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4-007号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变电工、特变集团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以下简称“公司”)向新疆天池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池能源销售公司”)采购动力煤
公司2*150MW热电联产机组以动力煤为燃料,天池能源销售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电工”)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池能源”)全资子公司,天池能源系从事煤炭生产、销售的新疆地区大型煤炭生产企业。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与天池能源销售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公司拟向天池能源销售公司采购动力煤,预计交易金额为15,000万元。
2、公司接受特变电工新疆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公司”)运输、装卸服务
公司向天池能源销售公司采购的动力煤需要运输至公司,天池能源全资子公司能源公司拥有较强的承运能力。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与能源公司签订《框
架协议》,委托其承运动力煤并提供装卸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为7,700万元。
3、公司向特变电工(含除天池能源销售公司、能源公司之外的分子公司)采购工业硅、化工原料、工业用水、变压器及相关设备、线缆等产品,接受工程、装卸等劳务。工业硅、化工原料、工业用水为公司生产所用原材料及燃料动力之一,而特变电工子公司因工业硅采购量大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其具有盐酸、液碱等化工原料的生产供应能力,其子公司在乌鲁木齐甘泉堡工业园区建有水处理工厂;公司项目建设需要变压器及相关设备、线缆等产品,特变电工是全球领先的输变电企业。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与特变电工签订《框架协议》,公司拟向特变电工采购工业硅、化工原料、工业用水等产品,预计交易金额为5,400万元;采购变压器及相关设备、线缆等产品,接受工程、装卸等劳务,预计交易金额为6,700万元。
4、公司向特变电工销售铝合金产品、铝制品等产品,提供工程、劳务等服务
铝合金产品、铝制品是特变电工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之一,而公司具有铝合金产品、铝制品生产供应能力,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与特变电工签订《框架协议》,公司拟向特变电工销售铝合金产品、铝制品等产品,提供工程、劳务等服务,预计交易金额78,200万元。
5、公司向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以下简称“特变集团”)采购钢结构等产品,接受电气、工程等服务
公司承包的项目建设需要钢结构等产品,特变集团子公司为行业内有影响力的钢结构等产品生产企业,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与特变集团签订《框架协议》,公司拟向特变集团采购钢结构等产品、接受电气、工程等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为2,300万元。
6、公司向特变集团销售塑钢及铝合金门、窗等产品
公司具有塑钢及铝合金门、窗等产品的生产供应能力,根据特变集团经营需
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与特变集团签订《框架协议》,公司拟向特变集团销售塑钢及铝合金门窗等产品,预计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特变电工、特变集团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11名董事参加会议,关联董事孙健、张新、黄汉杰、陆旸回避表决,其他7名董事均投同意票。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形成决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核后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均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未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采购及销售商品、接受及提供劳务服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2023年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3年1-12月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燃料 | 动力煤 | 天池能源销售公司 | 15,000 | 45-55 | 12,014 | 42.18% |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需要采购 |
运输、装卸服务 | 能源公司 | 9,500 | 25-35 | 6,669 | 84.37% | ||
工业硅、化工原料、工业用水等产品 | 特变电工及除天池能源销售公司和 | 8,000 | 25-35 | 5,169 | 28.73% |
和动力,接受劳务 | 变压器及相关设备、线缆、开关柜、配电柜、控制系统等产品,接受工程、装卸等服务 | 能源公司以外的分子公司 | 8,000 | 30-40 | 5,104 | 14.29% | |
小计 | 40,500 | / | 28,957 | / | / | ||
开关柜、配电柜、控制系统等产品、接受电气、工程等服务 | 特变集团及分子公司 | 4,000 | 15-25 | 2,603 | 8.42% | 公司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采购 | |
小计 | 4,000 | / | 2,603 | / |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铝合金产品、铝制品等产品,提供劳务等服务 | 特变电工及除新能源公司以外的其他分子公司 | 55,000 | 10-20 | 55,784 | 18.72% | 特变电工根据生产及项目建设需求采购 |
太阳能支架(含安装) | 新能源公司 | 20,000 | 90-95 | 12,027 | 100.00% | ||
小计 | 75,000 | / | 67,811 | / | / | ||
塑钢\铝合金门、窗等产品 | 特变集团及分子公司 | 600 | 0-10 | 236 | 2.82% | 特变集团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采购 | |
小计 | 600 | / | 236 | / | / | ||
合计 | 120,100 | / | 99,606 | / | / |
注1: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注2:2023年1-12月发生金额为不含税金额,未经审计。注3:2023年7月28日,特变电工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受让特变集团持有的新疆特变电工自控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控公司”)全部股权(详见特变电工于2023年7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临2023-070号)),故2023年1月1日至7月28日公司与自控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计入公司与特变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2023年7月29日至12月31日公司与自控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计入公司与特变电工发生的关联交易。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采购及销售商品、接受及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2024年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3年1-12月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动力煤 | 天池能源销售公司 | 15,000 | 45-55 | 12,014 | 42.18% | 公司根据生产情况采购 |
运输、装卸服务 | 能源公司 | 7,700 | 80-90 | 6,669 | 84.37% | ||
工业硅、化工原料、工业用水等产品 | 特变电工及除天池能源销售公司和能源公司以外的分子公司 | 5,400 | 25-35 | 5,169 | 28.73% | ||
变压器及相关设备、线缆、开关柜、配电柜、控制系统等产品,接受工程、装卸等劳务 | 6,700 | 15-25 | 5,104 | 14.29% | |||
小计 | 34,800 | / | 28,957 | / | / | ||
钢结构等产品、接受电气、工程等服务 | 特变集团及分子公司 | 2,300 | 5-15 | 2,603 | 8.42% | 根据项目进度采购 | |
小计 | 2,300 | / | 2,603 | / |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铝合金产品、铝制品等产品,提供工程、劳务等服务 | 特变电工及分子公司 | 78,200 | 10-20 | 67,811 | 18.72% | 特变电工根据生产情况采购 |
小计 | 78,200 | / | 67,811 | / | / | ||
