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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为智能: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3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之一;

3、涉案的金额:不高于490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一审判决驳回了对公司的诉讼请求,预计对公司损益不造成影响。

近日,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为智能”)接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朝阳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22)京0105民初65011号),朝阳法院经审查驳回了原告恒天集团对赛为智能的诉讼请求。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诉讼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进展

公司于2022年8月4日披露了公司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集团”或原告)关于恒天集团与天津恒天新能源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恒天新能源”)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根据《民事判决书》引述:

1、被告天津恒天新能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恒天集团返还剩

余未还金额48,400,000元;

2、被告天津恒天新能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恒天集团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损失(以48,4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3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2%的标准计算);

3、驳回原告恒天集团关于赛为智能对上述债务7%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二、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事项及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相关进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件一审判决驳回了对公司的诉讼请求,预计对公司的利润不构成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2022)京0105民初65011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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