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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港:关于投资建设储能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3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3-008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储能项目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嵊州市开发区储能示范项目

? 投资金额:3.93亿元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项目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前景等综合因素做出的。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项目管理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项目进程未达预期的风险。

2、本项目尚需向有关部门办理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能否审核通过及通过时间存在不确定性,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3、本项目涉及的投资金额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审慎投资,逐步拓展,实际投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新型储能作为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装备基础,对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保障能源安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建设的储能电站为嵊州市开发区储能示范项目,规划容量为100MW/220MWh(交流并网点处),项目投资总额约3.93亿元,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能源结构调整和政策导向,项目实施有利于公司拓展新能源领域业务,从传统能源到新能源的转型升级。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储能项目的议案》,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开展储能电站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投资有关的具体事宜。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说明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嵊州市开发区储能示范项目

(二)实施主体:浙江越盛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三)投资金额:3.93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四)实施地点: 绍兴市嵊州市

(五)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6个月,最终以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建设内容:建设100MW/220MWh(交流并网点处)锂电化学储能电站

三、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进行储能电站的建设、管理与运营,注册登记的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越盛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办公楼3楼(住所申报)

注册资本:7,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有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新型能源技术研发(除依

法须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建设100MW/220MWh(交流并网点处)锂电化学储能电站作为电网的配套基础设施,参与电网的调峰、调频服务,将能够迅速并有效地缓解区域电网调频资源不足的问题,提升电网新能源消纳能力,有利于提升传统电力系统灵活性、经济性和安全性,满足系统电力供应保障。

公司积极拓展新型储能应用场景,建设化学储能电站是基于当前行业政策、行业发展前景、市场需求所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完善公司储能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该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短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后续项目成功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本项目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前景等综合因素做出的。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项目管理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项目进程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本项目尚需向有关部门办理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能否审核通过及通过时间存在不确定性,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三)本项目涉及的投资金额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审慎投资,逐步拓展,实际投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项目进展,如后续发生较大变化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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