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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5

股票代码:002882 股票简称:金龙羽 编号:2024-013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月24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9人,其中,独立董事彭松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列席会议人员有公司监事3人、高级管理人员5人,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郑有水董事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郑有水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郑有水先生、彭松先生、吴爽先生组成,其中郑有水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丁海芳女士、彭松先生、郑焕然先生组成,其中丁海芳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彭松先生、丁海芳女士、郑焕然先生组成,

其中彭松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丁海芳女士、彭松先生、吴爽先生组成,其中丁海芳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聘任以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1、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拟聘任郑焕然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拟聘任陆枝才先生、夏斓先生、郑康俊先生、冯波先生、熊忠红女士、吉杏丹女士、程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拟聘任周勇华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4、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拟聘任赵雯亮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5、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拟聘任吉杏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吉杏丹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吉杏丹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8475155

传真:0755-28475155

电子邮箱:jxd@szjly.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必要的核查,确认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拟聘任魏焱中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拟聘任郑云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郑云梦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郑云梦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8475155

传真:0755-28475155

电子邮箱:zqb@szjly.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为保持公司竞争力,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参照其他上市公司、行业现状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以下原则发放:

1、总经理年薪为100-200万元(含税);

2、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年薪为35-180万元(含税);

3、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其他职务时,按照孰高原则领取薪酬。

董事郑有水先生、郑焕然先生、陆枝才先生、夏斓先生、郑康俊先生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人或自身利益,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为继续推进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并推动研究成果产业化,公司与深圳市赛瑞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陆枝才先生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陆枝才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五)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月25日

附件:

一、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郑有水先生、郑焕然先生、陆枝才先生、夏斓先生、郑康俊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冯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学历,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1998年至2000年任湖北红旗电缆厂二分厂技术部经理,2000年至2001年任杭州三利电器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2001年加入公司,历任技术部经理、生产部经理;2006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惠州市金龙羽超高压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冯波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2.5万股;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控制的单位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康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冯波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冯波先生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3、熊忠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信息学院,本科学历,信息系统管理专业。2001年至2002年任大大电子行政科人事文员,2002年至2004年任红门机电总经理办公室助理,2004年加入公司前身深圳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任办公室主任,2014年至2017年12月任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集团办公室主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熊忠红女士持有公司股票40万股;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控制的单位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康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熊忠红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熊忠红女士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4、吉杏丹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出生。本科毕业于重庆大学,英语和会计学专业,文学和管理学双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英语专业八级,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12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审计部经理、审计负责人、财务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8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年5月起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0月起任深圳市威兆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吉杏丹女士持有公司股票28万股;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控制单位任职,除担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威兆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吉杏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吉杏丹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吉杏丹女士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5、程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毕业于哈尔滨电工学院,本科学历,电气绝缘技术专业,工程师。2014年11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2月至2023年6月任深圳市金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6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程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曾在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先生控制企业深圳市金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职外,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控制的其他单位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程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程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程华先生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6、周勇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毕业于华北工学院(现中北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山东电缆厂分厂技术厂长,特变电工山东鲁能泰山电缆有限公司制造部主任、总工程师,重庆泰山电缆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8年加入公司,2019年9月起任公司总工程师,2023年1月因身体原因离任,2023年11月起重新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目前,周勇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2.5万股;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控制的单位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勇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周勇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周勇华先生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7、赵雯亮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本科学历,财务管理专业,中级会计师。2008年7月至2012年8月,任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税务管理岗;2012年9月至2018年1月,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16年通过保荐代表人考试;2018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北京洪泰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裁;2019年12月加入公司,任财务经理;2022年12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赵雯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控制单位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雯亮女士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赵雯亮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赵雯亮女士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魏焱中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专业,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中级会计师,国际内审师,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1年至2012年任深圳市飞宇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财务助理,2012年至2015年任淘宝网店合伙人,2015年至2020年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经理。2020年11月起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截至目前,魏焱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郑云梦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4年9月至2022年1月担任深圳市贝斯达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2月加入公司证券部,2023年4月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郑云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符合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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