业的多样化、差异化产品发展策略。对于通用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跟紧市场对产品性价比的不断追求,利用自身经验,在提高产品可靠性和简约化方向上持续突破;对智能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抓住快速增长的分布式市场对智能产品需求增加的市场契机,依据自身多年经验,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开发更安全、可靠等性价比更高的产品,在公司产品差异化上不断寻求突破。优异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将是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实现收入快速增长的关键抓手。

(3)品质管控能力是公司未来持续扩张的保障

光伏组件接线盒是电气设计、机械设计、材料科学等多学科知识在光伏领域的综合运用,接线盒在光伏组件及光伏发电系统的组成中非常重要,主要是将太阳能电池所产生的电力与外部线路连接。尽管光伏组件接线盒占电站投资成本比例较低,但其质量和稳定性却大大影响光伏电站的收益,如果光伏组件接线盒在光伏电站的长期运行中失效或者烧毁,将直接影响整个光伏电站的安全性,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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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游光伏组件企业十分重视光伏组件接线盒品质的稳定性及可靠性。

公司始终将产品质量第一树立为公司的战略发展方针,自创建以来就开始建立并运行完整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于2021年取得了汽车行业的IATF16949质量认证,拥有力学、光学、电气及环境检测等多方面的齐全配套检测设备以及独立的实验室,具备完成DH1000、TC200、HF10等相关环境模拟测试能力,产品品质得到了下游客户的一致认可。未来,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产线管理系统,促进生产车间自动化、智能化、一体化发展,在提高产品供应能力的同时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满足下游客户日益严格的产品质量需求。稳定的产品质量将是公司不断深化与现有客户合作的重要保障,也是公司积累行业口碑,持续拓展新市场的有力背书。

(4)专业的营销服务团队是公司市场开拓的有力支持

公司目前已建立一支营销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专业销售服务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具备10余年国内外光伏行业从业经验,对于行业趋势和客户需求有更深刻的理解,且部分人员具备技术研发背景,能够与客户就产品参数、应用场景、技术创新等方向进行深入探讨,更好的了解客户的潜在需求,并有针对性地推荐满足其需求的产品;在持续合作阶段,销售团队定期组织回访调研,了解客户最新需求,并与公司研发、生产人员协同合作,促进产品优化改进,深化与客户的合作关系。

(5)横向拓展的发展战略有望为公司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

公司利用在光伏接线盒领域的技术储备,近两年加快了对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的技术布局,公司已经与骆驼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成为其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的重要供应商,并通过骆驼集团向宝马、奔驰、小鹏等多家新能源整车厂商供应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该业务未来有望成为公司新的增长点。除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外,公司把握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机遇,加强与新能源行业核心客户的技术交流,积极布局新能源产业中储能、氢能源等其他领域的研发工作,持续拓展公司产品种类,开发专注于新能源行业中多个领域的新产品,实现公司业务多样化、差异化的横向拓展战略,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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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业竞争格局和行业内主要企业

1、行业竞争格局

光伏行业是我国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光伏发电产业符合国家发展战略需要。目前,国内光伏龙头企业凭借着在晶硅技术储备及发电成本控制方面的优势,在光伏上下游产业链的产业投资持续加码,制造端各环节产能规模均位居全球第一,且市场占有率仍在稳步提升,国内光伏产业自给率较高,基本上实现全环节国产化。

光伏组件接线盒是光伏发电系统中起连接与保护的必要组件。随着光伏产业的蓬勃发展,光伏组件接线盒行业也迎来发展机遇,呈现国产化率逐步提升的趋势。除满足国内光伏电站装机需求以外,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也广泛出口至欧洲、美洲以及其他新兴市场,出口量稳中有增。

国内光伏组件接线盒生产厂商以民营企业为主,特别是在长三角地区较为聚集,市场化程度较高,其中包括发行人在内的通灵股份、快可电子、江苏海天、谐通科技等企业已在行业内占据一定的市场先发优势。随着未来下游光伏组件厂商的集中规模化发展,其更倾向于与市场地位突出、产品质量稳定、技术实力较强的光伏组件接线盒主流生产厂商进行合作,因此预计产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2、行业内主要企业

在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盒市场上,具有一定技术研发实力、产品质量优势、规模生产能力的企业,除本公司外,还包括上市公司通灵股份(301168)、快可电子(301278),谐通科技(834874,2023年8月31日起终止挂牌)、江苏海天(835435)以及浙江人和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中环赛特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基本情况
通灵股份成立于1984年,主营业务为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盒及其他配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于2021年12月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1168。
快可电子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光伏接线盒和光伏连接器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于2022年8月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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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情况
谐通科技成立于2009年,专注于太阳能接线盒的设计、制造。公司于2015年12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证券代码为834874,2023年8月31日起终止挂牌。
江苏海天成立于2010年,定位为专业的光伏连接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于2016年1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证券代码为835435。
浙江人和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专业从事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盒、连接器、电缆线及周边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浙江中环赛特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专业从事研发、生产和销售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盒、连接器、电缆线。

(六)发行人市场地位、竞争优劣势及产品可替代性

1、发行人市场地位

公司深耕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盒,依托创新的产品设计及优异的品质管控能力,公司与国内外知名光伏组件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行业内具有突出的市场地位。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4,943.37万元、29,667.78万元、52,192.55万元和41,427.90万元。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光伏产业路线图》,2020年-2022年光伏组件的主流产品功率如下:

平均功率(W)2022年2021年2020年
多晶BSF多晶黑硅组件(157mm)345345345
PERC p型多晶黑硅组件(166mm)425420415
PERC p型铸锭单晶组件(166mm)450450445
P型单晶PERC p型单晶组件(166mm)455455450
PERC p型单晶组件(182mm)550545540
PERC p型单晶组件(210mm)(55片)-550540
PERC p型单晶组件(210mm)(66片)660660-
N型单晶TOPCon单晶组件(166mm)-465455
TOPCon单晶组件(182mm)570570-
异质结组件(166mm)-470460
异质结组件(210mm)690--
IBC组件(158.75mm)-355350
XBC组件(166mm)470--
MWT封装MWT单晶组件(72片)550465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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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见,光伏组件2020年主流功率范围在400W-450W区间,2021年主流功率已超过500W,2022年主流功率已超过550W,因此2020年以450W,2021年以500W,2022年以550W作为光伏组件主流功率估算市场容量具有合理性。公司在最近三年的市场占有率情况估算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全球新增装机量(GW)230.0167.8138.5
单个组件平均功率(W)550500450
新增装机量所需光伏组件(万块) 即所需光伏组件接线盒数量(万套)41,818.1833,560.0030,777.78
公司销量(万套)2,977.171,697.17618.99
公司市场占有率7.12%5.06%2.01%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立足于产品研发设计,紧密跟随光伏组件技术的发展趋势,根据市场方向持续进行产品的革新与升级,形成了丰富且特色鲜明的产品矩阵以满足定制化的客户需求,得到了下游光伏组件厂商的广泛认可;公司高度重视品牌价值建设,以质量为本的产品交付理念在行业内形成了较高的知名度,持续巩固与扩大光伏组件客户资源储备,产品市场占用率逐年提升。

2、发行人竞争优势

公司是国内较早一批投入生产研发光伏组件接线盒的企业,自成立之初就确定了以自主研发及技术创新为核心的发展理念,强调技术驱动性,积极投入研发行业技术,致力于打造高品质、智能化的光伏连接保护设备。

公司从设计到生产再到销售服务每一环节严格把关,先进且独立的运营模式受到市场的广泛认可。通过多年的海外销售经验,公司已经掌握了国际一流的品控体系和销售服务体系,丰富的技术储备也使产品具备了更多样化的功能和更耐久的特性。在中国光伏市场如火如荼的发展态势下,公司也积极适应市场,国内市场份额持续稳固提升,而一直以来积累的海外光伏产业经验势必会帮助公司开拓国内市场。

(1)技术优势

①优异的技术创新水平

公司一贯注重技术研发与创新,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研发,以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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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司核心发展战略,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制,围绕下游光伏组件的技术发展趋势,在光伏组件接线盒的盒体结构设计、电路设计、导电性能、承载能力、可靠性、智能化等领域进行技术革新。通过多年积累,公司在光伏组件接线盒领域形成了一系列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能够及时响应下游组件技术革新的需求,并推出了一系列具有行业竞争力和技术领先性的产品。

公司先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奖项或荣誉,主要产品均已通过TUV莱茵,UL的质量认证。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在光伏组件接线盒领域形成62项自主研发的国内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0项。

②光伏组件接线盒的ODM服务能力

光伏组件接线盒是一门集电气设计、机械设计与材料科学相结合的跨领域的综合性产业。部分组件厂商因组件技术路线或个体化的需求原因,对于接线盒的盒体结构、电路结构、导电性能、智能化等领域提出了定制化的需求。

公司的ODM接线盒服务能够配合客户提供的技术参数和特殊需求自主研发和设计个性化产品,开发配套的生产制造技术并投入自动化生产,且在ODM产品量产后跟随客户的技术演变持续升级优化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与前五大客户中的客户A和客户B主要是ODM的服务模式,目前已与客户A达成新款ODM接线盒的合作,与客户C达成了新款智能接线盒ODM的合作。优异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深厚的技术沉淀是公司为客户提供光伏组件接线盒全制程ODM服务的能力的基础,也是公司在行业内赢得头部组件企业青睐的关键。

③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能力

公司生产设备性能先进、整体自动化程度较高,并具有数据监控系统功能和自动监控功能,以减少人力消耗,提高生产安全性,进一步提升良品率,适合现代化生产要求。公司生产中心设有专门的自动化部门和评估团队,包含外部开发与内部评审与导入环节,有效帮助产线提升效率及更新换代,提高整体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水平。

(2)产品优势

①严格的品质把控铸就可靠的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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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始终将产品质量第一树立为公司的战略发展方针,自创建以来就开始建立并运行完整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于2021年取得了汽车行业的IATF16949质量认证,在研发、采购、生产、检验、仓储、销售和运输环节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所有产品在出货前均经过检查和测试,确保产品质量。公司拥有力学、光学、电气及环境检测等多方面的齐全配套检测设备以及独立的实验室,实验室具备完成DH1000、TC200、HF10等相关环境模拟测试能力,拥有一支40余人的专业且稳定的品质管理团队。公司主要产品生产和销售前均通过莱茵TUV和UL认证,并通过了多家国内外组件客户的质量审核,与之建立了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

②公司产品紧跟市场需求,在行业内具备领先性和前瞻性

公司的产品技术创新以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为导向,结合对太阳能光伏行业的深刻理解与丰富积累,及时完成战略调整和技术优化,预先布局接线盒领域的研发创新,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品。结合下游组件的发展趋势及客户的需求,公司在产品领域不断实现突破,已经推出近30种型号的产品以适应客户多样化的应用场景和电池组件技术。公司部分产品亦具备行业领先性和前瞻性。以自主研发的Z8C产品为例,在国内光伏降本增效和平价上网的趋势下,该产品通过创新性的二极管引线弯折延压设计,开创性地省去接线盒中的“导电器件”部件,显著提升电路安全性并降低了接线盒成本,促进通用接线盒进一步降本增效,顺应市场趋势和组件客户的需求,获得了行业内的高度认可。

③成熟的智能接线盒产品享有先发优势

分布式光伏渗透率的提升对于光伏系统的智能化和安全性提出更高要求,智能接线盒的智能优化及快速关断模块更适用于多样化应用场景的户用式及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公司是行业内较早布局智能接线盒研发及生产的企业,截至2023年6月30日,在智能接线盒领域已经形成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在审发明专利3项。公司自主研发的ZS产品为中国大陆首个获得TUV莱茵智能接线盒认证的产品,Z8S产品为中国大陆首个取得TUV莱茵认证的三分体智能接线盒,也是全球出货量规模居前的子串级分体式智能优化器,通过对组件中的子串分别进行效率优化,更有效地提升整体发电系统的效率,响应智能化光伏的发展趋势。RSD产品为全球较早通过PVEL认证的快速关断产品,应用P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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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实现对光伏组件远程集中控制与管理,在电路发生火灾或损毁后能自动执行快速系统关闭,保障救援人员的安全性。

公司智能接线盒产品在2016年即投入量产并实现收入。未来,随着分布式光伏,尤其是户用光伏屋顶/BIPV市场的扩大,依托在智能接线盒领域的先发优势,公司有望快速抢占智能接线盒市场份额,造就业务增长的新驱动力。

(3)管理优势

公司管理团队多年来专注于新能源连接、保护和智能化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技术储备及企业经营管理经验,且对公司产品下游光伏组件有深刻的理解和认知,对技术发展及市场需求具有前瞻性的把握能力,能够为公司制定长期稳定的发展战略。公司成立之初主要面向欧美市场,制订了科学高效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持续提升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精细化与标准化水平,在原材料采购、技术创新、工艺优化、人员配备、生产安排和客户开拓及维护等方面形成了完善、健全的控制管理体系。在生产管理中,公司引入5S管理模式提升生产管理水平,确保质量把控的严格落实;引入MES管理系统,对产品生产进行全流程跟踪监控,有效提高生产效率。

高标准、创新化的管理模式促进公司与国内头部光伏企业如TCL中环、尚德电力、晶科能源等的合作,也是公司实现业务横向拓展,成为骆驼集团重要供应商,并与其就宝马、奔驰、小鹏等一线汽车品牌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项目达成合作的重要基础。

(4)品牌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光伏组件接线盒、智能化产品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设计与制造经验,长期注重品牌建设,凭借优良的产品质量与优质的服务水平,在行业内持续积累口碑与声誉。目前公司在国内外光伏市场已树立较好的品牌形象,在光伏行业有优秀的品牌声誉以及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公司2021年及2022年连续两年荣获“光能杯”最具影响力光伏零部件企业,更是2022年唯一同时荣获“光能杯”最具影响力零部件企业和最具影响力辅材企业两个奖项的公司。另外,公司被国际能源网、国能能源研究院评选为2022中国好光伏年度优秀光伏配件品牌,产品荣获光能杯2021年度单品、2022年“质胜中国”光伏零部件接线盒优胜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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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奖项,充分证明了公司在太阳能光伏领域的积累与收获得到了行业内的认可,良好的品牌影响力也为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奠定了良好基础。

(5)海外服务经验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国际化的发展战略,产品定位于服务全球光伏市场,凭借公司核心团队多年在跨国企业的工作经历及对产品质量的严格把控,与国际知名光伏企业泰科电子建立了合作关系,并陆续开发了客户B、客户A、Maxeon、客户C等知名光伏企业,不断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销售半径。长期服务于欧美等海外光伏市场为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海外客户服务经验,同时也对公司的服务响应能力、质量控制、产品创新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尤其是为客户B、客户A、客户C等具有ODM产品需求的客户提供新产品设计开发及生产,更是要求公司对客户的技术文件体系、个性化技术需求、出口国质量标准及跨国合作沟通等事宜具有更深入的理解。未来,随着全球光伏市场的蓬勃发展,公司有望依托丰厚的海外服务经验优势,凭借与头部组件企业长期合作积累的品牌声誉,进一步扩张公司海外业务版图。

3、发行人竞争劣势

(1)规模优势尚不明显,经营规模相对较小

公司近年来持续加大光伏组件接线盒研发投入以完善产品线布局,销售规模同步呈现出快速增长趋势,公司的营业收入由2020年的14,943.37万元增长至2022年的52,192.55万元,公司光伏组件接线盒产量由2020年的600.73万套增长至2022年的2,897.82万套,销量由2020年的618.99万套增长至2022年的2,977.17万套;2023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427.90万元,光伏组件接线盒产量2,422.56万套,销量2,381.57万套,较上年同期增长明显。但与国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在营业收入、市场占有率、经营规模等方面仍有一定差距。

(2)高端人才储备有待加强

光伏组件接线盒是一门集电气设计、机械设计与材料科学相结合的跨领域的综合性产业,随着公司规模持续扩大,为保持公司市场竞争力,提升产品开发能力,公司的研发工作对高端技术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尤其是智能化接线盒和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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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的业务布局战略,使得对产品开发、电路设计等方向提出更高的专业人才要求。此外,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提升及产品种类的丰富,公司在管理、销售、采购、生产等环节的人才需求也将不断增长,公司业务各环节高端人才的储备有待进一步提升。

(3)产品类型有待丰富

公司当前主要收入来源于光伏组件接线盒相关产品,收入结构相对单一,客户也较为集中,业务发展与整体光伏行业的景气程度息息相关。为提升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产品和技术的业务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4)国内第一梯队光伏组件企业业务份额较低的劣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外知名的光伏企业。从客户结构分析,相比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在海外客户上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在国内市场,公司目前在第一梯队光伏组件企业的业务占比较低。上述情况主要系第一梯队客户通常要求配置专门的产线、人员,但公司早期经营规模相对较小、资金相对有限,无法大规模扩张生产经营规模满足上述要求,早期的生产经营规模仅能优先满足当时的优质客户需求。公司立足自身的经营规模,发挥自身的技术优势,优先布局海外市场,形成差异化的竞争策略。同时报告期初公司主要经营场所位于广东,与国内光伏行业的主要集聚地长三角地区相对较远,导致公司的运输成本较高、服务响应能力受限,因此未能及早进入第一梯队光伏组件企业的供应链体系。因此,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在国内第一梯队光伏组件企业的市场份额有所不足,存在一定的劣势。

(5)融资渠道相对单一

太阳能光伏行业及新能源汽车行业属于典型的资本密集型行业,在生产设备、技术研发、市场拓展等方面需要较高的资金投入。为适应太阳能光伏市场及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与降本增效的大趋势,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定制化需求,随着公司规模未来进一步扩大,未来仍需要持续投入资金加速技术研发和完成产线升级。目前公司尚未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仅凭借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等外部融资难以充分满足公司持续扩张的业务布局,不利于公司抓住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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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产品的可替代性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光伏组件接线盒,主要为光伏发电系统提供电路连接、保护和智能化的功能,是光伏发电系统中必要的配件之一。光伏组件接线盒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属于充分竞争行业,产品技术迭代紧跟下游光伏组件的技术发展趋势。公司主要产品均存在同类产品的竞争对手,故从产品功能性角度分析,公司产品具有一定的可替代性。

光伏组件接线盒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要求企业须基于强大的研发和生产能力,紧跟下游光伏组件的技术发展趋势和客户的产品需求,不断推出电流承载能力更强、电气安全性更高、产品可靠性更强、价格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并结合适当的营销管理体系,更及时、迅速、准确地响应下游光伏组件客户产品需求,加强公司在与客户合作过程中的合作粘性。公司多年深耕光伏组件接线盒领域,形成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积淀,能够紧跟行业技术趋势,及时响应客户的产品需求,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因而与下游客户建立了较强的合作粘性,降低公司产品被替代的风险,具体分析如下:

(1)公司重视自主研发,具备优异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迭代能力,产品在性能及成本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并通过专利申请形成了对核心技术的保护

公司深耕光伏组件接线盒领域多年,始终坚持自主研发作为企业的发展战略,十分重视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的技术创新,形成了一系列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并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和性能,跟随下游光伏组件的技术发展趋势,推出了多种型号的产品以适应客户的产品需求。

公司Z8C接线盒、Z8X接线盒、智能接线盒等主要产品具有较强的技术先进性以及具有较为完善专利保护,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凭借公司在光伏组件接线盒领域的经验积累,公司为客户A开发了适用其组件的不含二极管的接线盒,2022年下半年公司根据客户A的需求进行新一代接线盒的开发。2023年4月,双方已经就光伏接线盒的业务签订了为期3年(2023-2025年)的主要供应协议,未来仍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的合作关系稳定,被替代的风险较低。相关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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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之“(四)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公司依托优异的产品创新能力,不断推出顺应符合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迎合下游市场需求的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产品具有市场竞争力和一定的不可替代性,增强了公司产品与客户的粘性。

(2)严格的品质把控和产品交付能力增强了客户粘性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光伏组件企业,其在选择光伏组件接线盒供应商时,一般会对供应商的研发设计能力、产品质量、交付能力、产品价格、服务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新导入一家光伏组件接线盒供应商需经过严格的测试和审批流程,光伏接线盒产品亦需配合下游组件客户取得TUV莱茵或美国UL等主流认证机构的认证。如客户选择新供应商的产品,则需要重新取得上述机构的认证,且存在新导入的接线盒性能或质量无法达标等不确定性风险,导致客户的组件产品质量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其在行业内市场竞争力,对其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光伏组件企业在与接线盒供应商确定合作关系后一般不会轻易解除合作关系。公司与TCL中环、赛拉弗、尚德电力、晶科能源、客户B等均有五年以上的合作历史,与客户A、Maxeon、Sonnenkraft、海泰新能等均有三年以上的合作历史,公司凭借严格的产品品质把控和产品交付能力,与下游主要客户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综合考虑更换供应商及导入替代产品的潜在成本和风险,已经形成了较强的粘性,替换的成本较高。

(3)公司基于对下游光伏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的理解,提前布局光伏组件接线盒相关产品的研发

从短期来看,公司现有主要产品Z8X接线盒、Z8C接线盒、客户A接线盒凭借着优异的产品性能和技术创新,预计在一定时间内仍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长期来看,降本增效是光伏行业及光伏组件接线盒行业发展趋势恒久不变的主旋律,公司亦将持续增加研发投入,结合对下游行业发展趋势的前瞻性预判,提前布局迎合下游技术发展方向和市场需求的产品的研发。公司已经布局如针对HJT、钙钛矿等下一代电池技术的光伏组件适配的接线盒的研发工作,同时考虑到光伏发电应用场景的多样性,公司已经布局了海上光伏用接线盒的研发并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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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项发明专利。此外,考虑到未来组件轻薄化的发展趋势,公司已经提前布局小直径光伏连接器的研发工作,能够有效适配边框更低的光伏组件产品。综上所述,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主要产品均存在同类产品的竞争对手,从功能性角度分析公司产品具有一定的可替代性。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紧跟下游光伏组件的技术发展趋势,产品在性能及成本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能够更好的响应客户个性化的需求,强化业务合作关系。凭借严格的品质把控和快速的产品交付能力,公司增强了与下游客户的合作粘性,未来仍将基于对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的前瞻提前布局相关产品的研发,保证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降低产品被替代的风险。

(七)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C3825),主要从事光伏组件接线盒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选取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标准为:①与公司主营业务类似的企业,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电气连接和保护技术领域的企业;②与公司主营产品类似的企业,主要从事光伏组件接线盒等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企业;③与公司业务模式类似的企业;④有公开数据可查询的企业。

基于上述标准,公司选取通灵股份(301168)、快可电子(301278)、谐通科技(834874,2023年8月31日起终止挂牌)、江苏海天(835435)4家主要从事光伏组件配件行业的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上述公司与发行人的业务可比情况如下: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所属行业上市或挂牌情况
通灵股份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盒及其他配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盒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C3825)上市公司
快可电子光伏组件接线盒和光伏连接器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光伏组件接线盒、光伏连接器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C3825)上市公司
谐通科技太阳能接线盒的设计、制造光伏组件接线盒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C3825)
江苏海天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接线盒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C3825)公众公司

注:谐通科技已于2023年8月31日起终止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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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及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财务性指标的比较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六、经营成果分析”。

对于市场地位、技术实力等非财务性指标,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1、市场地位

公司拟采用光伏组件接线盒对外销售数量衡量市场地位的指标,根据上述可比公司的公开数据,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套

公司名称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通灵股份-5,843.354,992.314,170.73
快可电子-4,905.363,122.132,288.62
谐通科技----
江苏海天----
发行人2,381.572,977.171,697.17618.99

注1:可比公司数据来自其公司公告。注2:谐通科技、江苏海天未披露其光伏组件接线盒销量情况。注3:通灵股份、快可电子未披露其2023年1-6月光伏组件接线盒销量情况。

2、技术实力

公司拟采用取得的发明专利数量作为衡量技术实力的指标,根据上述可比公司的公开数据,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个

公司名称发明专利
通灵股份13
快可电子11
谐通科技5
江苏海天13
发行人10

注1:可比公司数据通过公开渠道查询,数据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公司发明专利数量与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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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销售情况

1、主营业务分产品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光伏组件接线盒39,014.8096.2550,230.2897.1827,939.4798.5513,824.3398.59
其中:自有品牌28,584.8270.5233,651.1765.1014,325.4150.5310,748.6576.65
ODM10,429.9825.7316,579.1132.0813,614.0648.023,075.6821.93
配件及其他1,520.643.751,457.772.82411.471.45198.401.41
合计40,535.44100.0051,688.05100.0028,350.94100.0014,022.73100.00

2、主营业务分地区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内销华东地区14,454.6435.6613,662.9426.434,367.6415.415,739.9840.93
华北地区8,065.2219.9013,012.4325.177,328.7625.854,302.9130.69
其他地区65.620.161,032.662.00130.080.4681.300.58
小计22,585.4855.7227,708.0353.6011,826.4841.7210,124.1972.20
外销亚洲13,243.5332.6718,106.3135.0311,383.1340.15920.406.56
北美洲3,662.399.044,654.789.014,284.9815.112,501.7917.84
其他地区1,044.042.581,218.932.36856.353.02476.353.40
小计17,949.9644.2823,980.0246.4016,524.4658.283,898.5427.80
合计40,535.44100.0051,688.05100.0028,350.94100.0014,022.73100.00

3、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情况

单位:万套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光伏组件接线盒产能2,329.922,945.681,927.26757.40
光伏组件接线盒产量2,422.562,897.821,847.136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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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产能利用率103.98%98.38%95.84%79.32%

4、主要产品的产销率

单位:万套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光伏组件接线盒产量2,422.562,897.821,847.13600.73
光伏组件接线盒销量2,381.572,977.171,697.17618.99
产销率98.31%102.74%91.88%103.04%

(二)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比
2023年1-6月
1客户A10,170.5524.55%
2TCL中环7,998.6019.31%
3亿晶光电4,938.4611.92%
4Maxeon3,748.119.05%
5正信光电2,405.915.81%
合计29,261.6370.63%
2022年度
1客户A15,195.3729.11%
2TCL中环12,273.3223.52%
3Maxeon4,670.278.95%
4亿晶光电4,011.627.69%
5润阳股份2,232.704.28%
合计38,383.2873.54%
2021年度
1客户A12,784.8043.09%
2TCL中环6,725.0522.67%
3客户B1,614.185.44%
4尚德电力1,579.795.32%
5LG Electronics1,053.583.55%
合计23,757.40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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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1TCL中环4,029.5626.97%
2尚德电力2,474.0016.56%
3客户B2,134.2514.28%
4客户A1,642.0410.99%
5海泰新能853.485.70%
合计11,133.3374.50%

注1:上表中列示的销售内容主要为光伏组件接线盒,销售额均为不含税金额;客户集团内存在控制关系的公司已合并计算。注2:根据TCL中环(002129.SZ)及Maxeon(MAXN)的公告,Maxeon为TCL中环的联营企业,TCL中环为其股东,并向其委派了董事。注3:公司主要客户的部分关联方持有公司股权,股东厦门TCL、天津中环、天津晟华(天津中环跟投平台)合计持有公司3.19%股权,其中厦门TCL、天津中环和TCL中环最终同属于TCL科技(000100.SZ)控制的公司,两者之间无直接投资关系。

(三)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形

1、公司客户集中具有合理性,符合行业特点

(1)下游光伏组件市场集中度较高

全球光伏组件环节产业集聚度持续提升,2020年至2022年,全球前十大光伏组件企业(CR10)的产量占全球光伏组件产量的比重分为66.9%、73.8%和

73.7%,且市场占有率整体呈现上升的趋势。2022年度,中国前十大光伏组件企业合计出货量超过240GW,同比增长约60%,头部企业的优势愈发明显。此外,光伏行业一体化趋势下,硅料、硅片、电池片等环节的龙头企业凭借供应链的成本优势和稳定性,实现光伏组件的产能及产量的快速提升。国内外光伏领域的头部企业客户A、尚德电力、亿晶光电以及光伏硅片龙头企业TCL中环、光伏电池片龙头企业润阳股份等均为公司客户,上述企业光伏组件出货量较大,公司在光伏组件接线盒供应占比较高,因而导致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

按照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对2022年全球光伏组件出货量前十名企业的统计及索比光伏网对于2022年中国光伏组件出货量前十名企业的统计,公司与主要客户中属于全球或国内前十大光伏组件企业的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公司占其光伏接线盒采购比例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公司占其光伏接线盒采购比例
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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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公司占其光伏接线盒采购比例
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客户A24.55%29.11%43.09%10.99%约50%
TCL中环19.31%23.52%22.67%26.97%40%-50%
尚德电力1.77%0.57%5.32%16.56%约20%
合计45.63%53.20%71.08%54.52%-

注:“公司占其光伏接线盒采购比例”为2020年至2023年1-6月公司与客户交易的总体情况。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中属于全球或国内前十大光伏组件企业的客户包括客户A、TCL中环和尚德电力,公司与尚德电力自2016年开始合作,与TCL中环自2017年开始合作,与客户A自2019年开始合作,受限于公司资金实力和产能限制,因此过去几年公司扩产和新产品产能优先满足上述优质客户需求。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客户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4.52%、71.08%、53.20%和45.63%,公司在上述客户光伏组件接线盒的采购占比较高,与上述头部光伏组件企业的深度合作使得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

此外,除上述全球前十或国内前十客户外,公司报告期内的其他主要客户大部分亦是光伏行业内的排名靠前或在细分领域领先的企业,公司与其的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及客户的行业地位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客户行业地位
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亿晶光电11.92%7.69%1.03%-2022年中国光伏组件出货量前十五
Maxeon9.05%8.95%2.86%0.10%IBC电池组件产业化的开拓者和技术领导者
润阳股份3.49%4.28%0.16%-2022年全球光伏电池片出货量第三
海泰新能0.01%0.77%1.20%5.70%2022年中国光伏组件出货量前十五
客户B0.99%0.15%5.44%14.28%知名的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企业
合计25.46%21.84%10.69%20.09%-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客户的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合计分别为

