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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5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24日上午11:00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公司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关人员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同意确定2024年1月24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31名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161.6万份,行权价格为28.89元/股。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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