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180 证券简称:R新文化1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4-004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文化”)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及诉讼进展情况
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统计表。
诉讼进展情况详见附件2:诉讼进展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以及附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判决,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加强与相关方沟通和协商,尽力妥善解决相关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附件1和附件2中案件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1: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统计表
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诉由 | 涉诉金额 (万元) | 立案时间/ 送达时间 | 诉讼(仲裁)情况 |
1 | 陕西沙龙传媒有限公司 | 沈阳达可斯广告有限公司 | 广告合同纠纷 | 23.84 | 2023/12/8 | 诉讼已于2024年1月4日开庭,尚未判决。 |
2 | 成都成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 广告合同纠纷 | 23.00 | 2023/12/19 | 诉讼原定于2024年1月16日开庭,因郁金香破产重整,开庭暂时取消。 |
3 | 宁波思普广告有限公司 | 沈阳达可斯广告有限公司、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 广告合同纠纷 | 148.40 | 2024/1/9 | 诉讼原定于2024年1月18日开庭,因郁金香破产重整,开庭暂时取消。 |
附件2:诉讼进展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诉由 | 涉诉金额 (万元) | 立案时间/ 送达时间 | 诉讼(仲裁)情况 |
1 | 上海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 | 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 租赁合同纠纷 | 696.37 | 2022/8/23 | 公司近期收到强制执行通知书。 |
2 | 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 | 租赁合同纠纷 | 497.16 | 2022/10/26 |
3 | 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司 |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合同纠纷 | 1,392.13 | 2023/3/16 | 尚世影业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暂缓对新文化法定代表人的限制高消费措拖,但不解除其他执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法院巳采取的资产、朕户的查封措施。 |
4 | 成都外宣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达可斯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告合同纠纷 | 421.36 | 2023/5/6 | 2023年8月收到法院一审判决:1、被告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达可斯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121.36万元,并向原告支付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为标准的滞纳金;2、被告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达可斯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支付责任;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公司近期收到法院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现该诉讼处于执行中。 |
5 | 冯亮亮 | 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 劳动纠纷 | 6.68 | 2023/7/24 | 公司近期收到裁决书,裁决如下:1、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20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
6 | 河南唐御广告有限公司 | 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告合同纠纷 | 122.58 | 2023/8/4 | 经公开信息查询,现该诉讼处于执行中。 |
7 | 众喜数字媒体(深圳)有限公司 | 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告合同纠纷 | 68.55 | 2023/8/8 | 我方已提起反诉:1、撤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粤 0304 民初 44008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第二项;2、将案件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3、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
8 | 广州市时闻广告有限公司 | 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 租赁合同纠纷 | 315.53 | 2023/8/16 | 原告已提交撤诉申请,原定于2024年1月4日的开庭取消。 |
9 | 咪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 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告合同纠纷 | 1,312.50 | 2023/8/4 (诉讼1) 2023/8/29 (诉讼2) | 诉讼1:涉诉金额17万元。法院裁定中止审理。 诉讼2:涉诉金额1,295.5万元。法院于2023年12月14日组织谈话,2024年1月5日二次开庭。 |
10 | 吴希 | 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崧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劳动纠纷 | 1.49 | 2023/9/1 | 诉讼已和解:1、第二被申请人上海崧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吴希工资与经济补偿金共计1.49万元。2、第一被申请人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对第二被申请人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
11 | 天津号外百货有限公司 | 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 租赁合同纠纷 | 116.77 | 2023/9/1 | 公司近期收到法院一审判决:1、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支付原告自2022年11月28日起至2023年8月4日的场地租赁费54.97万元、2023年3月至 2023年8月六个月的电费10.26万元;2、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将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199 号号外时尚馆外立面墙面的 LED 屏拆除后,将涉案场地交还给原告;3、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23.75万元;4、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我方已上诉:1、撤销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津 0101 民初 10624 号民事判决书;2、将案件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3、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
12 | 西安绿一传媒有限公司 | 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 广告合同纠纷 | 7.83 | 2023/10/10 | 公司近期收到法院一审判决:1、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广告发布费用7.24万元;2、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以7.24万元为基数,自 2023 年6 月 5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的违约金。 |
13 | 成都王府井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 租赁合同纠纷 | 32.47 | 2023/10/11 | 我方已提起反诉:1、撤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川 0107 民初 23012 号民事判决书;2、将案件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3、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
14 | 陕西沙龙传媒有限公司 | 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告合同纠纷 | 11.55 | 2023/10/12 | 诉讼已于2024年1月4日开庭,尚未判决。 |
15 | 合肥市一品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告合同纠纷 | 8.43 | 2023/10/13 | 公司近期收到法院一审判决: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合肥市一品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告费8万元。 |
16 | 济南地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 广告合同纠纷 | 9.75 | 2023/10/25 | 公司近期收到法院一审判决:1、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媒体发布费97.5万元;2、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以97.5万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3 月 12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一计算的利息。 |
17 |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惊幻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 公司解散纠纷 | - | 2023/11/9 | 诉讼已于2024年1月3日开庭,将于2024年2月20日二次开庭。 |
18 | 杭州悦盛传媒有限公司 | 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 租赁合同纠纷 | 81.30 | 2023/11/14 | 诉讼原定于2023年12月1日开庭,后延期至2023年12月13日开庭,尚未判决。 |
19 | 杭州思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 租赁合同纠纷 | 136.71 | 2023/11/14 | 诉讼原定于2023年12月1日开庭,后延期至2023年12月13日开庭,尚未判决。 |
20 | 北京凯驰互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 广告合同纠纷 | 597.92 | 2023/11/15 | 公司近期收到法院一审判决书:1、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广告费5870000元;2、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 3日内向原告北京凯驰互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我方已提起反诉:1、撤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 |
京0101 民初19983号民事判决书;2、将案件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3、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诉讼已于2024年1月18日二审开庭,将于2024年2月20日再次开庭。 | ||||||
21 | 上海双创新文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合伙企业纠纷 | 60,000.00 | 2023/11/17 | 诉讼已于2023年12月21日开庭,尚未判决 |
22 | 苏州高铁新城传媒文化有限公司 | 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 广告合同纠纷 | 123.50 | 2023/12/18 | 原告重新起诉,诉讼将于2024年2月6日开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