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因时间紧迫,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毅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1月22日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和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33名激励对象授予12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294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董事王毅清先生、胡胜利女士、陈珊瑚女士为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9)。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