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数知3: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2

证券代码:400141 证券简称:数知3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2月6日上午10:30。

(六) 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00141 数知3 2024年1月2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 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弘源总部广场A座1101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由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出具的附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 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股东出具的附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 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会议当天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以

登记文件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 登记时间:2024年1月30日及31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

14:00-17:00。

(三) 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弘源总部广场A座1101室 董

事会办公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10-82054080传真:010-82055731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弘源总部广场A座1101室 董事

会办公室邮编:100070

(二) 会议费用:参会股东费用自理。

(三)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

到达会场,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六、 通知附件

《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备注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注:

1. 委托人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受

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2.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