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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3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监事会提名黄连海先生、江永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核查,黄连海先生、江永宣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

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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