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2 年 9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
议”或“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关于参与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江银行”)2012年度
增资扩股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龙江银行 2012 年增资扩股股份 3,136 万股,
每股 2.00 元,增持所需资金为 6,272 万元。成功增持后,公司将合计持
有龙江银行股份 21,364 万股,占该行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 4.9%,总投入
资金为 38,535.56 万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全权处理公司参与龙江
银行2012年度增资扩股、签署股权认购协议等相关事宜,本次授权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上述议案需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董事会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
为公司董事会法律顾问,年度报酬10万元;
三、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次
一并公告的编号为临2012-015号公告。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