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获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2012年9月10日,本公司接到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力合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持有人变更有关问题的批
复》(粤国资函[2012]587号),同意将力合股份有限公司345.0104万股股份持有人由
珠海富华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股权过户手续仍在办理
中。
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注册地址为珠海市拱北粤海中
路2083号,法定代表人李东义,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主要从事原水输配、自来水
生产与输配、对外供水;污水及固废处理项目投资;给、排水设施设计及建设。该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
股权划转过户手续完成后,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股份
43,542,0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3%,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