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11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赵维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08,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08,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超募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及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特此公告。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