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制定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交易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表决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刘惠荣、温德成、潘爱玲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