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98号)同意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票158,441,886.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94,157,072.50元。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非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均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