74.61%、81.77%、75.04%和71.09%。因此,除全球前十或国内前十客户外,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属于行业排名靠前或在细分领域领先的企业,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具有合理性,符合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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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化头部客户的合作关系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战略性地选择下游组件环节的头部企业或其他光伏环节的龙头企业进行业务合作,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一方面,公司主要客户均为行业内规模排名前列的知名企业,经营状况稳中向好,资本实力雄厚,抗风险能力突出,其对于光伏组件接线盒的需求稳步提升,公司与上述优质客户深度合作有利于业务发展的稳定性与持续性;另一方面,行业内优质客户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的可靠性、一致性和稳定性要求较为严格,也对于产品的技术指标要求较高。公司在积极响应客户技术要求的同时,建立自身的质量控制体系并进行技术改进与升级,在不断满足客户的需求中完成技术迭代,与客户共同成长。凭借创新的产品设计、优良的产品质量与优质的服务水平,公司在行业内持续积累了产品口碑和品牌声誉,良好的品牌影响力也为公司报告期内持续开拓市场、拓展新客户奠定了基础。

(3)公司客户集中度符合行业特点

受光伏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的影响,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客户集中度普遍较高,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前五大第一大前五大第一大前五大第一大前五大第一大
通灵股份未披露未披露80.75%45.25%79.16%42.99%77.71%27.36%
快可电子未披露未披露63.84%25.27%60.95%24.96%67.05%29.94%
谐通科技//63.70%36.07%74.34%54.01%73.14%52.04%
江苏海天88.52%69.49%90.53%72.76%82.44%30.25%80.38%29.37%
平均值--74.71%44.84%74.22%38.05%74.57%34.68%
公司70.63%24.55%73.54%29.11%80.08%43.09%74.50%26.97%

注1:上述占比为前五大客户及第一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数据来自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告或上市申请文件。注2:江苏海天2021年度前三大客户分别为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义乌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晶澳(扬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未对同一控制下的客户合并计算,如按照同一控制下合并计算,则其第一大客户占比至少为67.14%。注3:江苏海天2020年度前四大客户分别为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晶澳(邢台)太阳能有限公司、上海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晶澳(扬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未对同一控制下的客户合并计算,如按照同一控制下合并计算,则其第一大客户占比至少为71.59%。注4:通灵股份、快可电子未在其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其前五大客户的构成情况,谐通科技因终止挂牌事宜未披露其2023年半年度报告。

由上表可知,同行业可比公司前五大客户集中度均高于60%,第一大客户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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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均超过20%,整体处于较高水平,公司报告期内客户集中度较高符合行业特点。

2、公司客户在行业中的地位、透明度与经营状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公司与客户合作的历史、业务稳定性及可持续性,相关交易的定价原则及公允性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行业地位均排名前列,除尚德电力外均为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透明度较高。除LG Electronics因自身原因已经退出光伏行业外,公司主要客户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合作后保持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业务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具体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开始合作时间业务合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客户A2019年合作关系未发生中断,目前双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已经就光伏接线盒的业务签订了为期3年(2023-2025年)的主要供应协议,业务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TCL中环2017年合作关系未发生中断,目前双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业务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Maxeon2019年合作关系未发生中断,目前双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已经就光伏接线盒的业务签订了为期2年(2020/12/3-2022/12/2)的主要供应协议,且该协议已自动续签至2023年12月2日,业务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尚德电力2016年合作关系未发生中断,目前双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已经就光伏接线盒的业务签订了为期2年(2023/1/1-2024/12/31)的采购框架合同,业务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亿晶光电2021年合作关系未发生中断,目前双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已经就光伏接线盒的业务签订了为期1年(2023/1/1-2023/12/31)的采购框架合同,业务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客户B2017年合作关系未发生中断,目前双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2021年6月11日双方已经就光伏接线盒的业务签订了框架协议,业务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润阳股份2021年合作关系未发生中断,目前双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已经就光伏接线盒的业务签订了为期1年(2022/12/15-2023/12/14)的框架协议,业务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LG Electronics2017年因LG Electronics退出光伏行业,双方合作已终止。
海泰新能2019年合作关系未发生中断,目前双方仍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已经就光伏接线盒的业务签订了为期1年(2023/1/1-2023/12/31)的框架协议,业务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正信光电2020年合作关系未发生中断,目前双方仍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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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开始合作时间业务合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已经就光伏接线盒的业务签订了为期1年(2023/1/1-2023/12/31)的框架协议,业务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以商业谈判等方式确定。公司以产品成本为基础,按照成本加成的原则,根据订单情况并综合考虑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合作年限、订单数量、业务复杂程度、竞争情况等因素,经双方协商谈判确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的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交易具有公允性。

3、公司与重大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的业务获取方式是否影响独立性,公司是否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

公司与上述重大客户不存在《公司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定义的关联关系,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系统和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业务具有稳定性及可持续性。报告期内,公司依靠自身的技术研发优势、产品质量优势等,与现有核心客户的合作持续深化,业务规模稳定增长;同时,公司基于客户需求的变化和现有产品、技术的积累,不断拓展丰富产品种类。在客户拓展方面,公司亦取得了良好效果。公司均为独立面向市场取得业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因此,公司与上述重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的业务获取方式不影响独立性,公司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

(四)单一客户重大依赖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来源于客户A的毛利贡献占比超过50%的情形,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的规定,公司存在对客户A单一客户重大依赖的情形。随着公司新产品新客户的逐步导入,公司对客户A收入和利润占比持续降低,2023年1-6月公司已不存在对单一客户的重大依赖。公司对客户A单一客户重大依赖不构成重大不确定性风险,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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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主要产品或服务应用领域和下游需求情况,市场空间是否较大;发行人技术路线与行业技术迭代的匹配情况,是否具备开拓其他客户的技术能力以及市场拓展的进展情况,包括与客户的接触洽谈、产品试用与认证、订单情况等

(1)发行人主要产品或服务应用领域和下游需求情况,市场空间是否较大,发行人技术路线与行业技术迭代的匹配情况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光伏组件接线盒,对客户客户A销售的光伏组件接线盒下游市场较为稳定,由于客户A的光伏组件具备高转换效率、高稳定性能,以及产业技术提升空间的未来潜力等优势,不存在下滑或被替代的风险,未来仍具有市场增长空间。公司的研发能力支持公司持续进行技术创新,不断推出能够匹配行业技术迭代的新产品,公司的技术路线与行业技术迭代具有匹配性。

(2)是否具备开拓其他客户的技术能力以及市场拓展的进展情况,包括与客户的接触洽谈、产品试用与认证、订单情况等

公司与客户A自2019年开始保持了多年的稳定合作关系,约占其光伏接线盒采购份额的50%,且未曾发生过纠纷争议的情况。在现有客户A接线盒的基础上,2022年下半年公司根据客户A的需求进行新一代接线盒的开发,该款接线盒主要适用于叠层组件。2023年4月,双方已经就光伏接线盒的业务签订了为期3年(2023-2025年)的主要供应协议,未来仍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已于2023年8月15日设立泽润(泰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在泰国的生产基地,泰国生产基地更为贴近客户A在东南亚的产能布局,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响应客户需求,未来双方的合作关系将进一步深化。

公司具备开拓其他客户的技术能力,凭借Z8X、Z8C接线盒等产品较为突出的竞争优势,公司接线盒产品已经获得了TCL中环、尚德电力、亿晶光电、润阳股份、晶科能源等头部光伏企业的认可,在国内外其他大型光伏组件企业导入进展顺利,新客户开拓、产品试用与认证情况良好。截至2023年7月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约为1.92亿元,在手订单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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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及其下游客户所在行业是否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明确支持的领域,相关政策及其影响下的市场需求是否具有阶段性特征,产业政策变化是否会对发行人的客户稳定性、业务持续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及其下游客户所在的光伏组件行业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明确支持的领域,相关政策及其影响下的市场需求不存在显著的阶段性特征,具备持续性,产业政策变化不会对发行人的客户稳定性、业务持续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对于存在重大依赖的单一客户属于非终端客户的情况,应当穿透核查终端客户的有关情况、交易背景,分析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合理性,交易模式是否符合行业惯例,销售是否真实

公司存在重大依赖的单一客户为客户A,系公司生产的光伏接线盒的终端用户,不存在属于非终端客户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对客户A业务具备合理性,该客户具有稳定性和业务的可持续性,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形。

(五)来自客户A业务收入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作稳定性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客户A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642.04万元、12,784.80万元、15,195.37万元和10,170.5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相较于2020年的营业收入增幅较大,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与客户A建立合作关系的过程

2019年,客户A光伏组件业务快速发展,为满足不断增长的产品订单需求,其位于东南亚的海外生产基地未来也面临持续扩产,客户A亟需在现有光伏组件接线盒供应商的基础上开发一家新的供应商,以满足未来日益增长的光伏接线盒供应需求,同时亦能保持供应商的多元化,以增强其供应链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在此背景之下,客户A有关人员前往全球光伏装机容量排名第一的中国进行考察,并选取合格供应商。

基于公司多年为安费诺、泰科、客户B、LG等国际知名跨国企业服务的经验,公司被客户A列入供应商考察范围。在初步考察中,公司基于过往为行业内知名跨国企业服务的案例,全面展示了公司具备满足跨国企业产品研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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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制造、品质管控、服务响应要求等多方面的优势。公司核心团队成员具备多年光伏行业从业经验,且均有外资企业工作经历,在后续与客户A持续友好的沟通交流中,公司核心团队成员深刻洞察客户A关于通过光伏接线盒进一步降低成本的需求,创造性的提出了在接线盒的金属端子上采用冷锻处理技术,将原本圆柱形的金属端子改为“Z字形”,有效降低了接线盒的高度及光伏组件的整体高度,使得单个集装箱中能够容纳的光伏组件数量提升,为客户组件排列及组件运输节约空间,大幅降低其组件运输成本。同时该Z字形冷锻端子还可以适配电阻焊安装工艺,有助于客户A在下游组件安装环节实现全自动装配。客户A团队对公司提出的上述方案较为认可,并持续与公司讨论前述方案的可行性。为更好的适配客户A光伏组件特性要求,公司研发团队和销售团队与客户A相关人员建立了定期电话会议沟通机制,通过定期会议交流、探讨调整产品设计和工艺制程开发方案,以满足客户A对接线盒产品的功能、质量、成本及量产稳定性需求。通过近一年的设计、制程开发、产品测试,公司最终取得了客户A对新开发产品的认可。

综上,由于客户A对于其供应链体系的管理要求较高,建立有完善的采购体系和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因此公司通过其近一年供应商选取、考核,在产品适配性、质量稳定性、技术创新性、服务响应时效等多方面均满足客户A要求后方进入其供应商体系,并于2020年下半年开始向客户A量产供货。

2、来自客户A业务收入增长较快的原因

公司来自客户A业务收入的增长主要系以下因素所致:

(1)报告期内,客户A自身组件业务的销量增长较快,出货量增长显著。由于光伏组件接线盒为光伏组件系统中的必要配件,且每块光伏组件均需搭配一套光伏组件接线盒,其组件销量的快速增长使得其对于光伏组件接线盒的需求增长较为明显。

(2)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产品技术方案具有创新性,符合客户的需求。公司通过一年左右的产品设计开发,最终取得了客户A对公司产品及技术的认可,该产品具有定制化开发优势,能够更好的适配客户A光伏组件产品,因此公司在2020年下半年初步供货后,量产接线盒产品质量稳定,响应服务及时,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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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2021年开始逐步向公司加大采购力度,不断提高公司在其的供应份额。

(3)与客户A已有光伏组件接线盒供应商相比,公司为其在东南亚的工厂供应产品的运输成本更低,受益于地理位置带来的运输成本及服务响应优势,以及前述定制化产品带来的更好的适配性,客户A将其东南亚工厂的光伏组件接线盒采购逐步切换至公司,因此公司订单金额大量增长。此外,客户A于2021年3月扩张其东南亚生产基地,使得光伏组件接线盒订单需求显著提升,进一步提升了对于公司产品的需求。

3、公司与客户A合作的稳定性

报告期内,公司与客户A保持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系客户A对于生产制造能力,品质管控水平,产品开发能力以及项目管理能力都有较高的要求。在产品交付方面,公司能够积极响应客户的产品需求,提供可靠的产品解决方案,且在生产制造环节保持较高的质量稳定性,产品品质控制优异,在技术及生产层面赢得了客户的青睐;在服务响应层面,公司十分重视与客户A的合作关系,同客户保持了密切的沟通交流,在产品投入量产后仍保持月度会议的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客户对于产品的反馈,积极响应客户的需求。

另一方面,由于客户A对于供应商的生产制造能力,品质管控水平,产品开发能力以及项目管理能力的要求较高,其新导入一家供应商的耗时较长、成本较高,公司与客户A从初始接洽到产品量产历时一年左右。因此在公司的产品质量满足客户要求、产品交付及时、产能充足且能够满足其临时新增的需求的情况下,其开发新供应商的动机较小。

基于历史接线盒产品开发的成功基础,客户A较为尊重和看重公司产品设计的原创性和工艺开发的稳定性。在现有客户A接线盒的基础上,2022年下半年公司根据客户A的需求进行新款接线盒的开发,该款接线盒主要适用于叠层组件,同时公司与客户A还在探讨开发新一代接线盒。公司通过不断的产品创新为客户提供优异的解决方案,巩固与客户的合作关系。

综上所述,公司取得客户A的业务系经过其严格的供应商考察及审核,凭借优异的技术方案为客户降低了组件运输成本,取得了客户的青睐。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客户A的业务收入大幅增长主要得益于客户A自身业务的快速增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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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产品技术方案的优势以及地理位置优势所带来的成本优势。报告期内,公司与客户A保持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产品质量、交付能力、产能满足客户要求,双方已经签订框架协议,并着手开发新一代接线盒,双方未来的业务合作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

四、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电缆线、二极管、连接器、塑料粒子等,上游原材料市场供应较为充分,可保持稳定供应,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走势保持一致。公司建立了规范的采购体系,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商相对稳定,公司不存在严重依赖单一供应商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及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电缆线采购额(万元)8,286.3111,632.436,781.243,242.81
采购量(万米)2,842.404,007.082,185.011,271.48
平均单价(元/米)2.922.903.102.55
占采购额比例28.44%27.56%28.77%33.79%
二极管采购额(万元)7,605.7510,845.903,449.521,035.64
采购量(万个)5,344.786,136.962,332.021,165.86
平均单价(元/个)1.431.771.480.89
占采购额比例26.10%25.70%14.63%10.79%
连接器采购额(万元)5,191.667,380.405,319.882,499.43
占采购额比例17.82%17.49%22.57%26.05%
塑料粒子采购额(万元)4,763.116,554.054,303.311,201.25
采购量(万千克)146.27193.55134.1141.73
平均单价(元/千克)32.5633.8632.0928.79
占采购额比例16.35%15.53%18.26%12.52%
合计金额合计25,846.8336,412.7819,853.957,979.13
占比合计88.70%86.27%84.23%83.15%

注1:因连接器种类众多,单个连接器的价格差异较大,故未列示数量及单价;注2:上表数据为含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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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公司存在为部分模块二极管供应商提供辅材导电片的情况,考虑到二极管采购单价的可比性,上述模块二极管的采购金额包含公司为相关供应商提供的导电片金额。

2、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度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金额单价金额单价金额单价金额单价
电能346.160.69500.710.75347.110.77212.970.91
合计346.160.69500.710.75347.110.77212.970.91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能源为电能。2020年,公司能源采购单价较高,主要系当年公司搬迁至江苏,产能较低,公司生产主要集中在白天电价高峰期;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6月,公司产能逐渐扩大,夜晚电价低谷期用电量增加,使得平均单价出现下降。

(二)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主要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比
2023年1-6月
1苏州宝兴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电缆线5,471.6021.61%
2杭州道铭微电子有限公司二极管4,237.4916.73%
3双日集团塑料粒子2,546.8210.06%
4史陶比尔(杭州)精密机械电子有限公司连接器2,286.929.03%
5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缆线1,861.427.35%
合计16,404.2464.78%
2022年度
1苏州宝兴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电缆线7,513.7720.73%
2杭州道铭微电子有限公司二极管4,837.8613.35%
3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连接器2,886.467.96%
4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缆线2,779.137.67%
5史陶比尔(杭州)精密机械电子有限公司连接器2,751.877.59%
合计20,769.09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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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供应商名称主要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比
2021年度
1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缆线2,731.2713.60%
2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连接器2,207.3110.99%
3苏州宝兴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电缆线2,221.9511.07%
4广州长濑贸易有限公司塑料粒子1,810.349.02%
5双日集团塑料粒子1,582.867.88%
合计10,553.7352.56%
2020年度
1史陶比尔(杭州)精密机械电子有限公司连接器1,484.3417.48%
2常熟市景弘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缆线1,329.9515.66%
3苏州宝兴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电缆线1,061.3812.50%
4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极管760.018.95%
5双日集团塑料粒子369.064.35%
合计5,004.7458.94%

注1:客户集团内存在控制关系的公司已合并计算;注2:双日集团合并范围包括双日(上海)有限公司、双日(深圳)贸易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双日塑料(深圳)有限公司);注3:上述采购额为未税金额。

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机器设备7,846.9294.766,663.5794.373,206.9192.712,154.8091.19
运输设备68.180.8258.130.8221.110.6134.991.48
办公设备及其他365.714.42339.454.81231.106.68173.087.33
合计8,280.81100.007,061.15100.003,459.12100.002,362.87100.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自有房屋建筑物,根据经营需要租赁物业情况如下:

1-1-160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地址面积 (㎡)租赁期限用途是否有产权证是否备案
1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人民政府泽润新能东直里路1号7,8782023.01.01- 2028.12.31厂房
2亚溪路11号2,0902020.03.18- 2025.05.31宿舍
3常州溪城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亚溪路16号9,612.862023.01.01- 2028.12.31厂房、办公楼
4常州市金坛区直溪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直溪镇工业集中区直里路15号2幢2幢316、2幢3172023.06.15- 2024.06.14宿舍
5直溪镇工业集中区直里路15号2幢2幢3202023.08.28- 2024.08.27
6直溪镇工业集中区直里路15号2幢2幢3482023.04.06- 2024.04.05
7直溪镇工业集中区直里路15号2幢2幢5302023.07.25- 2024.07.24
8直溪镇工业集中区直里路15号2幢、6幢2幢313 2幢314 6幢5142023.02.21- 2024.02.20
9直溪镇工业集中区直里路15号2幢2幢508 2幢513 2幢514 2幢516 2幢5202023.09.23- 2024.09.22
10直溪镇工业集中区直里路15号2幢、3幢2幢328 2幢346 3幢4202023.11.06- 2024.11.05
11直溪镇工业集中区直里路15号3幢、4幢、5幢3幢317 3幢419 4幢324 5幢118 5幢4212023.09.15- 2024.09.14
12直溪镇工业集中区直里路15号4幢4幢516 4幢518 4幢520 4幢524 4幢5262023.09.19- 2024.09.18
13直溪镇工业集中区直里路15号5幢5幢1122023.03.10- 2024.03.09
14昆山锐鑫金坛直溪镇1,4002023.12.10-仓储

1-1-161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地址面积 (㎡)租赁期限用途是否有产权证是否备案
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亚西路4号2024.06.09
15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亚溪路11号1幢301 至 1幢3202023.10.20- 2024.4.19宿舍
16常州融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东直里路9号13,021.462023.01.01- 2025.12.31厂房、仓储
17天津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天津市空港经济区经二路388号1,0002023.10.20- 2024.10.19仓储
18湖北康晟亚通汽车部件实业有限公司湖北泽润襄阳市高新区劲风路37号9,008.322023.04.01- 2030.03.31工业、办公
19联昌喷雾泵(泰国)有限公司泰国泽润罗勇府拨玲县玛杨普镇6组7/479号5,0002023.08.01- 2025.07.31厂房、办公

公司租赁的部分宿舍存在实际用途与法定用途不一致的情形,面积占比较低。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房屋租赁用途不符合其法定用途的,出租方可能受到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的行政处罚,公司作为承租人,不存在因租赁该等房屋瑕疵被行政处罚的风险。此外,前述租赁物业作为宿舍、仓储使用,具有较强的替代性,若无法继续租赁,公司确认能在短期内找到替代性房源,不会对其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承租的部分房产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因此,前述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对协议双方的法律约束力,该等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根据泰国大拓律师事务所对泰国泽润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泰国泽润与联昌喷雾泵(泰国)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租赁协议是有效、可执行的,且符合泰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1-1-162

(二)主要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权以及域名。

1、土地使用权

序号权利人坐落不动产权证书编号面积(m2)用途有效期权利 性质他项 权利
1泽润 新能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直里路东侧、横五路南侧地块苏(2023)金坛区不动产权第0092302号13,209工业2073/5/3出让

2、商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的主要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注册证号分类号所有权人有效期取得方式
1427445149泽润新能2020.10.07- 2030.10.06原始取得
2311137189泽润新能2019.03.07- 2029.03.06继受取得
3224902879泽润新能2018.02.07- 2028.02.06继受取得
4108115559泽润新能2023.07.21- 2033.07.20继受取得
5688058399泽润新能2023.06.21-2033.06.20原始取得
6688085309泽润新能2023.06.21-2033.06.20原始取得

注:上述31113718、22490287、10811555号商标系公司吸收合并泽润实业后从泽润实业受让取得。

3、专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国内专利62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45项,外观设计专利7项。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证号专利权人申请日取得方式
发明专利
1一种弯头储能连接器ZL202310455272.X泽润新能2022/4/25原始取得
2一种无粘接接线盒ZL202211227006.3泽润新能2022/10/9原始取得

1-1-163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证号专利权人申请日取得方式
3一种海面光伏用接线盒ZL202211197640.7泽润新能2022/9/29原始取得
4一种2通道组件级快速关断系统接收装置ZL202211155017.5泽润新能2022/9/22原始取得
5一种NMOS高边驱动开关独立控制电路ZL202210840492.X泽润新能2022/7/18原始取得
6一种模块二极管及其制作方法ZL202210638080.8泽润新能2022/6/8原始取得
7轴向二极管接线盒及其制造方法ZL202110881967.5泽润新能2021/8/2原始取得
8光伏组件接线盒的安装方法ZL202010623958.1泽润新能2020/7/2原始取得
9光伏组件接线盒的加工方法ZL202010632937.6泽润新能2020/7/2原始取得
10卷圆端子及其制造方法ZL201210542405.9泽润新能2012/12/14继受取得
实用新型专利
1一种交流五芯连接器ZL202223433437.3泽润新能2022/12/21原始取得
2一种具有简易结构的优化器ZL202223366284.5泽润新能2022/12/15原始取得
3一种光伏连接器ZL202222813854.4泽润新能2022/10/25原始取得
4导电片以及使用该导电片的高压接线盒ZL202222271902.1泽润新能2022/8/26原始取得
5应用于光伏接线盒的导电片和光伏接线盒ZL202222169049.2泽润新能2022/8/17原始取得
6一种光伏接线盒用二极管封装结构ZL202222038027.2泽润新能2022/8/3原始取得
7一种光伏组件接线盒及一种光伏组件ZL202221978208.7泽润新能2022/7/28原始取得
8单热源多点热熔工装ZL202221741217.4泽润新能2022/7/6原始取得
9带散热片的光伏接线盒以及光伏组件ZL202220671652.8泽润新能2022/3/25原始取得
10栅层式大电流接线端子、光伏接线盒及光伏组件ZL202220556471.0泽润新能2022/3/15原始取得
11栅层式大电流连接器端子、光伏接线盒及光伏组件ZL202220556472.5泽润新能2022/3/15原始取得
12轴向二极管以及包含其的光伏接线盒以及光伏组件ZL202220333151.9泽润新能2022/2/18原始取得

1-1-164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证号专利权人申请日取得方式
13全灌胶分体式光伏接线盒及光伏电池组件ZL202220135477.0泽润新能2022/1/19原始取得
14全灌胶单体式光伏接线盒及光伏组件ZL202220135478.5泽润新能2022/1/19原始取得
15光伏接线盒、光伏组件ZL202220058294.3泽润新能2022/1/11原始取得
16灌胶式轴向大引线二极管无端子分体式接线盒、光伏组件ZL202220065845.9泽润新能2022/1/11原始取得
17太阳能电池组件ZL202123360697.8泽润新能2021/12/29原始取得
18光伏组件的分体式接线装置ZL202123366041.7泽润新能2021/12/29原始取得
19模块化轴向二极管ZL202123124529.9泽润新能2021/12/13原始取得
20简易型光伏接线盒及光伏组件ZL202122591985.8泽润新能2021/10/27原始取得
21太阳能电池组件的接线装置ZL202122550482.6泽润新能2021/10/22原始取得
22一体式接线装置ZL202122557935.8泽润新能2021/10/22原始取得
23分体式接线装置ZL202122559625.X泽润新能2021/10/22原始取得
24轴向二极管ZL202122499863.6泽润新能2021/10/18原始取得
25具有散热结构的光伏接线盒ZL202122300124.X泽润新能2021/9/23原始取得
26高散热性能的光伏接线盒ZL202122310292.7泽润新能2021/9/23原始取得
27具有防脱结构的光伏接线盒面盖ZL202122085594.9泽润新能2021/8/31原始取得
28光伏接线盒安装结构ZL202121791443.9泽润新能2021/8/2原始取得
29简易型光伏接线盒ZL202121791600.6泽润新能2021/8/2原始取得
30二分体太阳能接线盒及其导电模组二极管ZL202120766316.7泽润新能2021/4/15原始取得
31太阳能接线盒及其导电模组二极管ZL202120405029.3泽润新能2021/2/24原始取得
32带卡线功能的太阳能接线盒ZL202120405154.4泽润新能2021/2/24原始取得
33太阳能接线盒的安装连接结构ZL202023212404.7泽润新能2020/12/28原始取得
34用于太阳能电池接线盒的导电模组二极管ZL202023007618.0泽润新能2020/12/15原始取得
35用于光伏组件接线盒的二极管模组ZL202021277831.0泽润新能2020/7/2原始取得
36紧凑型光伏组件接ZL202021279459.7泽润新能2020/7/2原始取得

1-1-165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证号专利权人申请日取得方式
线盒
37光伏组件接线盒ZL202021279466.7泽润新能2020/7/2原始取得
38散热型光伏接线盒ZL201921079879.8泽润新能2019/7/11原始取得
39分体式光伏接线盒ZL201921080125.4泽润新能2019/7/11原始取得
40防静电光伏连接器ZL201921080151.7泽润新能2019/7/11原始取得
41一种用于光伏板的接线盒ZL201820245890.6泽润新能2018/2/11继受取得
42应用于太阳能电池的优化器ZL201820245897.8泽润新能2018/2/11继受取得
43模块化可互换电气组件的太阳能接线盒ZL201720123370.3泽润新能2017/2/10继受取得
44两件式太阳能接线盒底座结构ZL201720120360.4泽润新能2017/2/9继受取得
45太阳能接线盒ZL201420458407.4泽润新能2014/8/14继受取得
外观专利
1光伏连接器(有挡板)ZL202230612078.4泽润新能2022/9/16原始取得
2光伏接线盒二极管ZL202130809665.8泽润新能2021/12/8原始取得
3光伏接线盒二极管ZL202130809705.9泽润新能2021/12/8原始取得
4光伏接线盒二极管ZL202130809662.4泽润新能2021/12/8原始取得
5光伏接线盒二极管ZL202130809671.3泽润新能2021/12/8原始取得
6光伏接线盒二极管ZL202130809717.1泽润新能2021/12/8原始取得
7接线盒(极性盒)ZL202130561673.5泽润新能2021/8/27原始取得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注2:上述ZL201210542405.9、ZL201820245890.6、ZL201820245897.8、ZL201720123370.3、ZL201720120360.4、ZL201420458407.4号专利系公司吸收合并泽润实业后从泽润实业继受取得。

4、域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1项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主办单位名称网站域名注册日期到期日期
1泽润新能zerun-tech.com2020.03.232030.03.23

(三)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权。

1-1-166

(四)相关经营资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得的主要经营资质及认证如下:

序号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发证机关证书所有人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2320100092022/12/12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泽润新能
2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3204966A3Y2020/4/15常州海关泽润新能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42281542022/12/9常州金坛区商务局泽润新能
4道路运输证苏交运管常字320482005923号2023/9/5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泽润新能

注1:公司于2019年12月获得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2006961。2022年12月,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并领取了编号为GR20223201000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2:根据2022年12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决定,2022年12月30日起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无需办理备案登记。

六、公司的研发和技术情况

(一)公司核心技术情况

1、核心技术及来源

光伏组件接线盒作为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必不可少的配套产品,是一门集电气设计、机械设计与材料科学相结合的跨领域的综合性产业。一款新的光伏组件接线盒在研发、设计及生产阶段,除了产品本身的抗老化、防尘防水、耐高温、耐紫外线的基本特性外,还需要考虑配套光伏组件的技术参数、生产工艺、应用场景以及下游组件厂商的特殊需求等多项因素。公司深耕光伏组件接线盒领域多年,秉持研发促进技术进步,创新驱动企业发展的信念,十分重视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的技术创新。公司大力发展连接、保护和智能化领域的新技术,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和性能,已经推出近30种型号的产品以适应客户多样化的应用场景和电池组件技术。在新能源领域,公司依托在光伏组件接线盒领域的积累,拓展新能源辅助电源电池盒业务并积极布局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工作,形成了多项新能源领域的核心技术。

