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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昇药业:主承销商关于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2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联席主承销商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565、577号8-11层)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昇药业”、“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3年11月15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2024年1月2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号文同意注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长江保荐、甬兴证券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0号),北交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3〕15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北证公告〔2023〕5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发行与上市》(北证公告〔2023〕56号),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对海昇药业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进行核查,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报告。

一、战略配售方案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核查

(一)战略配售方案

1、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20,00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80,000,000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发行人授予长江保荐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23,00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83,000,000股,本次发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本的27.71%。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000,000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7.39%。

超额配售启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16,000,000股;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发行数量为19,000,000股。

2、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选择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资质以及与发行人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主要标准包括:

(1)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

(2)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

(3)最终战略配售投资者不超过10名。

结合《管理细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选取衢州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添宥添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国泰高新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荣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冠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云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云竺贝寅行稳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山东益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晨鸣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启真科学发展(杭州)有限公司,共10名,均符合以上选取标准。

3、参与规模

序号战略投资者名称承诺认购股数 (万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
1衢州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6个月
2扬州添宥添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6个月
3济南国泰高新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6个月
4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06个月
5徐州市荣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6个月
6上海冠通投资有限公司35.006个月
7上海云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云竺贝寅行稳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0.006个月
8山东益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0.006个月
9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晨鸣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006个月
10启真科学发展(杭州)有限公司15.006个月

合计

合计400.00-

注:上表中获配股票限售期限系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6个月。

4、配售条件

衢州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添宥添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国泰高新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荣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冠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云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云竺贝寅行稳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山东益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晨鸣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启真科学发展(杭州)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签署《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协议》”),并出具相关承诺函,不参与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等除外,并承诺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5、限售期限

上述战略投资者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6个月。

(二)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和配售资格核查意见

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及战略配售数量符合《管理细则》中“战略投资者不得超过10名”和“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足5000万股的,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的要求。

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目前均合法存续,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亦符合《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具有参与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资格。

二、本次战略配售投资者的具体情况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10名,分别为衢州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添宥添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国泰高新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荣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冠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云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云竺贝寅行稳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山东益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晨鸣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启真科学发展(杭州)有限公司。

除以上战略投资者外,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一)衢州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衢州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MACRKMHG1A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衢州市国资信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钱晨)
出资额叁拾亿零贰佰万元整成立日期2023年7月25日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凯旋南路6号1幢A148室(自主申报)
合伙期限2023年7月25日至9999年9月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衢州同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98% 衢州信安众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98% 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29.98% 衢州市国资信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0.03% 浙江金投盛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0.03%

联席主承销商核查了衢州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营

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衢州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伙协议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衢州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经核查,衢州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衢州市国资信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市国资信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6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34108)。经核查,衢州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23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衢州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备案编号为SADC83。

2、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衢州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其管理人衢州市国资信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衢州市国资信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0.00%股权;衢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衢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00%股权;衢州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衢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00%股权;衢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衢州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98.17%股权,衢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衢州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衢州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具备本次战略配售资格。

4、关联关系

经核查,根据衢州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承诺函,

衢州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根据衢州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承诺函,衢州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衢州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扬州添宥添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扬州添宥添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MA7E8CGHX1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添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沈骁荦)
出资额2000万元整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6日
住所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瘦西湖路195号花都汇商务中心4号楼308室
合伙期限2021年12月16日至2028年12月1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吴小利 87.50% 上海添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2.50%

联席主承销商核查了扬州添宥添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扬州添宥添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伙协议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扬州添宥添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经核查,扬州添宥添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上海添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添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5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27010)。经核查,扬州添宥添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22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扬州添宥添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备案编号为SVD554。

2、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扬州添宥添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其管理人上海添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沈骁荦直接持有上海添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0.00%股权,为上海添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扬州添宥添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具备本次战略配售资格。

4、关联关系

经核查,根据扬州添宥添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承诺函,扬州添宥添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根据扬州添宥添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承诺函,扬州添宥添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扬州添宥添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济南国泰高新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济南国泰高新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D7038R7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山东国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罗斯)
出资额叁仟万元整成立日期2023年12月8日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666号齐盛广场1号楼2504室
合伙期限2023年12月8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济南西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5.00% 济南市高新区东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45.00% 山东国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00%

联席主承销商核查了济南国泰高新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济南国泰高新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伙协议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济南国泰高新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2、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济南国泰高新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山东国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土地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高新财金投资有限公司、山东历金金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和山东凯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山东国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30.00%、25.00%、25.00%和20.00%股权。山东国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系山东土地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山东土地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济南国泰高新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具备本次战略配售资格。

4、关联关系

经核查,根据济南国泰高新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承诺函,济南国泰高新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根据济南国泰高新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承诺函,济南国泰高新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济南国泰高新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220581820C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法定代表人李刚
注册资本肆拾陆亿壹仟叁佰柒拾肆万伍仟柒佰陆拾伍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4年2月21日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8.7999% 广州市瑞源投资有限公司13.7886% 陕西财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1.3529% 长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3719% 西安未央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5926% 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4677% 佛山市顺德区诚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9507% 西安市碑林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2963% 西安曲江文化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371%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5635% 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0.5185%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0.2593% 其他股东0.0010%

