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现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叁亿肆仟玖佰柒拾贰万陆仟捌佰伍拾伍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叁亿肆仟玖佰陆拾玖万捌仟捌佰伍拾伍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壹拾叁亿肆仟玖佰柒拾贰万陆仟捌佰伍拾伍股,全部为普通股股份。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壹拾叁亿肆仟玖佰陆拾玖万捌仟捌佰伍拾伍股,全部为普通股股份。 |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