1-1-167

公司的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公司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中应用的核心技术情况
应用方向技术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的相关性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光伏组件接线盒应用于组件汇流条连接的高可靠低成本的电阻焊技术光伏组件接线盒与组件汇流条的连接方式1、使用电极夹持汇流条和接线盒的导电器件,并通过瞬时大电流,在汇流条和导电器件间局部产生高热形成液态焊核,焊核冷却结晶后将此两部件融为一体,导通电阻极大降低; 2、电阻焊过程中,焊机对焊点进行电流、压力、位移、温度等多达19项参数监控,彻底杜绝虚焊,确保组件生命周期内的连接安全; 3、消除了常规加锡焊接产生的大量烟尘,因此电阻焊接是洁净连接,更环保; 4、电阻焊技术有助于组件接线盒全自动化安装,实现组件车间无人化。
光伏组件接线盒基于二极管引线一体压延成型的光伏旁路保护技术减少光伏组件接线盒电气连接点,增强电气安全性1、使用二极管引线压延一体成型焊盘,实现线缆、汇流条和二极管的叠层共点连接,大幅降低了普通接线盒通过中间导体转接带来的连接点多、导通效率低的风险,提高光伏接线盒在电站的寿命周期内的可靠性; 2、二极管引线处理使用压延成型方式,减少生产加工工艺,有效提高生产加工效率; 3、导线直接与二极管引线压延成型后形成的焊盘连接,省去了转接的铜导体,可大幅降低成本,提高了电站的盈利能力,为“双碳”做出接线盒端最大的贡献。
光伏组件接线盒光伏组件接线盒的强制高效散热技术大幅提升接线盒热逃逸能力和电流承载能力1、强制散热技术加快了接线盒内部热量的消散,显著降低接线盒工作温度,避免塑胶件过温老化,延长接线盒寿命; 2、强制散热技术的使用能大幅降低肖特基二极管工作时的PN结温度,进而提高了肖特基二极管的工作承载电流能力; 3、采用接触式非载流散热器设计,融合镀锡层和接线盒灌封,解决了铜铝原电池反应的电化学腐蚀问题,在莱茵TUV的3倍IEC通电高低温循环测试后,使用该技术的接线盒仍具有极高的安全性,为接线盒提供更优异的散热性能。
光伏组件接线盒新型密封圈组合式卡槽技术光伏组件接线盒盒盖和主体的密封性1、防脱结构的设计,避免了密封圈在生产装配过程中脱落,极大的提高了可靠性和生产效率; 2、此设计可以保证接线盒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密封圈不会产生位移,有效保证接线盒的密封性; 3、此设计采用组合式密封槽,配合全自动超声焊接设备,实现了全向抽芯才能实现的结构,大幅简化了模具结构,减少了成型风险。
光伏组件接单热源多点光伏组件接线1、单热源多点热熔技术,为接线盒导电体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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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中应用的核心技术情况
应用方向技术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的相关性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线盒热熔技术盒组装塑料件之间的固定,提供了快速、稳定及可靠的固定方案; 2、此方案的实施,使得生产效率大幅提高,同时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更为节能。
光伏连接器基于一体式鼓簧的高载流接触技术光伏直流连接器1、一体式鼓簧减少了普通连接器的外加鼓簧结构,导电部分更简单直接、载流阻抗更小、零件更少、可靠性更高; 2、减少了外加的鼓簧,降低用料成本的同时减少了组装工序,对应工厂和产品的碳排放更少。
光伏组件接线盒Z型冷锻成型阶梯端子技术光伏组件接线盒端子结构设计1、采用冷锻工艺锻造出一体式阶梯端子替代了普通的多端子中间桥接的方式,可靠性高且阻抗极小;整体性强、成型效率高、成本更低; 2、阶梯端子配合全自动嵌件包裹注塑成型,使此接线盒具有极高的紧凑性、更易于组件制造端的自动化操作。
光伏连接器注塑强脱成型技术直流连接器端子在塑胶外壳中的定位扣1、采用全向分离后弹性拉出结构,使得脱出时的扣位有足够的塑性变形空间; 2、采用高导热性的模具材料,缩小胶料和模具之间的温差,规避制品扣位处塑胶的过量塑性形变; 3、强脱扣位采用合适的过渡曲度角,避免制品的变形; 4、模具采用高温油对核心模仁进行温度管理,与模具其它模块热管理隔离运行,消除整体模温过高导致的产品变形风险。
光伏连接器高载流紧凑型直流光伏连接技术直流连接器1、该技术在母端子上应用四片式全贴合加弹性包箍加力方案,使公母端子接触面积加大约50%以上,端子连接的载流能力大幅增加; 2、高载流还体现在采用该技术的外加抱箍方案,利用抱箍的弹性,使公端子在和母端子接触时始终保持固定的侧压力,因此连接器在工作中接触点发热更少且稳定,增加了可靠性; 3、此光伏连接器采用创新结构设计,突破市场现有产品的尺寸限制,将直径缩小到15.5mm,解决了组件边框进一步减小尺寸所遇到的最大瓶颈,为组件边框降本和降低运输费用提供解决方案。
光伏组件接线盒全方位实时监控的高可靠电阻焊焊接技术光伏组件接线盒线缆打方、焊接1、采用360度全周电阻焊压实成型技术将多股线缆融合为一体,成型后的线缆导体与带有增阻引融结构的铜片再次进行电阻焊接,两者之间形成熔核,待熔核冷却后形成牢固的一体电气连接; 2、生产中使用此种方案,效率比现有锡焊高约50%,且更为清洁、无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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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中应用的核心技术情况
应用方向技术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的相关性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3、焊接过程中对核心参数进行全方位实时限值监控,如:电流、电压、温度、位移、压力等。
光伏连接器易操作的快速拆卸端子结构光伏连接器端子结构1、为端子增加护套实现便捷快速拆卸,解决了现场安装过程中端子插错后无法更正,需整个连接器更换的难题,此结构的拆卸方法简单便捷; 2、快速拆卸同时实现了绝缘保护,防止拆卸过程中带电部件互相接触导致安全事故。
智能接线盒PLC信号接收控制技术智能关断器1、采用现有的直流电力线做为通讯载体,无需额外铺设通讯线缆; 2、通过对接收到PLC信号进行解码,识别系统指令并搭配相应驱动单元,实现接通光伏阵列中组件的电气连接与断开两种状态快速切换,使系统可以在“正常发电”与“消除系统直流侧高压”两种状态间之间快速切换。
智能接线盒PLC远程发送控制技术智能关断器1、采用现有的直流电力线做为通讯载体,无需额外铺设通讯线缆; 2、控制器识别相应操作行为后,自动生成对应的控制指令,并通过电力线将指令下发至相应的接收模块,以实现对已安装快速关断接收器的光伏系统进行远程开、关机一键控制。
智能接线盒子串级MPPT技术智能优化器1、基于扰动算法MPPT技术可有效消除光伏组件间因相关原因导致的组件间失配问题,从而提升电站整体发电量; 2、同时兼具子串级输出电压钳位功能,提升相同系统的装机容量,减小系统装机成本; 3、内置功率开关管防反功能,安装优化器后的不同长度组件串可直接并联,杜绝不同串长并接导致的电流反灌问题。
智能接线盒包含接收解码、数据采集上传,控制编码发送、数据接收的PLC双向通讯技术带监控功能智能关断器1、采用现有的直流电力线做为通讯载体,无需额外铺设通讯线缆; 2、在执行端,通过内置解码器对PLC信号进行解码并转换为相应驱动信号,驱动功率器件,实现组件级快速关断,快速断开、恢复组件间的电气连接,使系统在“正常发电”与“消除系统直流侧高压”两种状态间快速切换;内置AD模块对系统数据进行采集及编码,并通过电力线上传数据至中继平台,数据接收解码及数据采集编码上传的双向通讯远程控制,实现光伏电站组件级运行状况监测,实时掌握系统健康状况以及系统异常时及时发现并主动关闭系统保证系统安全; 3、在控制端,对底层硬件采集到的系统参数(如电流,电压,温度)进行接收并进行数据打包上传云端,实现对光伏系统进行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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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中应用的核心技术情况
应用方向技术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的相关性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级系统健康监测;控制器识别相应操作行为后,自动生成对应的控制指令,并通过电力线将指令下发至相应的接收模块,以实现对已安装快速关断接收器的光伏系统进行远程开、关机一键控制。
智能接线盒MPPT驱动技术智能优化器1、通过MPPT算法以及逻辑控制输出可变Duty, 驱动功率器件,产生对应Duty的脉动直流; 2、通过LC滤波电路对脉动直流滤波后得到直流,从而实现可进行最大功率追踪的DC-DC驱动控制功能。
智能接线盒功率MOS高边驱动技术智能关断器1、自举电路对控制器PWM进行升压; 2、控制器将驱动电压传输到功率MOS的门极,实现功率MOS的高边开关驱动功能。
新能源汽车PA6+GF30材料100%回料应用技术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1、通过对材料的改性和注塑工艺的优化,100%使用PA6+30GF的回料,达到绿色环保,降低碳排量; 2、对100%的PA6+30GF进行改性,实现材料的透光性和吸光要求,以满足产品的要求。
新能源汽车嵌件注塑技术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1、采用高温密封胶喷涂并固化于2mm厚的铜排上,然后进行嵌件注塑,解决了铜排表面与塑件接合差带来的气密不良问题; 2、为了使高温密封胶能有效喷涂于异形的铜排表面,开发了六轴带自动喷胶系统的非标自动化工作,实现了异形铜排表面均一喷胶技术难题。
新能源汽车二次填充技术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在嵌件注塑时,考虑到铜排嵌件在注塑环节的定位难题,为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和气密性,通过注塑机螺杆位置和控制系统联动,在螺杆位置已经满足产品注塑量且塑胶仍处于熔融状态时,定位孔通过模具结构动作抽芯,使得熔胶进行二次填充抽芯后所留下的空隙,进而达到满足铜排在模具中定位和产品气密功能性要求。
新能源汽车反变形设计技术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1、由于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产品空腔大,且注塑使用的PA6+30GF材料存在形变系数较高的问题,需对产品反变形问题进行设计; 2、应用模流分析技术对产品结构进行注塑仿真分析(Mold-flow),对产品注塑环节的变形问题及其他结构问题进行分析; 3、结合模流仿真分析的结果,对产品结构进行修改,并通过多次应用模流分析达到最佳的反变形结构设计; 4、对注塑模具进行设计开模,对注塑样品应用模流分析技术,优化模具结构设计以保证产品反变形指标的在可接受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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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中应用的核心技术情况
应用方向技术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的相关性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新能源汽车电磁脉冲焊接技术(EMPT技术)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1、EMPT技术解决了铜和铝两种不同物质的有效焊接; 2、规避了常规电阻焊或高分子扩散焊因焊接高温带来的产品表面变色氧化问题; 3、EMPT技术使产品性能、制造过程的稳定性也大大地得到了提升。
新能源汽车透气膜超声焊接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1、通过验证开发出既能透气防水,又能在100kPa以内爆破的超薄透气膜; 2、采用热熔焊接技术有效解决超薄透气膜与PA6+30GF的塑件接合,达到了防水要求。

上述核心技术已主要应用于公司产品生产,部分核心技术正处于研究开发阶段。

2、公司核心技术的保护措施

(1)建立健全技术保密机制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保密制度,对核心技术资料实行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研发中心的员工均签订了《保密协议》,其中对于员工的保密范围、保密事项、保密责任、泄密后果等进行了规定。此外,公司与重要的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其离开公司后一定时间内不得就职于同行业公司。

(2)积极申请专利

公司建立了专利制度对专利申请流程进行了规范,以加强对于核心技术的保护力度,保证公司的技术研发成果能够及时形成专利。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已经形成多项专利,共拥有国内专利62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

(3)加大保密技术投入

公司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对于核心技术的保护力度,采用文件机密、网络防护墙隔离等技术对研发资料进行保护,利用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技术手段对关键研发场所实施监控及分级权限管理。

3、公司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及产品中的应用和贡献情况

公司的核心技术广泛应用于公司的主要产品光伏组件接线盒中,对公司主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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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的贡献较高。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相关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核心技术相关产品收入40,535.4451,688.0528,350.9414,022.73
营业收入41,427.9052,192.5529,667.7814,943.37
占比97.85%99.03%95.56%93.84%

4、公司核心技术的科研实力和成果

公司参与制定或起草的国家级标准、行业标准情况如下:

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组织单位标准类别
1《地面用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盒技术条件》GB/T 37410-2019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标准

公司及公司产品在研发方面取得的主要荣誉资质如下:

序号时间荣誉/证书颁发单位
12021年6月兆瓦级翡翠奖上海新能源协会
22021年12月光能杯2021年度单品索比光伏网
32021年12月光能杯2021最具影响力光伏零部件企业索比光伏网
42022年9月2022年“质胜中国”光伏零部件接线盒优胜奖TUV莱茵
52022年10月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州市科技局
62022年11月常州市绿色工厂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72022年12月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82022年12月2022全美顶级光伏产品名录美国Solar Power World
92022年12月光能杯2022年最具影响力光伏零部件企业索比光伏网
102022年12月光能杯2022年最具影响力光伏辅材企业索比光伏网
112022年12月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22022年12月2022年常州市瞪羚企业常州市科技局
132023年2月2022中国好光伏年度优秀光伏配件品牌国际能源网、国能能源研究院
142023年5月APVIA亚洲光伏-产业贡献奖亚洲光伏产业协会
152023年11月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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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研发情况

1、在研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在研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描述预期成果拟投入经费项目进展
应用于光伏屋顶现场快速组装的新型接线盒系统设计随着光伏电站的大规模扩建,优质的电站建设土地资源出现稀缺,世界各国都在给予分布式光伏以大力支持。因为屋顶光伏太阳能发电的建设地点一般情况都是自己房屋,就近供电,与传统电力工程相比无需远程运输,不会造成电力损失。所以光伏屋顶将是后续光伏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光伏屋顶的施工会影响到住户的日常生活,需要将施工期尽可能缩短;从而对组件连接部分的接线盒提出新的要求,需要开发更易操作的接线盒系统。屋顶电站施工现场可快速对接组装,相关连接操作简单,可靠性高。200制程开发和评审阶段
适用于叠层组件的接线盒研究薄膜电池属于宽带隙电池,对短波长光有较好的响应,长波长光则不能被利用,对于光谱是有选择性透过。但晶硅电池对长波长光依然有响应,对紫外及更短波长的光响应较弱,因而薄膜电池和晶硅电池可以做到光伏响应的互补。将薄膜太阳能技术与晶硅太阳能技术相融合,制造薄膜/晶硅叠层电池和组件,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太阳光谱,并把光电转化效率推高到极致。当前此种叠层组件蓬勃发展,公司前瞻响应组件对接线盒的要求,需要开发使用此型组件的接线盒。满足叠层组件所具有的晶硅和薄膜双重属性,即大电流和高电压,同时满足组件的全自动化安装。100设计验证阶段
新型插针可易位集成式逆变器用连接器的开发未来几年,为达到双碳目标,光伏行业已成为高速发展的新能源产业之一,预计在“十四五”期间,仅我国光伏年均新增光伏装机容量或将在70GW-90GW之间,1、将直流板端按照优化模块进行集成,减少数量,优化空间; 2、创新的插针易位方式,简单可靠。300设计验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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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项目描述预期成果拟投入经费项目进展
而到2027年我国光伏发电行业累计装机量可能在700GW-850GW之间,由此也将推动国内光伏逆变器市场需求的进一步增长。而目前逆变器互联系统的直流板端面临各子串分散接入,组装繁琐,数量过多,不易安装维护等问题。而交流端现场误装后插针易位困难,相关部件结构复杂成本高昂;这些问题急需改善。
全功能智能接线盒开发MLPE目前是高增速、高盈利的细分赛道,行业处于快速增长的爆发期2017~2020年MLPE年复合增速37%,远超同期全球光伏装机增速,MLPE增速未来五年快于光伏终端需求增速; 回报率:居民电价走高+组件功率放大+小功率分布式场景普及,均将加速改善MLPE性价比越来越高 安全性:出于安全考虑,全球各地的分布式光伏防火标准趋严。全功能产品:优化+关断+监控。250工程样件阶段
Z4X新型小直径直流连接器随着光伏行业的技术发展,技术日益成熟,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降本增效已成为行业的主要趋势,其中组件尤其是边框的轻薄化,在成本、生产、运输等各方面都可以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节能优势,作为光伏组件重要部件的光伏连接器,目前主流的连接器,因过大的直径,限制了组件轻薄化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个难题,急需直径更小,成本更低的连接器取代目前的连接器。1、直径≤15.8mm; 2、额定系统电压:2000V; 3、额定电流:2.5平方线缆≥32A, 4平方线缆≥41A,6平方线缆≥45A。350工程样件阶段
紧凑型2芯AC连接器光伏连接器作为光伏发电系统中组件、汇流箱、控制器和逆变器等各个部件之间相互连接的重要部件,是光伏发电系统必不可少的关键零件,随着光伏发电的普及,分布式光伏发展迅1、额定系统电压:600V; 2、额定电流:20A-40A。350设计验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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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项目描述预期成果拟投入经费项目进展
速,尤其户用光伏的急速发展,急需更经济更高效的连接器来适应市场需求,满足高效低碳的发展趋势。
高集成低投入并联式新型快速关断器研究全球光伏系统相关安规政策陆续发布,光伏系统的运用中能进行快速关闭和启动的光伏系统成为市场的主流需求;其次目前组件尺寸也在向大尺寸、高电流、高电压方向发展,基于以上背景,需要一种高集成度,大电流的快速关断解决方案。采用PLC通信技术进行通讯,无需额外铺设通信线缆;单模块输入电压85V,输入电流20A,最大输出功率600W。200设计验证阶段
氢能发动机用连接器的研究氢能发电机整个发电过程无需任何外接电源,由设备自己反应发电,反应一次即可持续给负载供电,可满足任何条件下的供电。只需有水和制氢剂就可以发电,不受外界环境的限制,并且反应后的水可以循环使用。因此氢能发电机有较好的发展前景,与其适配的穿墙端子的需求对应增长。额定电流800A;绝缘电压1500V;防水等级IP67;使用环境温度-40℃~125℃。350制程开发和评审阶段
电动车电池盒外壳新材料新工艺研究(C667)新能源车,智能化等辅助功能需求远高于传统车型。对比传统的铅酸电池,其对12V电源的持续供电能力,储能技术,控制系统的可靠性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推动电池储能技术的发展,对电池盒外壳制造材料和工艺也需要做出不断技术突破和创新。1、外壳材料使用综合性能更好的PA6 尼龙料,其耐酸碱能力,抗紫外线,阻燃等指标明显提升; 2、采用回用料,减轻废胶料对环境污染所造成的压力; 3、通过材料的改性,实现激光焊接自动化技术。650设计验证阶段
电动车电池盒外壳新材料新工艺研究(C350)新能源车,智能化等辅助功能需求远高于传统车型。对比传统的铅酸电池,其对12V电源的持续供电能力,储能技术,控制系统的可靠性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推动电池储能技术的发展,对电池盒外壳制造材料和工艺也需要做出不断技术突破和创新。1、外壳材料使用综合性能更好的PA6尼龙料,其耐酸碱能力,抗紫外线,阻燃等指标明显提升; 2、采用新款透气膜+热熔焊接,使得电池包安全性能更优秀; 3、采用回用料,减轻废胶料对环境污染所造成的压力; 4、通过材料的改性,实现激光焊接自动化技术。400设计验证阶段
电动车电随着全球能源危机和环境1、外壳材料使用综合性能280制程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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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项目描述预期成果拟投入经费项目进展
池盒外壳新材料新工艺研究(H93)污染问题日益突出,节能、环保有关行业的发展被高度重视,发展新能源汽车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共识;政策方向明确,企业电动化战略明朗,新能源车在购车、用车环节的消费者接受度持续提升;新能源汽车有望维持长期、确定的高速增长;政府从造车、购车、用车端三管齐下,为新能源汽车的普及提供有利的政策环境。更好的PA6尼龙料,其耐酸碱能力,抗紫外线,阻燃等指标明显提升; 2、上盖与箱体采用螺栓铆接,大大降低了整个电池盒的成本,便于快速推广。和评审阶段
高功率低成本分体式光伏子串优化器研究随着光伏组件技术的发展,组件的输出功率、电压、电流等也在变大,故需要一种能满足高功率,高输入电流的功率优化器来满足大尺寸组件的应用需求。安装智能优化器的光伏电站整体发电量提升10%-20%;单组件最大输入功率600W,最大工作电流可达20A,最大MPPT效率99.8%,同时可解决光伏系统不同串长的组件串因电压不同而导致的组串间失配问题。200设计验证阶段
多场景光伏储能连接器的研究新能源行业的发展与成熟取决于能源存储,对大功率连接系统和与此相关的电缆组件的需求也将不断发展,无论能源储存的方式是通过锂离子电池组件,飞轮,热能或是水力发电系统来实现,公司致力于为储能的应用提供一套最优的电气互连解决方案。为高达 1,500 V 和 400 A 的应用快速、安全且经济高效地安装储能系统,可适应10mm?~120mm?不同线径的高压线缆。80工程样件阶段
将监控和快速关断集成一体的智能光伏研究随着全球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量的快速增加,用户对电站的运营状况以及安全性的需求也逐渐成为光伏系统的刚需,基于此背景,一种带监控功能以及快速关断功能的光伏接线盒成为了有效解决方案。1、采用已有电力线做为通讯载体,无需额外的通讯线缆; 2、可实现组件级快速关断,使系统在“正常发电” 与“消除系统直流侧高压”两种状态间快速切换; 3、双向通讯远程控制实现光伏电站组件级运行状况监测,实时掌握系统健康状况以及系统异常时及时发现及主动关闭系统保证系统安全。200设计评审阶段
带有散热器的光伏接线盒量随着客户需求呈现多样化趋势,客户在目前已有通用接线盒基础上衍生出新的为防虫鼠咬,采取不锈钢保护套而非传统的塑料套管,创新采用金属网热剥280制程开发和评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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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项目描述预期成果拟投入经费项目进展
产良率优化改进需求,包括防虫鼠咬及加锡工艺模块化标准化需求。皮工艺,以及双层热缩套管技术;加锡工艺模块化标准化,采用先进的高频感应焊技术,结合精密温度反馈系统,精确控制锡块锡膏之温差,确保锡块既结合牢固,又能保持形状和黏贴位置准确,解决同一区域既电阻焊又贴锡块之困难。
新型光伏直流连接器制造工艺的创新与优化连接器作为非常重要的光伏组件器件,制造过程中公母头注塑进胶口高度、螺帽的结合强度、不锈钢卡簧的冲压与组装插入、端子插入到位、母头防水O -ring的不缺失等,都是非常重要的管控点,也是行业的难点。通过采用开创性的热流道,先进的模具材料,创新的插入结构,新颖的自动化检测技术等,提升制造工艺的一致性和可靠性。260制程开发和评审阶段
带有散热器及满足在线电检的光伏接线盒设计开发针对组件端对零部件安装自动化需求的提高,汇流条区域采用大开口方式和在线电检成为重要环节,本项目对这两部分做了有效改进。作为Z8C的改款型,此项目新增10*10mm区域的导电铜片满足客户的在线电检需求;另外设计上也附带导热铝片,且此散热器不负责电流的传递,因而极少电流通过,不会因产生电位差而导致电化学腐蚀。120工程样件阶段
薄膜接线盒制造工艺的创新与优化端子在立式注塑机自动化上料过程中,易出现镀层刮痕,需要技术创新解决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问题。立式注塑,如用传统的震动盘上料,或者较为先进的“楼梯”机构送料,都会刮花端子镀层。反复摸索试验,通过开发先进的视觉识别系统, 结合机器自动抓取,解决该长期困扰。80制程开发和评审阶段
适用于高容量光伏电站的高系统电压接线盒随着2030年实现碳达峰和2060年碳中和,光伏系统技术需要不断的提升来满足这一发展趋势,系统电压提高到2KV是一种有效的方式,可以降低设备用量、降低运维成本和提高发电量,而电压提高对接线盒提出了更高的电气安全性能要求。重新优化设计,满足光伏系统额定电压2KV和脉冲电压30KV所需达到的接线盒电气安全性能。150市场调研阶段
适用于高容量光伏电站的高系统电压随着2030年实现碳达峰和2060年碳中和,光伏系统技术需要不断的提升来满足这一发展趋势,系统电压提重新优化设计,满足光伏系统额定电压2KV和脉冲电压30KV所需达到的连接器电气安全性能。120市场调研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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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项目描述预期成果拟投入经费项目进展
连接器高到2KV是一种有效的方式,可以降低设备用量、降低运维成本和提高发电量,而电压提高对连接器提出了更高的电气安全性能要求。

2、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深耕接线盒领域十余载,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重视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新产品开发。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75%、3.77%、

3.66%和3.49%。优异的研发技术创新和产品设计开发能力是公司与国内外知名光伏组件企业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关键因素。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研发费用1,444.261,907.781,119.03710.49
营业收入41,427.9052,192.5529,667.7814,943.37
占比3.49%3.66%3.77%4.75%

3、合作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合作研发的情况。

(三)研发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1、研发人员情况

(1)研发人员的认定口径

公司搭建了合理的研发中心架构,研发中心下设产品规划部、产品设计部、项目部、工程部及测试中心。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9号:研发人员及研发投入》,结合自身实际研发活动参与人员情况对研发人员的认定依据如下:①归属于发行人研发中心;②在发行人从事光伏组件接线盒、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的设计与研究工作;③具有与发行人研发方向相关的专业背景或从业经验或通过内部培养具备与研发项目相匹配的专业胜任能力并直接参与研发项目。发行人将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认定为研发人员。研发人员不包括从事后勤服务的文秘、前台、餐饮、安保等与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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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人员。

(2)研发人员数量及占比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占总人数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人

2023年6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研发人员数量占总人数比例研发人员数量占总人数比例研发人员数量占总人数比例研发人员数量占总人数比例
7611.21%529.61%3614.81%2715.98%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数量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如下:①在研究方向方面,为进一步增强光伏组件接线盒的技术和产品竞争力,发行人增加了研发项目并相应扩充研发团队,新招聘了部分经验较为丰富的研发人员;同时亦为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研发新增招聘了部分研发人员;②在研究内容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型号增多以及客户对产品的需求增加,研发活动随之增多,同时下游客户对产品技术规格、性能指标的要求逐渐提高,发行人需不断增加研发活动投入,提高产品的技术规格和性能指标;③在适配行业发展方面,随着下游组件技术的快速发展及迭代,发行人需投入更多的研发人员开展新技术、新工艺的前瞻性研究,以提升产品的散热能力、载流能力、抗老化性、密封性等性能指标,保证产品的可靠运行,为发行人在行业内的市场竞争地位及经营业绩提供有力保障。综上,发行人研发人员数量增长具有合理性、必要性。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研发人员占比高于2022年末、2023年6月末,主要系公司2020年、2021年经营规模较小,包括生产、管理职能在内所需的总人数较少,但公司处于快速发展的成长期,对技术储备和产品研发的要求和需求较高,因此当期的研发人员占比相对较高;而2022年末、2023年6月末,虽然研发人员数量也持续提升,但由于研发新产品投产带来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各部门人员快速扩张,因此2022年末、2023年6月末研发人员占比有所降低。

(3)研发人员学历分布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研发人员按照学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2023年6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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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占比数量占比数量占比数量占比
本科以上2127.63%1121.15%513.89%311.11%
本科以下5572.37%4178.85%3186.11%2488.89%
合计76100.00%52100.00%36100.00%27100.00%

报告期前期本科以上学历占比较低的主要原因如下:①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负责主导研发路线,具体研发执行活动需要具备丰富工艺技术经验的员工,相比学历水平更注重研发人员在工艺技术方面的经验;②公司部分研发人员工作年限较长,其研发、技术经验丰富,但学历主要以大专为主;③2020年6月,公司从东莞搬迁至常州市金坛区,因厂址搬迁、地理位置、生产规模等因素导致研发团队基层员工有所变动且需逐步引进高端人才,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本科以上的人才占比逐渐增多。公司主要研发人员均具有多年的研发经历,研发经验丰富,能够满足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对研发人员的要求。

2、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核心技术人员需具有与公司研发活动相关教育背景或行业工作经验;

(2)核心技术人员需在公司研发活动中发挥关键作用;

(3)核心技术人员需对公司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具有突出贡献;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共有核心技术人员5人,分别为陈泽鹏、张卫、张浩、王长顺、王军华,上述核心技术人员取得的专业资质、重要科研成果和研发贡献情况如下:

