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7日以短信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月24日在公司二楼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巧雯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并延长实施期限,是公司经过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新增年产3万台螺杆式空压机技改项目、年产80万台小型空压机技改项目、新增年产2200台离心式鼓风机项目、年产1000台磁悬浮(水冷)热泵机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并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自新厂房预期完工日分别进行延期。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