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适时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于2024年1月22日全部实施完毕。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3)。
2、回购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在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上述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2024年1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公告编号:2024-001)。
3、截至2024年1月22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80,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3%,最高成交价为8.5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1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990,594.62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3年11月29日至2024年1月22日。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和回购报告书,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将适时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更好的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价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780,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3%,回购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的股份拟适时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总股本不会变化。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后续公司将择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