塑钢及铝合金门、窗等产品 | 特变集团及分子公司 | 300 | 0-10 | 236 | 2.82% | 特变集团根据生产情况采购 | |
小计 | 0 | / | 236 | / | / | ||
合计 | 115,600 | / | 68,046 | / | /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特变电工
公司名称: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张新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注册资本: 38.85亿元主要股东:特变集团是特变电工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1.50%,新疆宏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是特变电工的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6.54%,特变电工的实际控制人为张新先生。
主营业务: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电线电缆及其他电气机械器材的制造、销售、检修、安装及回收等;硅及相关产品的制造、研发及相关技术咨询;太阳能系统组配件、环保设备的制造、安装及相关技术咨询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特变电工资产总额1,703.34亿元,负债总额901.7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576.97亿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960.0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83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特变电工资产总额1,962.69亿元,负债总额1097.9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617.02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736.5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76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天池能源销售公司
公司名称:新疆天池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晓东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工业园(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调度楼三楼)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要股东: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是天池能源销售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为100.00%。
主营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装卸搬运及运输代理服务、仓储服务、绿化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房屋、场地租赁;煤炭批发经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池能源销售公司资产总额26.66亿元,负债总额25.60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0,607.44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156.65亿元,净利润773.7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天池能源销售公司资产总额23.65亿元,负债总额
22.46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1,961.56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83.98亿元,净利润1,354.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能源公司
公司名称:特变电工新疆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晓东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奇台县东大街6号(4区1丘101幢)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主要股东: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是能源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为
100.00%。
主营业务:煤炭开采及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装卸搬运及运输代理服务,仓储服务、绿化服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能源公司资产总额27.35亿元,负债总额12.86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4.49亿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68.02亿元,净利润5.15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能源公司资产总额28.60亿元,负债总额16.96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1.65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9.24亿元,净利润2.11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特变集团
公司名称: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胡述军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街230号注册资本:7,500.00万元主要股东:自然人张新是特变集团的第一大股东,持有特变集团40.08%的股权。
主营业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橡胶制品制造;电镀加工;电气设备修理;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器辅件制造。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特变集团资产总额100.50亿元,负债总额53.13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7.37亿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0.56亿元,净利润12.51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特变集团资产总额107.19亿元,负债总额54.5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2.62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9.72亿元,净利润12.78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特变电工持有本公司34.24%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联法人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天池能源销售公司、能源公司系特变电工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联法人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特变集团为特变电工第一大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关联法人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特变电工、天池能源销售公司、能源公司、特变集团均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约情形。关联方目前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且以上关联人的支付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拟与特变电工、天池能源销售公司、能源公司、特变集团分别就关联交易事宜签署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拟确定2024年度与公司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15,600万元。
(一)公司向天池能源销售公司采购动力煤的关联交易
1、产品名称、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交易方 | 关联交易类别 | 预计2024年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
公司(含分子公司) | 天池能源销售公司 | 动力煤 | 15,000 |
合计 | 15,000 |
双方依据公平原则就具体交易签署书面合同,供货时间及数量在具体合同中约定,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交易价格
