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规范运作》及《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韦邦国先生、张大林先生、王冠中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韦邦国先生、张大林先生、王冠中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符合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韦邦国先生、张大林先生、王冠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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