姓名专业背景重要科研成果及对发行人研发贡献情况
陈泽鹏EMBA在读,曾就职于安费诺、泰科电子等国际知名企业(1)公司董事长,统筹公司研发方向,确立技术路线,带领研发团队进行自主研发,具有十余年太阳能光伏从业经历,对行业技术与产品发展趋势有深刻理解与认知; (2)主导公司多项核心技术的研发工作,丰富公司产品线布局,是公司19项专利(4项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 (3)参与起草光伏组件接线盒国家标准GB/T 37410-2019《地面用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盒技术条件》;兼任亚洲光伏产业协会理事,江苏省光伏产业协会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
张卫本科学历,电子工程(1)公司董事、总经理,主导公司智能接线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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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专业背景重要科研成果及对发行人研发贡献情况
系微电子电路与系统专业毕业,曾就职于尚德电力产品线布局及新产品技术研发、制程工艺开发,拥有25 年以上双极集成电路,MEMS集成电路研发与生产质量管理经验; (2)参与公司RSD产品的研发工作,负责公司新一代智能接线盒的研发工作; (3)兼任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常务理事。
张浩本科学历,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1)公司副总经理、产品设计部经理,主导公司研发体系建设和ISO质量体系建设,引领公司研发方向和技术路线探讨,具有十余年太阳能光伏从业经历; (2)主导发行人多项核心技术的研发工作,丰富公司产品线布局,是公司38项专利(6项发明专利、26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外观专利)的发明人;主导Z8X、Z8C、ZS、Z8S等产品的研发工作。
王军华本科学历,环境工程专业,曾就职于泰科电子(1)公司产品规划部经理,主导公司产品线策略制定、实施及产品生命周期管理,具有十余年太阳能光伏从业经历; (2)策划主导发行人多项核心产品,主导客户A ODM接线盒、RSD等产品的研发工作及Z8X、Z8C产品规划工作。
王长顺大专学历,纺织机械专业,曾就职于泰科电子(1)公司工程部经理,主导公司产品制程工艺的开发,具有十余年太阳能光伏从业经历; (2)主导发行人多项产品的制程工艺开发工作,主导Z8C、客户A ODM接线盒、Z8X等产品工艺开发及电阻焊工艺的实现。

3、对核心技术人员的约束激励措施

公司为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带领的研发团队提供了先进的研发软硬件设施,并建立了《江苏泽润绩效管理制度》《江苏泽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专利制度》将专利申请、技术创新、工艺改进等研发贡献作为考核指标,从制度、设施、奖励等多维度鼓励其积极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和创新,并以此维持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对商业机密的范围、保密义务、保密期限、竞业禁止等进行明确约定,以此约束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动,也未发生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情况,不存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研发和技术产生负面影响的情况。

(四)技术创新机制及安排

公司一贯注重技术研发与创新,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研发,秉持研发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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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技术进步,创新驱动企业发展的信念,以技术创新作为公司核心发展战略,并建立了完善的研发机制,对公司发展的技术创新做了合理安排。公司主要技术创新机制包括:

1、搭建具有竞争力的研发团队,注重研发人才培养

公司注重研发团队的建设,坚持人才吸纳和人才培养并重的发展策略,一方面通过校园招聘、社会招聘等渠道吸收、引进优秀的技术人才,持续补充具有丰富专业知识或技术背景的研发人才,为公司的研发团队注入新活力;另一方面,公司根据行业技术趋势和技术研发的需要,对公司研发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技术培训,强化研发人员专业知识水平,提升研发人员的研发创新能力。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现有研发人员76人,搭建了合理的研发中心架构,涵盖需求探索、产品开发、工艺设计和测试评审全流程的研发能力,研发中心架构及各部门职责如下:

部门职责
产品规划部负责行业信息收集、信息和产品调研和产品规划
产品设计部负责公司产品的结构和电子设计开发工作
项目部负责公司所有项目的统筹协调
测试中心负责所有产品的研发测试
工程部负责公司产品的工艺研发及研发中心的样品制作

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引进行业内相关技术人才,持续扩充公司研发团队,打造富有创新精神和活力的研发团队,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使公司产品技术始终处于行业的发展前沿。

2、构建优化技术创新体系,坚持自主研发的发展战略

公司以技术创新作为核心发展战略,围绕下游光伏组件的技术发展趋势,在光伏组件接线盒的盒体结构设计、电路设计、导电性能、承载能力、可靠性、智能化等领域进行技术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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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保障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技术水平,把握整体技术研发的发展方向;公司建立了规范的研发设计流程,在市场调研、可行性评估、项目立项、设计评审、开发设计和测试评审等制定了细致的规则把控研发创新各个环节的可靠性;公司高度重视自主研发技术的成果转化,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的规范使用,通过专利授权的方式形成对公司核心技术的保护。在研发模式上,公司通过基于对行业及市场发展趋势预判的主动研发模式和以下游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响应式研发模式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公司技术不断创新。

3、丰富研发激励机制,调动研发团队创新活力

公司以制度建设为起点,将专利申请、技术创新、工艺改进等研发贡献作为考核指标。在待遇层面,通过结构化薪酬、即时奖励、股权激励等方式结合,为研发人员提供了富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在职业发展层面,研发贡献将作为技术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为研发人员提供职业晋升、荣誉表彰等非物质奖励。公司多样化的激励机制能够吸引优秀的技术人才投入研发工作,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研发人员的创新激情和活力,增强公司对技术人员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未来,公司将继续采用多样化的激励手段充分调动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研发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助力公司技术创新为重的公司核心发展战略。

七、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发行人所处行业不属于高危险、重污染行业。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等。主要污染物及对应的处理方式如下:

污染物主要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能力
废气公司在生产光伏组件的流程中废气排放的污染因子分别为:注塑、超声焊接与灌胶环节当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破碎环节中产生的破碎废气污染物(颗粒物),焊接环节中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针对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90%的去除效率
滤筒除尘器针对有组织废气中锡及其化合物75%的去除效率
布袋除尘器针对有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95%的去除效率
移动式焊烟净化器针对无组织废气80%的去除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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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主要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能力
废水公司废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挤塑机用冷却水、切削液配水以及生活污水。挤塑机冷却用水与生活用水依托于污水管道接入园区污水管网,通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精加工环节所需的切割液系自来水配比浓切割液按比例兑得,经循环使用后定期更换,单独收集后纳入危险废物管理。
固体废弃物(1)一般废物废包装物、废边角料、锡渣、不合格品、收尘; (2)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液压油; (3)生活垃圾; (4)含油废抹布、手套。(1)一般废物废包装物、废边角料、锡渣、不合格品、收尘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2)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含油废抹布、手套混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噪声公司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车床、磨床、铣床、废气处理设施配套风机等设备。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区平面的合理布置,厂房、厂界围墙、绿化等隔声、降噪措施后噪声对外界影响不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低三类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环境污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三废”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八、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及资产情况

基于公司全球化的发展战略,紧跟下游客户全球化产业布局的趋势,同时为了更好的拓展海外市场、维护客户关系,2023年8月15日公司于泰国设立子公司泰国泽润。泰国泽润的设立有助于公司更好的响应海内外客户的需求,如客户A、润阳股份等客户。泰国泽润定位于公司在泰国的生产基地,境外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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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公司聘请的立信事务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607号)。非经特别说明,本节所列财务数据,均引自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或根据其中相关数据计算得出;所列财务数据均为合并口径。

本节以公司报告期内各项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为基础,结合对公司所处行业、公司各项业务的理解,从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以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0.5%作为重要性的计算基准。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关注和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附件之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资产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559.3810,571.02925.561,529.77
交易性金融资产--704.16400.00
应收票据15,398.907,538.923,006.323,499.88
应收账款24,944.6020,795.1610,677.055,839.19
应收款项融资5,658.731,046.5012.651,752.81
预付款项127.16202.03304.69207.93
其他应收款505.02353.80197.4738.47
存货8,618.448,751.795,437.392,865.19
其他流动资产100.78651.78962.72502.57
流动资产合计62,913.0249,911.0022,228.0116,635.81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8,280.817,061.153,459.122,362.87
在建工程631.40666.37511.939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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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使用权资产2,393.201,467.911,702.32-
无形资产608.93
长期待摊费用572.44588.31500.78477.85
递延所得税资产701.25534.86447.55122.10
其他非流动资产2,150.04709.39734.10785.96
非流动资产合计15,338.0711,028.007,355.803,840.75
资产总计78,251.0960,939.0029,583.8120,476.5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200.992,102.201,002.951,405.25
应付票据8,710.656,431.47--
应付账款20,689.1611,521.786,886.792,406.70
合同负债436.88317.40-506.37
应付职工薪酬810.32889.84378.45199.72
应交税费776.40236.32543.6750.10
其他应付款32.4535.5020.0228.6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68.79599.01381.16-
其他流动负债2,266.544,967.532,612.321,584.93
流动负债合计36,492.1827,101.0611,825.356,181.69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1,926.291,273.071,453.20-
递延收益201.22216.90208.26231.61
递延所得税负债656.62628.98255.35-
非流动负债合计2,784.132,118.951,916.80231.61
负债合计39,276.3129,220.0113,742.166,413.30
所有者权益:
股本4,790.094,790.094,000.001,000.00
资本公积22,879.2422,449.857,965.127,000.00
盈余公积419.11419.11387.243.21
未分配利润10,886.344,059.933,489.306,060.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8,974.7831,718.9915,841.6514,063.26
少数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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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所有者权益合计38,974.7831,718.9915,841.6514,063.2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78,251.0960,939.0029,583.8120,476.56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41,427.9052,192.5529,667.7814,943.37
其中:营业收入41,427.9052,192.5529,667.7814,943.37
二、营业总成本34,083.7242,826.0325,119.0814,355.84
其中:营业成本30,722.3238,196.2021,696.2011,906.63
税金及附加153.1990.61147.2086.71
销售费用555.92676.92442.92278.53
管理费用1,715.342,564.991,399.861,193.48
研发费用1,444.261,907.781,119.03710.49
财务费用-507.31-610.47313.87180.00
加:其他收益875.87488.7829.6350.3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8810.027.7526.6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1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82.82-486.94-261.52167.3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26.90-130.56-34.42-26.2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0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7,801.409,247.834,294.29805.53
加:营业外收入0.20---
减:营业外支出6.3730.0434.1618.7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7,795.239,217.794,260.13786.80
减:所得税费用968.83577.88481.7439.1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826.408,639.913,778.39747.6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826.408,639.913,778.39747.62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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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826.408,639.913,778.39747.62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6,826.408,639.913,778.39747.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6,826.408,639.913,778.39747.6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432.03--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432.03--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3,568.0729,878.2823,325.1510,762.17
收到的税费返还1,800.751,862.731,177.22189.3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30.51953.48149.07285.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499.3332,694.5024,651.4411,236.7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8,604.1921,245.8815,745.935,541.9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351.495,198.533,731.232,837.18
支付的各项税费843.01906.051,139.16597.9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18.322,311.891,459.29873.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617.0129,662.3522,075.619,850.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82.323,032.152,575.831,386.6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0.3014.187.7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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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0.006,800.005,850.001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0.366,814.185,857.751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608.862,910.671,037.361,611.4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50.006,100.006,150.005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858.869,010.677,187.362,111.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08.50-2,196.49-1,329.61-2,011.4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897.02--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100.002,400.00999.001,4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00.0011,297.02999.001,4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00.001,299.001,4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16.822,576.801,696.8523.1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32.8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49.723,875.803,096.8523.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49.727,421.23-2,097.851,376.8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92.89431.25-123.86-46.5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283.018,688.14-975.49705.4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242.42554.291,529.77824.2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959.419,242.42554.291,529.77

(四)审计意见和关键审计事项

1、审计意见

立信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及2023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607号),认为:

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泽润新能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及2023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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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月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立信事务所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分别对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期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立信事务所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立信事务所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一)收入确认
泽润新能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光伏组件接线盒的销售。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泽润新能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4,943.37万元、29,667.78万元、52,192.55万元和41,427.90万元。 营业收入是泽润新能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泽润新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同时,收入确认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立信事务所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针对收入确认,立信事务所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对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和评估,并测试了关键内部控制; (2)检查销售合同中履约义务相关的主要合同条款,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结合产品类型、客户构成等信息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进行分析程序,判断报告期各年度收入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4)核查销售合同、报关单、签收单等履约义务相关资料,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5)通过对营业收入相关合同金额、签收时间、回款情况等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函证,实地走访主要客户,核查泽润新能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6)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查销售合同、报关单、签收单等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资料,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泽润新能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7,270.76万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1,431.57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839.19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泽润新能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12,357.49万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1,680.44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0,677.0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泽润新能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22,124.79万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1,329.63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0,795.16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泽润新能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26,495.56万元,坏针对应收账款减值,立信事务所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 (2)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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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账准备为人民币1,550.97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4,944.60万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立信事务所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5)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6)向主要客户函证应收账款余额; (7)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以内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2、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万元

被合并方名称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构成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的依据合并日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泽润实业100.00%合并前后均受最终控制方控制2021.12.22完成公司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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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被合并方名称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泽润实业801.45-18.0613,281.91254.13

2021年10月30日,泽润有限股东作出决议,同意泽润有限与泽润实业以反向吸收合并的方式进行合并,合并后泽润有限继续存续,泽润实业注销。

(2)新设

单位:万元、%

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公司持股比例备注
湖北泽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省襄阳市3,000.00100.00自2022年12月其设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3、分部信息

公司财务报表未包含分部信息。

二、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及2023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本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的会计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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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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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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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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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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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1)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2)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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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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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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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3)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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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金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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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十一)存货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合同履约成本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单价法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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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二)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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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9.50-19.0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00
办公及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5519.00-31.67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三)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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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摊销方法依据
土地使用权50年限平均法土地使用权证
软件5年限平均法软件预计可使用寿命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十四)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十五)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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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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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七)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为:

项目摊销方法摊销年限
装修费直线法5年

(十八)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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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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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二十)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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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二十一)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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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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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体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主要产品为光伏组件接线盒,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内销以非VMI模式为主,外销以FCA、EXW模式为主,公司具体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内销:非VMI模式下,公司将产品发运至客户指定交货地点并经客户签收确认,取得签收凭证时点作为控制权发生转移时点,确认收入;VMI模式下,公司将产品发运至客户指定仓库,以客户实际领用产品时点作为控制权发生转移时点,确认收入。

外销:对于采用FCA、EXW贸易条款的客户,公司在产品出厂移交给客户委托的货代公司,取得签收凭证时点作为控制权发生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对于采用FOB、CIF贸易条款的客户,公司在产品完成海关报关程序取得出口报关单据时点作为控制权发生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对于采用DAP、DDP、DDU贸易条款的客户,公司将产品发运至客户指定交货地点并经客户签收确认,取得签收凭证时点作为控制权发生转移时点,确认收入。

模具:公司模具开发完成,经客户验收确认后,以取得验收凭证时点作为控制权发生转移时点,确认收入。

(二十二)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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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二十三)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

政府补贴文件中明确规定资金专项用途,且该资金用途使用后公司将最终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对于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视情况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收益。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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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二十四)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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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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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租赁

自2021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5)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节之“二、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十六)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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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1)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4)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5)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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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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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节“二、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十)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1)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2)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 “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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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前的会计政策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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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余额无主要影响。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万元)
合并母公司
预收款项-507.19-506.40
合同负债506.37505.58
其他流动负债0.820.82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万元)
合并母公司
营业成本130.3649.09
销售费用-130.36-49.09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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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计量使用权资产:

1)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2)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5)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按照 “预计负债”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6)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公司使用2021年1月1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加权平均值:4.90%)来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

单位:万元

2020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的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2,325.04
按2021年1月1日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1,936.74
2021年1月1日新租赁准则下的租赁负债1,93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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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折现的现值与租赁负债之间的差额388.30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融资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对2021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母公司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的调整使用权资产1,936.741,936.74
租赁负债1,624.921,624.92
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11.82311.82

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2020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无影响。

(2)2021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2021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余额2021年1月1日余额调整数
重分类重新计量合计
使用权资产-1,936.74-1,936.741,936.74
租赁负债-1,624.92-1,624.921,624.92
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11.82-311.82311.82

1-1-224

3、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1)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2)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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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

1)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解释第15号就企业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涉及的余额应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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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3)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1-1-227

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2022年度提前执行。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的对合并报表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2.12.31/2022年度2021.12.31/2021年度2020.12.31/2020年度
新准则发布并开始实行递延所得税资产236.31262.06290.51
新准则发布并开始实行递延所得税负债220.19255.35290.51
新准则发布并开始实行所得税费用-9.41-6.72-
新准则发布并开始实行盈余公积1.610.67-
新准则发布并开始实行未分配利润14.516.04-

三、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根据立信事务所出具的《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609号):泽润新能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泽润新能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1-6月42个月期间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损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明细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5.42-28.52-23.38-17.1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875.87487.8329.4550.07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0.3010.0211.91-

1-1-228

明细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债务重组损益---26.63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74.52464.3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9.18---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0.3258.21
实控人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157.3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0.81-1.51-10.78-1.5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0.950.170.26
小计860.76311.39-46.83580.75
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
所得税的影响数-129.11-70.32-4.16-17.4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731.65241.07-50.98563.28

四、缴纳的主要税种、税率和税收优惠情况

(一)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13%、免税13%、免税13%1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5%、7%5%、7%5%5%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2.5%、15%2.5%、15%25%、15%1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本公司15%15%15%15%
泽润实业--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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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泽润2.5%2.5%--

注:泽润实业于2021年12月22日注销。

(二)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批复文件

1、企业所得税优惠

(1)本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批准的编号为GR20193200696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3年。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2019年至2021年),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批准的编号为GR20223201000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3年。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2022年至2024年),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2)泽润实业于2018年11月28日取得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批准的编号为GR20184400044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3年。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2018年至2020年),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公司子公司湖北泽润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12号)第一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

1-1-230

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22年湖北泽润实际应纳税所得额小于100万元,按2.50%计缴企业所得税。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增值税优惠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公司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行规定外,增值税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2022-2023年3月湖北泽润免征增值税。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与公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下,税收优惠可持续性较强。公司盈利水平受税收优惠影响较小,业绩增长主要由于业务规模扩大所致,不存在对税收优惠的重大依赖。

五、主要财务指标

(一)基本财务指标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比率(倍)1.721.841.882.69
速动比率(倍)1.491.521.422.2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9.7047.9546.4593.36
资产负债率(合并)(%)50.1947.9546.4531.3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8.146.623.9614.06

1-1-231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403.033.021.96
存货周转率(次)6.945.325.204.0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8,734.2010,485.285,304.151,314.58
利息保障倍数(倍)132.1462.6332.5628.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6,826.408,639.913,778.39747.62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6,094.758,398.843,829.37184.3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390.630.641.3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481.81-0.240.7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493.663.774.75

注1:2023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数据均已年化处理。注2: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总股本;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余额;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项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3年1-6月19.321.431.43
2022年度39.832.032.03
2021年度24.19--
2020年度5.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2023年1-6月17.251.271.27
2022年度38.721.981.98

1-1-232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1年度24.52--
2020年度1.35--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P1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由于公司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故稀释性每股收益的计算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结果相同。

六、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1-1-233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41,427.9052,192.5575.9229,667.7898.5314,943.37
其中:营业收入41,427.9052,192.5575.9229,667.7898.5314,943.37
二、营业总成本34,083.7242,826.0370.4925,119.0874.9714,355.84
其中:营业成本30,722.3238,196.2076.0521,696.2082.2211,906.63
税金及附加153.1990.61-38.44147.2069.7686.71
销售费用555.92676.9252.83442.9259.02278.53
管理费用1,715.342,564.9983.231,399.8617.291,193.48
研发费用1,444.261,907.7870.491,119.0357.50710.49
财务费用-507.31-610.47-294.50313.8774.37180.00
加:其他收益875.87488.781,549.6129.63-41.1350.33
投资收益-8.8810.0229.297.75-70.9026.6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00.004.16--
信用减值损失-282.82-486.94-86.20-261.52-256.29167.33
资产减值损失-126.90-130.56-279.31-34.42-30.92-26.29
资产处置收益-0.06-----
三、营业利润7,801.409,247.83115.354,294.29433.10805.53
加:营业外收入0.20-----
减:营业外支出6.3730.04-12.0634.1682.3818.73
四、利润总额7,795.239,217.79116.374,260.13441.45786.80
减:所得税费用968.83577.8819.96481.741,129.2439.19
五、净利润6,826.408,639.91128.673,778.39405.39747.6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26.408,639.91128.673,778.39405.39747.62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结构分析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新能源电气连接、保护和智能化技术领域,专业提供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一体化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紧跟全球太阳能光伏组件的技术发展路线,通过持续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致力于为下游行业和客户提供安全、可靠、高效、智能的光伏组件接线盒系列产品。

1-1-234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40,535.4497.8551,688.0599.0328,350.9495.5614,022.7393.84
其他业务收入892.462.15504.500.971,316.844.44920.646.16
合计41,427.90100.0052,192.55100.0029,667.78100.0014,943.3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采用直销模式,不存在经销模式。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3.84%、95.56%、99.03%和97.85%;其他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6.16%、4.44%、0.97%和2.15%,主要系模具和废品销售收入等。

(1)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1)按业务类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光伏组件接线盒39,014.8096.2550,230.2897.1827,939.4798.5513,824.3398.59
其中:自有品牌28,584.8270.5233,651.1765.1014,325.4150.5310,748.6576.65
ODM10,429.9825.7316,579.1132.0813,614.0648.023,075.6821.93
配件及其他1,520.643.751,457.772.82411.471.45198.401.41
合计40,535.44100.0051,688.05100.0028,350.94100.0014,022.73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光伏组件接线盒,各期占比分别为98.59%、

98.55%、97.18%和96.25%。得益于全球主要国家积极发展新能源,光伏产业实现蓬勃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现持续快速增长趋势。

2)按地区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东地区14,454.6435.6613,662.9426.434,367.6415.415,739.9840.93

1-1-235

华北地区8,065.2219.9013,012.4325.177,328.7625.854,302.9130.69
其他地区65.620.161,032.662.00130.080.4681.300.58
小计22,585.4855.7227,708.0353.6011,826.4841.7210,124.1972.20
外销亚洲13,243.5332.6718,106.3135.0311,383.1340.15920.406.56
北美洲3,662.399.044,654.789.014,284.9815.112,501.7917.84
其他地区1,044.042.581,218.932.36856.353.02476.353.40
小计17,949.9644.2823,980.0246.4016,524.4658.283,898.5427.80
合计40,535.44100.0051,688.05100.0028,350.94100.0014,022.7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内销占比分别为72.20%、41.72%、53.60%和55.72%,销售区域主要为华东地区和华北地区,其中华东地区主要客户包括亿晶光电、尚德电力、赛拉弗等,销售给赛拉弗的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2%、3.14%、4.18%和5.17%,销售给江苏华能的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0%、1.32%、0.80%和0.00%。华北地区主要客户包括TCL中环等。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外销占比分别为27.80%、58.28%、46.40%和44.28%,销售区域主要以亚洲和北美为主,包括越南、马来西亚、泰国、美国、墨西哥等国家及地区,主要客户包括客户A、Maxeon、客户B和Runergy等。

2、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1季度18,007.4144.429,100.4417.614,066.2014.342,533.6718.07
第2季度22,528.0355.5810,801.5720.907,877.1427.783,887.5327.72
第3季度--12,971.4425.108,452.1229.813,742.9926.69
第4季度--18,814.5936.407,955.4828.063,858.5527.52
合计40,535.44100.0051,688.05100.0028,350.94100.0014,022.73100.00

2020年至2023年1-6月,各期第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低于其他季度,主要原因系春节假期影响,另外,2021年第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低于其他年份第一季度,为客户A接线盒和Z8X接线盒从2021年第二季度开始实现较快增长所致。公司于2022年推出Z8C接线盒,该款产品在2022年第2季度开始推向市场并于全年实现销售收入9,946.84万元,其中第4季度销售快速放量,占

1-1-236

全年Z8C接线盒销售额的71.36%。不考虑Z8C接线盒的影响,2022年第4季度占当年的比例为28.07%,与2020年及2021年第4季度的收入占比基本一致。随着客户A接线盒、Z8X接线盒及Z8C接线盒等产品的陆续推出并放量,公司报告期各季度收入存在一定波动,但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3、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总体呈增长趋势,其中光伏组件接线盒业务占比较高,是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

(1)光伏组件接线盒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组件接线盒收入分别为13,824.33万元、27,939.47万元、50,230.28万元和39,014.80万元,各期销售收入、销售数量和销售均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套、%、元/套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数量变动率金额/数量变动率金额/数量变动率金额/数量
销售收入39,014.80-50,230.2879.7827,939.47102.1013,824.33
销售数量2,381.57-2,977.1775.421,697.17174.19618.99
销售均价16.38-2.9016.872.4916.46-26.2922.33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组件接线盒收入快速增长主要原因包括:①得益于全球主要国家积极发展新能源,光伏行业实现蓬勃发展,光伏组件接线盒等辅材辅料市场需求快速增加,市场空间巨大,光伏行业的高速发展为公司业务发展奠定了基础。②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出色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能力直接推动了公司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公司报告期内推出了客户A接线盒、Z8X产品、Z8C产品等一系列具有行业竞争力和技术领先性的产品,荣获多项行业内知名奖项,产品也取得了行业内知名客户的一致认可,实现了销量的大幅增长,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是公司新产品销售收入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③出色的品控能力和品牌声誉为公司服务和开拓客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始终将产品质量第一树立为公司的战略发展方针,优异的产品质量促进公司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不断深化业务往来,推动公司业务收入持续增长。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光伏组件接线盒、智能化产品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设计与制造经验,同时凭借创新的产品设计、优良的产品质量与优质的服务水平,在行业内持续积累了产品口

1-1-237

碑和品牌声誉,良好的品牌影响力也为公司报告期内持续开拓市场、拓展新客户奠定了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组件接线盒销售均价分别为22.33元/套、16.46元/套、

16.87元/套和16.38元/套,销售均价的变动主要受产品结构的影响,其中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6月,公司光伏组件接线盒销售均价较2020年下降明显主要系:①2020年单价较高的智能接线盒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②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6月客户A接线盒持续放量,该产品为不含二极管的接线盒,销售单价相对较低,导致公司产品的销售均价下降明显;③2023年1-6月,Z8C接线盒持续放量,该产品通过对轴向二极管的引线进行弯折、延压的处理,将电缆线直接连接至延压处理后的二极管引线,省去盒体中的导电器件,降低了成本,因此Z8C接线盒的销售单价相对较低,进而导致公司2023年1-6月的销售均价有所降低。报告期内公司同类接线盒产品的销售均价整体较为稳定。

(2)配件及其他

配件及其他主要为光伏连接器和其他配件,其中光伏连接器大多作为光伏组件接线盒的组成部分进行成套销售,仅有少量单独对外直接销售。报告期内,公司配件及其他收入分别为198.40万元、411.47万元、1,457.77万元和1,520.64万元,占比分别为1.41%、1.45%、2.82%和3.75%,金额和占比均较小。

4、第三方回款

(1)第三方回款的各期金额、原因、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第三方回款额33.09246.521,463.9119.16
营业收入41,427.9052,192.5529,667.7814,943.37
第三方回款额占比0.080.474.930.13

上述第三方回款的形成原因和金额占比情况如下:

1-1-238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①客户为自然人控制的企业,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代为支付货款------11.5060.02
②客户所属集团通过集团财务公司或指定相关公司代客户统一对外付款33.09100.00246.4999.991,462.6399.910.261.36
③其他第三方回款金额--0.030.011.290.097.4038.62
合计33.09100.00246.52100.001,463.91100.0019.1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及占比较低,且主要为客户B委托其子公司统一对外付款。

(2)公司关于第三方回款内控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客户充分沟通,尽量避免第三方回款的情形,并且已建立了规范有效的第三方回款相关的内控措施,具体如下:

针对第三方回款行为,公司为了降低货款回收风险,进一步加强公司对资金结算行为的管理与控制,原则上不接收第三方代付款项,并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按照制度严格执行,相关的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第三方回款处于合理可控范围,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相关纠纷。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30,173.0698.2137,991.6899.4620,666.1295.2511,329.4895.15
其他业务成本549.261.79204.520.541,030.084.75577.164.85
合计30,722.32100.0038,196.20100.0021,696.20100.0011,906.6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比较高,分别为95.15%、95.25%、99.46%和98.21%,与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相匹配。

1-1-239

1、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光伏组件接线盒28,862.8095.6636,719.6896.6520,337.9298.4111,153.4398.45
配件及其他1,310.274.341,272.003.35328.201.59176.051.55
合计30,173.06100.0037,991.68100.0020,666.12100.0011,329.4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组件接线盒成本占比较高,各期分别为98.45%、98.41%、

96.65%和95.66%。

2、主营业务成本按性质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24,689.0381.8331,355.4382.5316,629.4380.478,754.7577.27
直接人工3,029.6910.043,384.208.911,978.129.571,244.6510.99
制造费用2,454.358.133,252.058.562,058.579.961,330.0811.74
合计30,173.06100.0037,991.68100.0020,666.12100.0011,329.4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构成,成本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主要包括电缆线、二极管、连接器、塑料粒子等原材料,占比逐步提高。2020年直接材料的占比较低,主要原因为公司早期产量较低,规模效应不明显,单位产品的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占比较高。公司2021年产量大幅提升,由此导致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占比有所下降,同时叠加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当期直接材料占比呈现上升趋势。随着公司2022年产量进一步提升,规模效应带来的生产效率的提升进一步显现,在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占比下降的同时,直接材料占比有所上升。2023年1-6月,公司光伏组件接线盒的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较2022年略有降低,主要系2023年1-6月Z8C接线盒

1-1-240

产量增加,该款接线盒因结构差异导致其直接材料占比低于其他产品。

3、主要原材料及能源采购价格和采购数量

公司主要原材料及能源采购价格及数量情况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业务与技术”之“四、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三)营业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1、营业毛利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的主要来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10,362.3896.7913,696.3697.867,684.8196.402,693.2688.69
其中:光伏组件接线盒10,152.0194.8313,510.6096.537,601.5595.362,670.9087.95
配件及其他210.371.96185.761.3383.261.0422.350.74
其他业务毛利343.203.21299.982.14286.763.60343.4811.31
合计10,705.58100.0013,996.34100.007,971.57100.003,036.7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2,693.26万元、7,684.81万元、13,696.36万元和10,362.38万元,占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8.69%、96.40%、97.86%和

96.79%,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从毛利的具体构成看,光伏组件接线盒业务为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占各期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7.95%、95.36%、96.53%和

