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月24日上午10:00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宝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公司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4年1月24日为股票期权授予日,授予431名激励对象2161.6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7号)。
公司董事庞辉先生、沈诚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