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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诺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5

证券代码:834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公告编号:2024-011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4年1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数。本制度所称“重大业务往来”,系指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或者北交所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系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本制度所称“主要股东”,系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百分之五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本制度所称“中小股东”,系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未达到百分之五,且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本制度所称“附属企业”,系指受相关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本制度所称“主要社会关系”,系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第五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董事会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并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五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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