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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5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方案

(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2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1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18日、2023年6月3日、2023年9月5日、2024年1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公司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以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等因素,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减。“零碳智能技术改造项目”“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不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投资金额全部由公司自筹解决。根据前述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9,985.4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供应链数智一体化升级建设项目79,252.6479,252.64
2零碳智能技术改造项目68,456.8450,174.00
3新加坡燃油加注船舶购置项目60,432.4660,432.46
4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50,490.9437,237.65
5干散货运输船舶购置项目47,000.4647,000.46
6补充流动资金95,888.1995,888.19
合计401,521.53369,985.4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调整后: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7,326.21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供应链数智一体化升级建设项目79,252.6479,252.64
2新加坡燃油加注船舶购置项目60,432.4660,432.46
3干散货运输船舶购置项目47,000.4647,000.46
4补充流动资金30,640.6530,640.65
合计217,326.21217,326.21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其他事项未发生调整。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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