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李玉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23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玉兰女士,197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9月至2005年11月,任新疆都市报社记者、编辑;2006年4月至2010年4月,任佛山市顺德区百年同创塑胶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文化专员;2010年5月至2012年3月,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文化行政主任专员;2012年4月至2013年4月,任合肥市百年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文化主任专员;2013年5月至2015年10月,任合肥会通节能材料有限公司文化主任专员;2015年11月至2017年11月,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文化主任专员、监事;2017年11月至今,历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文化主任专员、文化行政经理,并任职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玉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玉兰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