94.83%;其他业务毛利主要为公司模具和废品销售业务,整体贡献不大。

2、毛利率及其变动情况分析

(1)毛利率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和主营业务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25.56%26.50%27.11%19.21%
其中:光伏组件接线盒26.02%26.90%27.21%19.32%
配件及其他13.83%12.74%20.24%11.27%
其他业务毛利率38.46%59.46%21.78%37.31%

1-1-241

综合毛利率25.84%26.82%26.87%20.32%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0.32%、26.87%、26.82%和25.84%,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9.21%、27.11%、26.50%和25.56%。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组件接线盒毛利率分别为19.32%、27.21%、26.90%和

26.02%,公司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6月毛利率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2020年起推出的客户A接线盒在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6月实现了较大规模的供货,由于该产品属于公司为客户ODM开发的产品、市场上无成熟替代产品、同类供应商较少等原因,该款产品毛利率较高,拉高了公司光伏组件接线盒整体毛利率。

(2)影响接线盒单价、单位成本的有关因素

公司主要产品为光伏组件接线盒,根据产品性能、结构、应用场景等不同,公司光伏组件接线盒区分不同产品型号,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占比较高的接线盒型号主要有客户A接线盒、Z8X接线盒、Z8C接线盒、Z8L接线盒等。

公司产品型号、规格导致的产品成本差异是影响公司产品定价的重要基础。除此之外,公司还会根据不同客户的采购总量、合作历史、竞争状况、信用政策、结算模式、销售区域等因素的差异,在销售成本的基础上考虑合理的利润空间综合确定产品单价。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77.27%、80.47%、82.53%和81.83%,因此直接材料是影响公司光伏组件接线盒单位成本的主要因素。接线盒主要材料由盒体、电缆线、连接器三个部分组成。结合报告期内各主要产品型号的原材料种类、规格、使用数量不同,公司选取对产品单位成本差异有较大影响的因素,对比分析说明不同产品型号之间的单位成本差异。由于连接器、电缆线、二极管占直接材料成本比重较高且在不同产品中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性,故选取以上三类材料进行成本差异分析。

以上三类材料成本差异具体情况为:①连接器,公司下游组件厂商客户之终端客户(电站业主)出于对原材料使用规范的要求及国外的终端用户考虑到后期维护要求不同,所配套的连接器品牌存在差异,国外品牌的连接器产品价格远高于公司自产或国产品牌连接器价格;②电缆线,公司下游组件厂商客户之终端客

1-1-242

户(电站业主)电站规划时,根据电站地理位置不同,为实现发电效益最大化,电站业务规划的光伏组件尺寸大小、摆放角度、摆放方向等均存在差异,由此导致连接光伏组件的接线盒电缆线长度存在较大差异;③二极管,除客户A接线盒无需使用二极管以外,其他型号视情况需要使用轴向或模块二极管。

(3)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按照客户A接线盒与非客户A接线盒划分,其对应收入占比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产品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
客户A接线盒25.02%【已申请豁免披露】29.30%【已申请豁免披露】42.36%【已申请豁免披露】6.72%【已申请豁免披露】
非客户A接线盒74.98%【已申请豁免披露】70.70%【已申请豁免披露】57.64%【已申请豁免披露】93.28%【已申请豁免披露】
合计100.00%25.56%100.00%26.50%100.00%27.11%100.00%19.21%

注:非客户A接线盒包含主营业务中除客户A接线盒之外的接线盒、配件及其他。

从收入占比来看,客户A接线盒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先升后降,主要原因是公司2020年下半年开始向客户A批量供应接线盒,公司产品质量稳定,2021年客户A加大了向公司的采购力度,因此销售量大增,而2021年非客户A接线盒增长幅度远低于客户A接线盒销售增长速度,因此2021年客户A接线盒占主营业务收入中光伏组件接线盒销售收入的比例大幅提高。2021年公司推出的Z8X接线盒及2022年推出的Z8C接线盒在2022年均取得了较好的市场反应,两款产品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客户A接线盒在2022年销量亦有所增长,但不及Z8X、Z8C接线盒增速,因此客户A接线盒2022年收入占比有所下降。2023年1-6月客户A接线盒销售占比较2022年有所下降主要为Z8C接线盒销售增长较快所致。从毛利率来看,报告期内,公司非客户A接线盒毛利率相对稳定,由于客户A接线盒毛利率较高,且2021年、2022年、2023年1-6月客户A接线盒收入占比较高,因此使得2021年、2022年、2023年1-6月光伏组件接线盒毛利率较2020年大幅提高,采用因素分析法分析如下:

1-1-243

发行人已申请豁免披露。综上,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原因具有合理性。

(4)报告期内客户A接线盒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A接线盒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客户A接线盒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平均单位售价(元/套)【已申请豁免披露】【已申请豁免披露】【已申请豁免披露】【已申请豁免披露】
平均单位成本(元/套)【已申请豁免披露】【已申请豁免披露】【已申请豁免披露】【已申请豁免披露】
毛利率【已申请豁免披露】【已申请豁免披露】【已申请豁免披露】【已申请豁免披露】

从单位售价来看,2021年公司客户A接线盒单位售价的美元报价与2020年基本稳定,2021年因美元贬值导致2021年单位售价略有降低;经与客户协商,2022年客户A接线盒单位售价的美元报价略有上涨,同期美元出现升值,导致公司2022年客户A接线盒单位售价较2021年有所提高;2023年1-6月客户A接线盒单位售价的美元报价经客户协商有所下调,但同期美元升值,因此2023年1-6月客户A接线盒单位售价较2022年略有降低。

从单位成本来看,根据客户A接线盒与Z8L接线盒、Z8X接线盒、Z8C接线盒对比分析,2021年客户A接线盒单位成本较2020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客户A产量大幅增加摊薄了固定成本;2022年由于材料损耗降低及材料采购价格略有下降导致客户A接线盒单位成本略有下降;2023年1-6月客户A接线盒单位成本上升主要是因为连接器价格上涨所致。

综合上述因素,公司客户A接线盒的毛利率变动具有合理性。

(5)客户A接线盒的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①客户A对供应链体系管理和供应链稳定性要求较高,接线盒占客户A组件成本比例较低,对接线盒产品的报价具有较高的接受度

客户A为全球知名的光伏组件企业,其对供应链体系的管理要求较高,具有完善的采购体系和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供应商选取、考核流程严谨,在产品适配性、质量稳定性、技术创新性、服务响应时效性等多方面均满足客户A要求后方可进入其供应商体系。同时,公司与客户A属于跨境交易,为了确保

1-1-244

供应链稳定,客户A对供应商的技术研发能力、产品质量以及服务响应速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接线盒产品售价占客户A组件成本比例较低,因此其对接线盒产品的报价具有较高的接受度。

②客户A接线盒供应商较少,市场竞争态势较缓和,公司因此具备一定的议价能力

发行人已申请豁免披露。

③客户A接线盒系公司为客户A定制化开发产品,产品存在较强技术开发难度,因此公司存在较高议价权

客户A接线盒在电流及应用场景等方面具有一定特殊性,产品存在一定的技术开发难度。客户A接线盒是公司为满足客户通过降低接线盒高度以进一步降本的需求而专门开发的产品,公司通过冷锻Z形特殊工艺完成金属端子的Z字设计改形从而实现接线盒的非对称降高,该产品不仅可以适配客户A光伏组件使用环境和工艺要求,还进一步减少了原材料消耗,降低了生产成本和运输成本,同时该产品适配电阻焊安装工艺有助于在下游组件安装环节实现全自动装配。公司通过前期较长时间的技术研发为客户A成功开发了相关产品,并通过了其测试认证,该类产品为公司自主设计,市场上可替代产品较少,因此公司产品销售议价能力较强,毛利率空间也相对较大。

④公司与客户A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产品定价体系,随着公司在产品生产的经验积累和材料采购的规模提升,从而实现单位成本下降,提高了毛利率水平

在产品定价方面,公司基于成本加成报价,由于前期开发风险和生产难度较高,公司与客户A形成了较为稳定的产品定价体系。而随着公司在产品生产的经验积累和材料采购的规模提升,并通过生产工艺的改进和生产管理效率提升,节约了物料损耗并降低了单位人工和制造费用,公司整体上实现材料采购成本降低和固定成本的摊薄,因此客户A接线盒产品毛利率在报告期内维持较高水平。

综上所述,客户A接线盒毛利率较高具有合理性。

(6)发行人与同行业各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对比情况如下:

1-1-245

单位:%

名称类型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通灵股份毛利率21.3015.2714.9322.04
快可电子毛利率20.8718.5418.3024.40
谐通科技毛利率/22.7312.3715.87
江苏海天毛利率15.4015.418.6221.01
平均值毛利率19.1917.9913.5520.83
公司毛利率25.5626.5027.1119.21
毛利率(剔除客户A接线盒)【已申请豁免披露】【已申请豁免披露】【已申请豁免披露】【已申请豁免披露】

注1:数据来源为同行业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定期报告。注2:谐通科技因终止挂牌事宜未披露其2023年半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各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存在差异主要系客户A接线盒毛利率较高所致,剔除客户A接线盒毛利率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差异缩小,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趋势保持一致。剔除客户A接线盒后公司毛利率与可比公司差异原因如下:

①2020年,公司正处于市场开拓阶段,销售规模较小,且当年公司将生产经营地由广东搬迁至江苏,公司当期产能未充分释放,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而可比公司相对销售规模较大具备一定的规模效应,故而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2020年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谐通科技,主要原因系谐通科技将注塑及焊接工序委托外协厂商进行,而公司为自身加工生产。

②2021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均有所下滑,主要是由于铜材、二极管等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上涨带动成本上升所致。公司2021年毛利率处于通灵股份和快可电子之间;谐通科技注塑环节委托外协厂商进行,故而毛利率低于公司;江苏海天在2021年对车间进行改造,加之材料人工等上涨,故而毛利率大幅降低。若剔除江苏海天,则行业平均毛利率为15.20%,公司2021年毛利率略高于15.20%的行业平均水平,主要为公司2021年销售快速增长产能充分释放,摊薄了固定成本,部分冲抵了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2021年新推出的Z8X产品受到客户认可,该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因此提高了公司2021年毛利率水平。

③2022年,随着部分原材料价格的回落,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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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较2021年有所提高,公司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平均值较为接近。2022年公司毛利率水平仍处于通灵股份和快可电子之间,根据可比公司年报,谐通科技因2022年对自动化设备的投入以及模块车间的投入有了明显的成效毛利率上升显著,江苏海天因2021年车间改造毛利率较低,因此2022年毛利率提升较多。

④2023年1-6月,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水平接近,且较2022年有所提高。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各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存在差异主要系客户A接线盒毛利率较高所致,剔除客户A接线盒后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剔除客户A接线盒后毛利率与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差异情况具有合理性。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销售费用555.921.34676.921.30442.921.49278.531.86
管理费用1,715.344.142,564.994.911,399.864.721,193.487.99
研发费用1,444.263.491,907.783.661,119.033.77710.494.75
财务费用-507.31-1.22-610.47-1.17313.871.06180.001.20
合计3,208.217.744,539.228.703,275.6811.042,362.5015.80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2,362.50万元、3,275.68万元、4,539.22万元和3,208.21万元,期间费用率分别为15.80%、11.04%、8.70%和7.74%,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期间费用率逐步下降。

1、销售费用分析

(1)销售费用明细及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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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薪酬223.7040.24366.2754.11182.5141.21135.4048.61
差旅及招待费170.6030.69225.4833.31168.0337.94103.0036.98
展览宣传费93.3816.8022.593.3454.6612.3415.675.63
其他68.2312.2762.589.2437.728.5124.468.78
合计555.92100.00676.92100.00442.92100.00278.5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278.53万元、442.92万元、676.92万元和

555.9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6%、1.49%、1.30%和1.34%。2020年至2022年,公司销售费用率逐年下降,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较快,收入规模较高所致;2023年1-6月,公司销售费用率略有上升,主要系展会延期至2023年上半年举办等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薪酬分别为135.40万元、182.51万元、366.27万元和223.70万元,呈现一定的增长趋势,2022年出现较大提升,主要系公司引入部分中高层销售人员,薪酬较高;同时,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效益提升,销售部门2022年度奖金出现一定幅度提升。

报告期内,销售人员差旅及招待费分别为103.00万元、168.03万元、225.48万元和170.60万元,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客户数量不断增加,结合境内外市场开拓需要,销售人员出差拜访客户、产品推广的频率有所增加。

(2)销售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通灵股份0.280.240.420.45
快可电子0.700.570.600.84
谐通科技/0.720.960.52
江苏海天0.130.120.150.15
平均值0.370.410.530.49
公司1.341.301.491.86

注1: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自iFinD;注2:2020年通灵股份、2020及2021年快可电子存在运输费未重分类至成本的情况,为保持可比性,将对应期间的运输费用重分类后计算销售费用率;注3:谐通科技因终止挂牌事宜未披露其2023年半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高于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主要是因公司正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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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发展阶段,公司开拓客户的数量不断增加,为了更好的服务客户,公司在销售方面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故销售费用率会高于行业可比公司。随着规模效应的显现,销售费用率总体呈下降趋势,与同行业保持一致。

2、管理费用分析

(1)管理费用明细及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771.8345.001,090.3642.51712.4350.89675.5756.61
股份支付429.3925.03678.4026.45----
办公差旅及招待费115.226.72232.759.07219.9515.71129.2710.83
中介服务费82.604.82251.989.82121.178.6673.076.12
折旧摊销100.975.89156.656.11152.7010.91156.3613.10
认证费54.033.1565.452.55118.648.4887.187.30
其他161.299.4089.403.4974.975.3672.036.04
合计1,715.34100.002,564.99100.001,399.86100.001,193.4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股份支付、办公差旅及招待费、中介服务费等构成。

1)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薪酬分别为675.57万元、712.43万元、1,090.36万元和771.83万元。2022年度职工薪酬金额较2021年增长较多,主要原因系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引入了一批高级管理人才以及其他管理人员。

2)股份支付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的股份支付系2022年4月、6月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鑫润合伙对核心员工、业务骨干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及2023年5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具体测算过程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三、本次发行前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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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

3)办公差旅及招待费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的办公差旅及招待费主要包括日常办公用品、管理人员差旅费、日常招待的食宿费用等支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办公差旅及业务招待费有所增加。

4)中介服务费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的中介服务费主要包括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费用,随着公司股改、IPO等工作的启动和推进而有所增长。

(2)管理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通灵股份3.982.702.733.44
快可电子1.832.092.132.06
谐通科技/1.822.942.67
江苏海天2.452.172.633.15
平均值2.752.192.612.83
公司4.144.914.727.99

注1: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自Ifind。注2:谐通科技因终止挂牌事宜未披露其2023年半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由于公司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在2020年收入规模较小;2021年,公司快速发展,费用支出有所上升;2022年4月、6月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鑫润合伙对核心员工、业务骨干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在2022年确认股份支付,分别计入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扣除该因素影响之后,2022年公司的管理费用率为3.61%,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与同行业保持一致。2023年5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2023年1-6月确认股份支付,分别计入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扣除2022年和2023年股份支付影响之后,2023年1-6月公司的管理费用率为3.10%,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与同行业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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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研发费用分析

(1)研发费用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527.3836.52787.3241.27464.6241.52316.1144.49
材料费729.8550.53828.9943.45497.9444.50257.0236.17
认证费74.405.15155.488.1587.947.8678.2611.02
其他112.637.80135.987.1368.536.1259.108.32
合计1,444.26100.001,907.78100.001,119.03100.00710.49100.00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材料费、认证费和其他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710.49万元、1,119.03万元、1,907.78万元和1,444.2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比为4.75%、3.77%、3.66%和3.49%。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呈现持续增长趋势,研发费用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2020年以来公司多款新产品先后投产,产能快速爬坡,外加行业景气度高,使得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且增速高于研发费用增长速度,导致研发费用率有所降低。

报告期内,各年度主要研发项目年度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整体 预算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1-6月实施 进度
1适配全自动产线的新型单极非灌封接线盒开发120.00101.72---已结项
2创新的冷锻Z形嵌件注塑接线盒研究180.00161.70---已结项
3光伏组件用汇流条电阻焊连接接线盒的开发300.00155.65110.55--已结项
4子串级优化器功率提升研究100.0099.42---已结项
5新型光伏直流连接器的升级优化300.00-298.979.26-已结项
6适用于户用屋顶光伏瓦的互联多出线接线盒开发150.00-125.58--已结项
7行业开创性的无端子轴向二极管分体式接线盒的开发280.00-111.59151.99-已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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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整体 预算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1-6月实施 进度
8高功率组件级快速关断器的开发260.00-7.82152.907.66已结项
9电动车电池盒外壳新材料新工艺研究(C667)650.00-3.21128.84194.42研发中
10电动车电池盒外壳新材料新工艺研究(C350)400.00-2.96101.67160.66研发中
11带有散热器的光伏接线盒设计开发480.00-1.44439.83-已结项
12应用于光伏屋顶现场快速组装的新型接线盒系统设计200.00--115.2369.84研发中
13创新型高散热比的整体式接线盒研究180.00--145.76-已结项
14Z4X新型小直径直流连接器350.00--32.09111.79研发中
15带有散热器的光伏接线盒量产良率优化280.00---182.38研发中
16新型光伏直流连接器制造工艺的创新与优化260.00---167.98研发中

(2)研发费用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通灵股份5.044.193.523.46
快可电子3.353.413.825.11
谐通科技/3.774.023.38
江苏海天2.973.673.812.09
平均值3.793.763.793.51
公司3.493.663.774.75

注:谐通科技因终止挂牌事宜未披露其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0年,公司研发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为2020年公司收入规模相对较小;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基本持平。

(3)研发投入的计算口径

报告期内,公司无资本化的开发支出,研发投入金额即为当期费用化的研发费用金额,公司研发投入的计算口径与研发费用一致,主要包括研发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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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薪酬、材料费、认证费、其他,具体明细构成详见本小节“(1)研发费用明细”。

(4)最近三年研发投入累计占比及复合增长率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710.49万元、1,119.03万元和1,907.78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63.86%;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为3,737.30万元,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86%。

4、财务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利息费用59.44149.57134.9728.41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44.1775.3476.22-
减:利息收入141.8350.085.653.29
汇兑损益-440.71-721.56179.77149.06
手续费及其他15.7911.604.785.82
合计-507.31-610.47313.87180.00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率均在1%左右,占比较低。2022年和2023年1-6月汇兑收益较大,主要为美元升值带来汇兑收益的增加。

(五)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报告期内,利润表其他项目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其他收益875.87488.7829.6350.33
投资收益-8.8810.027.7526.6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16-
信用减值损失-282.82-486.94-261.52167.33
资产减值损失-126.90-130.56-34.42-26.29
资产处置收益-0.06---
营业外收入0.20---
营业外支出6.3730.0434.161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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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费用968.83577.88481.7439.19

1、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政府补助875.87487.8329.4550.07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0.950.180.26
合计875.87488.7829.6350.33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50.33万元、29.63万元、488.78万元和875.87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对发行人报告期与未来期间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其中,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5.00与收益相关
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区级认定奖励资金---15.00与收益相关
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培育奖励资金---5.00与收益相关
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省级认定奖励资金---15.00与收益相关
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补助11.6823.3623.361.95与资产相关
留工补贴及稳岗返还-18.252.37-与收益相关
工业投入先进企业奖4.008.00--与资产相关
两年房租等额奖励-418.88--与收益相关
开票阶梯奖与经济发展贡献奖-15.00--与收益相关
税收奖励458.19---与收益相关
厂房租金补贴款150.00---与收益相关
股改上市专项资金200.00---与收益相关
创新发展专项资金29.10---与收益相关
高新技术企业再次10.00---与收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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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认定奖励
五大行动奖励12.00---与收益相关
其他0.904.343.728.12与收益相关
合计875.87487.8329.4550.07

2、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0.3010.027.75-
债务重组产生的投资收益---26.63
票据贴现产生的投资收益-9.18---
合计-8.8810.027.7526.63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26.63万元、7.75万元、10.02万元和-8.88万元。其中,2020年度投资收益金额较大,主要系客户以房抵债形成的债务重组投资收益;2021年和2022年主要为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2023年1-6月,由于公司资金需求,对部分票据进行贴现,产生贴现费用9.18万元。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4.16-
合计--4.16-

2021年,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收益4.16万元,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在持有期间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53.368.2227.6870.46

1-1-255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21.34-486.63-280.2775.73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8.12-8.53-8.9321.14
合计-282.82-486.94-261.52167.33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负数代表损失)分别为167.33万元、-261.52万元、-486.94万元和-282.82万元,主要为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损失,具体详见本节“七、资产质量分析”之“(二)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之“4、应收账款”。

5、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26.90-124.41-32.11-13.10
抵债房产资产减值损失--6.15-2.31-13.19
合计-126.90-130.56-34.42-26.29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负数代表损失)分别为-26.29万元、-34.42万元、-130.56万元和-126.90万元,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及抵债房产资产减值损失。

6、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0.06---
合计-0.06---

2023年1-6月,公司资产处置收益为-0.06万元,为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7、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其他0.20---
合计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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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6月,公司营业外收入为0.20万元,为快递公司丢件赔付款。

8、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对外捐赠1.001.501.300.5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5.3628.5223.3817.19
其他0.010.029.481.04
合计6.3730.0434.1618.73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支出分别为18.73万元、34.16万元、30.04万元和

6.37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9、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1,107.59291.55551.8449.84
递延所得税费用-138.76286.32-70.10-10.65
合计968.83577.88481.7439.19

2021年度,当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02.00万元,主要系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导致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2022年度,当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60.29万元,主要系公司在2022年第四季度购进了一批固定资产,按照规定可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递延所得税费用计提主要源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

(六)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详见本节“三、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七)纳税情况分析

立信事务所对该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的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及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611号)。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种为增值税和企业

1-1-257

所得税,报告期各期变动主要系收入规模逐年增长及收入类型不同所致,具体缴纳情况如下:

1、增值税纳税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增值税纳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期初未交数本期应交数本期已交数期末未交数
2023年1-6月-345.89338.26--7.63
2022年度-912.21678.09111.77-345.89
2021年度-478.7995.13528.55-912.21
2020年度-213.69199.70464.80-478.79

2、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纳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期初未交数本期应交数本期已交数期末未交数
2023年1-6月-305.891,107.58114.89686.80
2022年度104.49291.55701.93-305.89
2021年度8.36551.84455.71104.49
2020年度-8.6349.8432.858.36

3、所得税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和会计利润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利润总额7,795.239,217.794,260.13786.80
按法定[或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169.281,382.67639.02118.02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5.04---
使用前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暂时性差异的影响-14.82---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8.5719.1622.628.51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22.01-4.71-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3.05-8.73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税额影响-213.73-283.67-165.43-78.61

1-1-258

第四季度购买固定资产100%加计扣除--408.87--
16号解释对所得税影响14.49-9.41-6.72-
所得税费用968.83577.88481.7439.19

七、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及变动概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资产金额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559.389.6610,571.0217.35925.563.131,529.777.47
交易性金融资产----704.162.38400.001.95
应收票据15,398.9019.687,538.9212.373,006.3210.163,499.8817.09
应收账款24,944.6031.8820,795.1634.1210,677.0536.095,839.1928.52
应收款项融资5,658.737.231,046.501.7212.650.041,752.818.56
预付款项127.160.16202.030.33304.691.03207.931.02
其他应收款505.020.65353.800.58197.470.6738.470.19
存货8,618.4411.018,751.7914.365,437.3918.382,865.1913.99
其他流动资产100.780.13651.781.07962.723.25502.572.45
流动资产合计62,913.0280.4049,911.0081.9022,228.0175.1416,635.8181.24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8,280.8110.587,061.1511.593,459.1211.692,362.8711.54
在建工程631.400.81666.371.09511.931.7391.970.45
使用权资产2,393.203.061,467.912.411,702.325.75--
无形资产608.930.78------
长期待摊费用572.440.73588.310.97500.781.69477.852.33
递延所得税资产701.250.90534.860.88447.551.51122.100.60
其他非流动资产2,150.042.75709.391.16734.102.48785.963.84
非流动资产合计15,338.0719.6011,028.0018.107,355.8024.863,840.7518.76
资产总计78,251.09100.0060,939.00100.0029,583.81100.0020,476.56100.00

1-1-25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0,476.56万元、29,583.81万元、60,939.00万元和78,251.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1.24%、

75.14%、81.90%和80.40%,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等构成;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76%、24.86%、18.10%和19.60%,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构成。

(二)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7,559.3812.0210,571.0221.18925.564.161,529.779.20
交易性金融资产----704.163.17400.002.40
应收票据15,398.9024.487,538.9215.103,006.3213.523,499.8821.04
应收账款24,944.6039.6520,795.1641.6610,677.0548.035,839.1935.10
应收款项融资5,658.738.991,046.502.1012.650.061,752.8110.54
预付款项127.160.20202.030.40304.691.37207.931.25
其他应收款505.020.80353.800.71197.470.8938.470.23
存货8,618.4413.708,751.7917.535,437.3924.462,865.1917.22
其他流动资产100.780.16651.781.31962.724.33502.573.02
流动资产合计62,913.02100.0049,911.00100.0022,228.01100.0016,635.81100.00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是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存货等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资产。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库存现金2.763.030.72-
银行存款6,956.659,239.39924.841,529.77
其他货币资金599.971,328.60--
合计7,559.3810,571.02925.561,529.77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因资金集中管理支取受限,以及

1-1-260

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599.971,328.60--
期末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款项--371.27-
合计599.971,328.60371.27-

注:2021年末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款项371.27万元系泽润实业税务登记未注销,银行账户被冻结。2022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出现较大的增长,主要原因系引进内外部投资收到投资款。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704.16400.00
其中:理财产品--704.16400.00
合计--704.16400.00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

3、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银行承兑汇票14,525.187,505.232,916.322,784.11
商业承兑汇票928.8535.47100.00753.45
应收票据原值15,454.037,540.703,016.323,537.56
减值准备55.131.7810.0037.68
应收票据净值15,398.907,538.923,006.323,499.88

公司应收票据主要系日常经营活动中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净值分别为3,499.88万元、3,006.32万元、7,538.92万元和15,398.90万元。2022年末和2023年6月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净值较上期末增加4,532.60万元和7,859.98万元,主要系随着公司收入规模的扩

1-1-261

大,采用票据结算的业务规模增加,导致公司当期收到票据和票据余额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约定付款期限均小于1年,各期末公司按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商业承兑汇票余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1)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2,261.88-4,958.98-2,612.32-1,584.11
合计-2,261.88-4,958.98-2,612.32-1,584.11

2)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商业承兑汇票--650.001,050.00
合计--650.001,050.00

公司在2020年及2021年末存在票据到期未能承兑的情况,该类商业承兑汇票上一手单位、承兑人为尚德电力,主要系尚德电力因自身产能大幅扩张导致短期资金压力较大,从而造成部分应收商业承兑汇票逾期,公司将已到期但未能承兑的汇票转入应收账款,按照金融工具会计政策计提坏账。相关款项已分别在2021年及2022年收回。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6,495.5622,124.7912,357.497,270.76
坏账准备1,550.971,329.631,680.441,431.57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4,944.6020,795.1610,677.055,839.1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839.19万元、10,677.05万元、20,795.16万元和24,944.60万元。

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如下:

1-1-262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2023.6.3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35.040.89235.04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6,260.5399.111,315.935.0124,944.60
其中:-----
账龄组合26,260.5399.111,315.935.0124,944.60
合计26,495.56100.001,550.975.8624,944.60
2022.12.3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35.041.06235.04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1,889.7598.941,094.595.0020,795.16
其中:-----
账龄组合21,889.7598.941,094.595.0020,795.16
合计22,124.79100.001,329.636.0120,795.16
2021.12.3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072.488.681,072.48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1,285.0191.32607.965.3910,677.05
其中:-----
账龄组合11,285.0191.32607.965.3910,677.05
合计12,357.49100.001,680.4413.6010,677.05
2020.12.3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124.2015.461,124.20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146.5684.54307.375.005,839.19
其中:-----
账龄组合6,146.5684.54307.375.005,839.19
合计7,270.76100.001,431.5719.695,839.19

(1)应收账款变动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4,944.6020,795.1610,677.055,839.19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同比增幅19.95%94.77%82.85%-

1-1-263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41,427.9052,192.5529,667.7814,943.37
营业收入同比增幅58.75%75.92%98.53%-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30.11%39.84%35.99%39.08%

注:计算2023年1-6月营业收入同比增幅、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时营业收入按照半年度数据*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9.08%、

35.99%、39.84%和30.11%,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呈下降趋势,回款情况良好。

(2)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6,202.4998.8921,887.6598.9310,410.7984.256,145.5984.53
1至2年58.030.222.100.01874.227.07760.7910.46
2至3年----759.826.15199.962.75
3年以上235.040.89235.041.06312.662.53164.422.26
小计26,495.56100.0022,124.79100.0012,357.49100.007,270.7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大多数的应收账款账龄在一年以内,公司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各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84.53%、84.25%、98.93%和

98.89%。公司已按照相关政策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项目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通灵股份5.0020.0050.00100.00
快可电子5.0010.0050.00100.00
江苏海天0.5/6.0015.0025.0070/100.00
谐通科技3.0030.0050.00100.00
发行人5.0010.0050.00100.00

注1: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等公开披露信息。注2:谐通科技在2023年4月披露了《会计估计变更公告》,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依据由“逾

1-1-264

期1年以内”的3%变更为“1年以内”的5%,由“逾期1-2年”的30%变更为“1-2年”的2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较为稳健,与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基本一致。

