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23日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秀西路锐明工业园C8栋3F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向中山新益昌进行增资,该增资行为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