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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拓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6

证券代码:603211 证券简称:晋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晋拓股份”)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将“智能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7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81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795.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6.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508.5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967.1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541.45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6030号)。

公司设立了相关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募集资金到账后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投入进度
1智能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48,038.9232,428.6827,464.6784.69%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500.003,712.773,150.5484.86%
3补充流动资金5,000.003,400.003,400.00100.00%
合 计58,538.9239,541.4534,015.2186.02%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进行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进行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结合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在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智能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后)
智能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2024年1月 【注】2024年7月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4年1月2024年7月

注: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智能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计划建设期为18个月,从上市之日2022年7月25日至2024年1月25日。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进行延期的原因

公司“智能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整个项目推进计划有所延后,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更好的保护股东利益、实现股东回报,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决定将“智能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7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智能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7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改变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认为:晋拓股份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

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地点、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保荐机构对上述晋拓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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