联席主承销商核查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

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0%股权,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具备本次战略配售资格。

4、关联关系

经核查,根据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根据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徐州市荣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徐州市荣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24MA20NXJ15A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州赫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周宇鹏)
出资额1000万元整成立日期2019年12月24日
住所睢宁县沙集镇电子商务创业园13幢203号
合伙期限2019年12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除外)、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投资类与资产管理除外)、劳务信息咨询服务;会议与展览服务;会计代理记账服务;会计咨询、税务咨询、审计咨询服务;企业证件代办服务;大型活动策划、组织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徐州市德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00% 徐州赫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

联席主承销商核查了徐州市荣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徐州市荣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伙协议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徐州市荣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2、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徐州市荣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徐州赫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徐州磐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徐州赫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00%股权;徐州咏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徐州磐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00%股权;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徐州咏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徐州市荣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控制方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徐州市荣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具备本次战略配售资格。

4、关联关系

经核查,根据徐州市荣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承诺函,徐州市荣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根据徐州市荣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承诺函,徐州市荣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

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徐州市荣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六)上海冠通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冠通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743257229N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蔡建权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0万元整成立日期2002年9月11日
注册地址上海港沿经济小区
经营期限2002年9月11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信息咨询服务,绿化服务,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金属产品、建筑材料、百货、五金交电、机电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蔡建权90.00% 石惠芳10.00%

联席主承销商核查了上海冠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上海冠通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上海冠通投资有限公司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蔡建权直接持有上海冠通投资有限公司90.00%股权,为上海冠通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上海冠通投资有限公司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具备本次战略配售资格。

4、关联关系

经核查,根据上海冠通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上海冠通投资有限公司与

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根据上海冠通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上海冠通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上海冠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上海云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云竺贝寅行稳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云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32358869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鲍翔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万元整成立日期2015年3月23日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新中村新跃183号16幢108、110室
经营期限2015年3月23日至2045年3月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鲍翔70.00% 上海旦孵旦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0.00%

联席主承销商核查了上海云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上海云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上海云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上海云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23日,其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8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

理人(登记编号:P1067754)。

2、参与战略配售的基金产品信息

基金名称云竺贝寅行稳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上海云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编号SJG091
备案日期2019年11月29日
基金类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上海云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鲍翔;实际控制人为鲍翔。

4、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上海云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具备本次战略配售资格。

5、关联关系

经核查,根据上海云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上海云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根据上海云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上海云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7、锁定期

上海云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八)山东益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山东益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94Y2TH1X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王彬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成立日期2021年9月18日
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中心四区四号楼303-7室
经营期限2021年9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创业空间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王彬60.00% 朱士明20.00% 崔行来20.00%

联席主承销商核查了山东益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山东益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山东益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山东益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彬。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山东益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具备本次战略配售资格。

4、关联关系

经核查,根据山东益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山东益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根据山东益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山东益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山东益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九)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晨鸣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5MA7MA4F78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郝筠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万元整成立日期2022年4月25日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12层1229室
经营期限2022年4月25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郝筠50.00% 青岛晨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00% 刘薇10.00% 杨鲁豫10.00% 青岛卓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00%

联席主承销商核查了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经核查,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4月25日,其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22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74111)。

2、参与战略配售的基金产品信息

基金名称晨鸣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编号SZG675
备案日期2023年8月25日
基金类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郝筠;实际控制人为郝筠。

4、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具备本次战略配售资格。

5、关联关系

经核查,根据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根据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7、锁定期

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启真科学发展(杭州)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启真科学发展(杭州)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CNURE65C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马学韬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成立日期2023年7月17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利一路188号天人大厦24层2401室-5
经营期限2023年7月17日至9999年9月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科技中介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马学韬99.00% 张爱华1.00%

联席主承销商核查了启真科学发展(杭州)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启真科学发展(杭州)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启真科学发展(杭州)有限公司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马学韬直接持有启真科学发展(杭州)有限公司99.00%股权,为启真科学发展(杭州)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启真科学发展(杭州)有限公司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具备本次战略配售资格。

4、关联关系

经核查,根据启真科学发展(杭州)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启真科学发展(杭州)有限公司与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根据启真科学发展(杭州)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启真科学发展(杭州)有限公司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启真科学发展(杭州)有限公司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战略投资者是否存在《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之第三十七条的禁止情形核查

《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战略投资者承诺股票在本所上市后股价将上涨,或者股价如未上涨将由发行人购回股票或者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二)主承销商以承诺对承销费用分成、介绍参与其他发行人战略配售等作为条件引入战略投资者;

(三)股票在本所上市后发行人认购发行人战略投资者及其控股子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

(四)发行人承诺在战略投资者获配股份的限售期内,任命与该战略投资者存在关联关系的人员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参与战略配售的除外;

(五)除本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主体外,战略投资者使用非自有资金认购发行人股票,或者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六)其他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根据发行人及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提供的相关承诺函及《战略配售协议》,并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战略配售不存在《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战略投资者的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符合《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前述战略投资者符合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具备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配售资格;前述战略投资者的认购数量、认购金额及限售期安排符合相关规定;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向前述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不存在《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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