(3)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计提 比例计提理由
2023.6.30
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235.04235.04100.00经营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235.04235.04100.00
2022.12.31
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235.04235.04100.00经营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235.04235.04100.00
2021.12.31
建开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37.44837.44100.00经营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235.04235.04100.00经营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1,072.481,072.48100.00
2020.12.31
建开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37.44837.44100.00经营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255.36255.36100.00经营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泰通(泰州)工业有限公司31.4031.40100.00经营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1,124.201,124.20100.00

(4)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837.4431.40-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1-1-265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 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核销时间
建开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837.44判决无可分配财产内部审批流程2022.7.18

(5)应收账款前五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2023.6.30
天津环睿科技有限公司6,669.6925.17333.48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080.3019.17254.01
Maxeon Solar Pte. Ltd.1,593.346.0179.67
正信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26.845.7676.34
客户A1967.153.6548.36
合计15,837.3259.76791.87
2022.12.31
天津环睿科技有限公司5,516.3624.93275.82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4,324.0919.54216.20
客户C11,619.207.3280.96
Runergy PV Technology(Thailand)Co.,Ltd1,212.225.4860.61
正信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2.514.4048.63
合计13,644.3861.67682.22
2021.12.31
天津环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281.3542.74264.07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1,088.928.8197.83
客户A1937.067.5846.85
客户A2902.817.3145.14
常州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855.746.9242.79
合计9,065.8873.36496.68
2020.12.31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1,896.1926.0894.81
天津环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670.5322.9883.53
建开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37.4411.52837.44

1-1-266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客户B755.5310.3937.78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49.806.1922.49
合计5,609.4977.161,076.05

受下游客户内部付款周期的影响,光伏行业整体回款周期偏长,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存在逾期且未回款的客户主要为建开阳光和中电电气,两家客户由于经营财务状况困难,预计款项无法收回,公司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除上述客户外,公司其他客户期后回款比例较高,逾期账款回款风险较低。截至2023年9月5日,剔除因特殊因素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外,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100.00%、100.00%、99.64%和21.11%,2023年1-6月回款比例较低的主要原因系大部分应收账款尚未到信用期。

5、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票据5,658.731,046.5012.651,752.81
合计5,658.731,046.5012.651,752.81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期初金额本期新增本期终止确认期末金额
2023年1-6月
应收票据1,046.508,067.173,454.945,658.73
合计1,046.508,067.173,454.945,658.73
2022年度
应收票据12.656,207.375,173.521,046.50
合计12.656,207.375,173.521,046.50
2021年度
应收票据1,752.811,857.223,597.3812.65
合计1,752.811,857.223,597.3812.65
2020年度
应收票据1,091.885,127.844,466.911,752.81

1-1-267

合计1,091.885,127.844,466.911,752.8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2,263.44-2,908.81-1,111.43-1,009.45-
合计2,263.44-2,908.81-1,111.43-1,009.45-

6、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26.9799.85151.2974.89304.6099.97207.1099.60
1至2年0.190.1550.7425.110.01-0.830.40
2至3年----0.080.03--
3年以上--------
合计127.16100.00202.03100.00304.69100.00207.9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的材料采购款、展会费、认证费、租金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付对象款项性质金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2023.6.30
河北英尚利华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展会费18.1114.24
乔瑞斯(常州)智能化系统有限公司货款13.6810.76
捷达发展(香港)有限公司货款12.039.46
天津奥德泰商贸有限公司货款9.737.65
上海聚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货款8.796.91

1-1-268

预付对象款项性质金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合计62.3449.02
2022.12.31
常州协和光电器件有限公司货款45.6222.58
上海伏勒密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展会费35.5917.62
苏州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认证费24.1211.94
WLGore&Associates(HK)ltd货款23.6811.72
昆山锐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租金11.655.77
合计140.6669.63
2021.12.31
常州协和光电器件有限公司货款112.4536.91
苏州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认证费44.7614.69
南德认证检测(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认证费29.649.73
上海伏勒密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展会费35.5911.68
昆山锐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租金22.237.30
合计244.6780.31
2020.12.31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财政所租金122.1758.76
莱茵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认证费36.0017.31
上海伏勒密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展会费15.027.22
广东加华美认证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认证费6.002.89
北京智新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宣传费5.662.72
合计184.8588.90

7、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按内容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收暂付款及其他247.1746.336.851.8314.727.0338.6193.26
押金保证金37.547.0412.883.441.630.782.796.74
出口退税款248.8246.64354.4794.73192.9892.19--
合计533.54100.00374.20100.00209.33100.0041.40100.00

1-1-26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取的出口退税款,2023年6月末,公司应收暂付款及其他金额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取消购置土地使用权,应收当地政府部门需退还的土地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单位名称款项性质账面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例
2023.6.30出口退税款出口退税款248.821年以内46.64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人民政府应收暂付款及其他215.741年以内40.44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应收暂付款及其他27.741年以内5.20
中山市联昌喷雾泵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10.001年以内1.87
江苏纬承招标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10.001年以内1.87
合计512.3196.02
2022.12.31出口退税款出口退税款354.471年以内94.73
正信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6.751年以内1.80
代垫社保应收暂付款及其他2.971年以内0.79
金坛区华城华虹电脑经营部押金保证金2.401年以内0.64
江威应收暂付款及其他2.001年以内0.53
合计368.5998.49
2021.12.31出口退税款出口退税款192.981年以内92.19
张浩应收暂付款及其他6.201年以内2.96
李绍平应收暂付款及其他5.401-2年2.58
代垫社保应收暂付款及其他2.201年以内1.05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1.251-2年、2-3年、3年以上0.60
合计208.0399.38
2020.12.31樊勤峰应收暂付款及其他27.941年以内67.50
李绍平应收暂付款及其他9.001年以内21.74
代垫社保应收暂付款及其他1.571年以内3.79

1-1-270

日期单位名称款项性质账面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例
莫叶安押金保证金1.501年以内3.62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1.25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3.01
合计41.2699.66

8、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构成情况如下:

(1)存货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
账面 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 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 价值
原材料4,804.37219.434,584.945,421.76134.705,287.06
半成品735.250.31734.941,242.95-1,242.95
委托加工物资156.96-156.96151.43-151.43
库存商品2,066.041.692,064.351,507.241.011,506.23
发出商品1,057.85-1,057.85564.12-564.12
合同履约成本19.40-19.40---
合计8,839.88221.448,618.448,887.50135.718,751.79

(续)

项目2021.12.312020.12.31
账面 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 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 价值
原材料2,638.1422.192,615.951,262.160.601,261.56
半成品712.098.88703.21510.704.15506.55
委托加工物资296.00-296.0019.02-19.02
库存商品1,552.131.041,551.09902.496.30896.19
发出商品271.14-271.14184.302.43181.87
合同履约成本------
合计5,469.5032.115,437.392,878.6713.482,865.19

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865.19万元、5,437.39万元、8,751.79万元和

1-1-271

8,618.44万元,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半成品和发出商品构成。随着公司经营规模逐步扩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规模相应增长。报告期内,公司订单交货周期较短,为快速响应订单需求,公司会对通用型原材料备以安全库存,故各期末原材料占比较高。随着销售规模扩张,客户订单需求增加,为了及时响应客户的需求,适销的产品备货库存有所增加,进而导致报告期末库存商品余额有所上升。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1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20.12.31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25.070.49-24.96-0.60
半成品10.103.88-9.83-4.15
库存商品5.016.30-5.01-6.30
发出商品-2.43---2.43
合计40.1813.10-39.80-13.48
项目2020.12.31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21.12.31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0.6022.19-0.60-22.19
半成品4.158.88-4.15-8.88
库存商品6.301.04-6.30-1.04
发出商品2.43--2.43--
合计13.4832.11-13.48-32.11
项目2021.12.31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22.12.31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22.19124.27-11.76-134.70
半成品8.88--8.88--
库存商品1.040.14-0.17-1.01
合计32.11124.41-20.81-135.71
项目2022.12.31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23.6.30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134.70124.89-40.16-219.43

1-1-272

半成品-0.31---0.31
库存商品1.011.69-1.01-1.69
合计135.71126.90-41.18-221.4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13.48万元、32.11万元、135.71万元和221.44万元,主要系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物料计提的跌价准备。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3)存货管理的内部控制及执行情况

公司采用永续盘存制进行存货核算,并建立了《仓库管理制度》等主要存货管理制度,对原材料、半成品及产成品入库、出库、保管,仓库安全管理,仓库人员工作基本要求细则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规定。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根据存货盘点制度实施了全面盘点,盘点完成后,公司财务部会同仓库、生产部梳理盘点结果,盘点结果显示公司存货账实相符。报告期内,公司各部门均严格执行存货管理相关规定,上述与存货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0.7820.62345.8953.07962.72100.00502.57100.00
预缴企业所得税--305.8946.93----
中介费用80.0079.38------
合计100.78100.00651.78100.00962.72100.00502.5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502.57万元、962.72万元、651.78万元和100.78万元,主要为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和预付的上市中介服务费。

(三)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1-1-273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固定资产8,280.8153.997,061.1564.033,459.1247.032,362.8761.52
在建工程631.404.12666.376.04511.936.9691.972.39
使用权资产2,393.2015.601,467.9113.311,702.3223.14--
无形资产608.933.97------
长期待摊费用572.443.73588.315.33500.786.81477.8512.44
递延所得税资产701.254.57534.864.85447.556.08122.103.18
其他非流动资产2,150.0414.02709.396.43734.109.98785.9620.46
非流动资产合计15,338.07100.0011,028.00100.007,355.80100.003,840.75100.00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机器设备7,846.9294.766,663.5794.373,206.9192.712,154.8091.19
运输设备68.180.8258.130.8221.110.6134.991.48
办公设备及其他365.714.42339.454.81231.106.68173.087.33
合计8,280.81100.007,061.15100.003,459.12100.002,362.8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362.87万元、3,459.12万元、7,061.15万元和8,280.81万元,主要为机器设备。2022年末机器设备增长较多,主要因产品订单量增加,为满足生产需要,公司购入较多的机器设备。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运转状态良好,可较好的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未发现减值迹象。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净残值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固定资产名称通灵股份快可电子谐通科技江苏海天公司
折旧年限(年)

1-1-274

固定资产名称通灵股份快可电子谐通科技江苏海天公司
机器设备103-20103-105-10
运输设备544-1045
电子设备及其他53-103-53-103-5
净残值率(%)
机器设备55555
运输设备55555
电子设备及其他55555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在安装设备631.40666.37511.9391.97
合计631.40666.37511.9391.97

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主要为公司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所产生的在安装调试设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状况良好,未发现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3、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作为承租人租赁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
2023.6.30
房屋建筑物3,087.28694.082,393.20
合计3,087.28694.082,393.20
2022.12.31
房屋建筑物1,936.75468.841,467.91
合计1,936.75468.841,467.91
2021.12.31
房屋建筑物1,936.74234.421,702.32
合计1,936.74234.421,702.32

1-1-275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起将租赁的资产计入使用权资产科目核算。报告期各期末,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0万元、1,702.32万元、1,467.91万元和2,393.20万元,主要系租赁的厂房、办公场所及宿舍。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累计摊销账面价值
2023.6.30
土地使用权571.441.90569.54
软件使用权40.210.8139.39
合计611.652.72608.93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2023年新增加的土地使用权。

5、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477.85万元、500.78万元、588.31万元和572.4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3%、1.69%、0.97%和0.73%,占比较低,系公司厂房、办公场所及宿舍装修形成。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资产减值准备243.0934.66187.8735.1299.2922.1954.2244.40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3.270.731.691.39
股份支付142.5620.3378.1514.61----
可抵扣亏损0.960.14--51.6911.5531.4525.76
递延收益30.184.3032.546.0831.246.9834.7428.45
租赁负债284.4740.57236.3144.18262.0658.55--
合计701.25100.00534.86100.00447.55100.00122.10100.00

1-1-27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来源于资产减值准备、股份支付、递延收益、租赁负债等因税会差异而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逐期增长,主要系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上升、计提股份支付、租赁负债等事项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设备款754.32-754.32299.92-299.92
待交付的抵债房产235.7921.65214.14235.7921.65214.14
预付房租166.76-166.76195.33-195.33
大额定期存单1,014.81-1,014.81---
合计2,171.6821.652,150.04731.0421.65709.39

(续)

项目2021.12.312020.12.31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设备款280.86-280.86298.09-298.09
待交付的抵债房产235.7915.50220.29235.7913.19222.60
预付房租232.95-232.95265.27-265.27
大额定期存单------
合计749.6015.50734.10799.1513.19785.9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785.96万元、734.10万元、709.39万元和2,150.0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84%、2.48%、1.16%和2.75%。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设备款、待交付的抵债房产和大额定期存单。

1-1-277

八、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

1、总体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36,492.1892.9127,101.0692.7511,825.3586.056,181.6996.39
非流动负债2,784.137.092,118.957.251,916.8013.95231.613.61
负债合计39,276.31100.0029,220.01100.0013,742.16100.006,413.3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6.39%、86.05%、

92.75%和92.91%,以流动负债为主。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6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金额较高,主要系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租赁准则,确认租赁负债所致。

2、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2,200.996.032,102.207.761,002.958.481,405.2522.73
应付票据8,710.6523.876,431.4723.73----
应付账款20,689.1656.6911,521.7842.516,886.7958.242,406.7038.93
合同负债436.881.20317.401.17--506.378.19
应付职工薪酬810.322.22889.843.28378.453.20199.723.23
应交税费776.402.13236.320.87543.674.6050.100.81
其他应付款32.450.0935.500.1320.020.1728.620.4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68.791.56599.012.21381.163.22--
其他流动负债2,266.546.214,967.5318.342,612.3222.091,584.9325.65
流动负债合计36,492.18100.0027,101.06100.0011,825.35100.006,181.6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

1-1-278

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等。流动负债的增加主要由于公司销售业务规模增长,应付款项和应付票据等也相应增加。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质押借款1,000.00---
保证借款1,200.992,102.201,002.951,405.25
合计2,200.992,102.201,002.951,405.2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405.25万元、1,002.95万元、2,102.20万元和2,200.99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2.73%、8.48%、7.76%和6.03%,公司短期借款为银行借款,用于满足业务发展的营运资金需求,公司与借款银行合作情况良好,借款本息均按时偿还,不存在逾期、无法偿还等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借款银行借款本金借款利率借款开始日借款还款日
1中国农业银行常州金坛支行1,000.004.59%2020-6-302021-6-29
2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400.003.88%2020-12-12021-11-30
3中国农业银行常州金坛支行999.004.59%2021-7-72022-7-6
4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1,300.004.30%2022-1-102023-1-10
5中国农业银行常州金坛支行362.724.00%2022-12-222023-12-22
6中国农业银行常州金坛支行737.284.00%2022-12-222023-12-22
7中国工商银行金坛直溪支行100.003.30%2023-3-282024-3-28
8中国银行金坛支行1,000.003.00%2023-3-32023-7-3

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1,300.00万元借款在2022年归还300.00万元。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种类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银行承兑汇票8,710.656,431.47--
合计8,710.656,4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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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末和2023年6月末,公司应付票据账面价值为6,431.47万元和8,710.65万元,为银行承兑汇票,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为23.73%和23.87%。自2022年起,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开始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采购款所致。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或供应商开立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票据的情形。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材料款19,308.3293.3310,642.4592.376,322.5491.811,830.9576.08
设备款及其他1,380.846.67879.337.63564.258.19575.7523.92
合计20,689.16100.0011,521.78100.006,886.79100.002,406.7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2,406.70万元、6,886.79万元、11,521.78万元和20,689.1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8.93%、58.24%、42.51%和

56.69%。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应付账款相应增加。

(4)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合计分别为506.37万元、0.00万元、317.40万元和436.8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19%、0.00%、1.17%和1.20%,主要为预收货款。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199.72万元、378.45万元、889.84万元和810.3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23%、3.20%、3.28%和2.22%,主要为暂未发放的工资和奖金。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的构成情况如下:

1-1-280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增值税10.641.37--50.539.2923.7847.47
企业所得税686.8088.46--104.4919.228.3616.69
个人所得税12.891.66213.1090.17369.7168.002.965.91
城市维护建设税22.742.936.142.609.471.747.5014.97
印花税17.472.2510.944.63----
教育费附加25.433.286.142.609.471.757.5014.96
城镇土地使用税0.440.06------
合计776.40100.00236.32100.00543.67100.0050.1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50.10万元、543.67万元、236.32万元和776.4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81%、4.60%、0.87%和2.13%,其中,2021年度和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金额较大,主要系股东分红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相关个人所得税已缴纳完毕。2023年6月末应交税费金额较高,主要系已计提但未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公司正常申报纳税,无重大税收处罚事项。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代垫款29.4290.6634.1796.2516.9684.7215.9155.58
其他3.039.341.333.753.0615.2812.7144.42
合计32.45100.0035.50100.0020.02100.0028.6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28.62万元、20.02万元、35.50万元和32.45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46%、0.17%、0.13%和0.09%,主要为应付的代垫款项。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0.00万元、381.16万元、599.01万元和568.79万元,为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1-281

(9)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待转销项税4.658.55-0.82
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2,261.884,958.982,612.321,584.11
合计2,266.544,967.532,612.321,584.9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已背书但未终止确认的票据所对应的应付款项。

3、非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租赁负债1,926.2969.191,273.0760.081,453.2075.81--
递延收益201.227.23216.9010.24208.2610.86231.611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656.6223.58628.9829.68255.3513.32--
非流动负债合计2,784.13100.002,118.95100.001,916.80100.00231.6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231.61万元、1,916.80万元、2,118.95万元和2,784.13万元,占负债合计的比例分别为3.61%、13.95%、7.25%和7.09%。

(1)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租赁负债分别为0.00万元、1,453.20万元、1,273.07万元和1,926.29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0%、75.81%、60.08%和

69.19%,租赁负债主要为公司作为承租人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2)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递延收益分别为231.61万元、208.26万元、216.90万元和201.22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00.00%、10.86%、10.24%和

7.23%,递延收益主要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1-282

(3)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500万以下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373.78408.80--
使用权资产折旧282.83220.19255.35-
合计656.62628.98255.3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0.00万元、255.35万元、628.98万元和656.62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0%、13.32%、29.68%和23.58%。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来源于500万以下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使用权资产折旧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公司对因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租赁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3.6.30/2023年1-6月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
流动比率(倍)1.721.841.882.69
速动比率(倍)1.491.521.422.23
资产负债率(合并)(%)50.1947.9546.4531.3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8,734.2010,485.285,304.151,314.5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69、1.88、1.84和1.72,速动比率分别为2.23、1.42、1.52和1.49,2021年末较2020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生产规模扩大,应付款项增长较快所致;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6月末基本相当。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31.32%、46.45%、47.95%和50.19%,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生产规模扩大,应付款项增长较快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1,314.58万元、5,304.15万元、10,485.28万元和8,734.20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盈利能力的提升,偿债能力整体提升。

1-1-28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相关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通灵股份35.38%2.432.1132.46%2.732.3726.22%3.503.1339.91%1.981.64
快可电子31.85%2.632.3932.56%2.902.6350.88%1.691.3746.21%1.791.51
谐通科技///66.98%1.321.1373.60%1.180.9766.94%1.441.22
江苏海天79.53%1.221.0477.62%1.140.9072.67%1.310.8563.77%1.731.49
平均值48.92%2.091.8552.40%2.021.7655.84%1.921.5854.21%1.741.47
公司50.19%1.721.4947.95%1.841.5246.45%1.881.4231.32%2.692.23

注:谐通科技因终止挂牌事宜未披露其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0年至2022年,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2023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基本一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在2020年末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相较于可比公司,公司期末应付账款余额不高,因此流动负债和负债总额的规模均较小;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6月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略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通灵股份、快可电子分别于2021年、2022年成功上市股票发行获得较多募集资金所致。

(三)资产经营效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如下: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403.033.021.96
存货周转率(次)6.945.325.204.00

注:2023年1-6月数据已年化处理。

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96、3.02、3.03和3.40,整体呈现增长趋势。其中,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增长明显,主要是由于当期营业收入增长高于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增长。

2、存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00、5.20、5.32和6.94,存货周转率整体上不断提升,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规模不断扩大,

1-1-284

下游客户订单需求旺盛,为满足交货需求,公司加强生产及备货,并按照订单要求及时安排发货,导致存货周转率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次

公司名称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 周转率存货 周转率应收账款 周转率存货 周转率应收账款 周转率存货 周转率应收账款 周转率存货 周转率
通灵股份2.603.282.583.702.594.812.214.72
快可电子3.607.803.786.923.315.893.335.84
谐通科技//4.207.443.836.623.676.57
江苏海天2.887.263.836.992.215.932.0010.68
平均值3.026.123.606.262.995.812.806.95
公司3.406.943.035.323.025.201.964.00

注1:2023年1-6月数据已年化处理。注2:谐通科技因终止挂牌事宜未披露其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0年,公司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收入规模相对较小,故在2020年无论应收账款周转率还是存货周转率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随着国家新能源政策、光伏行业发展,公司产品技术提升以及业务迅速发展,公司产品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均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公司2021年应收账款周转率进一步提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基本持平;2022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2021年保持稳定,略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2023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提升,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较为接近。2021年以来,由于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为应对客户供货需求,公司提前储备了部分存货,故公司2021年及2022年末存货周转率略低于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2023年1-6月,公司存货周转率有所提升,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较为接近。

(四)报告期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1、报告期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2021年10月25日,根据泽润实业股东会决议,泽润实业向陈泽鹏定向分配现金股利1,200万元,向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现金股利800万元。

2022年6月18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向陈泽鹏定向分配现金股利838万元。

1-1-285

2022年11月10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向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现金股利1,500万元。

2、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五)流动性及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499.3332,694.5024,651.4411,236.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617.0129,662.3522,075.619,850.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82.323,032.152,575.831,386.6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0.366,814.185,857.751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858.869,010.677,187.362,111.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08.50-2,196.49-1,329.61-2,011.4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00.0011,297.02999.001,4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49.723,875.803,096.8523.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49.727,421.23-2,097.851,376.8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92.89431.25-123.86-46.5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283.018,688.14-975.49705.49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净利润6,826.408,639.913,778.39747.62
加:信用减值损失282.82486.94261.52-167.33
资产减值准备126.90130.5634.4226.29
固定资产折旧556.59712.03551.58449.13
使用权资产折旧225.25234.42234.42-
无形资产摊销2.7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94.98171.48123.0550.22

1-1-286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0.06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3628.5223.3817.19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16-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381.27-571.99314.74177.4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8.88-10.02-7.75-26.6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66.39-87.31-325.45-10.6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7.63373.63255.35-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44-3,438.81-2,604.31158.0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8,161.65-16,505.16-5,800.24524.9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1,998.2212,189.575,740.89-559.74
其他429.39678.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82.323,032.152,575.831,386.62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747.62万元、3,778.39万元、8,639.91万元和6,826.40万元,对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86.62万元、2,575.83万元、3,032.15万元和1,882.32万元,其中2020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净利润的差异主要为固定资产折旧和财务费用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增加,202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净利润的差异主要为公司备货存货增加导致现金流减少,202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的增加及期末备货库存增加导致现金流减少,2023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主要系应收账款的增加导致现金流减少。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0.3014.187.7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0.0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0.006,800.005,850.001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0.366,814.185,857.7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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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608.862,910.671,037.361,611.4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50.006,100.006,150.005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858.869,010.677,187.362,111.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08.50-2,196.49-1,329.61-2,011.46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11.46万元、-1,329.61万元、-2,196.49万元和-3,608.50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主要为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加大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投资。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赎回及购买的理财产品。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897.02--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100.002,400.00999.001,4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00.0011,297.02999.001,4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00.001,299.001,4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16.822,576.801,696.8523.1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32.8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49.723,875.803,096.8523.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49.727,421.23-2,097.851,376.83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76.83万元、-2,097.85万元、7,421.23万元和-749.72万元。公司筹资活动收到的现金主要为从银行借款收到的现金以及新增股东投入的资本金;筹资活动支付的现金主要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及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公司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公司支付使用权资产租赁费及中介机构服务费。

总体上看,公司现金流量状况能够满足目前正常运营的需要。如果本次募集资金能够顺利到位,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落实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扩大经营规模,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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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新能源电气连接、保护和智能化技术领域,专业提供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一体化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对存在影响未来持续盈利能力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分析和披露。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盈利水平相对稳定,下游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空间,根据行业现状及公司当前的经营业绩判断,公司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九、报告期的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等事项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611.46万元、1,037.36万元、2,910.67万元和2,608.8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机器设备、土地等长期资产。

公司通过上述资本性支出扩大产能,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客户订单响应能力,为收入的持续增长及上市后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项目建设的内容及资金需求量等具体情况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除此之外,公司近期无其他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三)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

2021年10月30日,泽润有限股东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对泽润实业进行吸收合并,合并基准日为2021年9月30日,合并后泽润有限继续存续,泽润实业注销。同日,泽润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并通过公司与泽润实业之间的《吸收合并协议》,吸收合并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000.00万元,即合并前双方的注册资本之和,同时扣除泽润实业对泽润有限投资所对应的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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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天健事务所、宇威评估对合并基准日的合并双方各自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评估,其结果作为此次吸收合并的财务数据的依据。2021年12月22日,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工商变更。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一、预测信息

公司未编制和披露盈利预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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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及使用安排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公开发行普通股1,596.695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投资额
1光伏组件通用及智能接线盒扩产项目30,361.3930,000.00
2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建设项目16,268.9916,000.00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1,137.7911,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
合计72,768.1772,000.00

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如果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最终超过项目所需资金,则剩余资金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发行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根据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确定依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公司主营业务及核心技术基础上,结合公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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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和行业发展趋势,谨慎研究可行性后确定。光伏组件通用及智能接线盒扩产项目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组件接线盒业务收入高速增长,随着公司Z8C、Z8X等产品的逐步推广,公司产能已趋于紧张。未来,随着下游光伏行业的高速发展,公司亟需扩张Z8C、Z8X等产品的产能;在智能接线盒领域,随着对于电路安全性要求更高的分布式光伏的推广,智能接线盒的市场需求预计将迎来增长,公司紧随市场发展趋势,扩张智能接线盒的产能,抢占市场增量空间,因此进一步扩充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的产能具有合理性。

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建设项目方面,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新能源汽车领域连接及保护产品市场,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本项目的实施拓宽了公司的业务覆盖范围,有助于公司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布局新能源汽车领域打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方面,随着下游光伏组件技术革新、功率提升,异质结、钙钛矿等工艺技术的应用对于光伏组件接线盒的技术创新和研发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对公司现有研发中心进行深化与扩充,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研发体系,有效增强公司的技术和研发优势,其效益将最终体现在公司研发实力增强,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工艺流程改进、新产品的快速投放所带来的成本降低与盈利水平的提升,以及为下游客户创造更多潜在价值。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为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均由发行人或其全资子公司具体负责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问题,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对发行人业务创新的支持作用

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研发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有利于公司把握市场机遇,更高效地响应客户需求,进而保障公司的收入规模及市场份额的持续增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战略规划实施的组成部分,项目实施对公司未来经营战略具有积极影响,对公司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发展起到支持性作用,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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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
光伏组件通用及智能接线盒扩产项目本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特点,以公司现有技术为依托实施的投资计划。项目投产后将通过提高公司产能、生产效率、产品品质,在稳固现有通用接线盒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通用及智能接线盒的市场,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公司的技术、产品、客户、品牌和管理资源优势,实现公司业务的规模及协同效应,切实提升公司市场竞争能力、抵抗市场变化风险的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建设项目本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特点,以公司现有技术、工艺为依托实施的投资计划。项目投产后将通过提高公司产能、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在稳固现有光伏发电行业连接及保护产品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市场,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本项目的实施拓宽了公司的业务覆盖范围,有助于公司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布局新能源汽车领域打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通过总结公司以往研发设计、实验的经验,在以往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创新需求,对公司现有研发中心进行深化与扩充,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技术和研发优势、产品竞争力。该项目虽不直接产生效益,但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研发体系,有效增强公司的技术和研发优势,其效益将最终体现在公司研发实力增强,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工艺流程改进、新产品的快速投放所带来的成本降低与盈利水平的提升,以及为下游客户创造更多潜在价值。

(六)募投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及用地情况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情况环评情况用地情况
1光伏组件通用及智能接线盒扩产项目坛发改备〔2023〕137号常金环审〔2023〕52号自有土地:苏(2023)金坛区不动产权第0092302号
2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建设项目2304-420650-04-01-732888襄高环批函〔2023〕10号租赁厂房,已签订租赁合同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坛发改备〔2023〕137号常金环审〔2023〕52号自有土地:苏(2023)金坛区不动产权第0092302号
4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二、募集资金的运用和管理安排

(一)光伏组件通用及智能接线盒扩产项目

1、项目概况

发行人拟投资30,361.39万元用于光伏组件通用及智能接线盒扩产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直里路东侧横五路南侧地块,建设周期为12个月。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形成年产3,500万套通用接线盒产品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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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套智能接线盒产品的生产制造能力。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升级核心产品,丰富产品线,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提高公司盈利水平,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快速发展。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国家政策扶持

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颁布首次将可再生能源作为我国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从此每隔1-2年就会发布光伏行业的相关政策,引导行业发展。近两年,我国继续深化光伏产业发展,并将光伏发电作为实现低碳环保战略的重要方式之一。2020年9月,国家领导人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首次提出,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预计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争取在2060年之前实现碳中和,并将该目标写入了国家发展规划。2021年1月,国家发改委提出将进一步实施“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推进包括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提高清洁能源消费占比,鼓励相关企业发展。由此可见,光伏产业将继续作为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行业之一,迎来广阔的市场前景。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受国家政策鼓励的新能源光伏行业。本次光伏组件通用及智能接线盒扩产项目,与国家政策指导方向一致,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势必会迎来可观的市场机会。

