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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晨生态:关于董事辞职并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5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并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情况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独立董事窦茂功先生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以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窦茂功先生原任职期限为2021年5月10日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任后窦茂功先生不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窦茂功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人数,窦茂功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窦茂功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在选举新任董事长之前由公司董事王永刚先生代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及主持股东大会工作。公司董事会对窦茂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截至本公告日,窦茂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窦茂功先生已严格遵守在任职公司董事、高管期间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二、关于公司增补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为进一步推进公司战略发展,同时完善公司董事会

治理,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运作及决策合法有效,经公司控股股东潍坊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并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拟推荐增补孙来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非独立董事任期将自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下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24日

附简历:

孙来华先生(非独立董事):男,中共党员,196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会计师,山东省高端会计领军人才,大学本科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曾任寿光市工商局办事员、寿光市工商局蔬菜批发市场管理处财务科科长、寿光市工商局市场科副科长、寿光市工商局台头工商所所长、寿光市工商局侯镇工商所所长、寿光市工商局田马工商所所长、潍坊市工商局生产要素市场管理所副所长、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科副科长、潍坊市国资委董事监事工作办公室专职监事、潍坊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主任;2019年10月至今,担任潍坊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24年1月至今,担任潍坊市国有资产管理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孙来华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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