动力煤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上述产品交易价格在具体合同中明确约定。
3、质量要求
动力煤需满足乙方所要求的热值及质量参数,所供动力煤无石头、矸石或土、砂、木块等杂物,无自燃、煤灰大等现象,具体以交易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4、交货方式及地点
动力煤由天池能源销售公司组织能源公司进行运输,运费由公司承担,交货地点为公司指定地点,途损由能源公司承担。
5、结算方式
动力煤费用:每月25日前结算煤量(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双方依据确认净吨位数,天池能源销售公司提供该批次全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于次月25日前以电汇方式全额支付货款。
(二)公司接受能源公司运输、装卸服务的关联交易
1、产品名称、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交易方 | 关联交易类别 | 预计2024年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
公司(含分子公司) | 能源公司 | 运输、装卸服务 | 7,700 |
合计 | 7,700 |
双方依据公平原则就具体交易签署书面合同,供货时间及数量在具体合同中约定,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交易价格
运输、装卸服务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上述服务交易价格在具体合同中明确约定。
3、交货方式及地点
交货地点为公司指定地点,途损由能源公司承担。
4、结算方式
运输费用:对账周期为每月的15号至次月的16号,支付为当月挂账次月结算,双方根据毛重位数确认,运输公司提供该批次全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于次月25日前支付银票。
(三)公司向特变电工采购产品,接受工程劳务的关联交易
1、产品名称、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交易方 | 关联交易类别 | 预计2024年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
公司(含分子公司) | 特变电工(含除天池能源销售公司、能源公司以外的分子公司) | 工业硅、化工原料、工业用水等产品 | 5,400 |
变压器等相关设备、线缆等产品,接受工程、装卸等劳务 | 6,700 | ||
合计 | 12,100 |
双方依据公平原则就具体交易签署书面合同,供货时间及数量在具体合同中约定,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交易价格
(1)工业硅、化工原料、变压器及相关设备、线缆等产品价格按照产品型
号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2)工业用水按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3)劳务按照招标价格确定,或者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上述产品交易价格在具体合同中明确约定。
3、质量要求
(1)工业硅产品质量标准按GB/T14849.4-2014工业硅国家标准执行,检验方法按GB/T14819.4-2014执行,具体指标以交易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2)变压器及相关设备、线缆、化工原料等产品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劳务必须满足双方约定标准。
(3)工业用水标准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4、交货方式及地点
(1)工业硅、变压器及相关设备、线缆等产品由特变电工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公司负责卸货并承担相关费用,交货地点为公司指定地点,途损由特变电工承担。
(2)工业用水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以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5、结算方式
(1)工业硅的付款方式:公司对特变电工货物验收完毕且在收到特变电工全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全额支付货款。
(2)变压器及相关设备、线缆、化工原料、工业用水等产品及提供工程劳务的付款方式以具体合同约定。
(四)公司向特变电工销售产品,提供工程劳务的关联交易
1、产品名称、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交易方 | 关联交易类别 | 预计2024年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
公司(含分子公司) | 特变电工(含分子公司) | 铝合金产品、铝制品等产品,提供工程、劳务等服务 | 78,200 |
合计 | 78,200 |
双方依据公平原则就上述具体交易签署书面合同,供货时间及数量在具体合同中约定,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交易价格
(1)铝合金产品、铝制品的具体价格根据产品规格型号及采购数量,以上海期货铝锭月均价为基础协商确定。
(2)劳务按照招标价格确定,或者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上述产品交易价格在具体合同中明确约定。
3、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铝合金产品、铝制品的运输方式以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运费由公司承担,交货地点为特变电工指定地点。
4、结算方式
铝合金产品、铝制品结算方式:根据具体产品,双方协商确定。
(五)公司向特变集团采购产品,接受零星工程劳务的关联交易
1、产品名称、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交易方 | 交易类别 | 预计2024年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
公司(含分子公司) | 特变集团(含分子公司) | 钢结构产品,接受电气、工程等服务 | 2,300 |
合计 | 2,300 |
双方依据公平原则就具体交易签署书面合同,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在具体合同中约定,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交易价格
(1)钢结构产品价格按照产品型号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2)电气、工程服务的综合单价根据具体业务依据市场价格原则磋商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相关服务费用及具体合同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
3、竣工验收
电气及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特变集团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公司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申请;公司收到特变集团竣工验收申请后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如有整改或消缺项,特变集团按要求整改或消除,并承担整改或消缺的全部费用,整改完毕后公司重新验收。
4、运输方式
钢结构产品的运输方式为公司至特变集团加工地自提。
5、结算方式
(1)钢结构产品的结算方式为公司最终验收合格并签署合格报告后30日内,凭特变集团开具的有效发票支付,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2)根据电气、工程服务项目形象进度付款,以具体合同约定条款为准。采用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支票等方式结算,特变集团向公司开具有效发票。
(六)公司向特变集团销售产品,提供工程劳务的关联交易
1、销售金额
交易方 | 关联交易类别 | 预计2024年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
公司(含分子公司) | 特变集团(含分子公司) | 塑钢及铝合金门、窗等产品 | 300 |
合计 | 300 |
双方依据公平原则就具体交易签署书面合同,供货时间及数量在具体合同中约定,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交易价格
塑钢及铝合金门窗等产品价格根据具体产品型号依据市场价格原则磋商决定,且塑钢及铝合金门窗的价格包含制作、运输、装卸、安装、税金等费用。
上述产品交易价格在具体合同中明确约定。
3、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塑钢及铝合金门窗由公司负责货物的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交货地点为特变集团指定地点。
4、结算方式
根据塑钢及铝合金门窗销售、工程服务项目形象进度付款,以具体合同约定条款为准。采用电汇、支票等方式结算,公司向特变集团开具有效发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均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未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书;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5、公司与特变电工、特变集团签订的《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