(2)客户资源优质

公司深耕光伏领域多年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主要客户包括客户A、Maxeon、客户B、客户C、Sonnenkraft、TCL中环、晶科能源、尚德电力、亿晶光电、润阳股份、赛拉弗、海泰新能、中清光伏等国内外主流组件厂商,产品广泛应用于中国、越南、马来西亚、美国、欧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各类型光伏电站的建设。稳定的客户关系也为项目扩产后的新增产能提供了产能消纳的保障,为公司进行大规模产品扩产提供了支持。

(3)工艺技术领先

光伏组件接线盒作为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必不可少的配套产品,其所需技术融合了电气设计、机械设计及材料科学等多门跨学科技术,创新难度大。与此同时,伴随降本增效的要求越来越高,光伏组件的功率越来越大,对接线盒的载流能力和散热能力等核心性能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加大了生产工艺难度。在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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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公司在通用接线盒领域设计了Z8C、Z8X等产品,满足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在智能接线盒领域,公司提前布局智能接线盒的研发工作,报告期内已经实现智能接线盒产品的量产,取得了先发优势。

(4)品控体系成熟

公司形成了一套成熟且被广泛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已经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美国NSF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行业标准评价体系。因此,成熟稳定的品控体系能保障公司在规模量产条件下依然具有领先市场的产品质量,为具备创新工艺的Z8C、Z8X及智能接线盒等产品扩产夯实了坚实的质量基础,进而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成熟稳定的品控体系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也迅速得到了国内外客户的认可。因此,成熟的品控体系是公司进一步稳固客户关系,提高市场份额的重要基础。

3、项目必要性分析

(1)扩充现有产能,满足市场需求

在光伏行业降本增效的大趋势下,公司自主研发的Z8C、Z8X等型号接线盒凭借其可靠的性能和更低的成本,迅速获得了国内外市场的认可。目前发行人的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维持在较高水平,随着下游光伏行业的高速发展带动的对光伏组件接线盒的需求提升,公司现有的生产设备已经难以满足下游市场增长的需求。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公司突破现有的产能瓶颈,提升公司产品的供应能力以满足未来业务规模的扩张,并依托公司现有的品牌优势及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2)顺应光伏行业智能化发展趋势,抢占市场空间

从2019年到2022年,中国的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量占比已经从40%提升到了59%,其中户用光伏装机提升至2022年的29%,成为光伏产业增长的主要驱动力。分布式光伏渗透率的提升对于光伏系统的智能化和安全性提出更高要求,智能优化器、智能关断器等智能化产品更适用于多样化应用场景的户用式及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公司是行业内较早布局智能接线盒研发及生产的企业,截至2023年6月30日,在智能接线盒领域已经形成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在审发明专利3项。公司智能优化器ZS产品为中国大陆首个获得TUV莱茵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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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接线盒认证的产品,Z8S产品为中国大陆首个取得TUV莱茵认证的三分体智能接线盒,也是全球出货量规模居前的子串级分体式智能优化器,RSD产品为全球较早通过PVEL认证的快速关断产品。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有助于公司依托在智能接线盒领域的先发优势,快速抢占智能接线盒市场份额,造就业务增长的新驱动力。

(3)升级自动化产线,提高产品质量

公司现有生产工艺流程的自动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本项目通过购置MES系统及智能仓储等配套设施,有助于公司提高生产线自动化水平,进一步优化产线管理系统,促进生产车间自动化、智能化、一体化发展,从而提高发行人的生产效率。与此同时,自动化生产线在提高供应能力的同时保证产品质量稳定性,并满足下游客户日益严格的产品质量需求,且产品生产环节的工艺完善能形成规模生产优势,进一步降低产品生产成本。

4、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拟投资30,361.39万元用于建设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内容项目资金投资比例
建设投资26,604.3087.63
1工程费用23,529.6677.50
1.1建筑工程费12,951.4942.66
1.2设备购置安装费10,578.1834.84
1.2.1设备购置费10,097.5033.26
1.2.2安装工程费480.681.58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68.745.17
3预备费1,505.904.96
铺底流动资金3,757.0812.37
项目总投资30,361.39100.00

(二)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发行人拟投资16,268.99万元用于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襄阳市湖北自贸区(襄阳片区)劲风路37号,建设周期为1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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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本项目的实施将达成公司横向拓宽业务范围的战略规划,丰富产品线,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打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快速发展。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政策鼓励及行业规划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利条件

近年,受“碳中和、碳达峰”战略发展影响,全球多国明确燃油车停售计划,新能源汽车产业在全球范围内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根据EVTank发布的《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白皮书(2023年)》预测,2030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5,212万辆。在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趋势更为显著。受益于不断出台的产业鼓励政策及国家明确的“双碳”目标规划,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显著提升,由2018年的125.6万辆增长至2022年的688.7万辆,年复合增长率53.02%,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的61.2%,为全球第一大新能源汽车销售国。

辅助电源是新能源汽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主要为新能源汽车上的低压用电器如中控锁、雨刷器、内部照明等供电,以及为高压锂电系统执行检测功能的控制单元供电;下游应用领域的高速发展为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提供了巨大的市场需求。本项目拟扩产的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是低压辅助电源的重要盒体,兼具载流电路连接及防尘、防水等保护作用。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不断发展,将为公司研发并扩产的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带来持续的市场需求。良好的市场增长预期和巨大的市场需求,为本项目的新增产能提供充分的消化空间,项目的实施具备可行性。

(2)本次募投项目是对发行人产品技术的差异化运用和横向拓展

本募投项目与公司原有工艺密切相关,在研及扩产的新产品是以现有工艺为基础的前提下,对发行人产品技术的差异化运用及对产品线的进一步拓展,实现产业的横向拓展和融合发展。

发行人现有的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在生产工艺上与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具有高度相通性。在生产流程上两者均是以注塑、冲压电镀、组装三大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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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基础。在注塑环节,光伏组件接线盒和新能源辅助电源电池盒均是以注塑工艺形成产品的主体外壳部分,对于塑胶料性能、品质管控、结构设计、注塑件反变形等方面公司具有丰富的经验积累。新能源辅助电源电池盒产品相对于光伏接线盒产品,体积更大,结构更复杂,因此对于注塑工艺更高的技术要求以及二次注塑的技术难点需要发行人依托现有注塑的技术积累进行创新改进。在冲压环节,新能源辅助电源电池盒中内部铜排的加工工艺以冲压及电镀工艺为主,公司深耕光伏组件接线盒多年,已具备相关工艺技术经验。在密封性方面,为保障良好的透气散热性能和防水性能,辅助电源电池盒产品中需要应用透气膜技术保障空气的自由流通并阻隔液体交换,发行人已在智能优化器Z8S中应用相关技术。在新能源辅助电源电池盒的“二封小盖”部分应用的密封技术,也与发行人在自主研发的连接器中应用的密封技术接近。

(3)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为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基础

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产业链较长且上下游之间黏性较强,各级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将直接影响整车的产品性能;车企对供应商的审核周期较长,往往需经过多次审厂、测试后方可量产供货,供应商的变更将会消耗较大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因此,下游车企往往会通过建立各级供应商名录等形式对采购环节进行把控,公司的产品和生产车间需要通过较为严格的测试与质量认证才能受到客户的认可,一旦受到客户的认可和规模化使用后,双方将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已经与骆驼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成为其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的重要供应商,骆驼集团是全球前三、全国第一的汽车低压辅助电池生产商。发行人已经与骆驼集团就宝马、奔驰、小鹏等多家整车厂商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项目签署了采购合同,并不断拓展新的终端客户。通过与下游龙头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公司获取了更为优质、稳定的终端客户资源,并为公司拓展新客户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3、项目必要性分析

(1)拓宽业务范围,打造利润增长点

本项目与公司现有工艺密切相关,拟研发及扩产的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是以公司现有工艺为基础的前提下,对公司产品技术的差异化运用及对产品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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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进一步拓展。本项目的实施拓宽了公司的业务覆盖范围,有助于公司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布局新能源汽车领域打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2)贴近客户布局生产基地,强化服务响应能力

根据发行人与骆驼集团签订的战略协议,如发行人就近骆驼集团建立生产基地且产品的各项指标符合其要求,其将不低于70%的总采购额给予发行人。发行人已经与骆驼集团就奔驰、宝马、小鹏等多家整车厂商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项目签署了采购合同,同时公司积极搜索市场信息并探求下游客户需求,开拓其他新能源车企客户,目前已经就奇瑞、极氪等项目进行商务洽谈。

公司现有生产基地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与骆驼集团生产经营地襄阳有一定距离,且现有的生产场地空间已较为紧张,不具备在完成研发及产业化后大幅扩充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产能的空间。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一方面有助于提升发行人的生产能力,满足现有及潜在的订单需求;另一方面,贴近下游客户布局生产基地有助于提升发行人的服务响应能力,控制产品运输成本,有利于深化发行人与客户的合作关系。

(3)完善公司自动化水平,提升生产经营效率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发行人将购置自动化生产设备,实现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产品生产工序的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能够有效提升生产流程、质量控制的自动化和精细化水平,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程度和生产管理的整体效率。

4、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拟投资16,268.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内容项目资金投资比例
建设投资15,441.3294.91
1场地租赁费296.671.82
2场地装修费1,040.616.40
3设备购置及安装费13,230.0081.32
3.1设备购置费12,600.0077.45
3.2安装费630.003.87
4预备费874.0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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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投资内容项目资金投资比例
铺底流动资金827.675.09
项目总投资16,268.99100.00

(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发行人拟投资11,137.79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直里路东侧横五路南侧地块,建设周期为12个月,本项目的建设主要包括新建研发办公中心、设计实验中心和研发测试中心。研发中心的建设旨在通过新建研发中心,购买先进的研发设备并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对光伏、新能源汽车及储能领域的前瞻性课题提前开展有计划、有步骤地研究和开发。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提供利好条件

新能源产业属于国家新能源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于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受到国家各项政策的广泛支持。在“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我国将持续优化太阳能发电发展布局,在持续推进集中式基地建设的同时,加强新能源发展政策协同,降低新能源非技术成本,充分保障推行光伏发电平价上网,完善电价形成机制。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科技部纷纷出台相关政策,为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未来十年,新能源投资将迎来大发展,碳达峰与碳中和将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重大机遇。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开展,契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发展战略。

(2)专业的人才团队、丰富的技术积累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公司自成立之初就构建了具有竞争力的研发团队,并通过人才吸纳和人才培养并重的发展策略,建立了架构合理、经验丰富的研发部门。公司内部崇尚“工程师文化”,一贯注重技术自主研发与创新,秉持研发促进技术进步,创新驱动企业发展的信念,以技术创新作为公司核心发展战略,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制,围绕下游光伏组件的技术发展趋势,在光伏组件接线盒及连接器的盒体结构设计、电路设计、导电性能、承载能力、可靠性、智能化等领域进行创新。同时,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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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光伏领域的技术积累,公司积极布局其他新能源领域如新能源汽车、氢能源、储能等领域的研发工作。经过多年的持续投入,公司的研发团队不断壮大,研发技术不断提升,现已在光伏组件连接及保护领域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方面建立了扎实基础并获得了广泛认可。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现有国内专利共计62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45项,外观设计专利7项。专业的人才队伍及丰厚的技术积累有助于公司对前瞻性技术的深入研究,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重要的保证。

此外,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技术激励措施,为公司持续的创新能力提供了制度基础。公司形成了规范化的研发流程,在市场调研、可行性评估、项目立项、设计验证和制程开发等制定了细致的规则把控研发创新各个环节的可靠性,具备从技术创新向产品快速转化的技术能力体系,建立了贯穿整个流程的研发评审规范。这些成熟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业务流程为研发中心的高效运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3、项目必要性分析

(1)顺应技术发展趋势,保持光伏接线盒业务的领先地位

随着光伏市场的高速发展,光伏组件接线盒作为光伏发电系统中的重要设备,在安全保护、稳定连接上起到关键性作用。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国内的光伏接线盒设计制造水平显著提高,国产化率大幅提升,行业内已经逐步进入自主研发阶段,产品更新换代加速,行业整合加剧。唯有顺应行业降本增效的发展趋势,不断通过自主研发推出适应市场的产品的企业,才能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处于主动地位。此外,光伏组件接线盒行业的智能化发展趋势也对公司电子工程团队人员及技术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在通用接线盒方面,公司计划通过加大科研投入、加强技术攻关,加强基础性技术研究,增强对新材料、新工艺研发,紧跟下游光伏组件的技术发展趋势,持续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同时依托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引领行业标准制订,进一步促进通用接线盒的降本增效;在智能接线盒方面,公司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增强电子工程团队的人员储备,加大智能化产品前瞻性布局和研究,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智能接线盒产品性能,深化公司智能接线盒领域的先发优势,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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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化现有业务技术实力,拓宽业务范围布局多样化市场

公司坚持“创新为王”的产品技术方针,专注于新能源行业的多样化、差异化产品发展策略。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发行人在保持现有光伏组件接线盒业务技术领先性的基础上,配合公司横向拓展的业务发展战略,积极布局新能源领域中储能、新能源汽车、氢能等其他业务领域的研发工作。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把握储能、氢能、新能源汽车等发展机遇,不断引进连接、保护和智能化系统行业的专业性人才,开发专注于新能源行业的新产品,逐步形成公司的产品系类,实现横向拓展的发展战略,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4、项目投资概况

(1)项目投资总额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11,137.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金额占比
建设投资9,059.6881.34
1工程费用8,235.0173.94
1.1建筑工程费4,670.2641.93
1.2设备购置及安装费3,564.7532.01
1.2.1设备购置费3,434.0030.83
1.2.2安装费130.751.17
2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11.862.80
3预备费用512.814.60
研发费用2,078.1118.66
2.1新增研发人员费用1,287.1111.56
2.2课题研发费用791.007.10
项目总投资11,137.79100.00

(四)补充流动资金

1、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求的同时,拟利用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拟用于研发、采购、生产及销售等各个经营环节,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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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业务规模不断扩张,营业收入分别为14,943.37万元、29,667.78万元、52,192.55万元和41,427.90万元,2020年至2022年复合增长率86.89%。未来,随着光伏产业整体的高速发展,结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和在手订单情况,公司的业务规模预计维持高速增长的态势,募投项目的事实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流动资金实力并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

三、未来发展战略及实施措施

(一)发展战略规划

发行人发展战略紧跟市场的发展,将始终专注于新能源行业,特别聚焦于太阳能光伏、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行业细分领域的发展机会。公司将结合自身的技术专长与积累,通过持续的创新,不断开发有竞争力的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为新能源行业的发展作出贡献。自公司成立以来,相继开发出了不同型号规格的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也开发了应用于储能、光储一体化、新能源汽车以及氢能发电等行业的新产品,满足国内外客户的需求。公司迄今先后荣获高新技术企业、常州市绿色工厂、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光能杯”最具影响力光伏辅材企业、“光能杯”最具影响力光伏零部件企业等荣誉资质。

1、产品发展战略

公司坚持“创新为王”的产品技术方针,专注于新能源行业的多样化,差异化产品发展策略。对于通用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跟紧市场对产品性价比的不断追求,利用自身经验,在提高产品可靠性和简约化方向上持续突破,同时紧跟下游组件发展趋势,布局如异质结、钙钛矿等新型光伏电池组件适配的光伏组件接线盒研发工作,保证公司产品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满足市场需求;对智能光伏组件接线盒产品,抓住快速增长的分布式市场对智能产品需求增加的市场契机,依据自身多年经验,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开发更安全、可靠等性价比更高的产品,在公司产品差异化上不断寻求突破。

除了现有光伏行业产品,利用现有研发团队的经验及公司的技术积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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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对产品的种类进行拓展,专注于新能源中储能、新能源汽车、氢能等领域的连接器、辅助电源电池盒、Busbar等产品的开发。针对部分客户对产品独特性的要求,加强与新能源行业核心客户的技术沟通交流,积极为其提供更个性化的连接系统解决方案。

2、生产经营战略

在生产体系建设层面,公司坚持生产经营高度垂直整合的策略,持续不断提升生产自动化水平,在保障产品质量稳定性的前提下,不断提升生产制造效率和管控生产制造成本。借助公司横向拓展新能源汽车领域业务的契机,积极推广IATF16949管理体系在公司全品类产品生产上的应用,借鉴汽车行业的质量体系标准,提高公司生产制造品质的稳定性。

在产能布局层面,公司将紧跟下游组件厂商的全球化产业布局趋势,规划围绕主要光伏市场如北美洲、东南亚、欧洲等生产基地的建设,通过本地化的生产供应能力提高对客户需求的响应能力。对除太阳能之外的其他行业例如新能源汽车相关行业,在核心客户的周边区域布局生产基地,提升服务速度和品质。

3、市场拓展策略

公司奉行多样化的市场拓展策略,依托产业集群的区位优势,深化与重要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同时加强在全国其他区域市场的推广,通过行业协会会议、光伏行业展会、客户拜访等方式积极进行商务拓展,持续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鉴于中国及东南亚仍是太阳能以及其他新能源行业生产的最大区域,公司将重点关注上述区域销售网络的完善,深化与当地龙头企业的合作关系;对于其他区域,如美国、欧洲、印度等光伏行业发展迅速的国家或地区,结合公司全球化生产基地的布局,公司计划在当地搭建本地化的销售网络,提高本地化服务响应能力,助力公司海外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二)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1、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自主研发为导向

公司自成立之初就构建了具有竞争力的研发团队,并通过人才吸纳和人才培养并重的发展策略,建立了架构合理、经验丰富的研发部门。公司内部崇尚“工程师文化”,一贯注重技术自主研发与创新,秉持研发促进技术进步,创新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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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展的信念,以技术创新作为公司核心发展战略,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制,围绕下游光伏组件的技术发展趋势,在光伏组件接线盒及连接器的盒体结构设计、电路设计、导电性能、承载能力、可靠性、智能化等领域进行创新。凭借深耕行业多年的经验以及持续对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公司在创新产品的开发上不断取得突破。公司开发的新一代接线盒Z8C,以创新性的二极管引线弯折延压设计,在提升电路安全性的同时降低了接线盒的成本,符合行业降本增效的发展趋势,荣获了2022年“质胜中国”光伏零部件接线盒优胜奖、光能杯2021年度单品等奖项。

在智能接线盒领域,公司使用的高集成化芯片极大降低了电路的老化失效率,极大的提升了产品的可靠性,公司推出的智能优化器Z8S极具创新的三分体结构设计不同与市场上主流的一体化设计,更加精细化的做到了太阳能组件子串级优化,提高了优化效率,为中国大陆首个取得TUV莱茵认证的三分体智能接线盒。

除了在光伏行业不断寻求产品突破外,公司利用在光伏接线盒领域的技术储备,近两年加快了对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的技术布局,公司已经与骆驼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成为其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的重要供应商,骆驼集团是全球前三、全国第一的汽车低压辅助电池生产商。发行人通过骆驼集团向宝马、奔驰、小鹏等多家整车厂商供应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小鹏车型辅助电源电池盒已向骆驼集团量产供应,宝马车型项目、奔驰车型项目的辅助电源电池盒已进入制程开发阶段,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业务未来有望成为公司新的增长点。公司通过不断地技术创新,实现了产业的横向拓展和融合发展。

2、全球化的生产布局和质量第一的生产方针

公司积极推进全球化发展战略,在光伏领域,顺应下游组件厂商的全球化趋势并结合太阳能光伏在全球各个区域的发展情况,公司已于2023年8月15日设立泽润(泰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在泰国的生产基地,泰国生产基地建成投产后,产品可以覆盖美国、欧洲、东南亚、印度、澳大利亚等全球各个地区;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为支持重要战略客户的发展,公司已设立湖北泽润并建立生产基地,为骆驼新能源电池项目配套进行生产,大大提高了客户服务的效率和效果,增加了客户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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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产管理层面,公司始终将产品质量第一树立为公司的战略发展方针,公司的智能化生产MES系统已经应用于公司的所有制造基地,借助ERP/MES信息体系,在统一平台上集成生产调度、产品跟踪、质量控制、设备故障分析、网络报表等管理功能,在提高产品供应能力的同时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满足下游客户日益严格的产品质量需求,持续打造全球化、自动化的智能生产车间。

3、积累优质客户资源,组建专业的销售团队

经过多年的耕耘,伴随着公司产品技术水平的发展,公司在行业内的品牌知名度也在不断提升并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与客户A、Maxeon、客户B、客户C等海外头部光伏企业以及TCL中环、晶科能源、尚德电力、亿晶光电、润阳股份、赛拉弗等国内知名的光伏企业保持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与知名光伏企业的密切合作为公司带来了稳定的产品订单,使公司业务实现稳步发展,公司在设计开发、品质管控和服务响应的综合优势有助于深度绑定公司与客户的利益,实现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目前已建立一支营销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专业销售服务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具备10余年国内外光伏行业从业经验,对于行业趋势和客户需求有更深刻的理解,且部分人员具备技术研发背景,能够与客户就产品参数、应用场景、技术创新等方向进行深入探讨,更好的了解客户的潜在需求,并有针对性地推荐满足其需求的产品;在持续合作阶段,销售团队定期组织回访调研,了解客户最新需求,并与公司研发、生产人员协同合作,促进产品优化改进,深化与客户的合作关系。优质的客户资源及稳定的客户关系为公司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提供了产能消纳的保障,为公司进行大规模产品扩产提供了支持和信心。

(三)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1、加强产品开发

未来公司将坚持“创新为王”的理念,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准,为客户提供差异化、高性价比的产品。对于通用接线盒产品,公司将继续增强对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加大对实验室的投入,积极对接认证机构及行业标准协会,为成为行业标准制定者的目标努力。对于智能接线盒产品,公司计划增强电子工程团队的成员配备和技术实力,加强产品的设计、开发和测试能力,提高对于智能化产品中应用电路设计、模块布局、产品结构设计等方向的技术研发能力,完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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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接线盒的产品性能,提升公司在智能接线盒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同时,为了抓住新能源行业中储能、新能源汽车、氢能等领域的发展机遇,不断引进专业性人才,开发专注于新能源行业多个领域的新产品研发,逐步形成公司的产品系类。

2、构建全球化生产基地

为了紧跟下游光伏组件企业全球化产业布局的趋势,提升公司对于北美洲、东南亚、欧洲等地区的产能覆盖能力,公司计划积极布局相关地区的生产制造基地,贴合下游客户的生产布局,强化公司服务响应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快捷、专业、便利的服务。公司将持续完善生产管理流程,在全生产基地应用MES、ERP等生产管理系统,协调管理各个基地的生产经营情况,发挥全球化生产、采购以及服务的优势。

3、积极进行商务拓展

公司将继续依托产业集群的区位优势,凭借公司优异的产品创新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一方面,巩固现有重要客户的合作,公司销售团队将定期组织回访调研,了解客户最新需求,并与公司研发、生产人员协同合作,促进产品优化改进,深化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强在全国其他区域市场的推广,通过行业协会会议、光伏行业展会、客户拜访等方式积极进行商务拓展,持续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对于海外市场,公司将依托多年海外业务的经验优势和国际市场口碑,在光伏行业发展迅速的国家或地区,如东南亚、美国、欧洲等地搭建本地化的销售网络,结合公司全球化生产基地的布局,提高公司海外市场本地化服务响应能力,助力公司海外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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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一)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1、个人卡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使用个人卡收款,以及支付工资、费用的情况。公司个人卡账户的资金来源为收取部分废料收入,支出用途主要为发放奖金、离职补偿金、转至实际控制人账户或公司账户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期初余额--27.9540.83
代收废料销售款(含税)--190.50188.66
流入合计--190.50188.66
支付奖金、离职补偿金---100.21-113.32
转出至陈泽鹏等个人---87.00-
支付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30.51-38.22
转出至公司---0.73-50.00
流出合计---218.45-201.54
期末余额---27.95

注:上述表格数据为现金流口径数据。

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存在通过出纳个人卡代收部分废料款的情形,涉及的金额分别为188.66万元、190.50万元,对应不含税收入金额分别为166.95万元、168.5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2%、0.57%,相关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较小,不构成重大影响。对于2020年通过个人卡代收的废料收入,其中44.25万元已于当年纳入公司账内并申报增值税、所得税,122.70万元于2021年补充纳入公司账内并申报增值税、所得税;对于2021年通过个人卡代收的废料收入,均已于当年纳入公司账内并申报增值税、所得税。

上述每笔支出均有对应的审批记录、交易证明材料及银行流水信息等,自2021年下半年起,公司全面加强合规风险管理,开始逐步清理和停止使用个人卡结算的情况,个人卡余额已全部转回公司账户,相关银行卡均已注销。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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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个人卡收支的情形。公司已对个人卡使用的事项进行了分类整理,涉及相应的收入、费用已完整地反映在公司财务报表中。个人卡中事项涉及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款的,公司及相关人员已按规定申报纳税,未涉及纳税处罚事项,并已取得当地税务征管机构出具的纳税合规证明。为进一步规范废料处置,公司建立了《废料处理管理办法》,对废料的处置从处理流程、交易规范、收款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禁止出现通过个人账户代为公司进行收付的情况;同时,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修订了《资金管理制度》《费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在资金授权、批准、审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管理更为严格和完整,能够杜绝个人卡收支情况的发生。综上所述,上述个人卡收付款项均已纳入公司账内核算,资金收支情况与账务核算一致,不属于违反《支付结算办法》相关规定的主观故意或恶意行为并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不构成重大缺陷,公司已完成相关税费的缴纳,并取得了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合规证明,且自2021年11月起公司未再发生类似行为,公司针对个人卡的整改措施有效,相关内控建立及运行情况良好。

2、票据找零

在2020年3月至2021年1月期间,泽润实业、泽润新能与部分客户存在“票据找零”(客户因持有票据金额较大,背书支付票据金额大于所需支付的货款,泽润新能、泽润实业将多支付的部分款项通过票据背书予以退还)的情形,泽润实业、泽润新能票据找零向客户背书票据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主体对方单位背书时间票据到期日背书找零金额(万元)
泽润新能京仪赛拉弗河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8月2021年1月23.28
2021年2月5.00
2021年1月10.60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2021年4月0.72
2021年6月10.00
2021年5月20.00
京仪赛拉弗河北能2021年1月2021年4月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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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对方单位背书时间票据到期日背书找零金额(万元)
源科技有限公司
泽润实业京仪赛拉弗河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3月2020年7月12.50
环晟光伏(江苏)有限公司2020年7月2021年1月150.00
环晟光伏(江苏)有限公司2020年7月2020年12月50.00
中环艾能(高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2月2021年5月100.00
合计432.10

2022年1月,泽润新能与供应商存在票据找零的情况(泽润新能支付给供应商的票据金额大于其所需支付的货款,多余的金额供应商通过票据退还给泽润新能),换票信息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主体对方单位付票金额收票时间票据到期日收票金额
泽润新能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0.002022年1月2022年6月50.00
200.00

上述情况不符合《票据法》第十条“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之规定。

公司上述票据找零行为的发生均以公司签订的真实购销合同为基础,系出于业务结算便捷而进行的找零,不存在与无业务关系的第三方进行票据找零的情况。

相关行为发生后,公司通过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对票据的取得、使用行为进行规范。

2022年1月以后,公司未再发生票据找零的行为。报告期内,上述票据均已到期清偿完毕,公司与相关供应商、客户之间未发生关于票据使用的争议或纠纷。

2023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金坛支行出具相关函件,2020年3月至2023年4月期间,未发现泽润实业、泽润新能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也未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上述票据找零行为系出于业务结算便捷而进行的找零,不属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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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故意或恶意行为,未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构成重大缺陷,公司已取得了当地主管部门的合规证明,且2022年1月以后未再发生类似行为,公司针对票据找零的整改措施有效,相关内控建立及运行情况良好。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完善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良性机制。

为了更好地维护股东权益,确保股东、董事、监事职权的有效履行,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为公司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进一步的制度保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二、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评估意见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意见

立信事务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按照《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审核了公司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23年6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608号),认为发行人于2023年6月30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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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受到相关主管机关的重大处罚。

四、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少量资金拆借,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七、关联方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3、一般关联交易”之“(2)一般偶发性关联交易”,截至报告期末,相关资金拆借已全额归还。除前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独立持续经营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

公司具备与经营有关的完整业务体系及主要相关资产,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专利、注册商标、经营设备等资产及生产办公场所使用权,各种资产权属清晰、完整,具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严格分开,并完全独立运营,公司业务和生产经营必需资产的权属完全由公司独立享有,不存在与股东单位共用的情况,公司没有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资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以资产或权益违规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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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等管理体系,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或聘任产生。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并根据现行会计制度及相关法规、条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并制订了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独立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独立纳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混同纳税情况。

(四)机构独立

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下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设置了若干业务职能部门和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公司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者严重影响独立性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

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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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支配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六、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泽鹏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存在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不存在同业竞争。

2、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所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泽鹏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均不存在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泽鹏出具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和保证: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股或实际控制的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研发、生产、销售任何与泽润新能及其附属公司研发、生产、销售相同或相似的任何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泽润新能及其附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任何与泽润新能及其附属公司研发、生产、销售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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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股或实际控制的企业将继续不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营、合作、合伙、承包或经营等)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泽润新能及其附属公司目前及今后从事或经营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3、若泽润新能认为本人或本人直接或间接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了对泽润新能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及时转让或终止、或促成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转让或终止该等业务。若泽润新能提出受让请求的,本人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或促成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泽润新能。

