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
三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2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18日、2023年6月3日、2023年6月21日、2023年9月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预案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情况 |
1 | 特别提示 | - | 删除“零碳智能技术改造项目”及“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两项募投项目,调整补充流动资金规模,调减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 |
2 | 第一节 |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 A 股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 1、更新了公司基本情况中的“注册资本”; 2、删除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 |
四、本次发行概况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
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
股票方案已取得有关部门批准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股股票的背景和目的中“零碳智能技术改造项目”及“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有关内容; 3、删除“零碳智能技术改造项目”及“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两项募投项目,调整补充流动资金规模,调减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 4、调整“新加坡燃油加注船舶购置项目”内容; 5、更新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的持股情况; 6、更新了对本次发行的审议情况。 | |||
3 | 第二节 |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可行性分析 | 1、删除“零碳智能技术改造项目”及“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两项募投项目,调整补充流动资金规模,调减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 2、调整“新加坡燃油加注船舶购置项目”内容; 3、删除有关“零碳智能技术改造项目”及“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可行性分析,调整补充流动资金规模。 |
4 | 第四节 | 四、募投项目风险 | 删除“零碳智能技术改造项目”的相关内容。 |
5 | 第六节 |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1、修改主要假设和前提; 2、修改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