4、若本人或本人直接或间接控股或实际控制的企业将来从任何第三者可能获得任何与泽润新能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立即通知泽润新能并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泽润新能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泽润新能。

5、本人承诺将依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向公司及有关部门及时披露与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权益的详情,直至本人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止。

6、本人承诺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不利用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身份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泽润新能正常经营的行为。

7、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本人违反首次公开发行时已作出的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有关监管机构及泽润新能认可的媒体上向社会公众道歉;(2)由此所得收益归泽润新能所有,本人将向泽润新能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3)给泽润新能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在有关的损失金额确定后,本人将在泽润新能董事会及其他股东通知的时限内赔偿泽润新能及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若本人未及时、全额赔偿泽润新能及其他股东遭受的相关损失,泽润新能有权扣减泽润新能应向其支付的红利,作为本人对泽润新能及其他股东的赔偿;(4)本人将在接到泽润新能董事会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同业竞争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有关投资、转让有关投资股权或业务等。”

1-1-315

七、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一)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陈泽鹏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泽鹏之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自然人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姓名关联关系说明
1高国亮直接持有公司5.1773%的股份
2陈奇星通过长盈鑫间接持有公司7.5155%的股份
3陈曦通过长盈鑫间接持有公司5.0104%的股份

3、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4、前述第1至3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5、前述第1至4项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说明
1长盈粤富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奇星持有9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2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115.SZ)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奇星控制的企业
3深圳市海鹏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奇星控制的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62.7127%股权,并担任董事的企业
4广东海鹏信电气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奇星控制的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2.7127%的企业深圳市海鹏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5深圳市海鹏信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奇星控制的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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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说明
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2.7127%的企业深圳市海鹏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6深圳市明日立技术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奇星持股90%的企业(已吊销)
7深圳市明日粤海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奇星控制的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4.50%,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的企业(已吊销)
8深圳市明日粤海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生产一部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奇星担任负责人的企业(已吊销)
9上海劲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曦担任有限合伙人,并持有55%财产份额的企业
10深圳市中泽星光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曦持有52.8571%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11深圳市中盈星光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曦持有38.00%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12徐州仟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曦担任董事的企业
13上海遂晟商务咨询事务所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王亮的配偶持股100%的企业
14上海绕关财务咨询事务所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王亮配偶的父亲持股100%的企业
15天津浩源汇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李增喜担任董事的企业
16晶澜光电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李增喜担任董事的企业
17杭州模储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李增喜担任董事的企业
18曲靖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李增喜担任董事的企业
19保时来新材料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李增喜担任董事的企业
20深圳市鼎洪兴业投资(有限合伙)公司董事李增喜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21汇友财产相互保险社公司董事李增喜配偶的哥哥的配偶担任董事的企业
22深圳市百胜德咨询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邢松持股9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23深圳市百盛之途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董事邢松控制的深圳市百胜德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24北京睿翼拓能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李丹持有6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25浙江中聚材料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吕芳的配偶持股25.01%,并担任董事长、经理的企业
26中聚新材料(嘉兴)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吕芳的配偶控制的浙江中聚材料有限公司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27中聚材料(绍兴)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吕芳的配偶控制的浙江中聚材料有限公司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28嘉兴至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独立董事吕芳的配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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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说明
29嘉兴聚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独立董事吕芳的配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30北京计科电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吕芳的父亲持股100%,且吕芳担任监事的企业
31重庆渝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吕芳配偶的妹妹持股51%,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32上海聚有谱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副总经理张浩的弟弟持股90%,其弟弟的配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33嘉兴汉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副总经理张浩的弟弟持股90%,并担任执行董事;其弟弟的配偶担任经理的企业
34上海景空仪器仪表有限公司公司副总经理张浩的弟弟持股50%的企业
35陈建川报告期内曾担任公司监事
36深圳市协同中科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李增喜曾担任董事的企业
37安费诺商用电子产品(成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何燕林的配偶担任总经理的企业
38安费诺东亚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何燕林的配偶担任总经理的企业
39广州创尔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历史董事熊轶丽的配偶担任董事的企业
40深圳市科茸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历史董事熊轶丽的配偶担任总经理、董事的企业
41深圳市新轩贸易有限公司熊轶丽配偶担任董事的企业
42江西杰浩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公司历史董事熊轶丽的哥哥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43锐胜精机(深圳)有限公司公司历史董事熊轶丽的哥哥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44深圳市威华瑞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历史监事陈建川的弟弟持股80%;其弟弟的配偶持股2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6、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7、发行人境内外控股子公司

发行人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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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姓名/名称关联关系
1王沛如报告期内曾担任公司报告期内曾经的控股股东泽润实业的监事
2泽润实业公司报告期内原控股股东,于2021年12月注销
3何燕林报告期内曾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4熊轶丽报告期内曾担任公司董事
5广州泽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飞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泽鹏曾持股50%的企业,陈泽鹏已于2022年1月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转出
6氢源(上海)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奇星控制的长盈鑫曾持股80%的企业,该企业于2020年7月注销
7深圳市哆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曦曾持有85%股权,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的企业,该企业于2021年8月注销
8深圳市普渡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曦曾担任董事的企业
9天津中泽星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曦曾持有40.7143%的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该企业已于2022年1月注销
10天津中盈星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曦曾持有37.00%的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该企业已于2022年1月注销
11北京零零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曦的前配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的企业
12深圳加创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曦的前配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的北京零零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的企业,该企业于2020年11月注销
13杭州零零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曦的前配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14杭州零零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报告期内,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曦的前配偶担任负责人的企业
15浙江零零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曦的前配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16深圳零零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曦的前配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17杭州奇零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曦的前配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18深圳奇零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曦的前配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19杭州零云智控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曦的前配偶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20上海欧格尼克甜品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曦的前配偶持股5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已吊销)
21非常思维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曦的前配偶通过Unconventional Wisdom Limited间接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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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姓名/名称关联关系
22北京零零未来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曦的前配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该企业于2020年7月注销
23杭州余杭区仓前街道太腩餐饮店报告期内,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曦的前配偶担任负责人的企业,该企业于2021年3月注销
24ZZR ESOP1 Inc.报告期内,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曦的前配偶持股100%的企业
25MODERNIZER LIMITED报告期内,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曦的前配偶持股100%的企业
26ThinkAI Inc.报告期内,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曦的前配偶通过MODERNIZER LIMITED间接持股100%的企业
27Unconventional Wisdom Limited报告期内,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曦的前配偶通过ThinkAI Inc.间接持股100%的企业
28ZERO ZERO ROBOTICS INC.报告期内,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曦的前配偶担任董事的企业
29HOVERTECH LIMITED报告期内,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曦的前配偶担任董事的企业
30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高国亮曾担任董事的企业
31广东泽恩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副总经理支丽国曾持股29.2%,并担任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32成都天合吉鑫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何燕林持股51%的企业,该企业已于2022年1月注销
33成都市瑞垚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何燕林持股40%;其弟弟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该企业已于2022年1月注销
34安费诺硕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何燕林的配偶曾担任总经理的企业,该企业于2021年7月注销

(二)关联交易

1、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交易类型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常性关联交易关键管理人员薪酬268.83514.79241.30194.13
偶发性关联交易资金拆出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出的情形
被担保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应收关联方款项--6.20-
应付关联方款项----

1-1-320

2、重大关联交易

(1)重大关联交易的判断标准及依据

发行人对重大关联交易的判断标准及依据为: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

(2)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

(3)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

根据泽润有限与泽润实业于2021年10月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约定,泽润有限对泽润实业进行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后泽润有限继续存续,泽润实业注销。本次吸收合并后,泽润有限承继泽润实业全部资产和负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成立以来的重要事件(含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之“(二)吸收合并的基本情况”。

吸收合并前,泽润有限与泽润实业存在购销等业务,吸收合并后,泽润有限承继泽润实业全部资产和负债,并从报告期初即将泽润实业纳入合并范围,故2020年、2021年泽润实业和泽润有限之间的交易及相应债权债务在合并报表层面已予以抵消。

3、一般关联交易

(1)一般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类型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268.83514.79241.30194.13

(2)一般偶发性关联交易

①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资金拆出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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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资金用途
陈锦鹏20.002021年3月3日2021年12月29日理财、日常消费
陈泽鹏42.002021年5月10日2021年12月29日日常消费、归还利息
陈泽鹏10.002021年6月24日2021年12月29日
陈泽鹏10.002021年6月26日2021年12月29日
陈泽鹏5.002021年6月29日2021年12月29日
张浩8.002021年7月7日2022年12月31日购房
杨继华10.002021年6月28日2021年12月30日购房
杨继华10.002022年1月7日2022年12月29日

陈锦鹏和陈泽鹏涉及的资金拆借主要用于日常消费、归还利息及理财;张浩、杨继华涉及的资金拆借系公司鼓励骨干员工于当地置业给予的员工福利政策。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关联方拆出资金已全额归还。公司通过履行关联交易的内部审议程序对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进行了确认;同时,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财务及内控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和执行资金管理及关联交易方面的决策权限和程序,从制度上避免资金拆借行为的发生。综上所述,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金额较小且均已归还,不属于主观故意或恶意行为,未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构成重大缺陷,且自2022年2月起公司未再新增关联方资金拆借行为,公司针对关联方资金拆借的整改措施有效,相关内控建立及运行情况良好。

②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主债权起始日担保主债权到期日保证期间截至报告期末担保是否履行完毕
陈泽鹏、泽润实业1,500.002020-06-302022-06-29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是[注]
陈泽鹏、泽润实业1,350.002021-07-072024-07-06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陈泽鹏8,000.002022-08-292025-08-28
陈泽鹏500.002020-11-302022-11-25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是[注]

1-1-322

泽润实业500.002020-11-302022-11-25满之日起2年是[注]
陈泽鹏800.002020-12-212022-12-15是[注]
泽润实业800.002020-12-212022-12-15是[注]
陈泽鹏5,000.002022-9-212023-09-20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陈泽鹏4,200.002023-2-272026-2-26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3年

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保证担保对应的主债权期限已届满,公司已向相对应银行返还了借款,保证人的担保责任已解除。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期末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形成的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名称关联方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张浩----6.200.31--

(三)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执行情况

1、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及程序规定如下:

“(1)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的权限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的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权限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或公司与关联法人达成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以上;或虽属于总经理有权决定的关联交易,但董事会或监事会认为应当提交董事会审批的。

(3)总经理审议关联交易的权限为

①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低于30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

②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交易金额在300

1-1-323

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交易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的

0.5%。”

2023年4月13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对2020年度-2022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予以确认。

2023年5月10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监高薪酬的议案》以及《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及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予以确认。

2、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①公司最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核定与发放,并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认真核实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相关审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③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定价公平、公正、合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泽鹏已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承诺如下:“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所投资、控制以及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1-1-324

(四)关联方变化情况

1、报告期内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变化情况

(1)报告期内新增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为润峡招赢,以及关联自然人在报告期内新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

报告期内,关联方变为非关联方的情况详见本节之“七、关联方与关联交易”之“(一)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之“8、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

2、报告期内关联自然人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自然人变化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的变动构成关联自然人变化。

1-1-325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2023年4月13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首发上市完成后,发行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差异情况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按股东在公司注册资本中各自所占的比例分配给各方。”

1-1-326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用的<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根据以下原则制定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计划和预案:(1)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3)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4)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要求;(5)结合当时国家货币政策环境以及宏观经济状况。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公司分配股利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实施现金、股票股利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各项公积金、准备金后有可分配利润,且现金流充裕、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如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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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满足上述条件的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须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如公司营业收入、利润规模增长迅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述第(2)项规定处理。

4、公司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5、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1)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

1-1-328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上市后,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2)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保证现行及未来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以下原则:

①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次分配利润的10%;

②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③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④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⑤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本次发行上市前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对比

与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相比,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系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对利润分配的原则、利润分配的形式、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比例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进一步完善股利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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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关于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及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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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重大合同

本节重大合同是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销售合同

根据行业惯例和以往销售情况,公司与客户主要存在两种合作模式:(1)签订框架性协议,未明确约定合同金额,日常交易以订单方式确认;(2)未签订框架性协议,客户在实际采购需求发生时,直接向公司下达具体订单合同。由于客户下达的具体订单数量多且大部分金额较低,公司将其与主要客户(报告期前五名客户或其他对公司具有战略意义的客户)签署的销售框架协议作为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主要客户签署的框架协议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合同标的签署日期合同金额合同到期日履行情况
1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伏组件接线盒、光伏连接器2023.07.19以具体订单为依据2023.12.31履行完毕
2正信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伏组件接线盒、光伏连接器2023.07.10以具体订单为依据2023.12.31 双方无异议,合同有效期到期后自动延长正在履行
3客户A、客户A1、 客户A2光伏组件接线盒2023.04.10以具体订单为依据2025.12.31正在履行
4客户B光伏组件接线盒2017.09.28以具体订单为依据2021.06.10履行完毕
5客户B光伏组件接线盒2021.06.11以具体订单为依据未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正在履行
6Maxeon Solar Pte.Ltd光伏组件接线盒2020.12.03以具体订单为依据2022.12.02 双方无异议,每次到期后自动续期一年正在履行
7Runergy PV Technology(Thailand)Co.,Ltd光伏组件接线盒2022.02.23以具体订单为依据2022.06.19履行完毕
8Runergy PV Technology(Thailand)Co.,Ltd光伏组件接线盒2022.06.20以具体订单为依据2022.12.14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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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合同标的签署日期合同金额合同到期日履行情况
9Runergy PV Technology(Thailand)Co.,Ltd光伏组件接线盒、连接器2022.12.15以具体订单为依据2023.12.14 双方无异议,合同有效期到期后自动逐年续展正在履行
10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光伏组件接线盒2020.01.01以具体订单为依据2020.12.31履行完毕
11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光伏组件接线盒2021.01.01以具体订单为依据2021.12.31履行完毕
12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光伏组件接线盒2022.01.01以具体订单为依据2022.12.31履行完毕
13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光伏组件接线盒2023.01.01以具体订单为依据2024.12.31正在履行

(二)采购合同

根据行业惯例和以往采购情况,公司与供应商主要存在两种合作模式:(1)签订框架性协议,未明确约定合同金额,日常交易以订单方式确认;(2)未签订框架性协议,公司存在采购需求时,直接向供应商下达具体订单合同。由于公司下达的具体订单数量多且大部分金额较低,公司将其与主要供应商(报告期前五名供应商或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商)签署的采购框架协议作为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署的框架协议如下:

序号供应商名称合同标的签署日期合同金额合同到期日履行情况
1安徽钜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极管2021.11.10以具体订单为依据2024.11.09正在履行
2苏州宝兴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电缆线2021.12.01以具体订单为依据2023.11.30履行完毕
3苏州宝兴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电缆线2023.11.20以具体订单为依据2025.11.19正在履行
4杭州道铭微电子有限公司二极管2022.08.05以具体订单为依据2025.08.04正在履行
5南通皋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二极管2021.03.27以具体订单为依据2023.03.26,到期自动顺延履行完毕
6南通皋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二极管2023.08.23以具体订单为依据2026.08.22,到期自动顺延正在履行
7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粒子2021.07.08以具体订单为依据2024.07.07正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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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授信及借款合同

1、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履行完毕、正在履行的300万元以上的重大授信合同如下表所示:

序号授信人合同名称及编号授信金额(万元)授信期间履行情况
1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借款(信用)合同》(合同编号:01045792020620059)500.002020.11.30-2022.11.25履行完毕
2《最高额借款(信用)合同》(合同编号:01045792020620067)800.002020.12.21-2022.12.15履行完毕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授信协议》(合同编号:2022年授字第210903873号)5,000.002022.09.21-2023.09.20履行完毕
4《授信协议》(合同编号:2023年授字第211200973号)5,000.002023.12.19-2024.12.18正在履行
5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合同编号:(33100000 ) 浙商资产池字(2023)第08551号)6,000.002023.05.22-2024.02.13正在履行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编号为2022年授字第210903873号的《授信协议》(简称:

原协议)项下仍有一笔承兑汇票尚未到期,金额为1,971.7172万元,到期日为2024.02.25,根据2023年授字第211200973号《授信协议》协议(简称:本协议)约定,原授信协议下叙做的具体业务尚有未清偿余额的,自动纳入本协议下,直接占用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因此原协议履行情况列示为“履行完毕”。

2、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履行完毕、正在履行的300万元以上的重大借款合同如下表所示:

序号借款人贷款人合同名称及编号借款金额(万元)借款发放日期/借款期限履行情况
1泽润有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2010120200011244)1,000.002020.06.30 /1年履行完毕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2010120210013147)999.002021.07.08 /1年履行完毕
3泽润新能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2010120220033194)362.722022.12.22 /1年履行完毕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2010120220033181)737.282022.12.22 /1年履行完毕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融易达业务合同》(合同编号:150159898融易达23022802)1,000.002023.03.03- 2023.07.03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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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银行承兑协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履行完毕、正在履行的300万元以上的银行承兑合同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合同名称承兑人承兑金额 (万元)出票日期到期日期履行情况
1《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合同编号:3218012022001301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631.63522022.08.312023.02.28履行完毕
2《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 (合同编号:32180120220016476)1,435.49972022.10.282023.04.28履行完毕
3《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合同编号:32180120220017331)339.47452022.11.142023.05.14履行完毕
4《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合同编号:32180120220019460)1,642.61292022.12.162023.06.16履行完毕
5《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合同编号:32180120230002198)328.28552023.02.172023.08.17履行完毕
6《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合同编号:32180120230002172)1,000.00002023.02.172023.08.17履行完毕
7《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合同编号:32180120230002943)485.22442023.03.032023.09.03履行完毕
8《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合同编号:32180120230007592)529.14952023.05.312023.11.30履行完毕
9《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合同编号:32180120230011096)1,589.50062023.07.282024.01.28正在履行
10《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合同编号:32180120230014579)1,487.42452023.09.202024.03.20正在履行
11《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合同编号:32180120230015309)1,500.00002023.09.272024.03.27正在履行
12《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合同编号:32180120230017132)1,281.80582023.10.302024.04.30正在履行
13《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合同编号:32180120230019969)433.87542023.11.292024.05.29正在履行
14《银行承兑协议》(合同编号:2023(承兑协议)00072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2,693.09092023.03.292023.09.29履行完毕
15《银行承兑协议》(合同编号:2023(承兑协议)00106号)675.05862023.04.242023.10.24履行完毕
16《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合同编号:(20607000)浙商银承字(2023)第02177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常州分行654.03992023.07.032024.01.03正在履行
17《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合同编号:((20607000)浙商银承字(2023)第02182号)1,080.98992023.07.042024.01.03正在履行
18《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654.51432023.07.052024.01.03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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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同名称承兑人承兑金额 (万元)出票日期到期日期履行情况
议》((20607000)浙商银承字(2023)第02222号)履行
19《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20607000)浙商银承字(2023)第02540号)361.54142023.07.272024.01.27正在履行
20《中信银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合同编号:2023常银承字第00448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1,452.65432023.08.252024.02.25正在履行
21《中信银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合同编号:2023常银承字第00574号)1,425.67422023.10.262024.04.26正在履行
22《中信银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合同编号:2023常银承字第00580号)475.99892023.11.032024.05.03正在履行
23《中信银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合同编号:2023常银承字第00667号)2,589.18062023.11.292024.05.29正在履行

二、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违法行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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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

陈泽鹏张卫黄福灵
王亮李增喜邢松
吕芳赵引贵李丹

全体监事:

夏柳燕张帆曾繁祥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支丽国张浩杨继华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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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

陈泽鹏

实际控制人:

陈泽鹏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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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欧阳维濂

保荐代表人:

彭奕洪雷晨

法定代表人:

张剑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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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人董事长及总经理:

张剑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1-1-339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黄泽明李磊陈丹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学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1-1-340

五、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秦劲力朱晨星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1-1-341

六、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夏薇郑利勇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夏薇

宇威国际资产评估(深圳)有限公司

年月日

1-1-342

七、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秦劲力朱晨星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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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七)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地址和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可在以下地址查阅上述文件

(一)发行人: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亚溪路16号电话:0519-82650616联系人:王亮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责任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电话:010-88013905联系人:彭奕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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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事项

(一)关于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泽鹏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前述该部分股份。

2、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常州市鑫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份额。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

4、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5、作为发行人董事,在遵循股份锁定的承诺前提下,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6、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应当遵守上述承诺。

7、本人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人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8、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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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进行赔偿。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泽鹏控制的其他企业鑫润合伙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前述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

3、如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4、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应当遵守上述承诺。

5、本企业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企业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6、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对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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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泽鹏的兄弟陈锦鹏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前述该部分股份。

2、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常州市鑫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份额。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

4、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5、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应当遵守上述承诺。

6、本人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人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7、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进行赔偿。”

4、股东黄福灵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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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前述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

3、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4、作为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在遵循股份锁定的承诺前提下,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应当遵守上述承诺。

6、本人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人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7、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进行赔偿。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5、股东厦门TCL、李何燕、天津中环、合肥阳光、江山、海宁华能、海宁慧仁、邵建雄、天津晟华承诺

“1、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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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前述该部分股份。

2、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本人仍应当遵守上述承诺。

3、本企业/本人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企业/本人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4、本企业/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对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进行赔偿。”

6、股东长盈鑫、润峡招赢、高国亮、何燕林、招赢科创、罗强、成长共赢、徐坚、刘俐雅、熊轶民、柴育中、何康、宋致远、常州苍龙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前述该部分股份。

2、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本人仍应当遵守上述承诺。

3、本企业/本人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企业/本人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4、本企业/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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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对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进行赔偿。”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泽鹏承诺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人所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2、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操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人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4、若本人违反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进行赔偿。

上述股份减持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泽鹏控制的其他企业鑫润合伙承诺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本企业所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2、如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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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操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企业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4、若本企业违反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对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进行赔偿。”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泽鹏的兄弟陈锦鹏承诺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人所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2、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操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人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4、若本人违反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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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长盈鑫、润峡招赢、高国亮承诺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企业/本人所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2、本企业/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操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企业/本人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3、若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对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进行赔偿。”

(三)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公司承诺

“1.触发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条件

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依法启动并实施稳定股价方案。

2.启动公司稳定股价方案的程序

(1)董事会秘书负责前述触发实施稳定股价方案条件的监测。董事会秘书监测到前述触发实施稳定股价方案条件成就时,应于当日立即通知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应于两个交易日内发布公告提示公司股价已满足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条件。

(2)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经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

(3)公司董事会应于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并发出

1-1-352

股东大会通知。

(4)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3.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采取稳定股价的措施为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

(2)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公司股票价格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自本次股份回购结束之日起的未来6个月,公司将不再启动股份回购措施。

(3)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单次不超过1,000万元;

2)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当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1%;

3)公司回购股份不违反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的约定,且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4)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4.约束性措施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上述承诺的,公司将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若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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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道歉。”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陈泽鹏承诺

“1.关于对公司审议股份回购方案进行投票的承诺在公司出现需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情形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公司稳定股价方案以所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在股东大会、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2.触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条件

在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6个月内再次触发需实施稳定股价方案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公司股份。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程序

在触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方案条件成就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通知公司董事会其拟实施的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并通过公司发布增持公告。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稳定股价的措施为增持公司股份。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份的方式为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方式。但如果股份增持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公司股票价格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自前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未来6个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启动稳定股价的增持措施。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

3)在发生本款第1)项所述情形的前提下,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其本人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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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增持股份不违反已签署的相关协议的约定,且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5.约束性措施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上述承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将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履行上述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如有)及薪酬(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张卫、王亮、黄福灵、支丽国、张浩、杨继华承诺

“1.关于对公司审议股份回购方案进行投票的承诺

在公司出现需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情形时,本人承诺就公司稳定股价方案以董事身份(如有)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并在股东大会上以所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如有)投赞成票。

2.触发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条件

在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6个月内,若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再次触发需实施稳定股价方案时,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公司股份。

3.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程序

在触发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方案条件成就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本人将通知公司董事会拟实施的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并通过公司发布增持公告。

4.本人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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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稳定股价的措施为增持公司股份。

(2)本人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份的方式为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方式。但如果股份增持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公司股票价格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本人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自前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未来6个月,本人将不再启动股份增持。

(3)本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的20%;

2)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的50%;

3)本人增持公司股份不违反本人已签署的相关协议的约定,且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5.约束性措施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四)关于欺诈发行的股份回购及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等的承诺

1、公司承诺

“1、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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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重大遗漏的情形,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本公司股票上市流通前,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在该等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3、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本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如本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则:(1)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2)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履行相关承诺;(3)本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自动冻结以下金额的货币资金:发行新股股份数×(股票发行价+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以用于本公司上述承诺。如本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陈泽鹏承诺

“1、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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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重大遗漏的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公司股票上市流通前,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人将在该等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同时,本人将督促公司就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3、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依法购回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购回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同时,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

4、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将当年及其后年度公司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本人所持的公司的股份亦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

3、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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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督促公司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承诺

“(一)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实施后,将有利于公司突破现有产能限制,提升研发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本公司将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在募集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风险防范方面加强管理,促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回报最大化。

(二)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三)完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上市后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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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陈泽鹏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在任何情况下,本人不会滥用实际控制人地位,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七)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本人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八)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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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本人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承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完善,并制定了《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分红回报,公司承诺将积极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划规定的分红政策,并在后续发展中不断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

(七)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公司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与本公司各关联方之间,除已经依法披露的关联交易外,不存在任何其他情形的已发生或潜在的关联交易。

2.本公司未来将尽可能减少与公司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陈泽鹏及其兄弟陈锦鹏,股东高国亮,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所投资、控制以及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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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3、股东长盈鑫、鑫润合伙、润峡招赢承诺

“本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八)关于社保与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泽鹏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将持续督促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全体适格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若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司法部门要求公司为员工补缴以前年度的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以及因此而需要承担的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人将代替公司缴纳、承担,且在承担后不向公司追偿,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九)关于劳务派遣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泽鹏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将持续督促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公司用工。若公司因劳动用工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的,本人将代替公司缴纳、承担,且在承担后不向公司追偿,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十)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公司承诺:

“1、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材料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

2、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3、公司全部直接、间接股东均具备持有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4、除已披露信息外,公司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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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

5、公司不存在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6、公司及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在此确认,上述承诺的内容真实、充分,不存在任何隐瞒、遗漏或虚假陈述。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泽鹏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股或实际控制的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研发、生产、销售任何与泽润新能及其附属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相同或相似的任何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泽润新能及其附属企业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任何与泽润新能及其子公司研发、生产、销售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股或实际控制的企业将继续不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营、合作、合伙、承包或经营等)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泽润新能及其附属企业目前及今后从事或经营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3、若泽润新能认为本人或本人直接或间接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了对泽润新能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及时转让或终止、或促成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转让或终止该等业务。若泽润新能提出受让请求的,本人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或促成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泽润新能。

4、若本人或本人直接或间接控股或实际控制的企业将来从任何第三者可能获得任何与泽润新能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立即通知泽润新能并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泽润新能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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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泽润新能。

5、本人承诺将依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向公司及有关部门及时披露与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权益的详情,直至本人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止。

6、本人承诺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不利用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身份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泽润新能正常经营的行为。

7、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本人违反首次公开发行时已作出的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有关监管机构及泽润新能认可的媒体上向社会公众道歉;(2)由此所得收益归泽润新能所有,本人将向泽润新能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3)给泽润新能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在有关的损失金额确定后,本人将在泽润新能董事会及其他股东通知的时限内赔偿泽润新能及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若本人未及时、全额赔偿泽润新能及其他股东遭受的相关损失,泽润新能有权扣减泽润新能应向本人支付的红利,作为本人对泽润新能及其他股东的赔偿;(4)本人将在接到泽润新能董事会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同业竞争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有关投资、转让有关投资股权或业务等。”

(十二)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本公司/本企业/本人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因违反有关承诺而给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造成损失的,则应立即停止有关行为,且依法对有关受损失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系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本企业/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企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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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为了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充分维护了投资者的相关利益。

1、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以保障投资者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获取公司相关资料和信息。

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要求、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职责、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的程序、信息披露的保密措施等内容,对公司的信息披露作出了制度性的安排,可以有效地保障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取公司信息。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与方式、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机构与职责等内容,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出了制度性的安排,为投资者行使权利创造了条件。

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公司在涉及重要生产经营、重大投资、重大财务决策等方面的事项,包括公布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证投资者能够公开、公平、公正地获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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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工作。公司设置了联系电话、网站、传真、电子邮箱等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报送及披露信息。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上市后,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三)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据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股东投票机制情况如下:

公司具有完善的股东大会制度,《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建立了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或监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等机制,对法定事项规定了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充分保证了股东权利。

1、累积投票制度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到30%及以上的,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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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及时公开披露。

3、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董事会在会议通知上列明的其他明确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均视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可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4、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作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中,《公司章程》规定了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基本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针对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制定了详细规则。

股份公司自设立以来共召开了6次股东大会,相关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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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立董事会作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董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规范运行。股份公司自设立以来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对公司选聘高级管理人员、设置专门委员会、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等事项作出了决议。公司董事会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并行使职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良好。

股份公司自设立以来共召开了8次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评价。监事会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现有独立董事3名,占公司董事人数三分之一,其中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均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能,出席相关会议,并对需要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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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的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以及办理信息披露事宜等。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其职责,筹备并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确保了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召开、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通报公司的有关信息,积极与投资者和监管部门沟通,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正常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运行情况

1、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根据专门委员会的相关工作细则的规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主任委员(召集人)其他委员
战略委员会陈泽鹏吕芳、王亮
审计委员会赵引贵李丹、邢松
提名委员会吕芳李丹、张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赵引贵吕芳、陈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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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规范运作,运行情况良好。各专门委员会及其委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勤勉地行使相关职权和履行相应的义务,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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