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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蒂股份: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0
证券代码:300673证券简称:佩蒂股份公告编号:2024-008
债券代码:123133债券简称:佩蒂转债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1月19日,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同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议案,选举出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并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公司董事会的换届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名单如下:

董事长:陈振标先生

副董事长:陈振录先生

董事:郑香兰女士、唐照波先生

独立董事:金晓斌先生、李路先生(会计专业人士)、余飞涛女士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人数、独立董事比例以及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比例等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已经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果:无异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二、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如下:

1、李路先生(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余飞涛女士、陈振录先生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李路先生任召集人。

2、陈振标先生、金晓斌先生、李路先生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陈振标先生任召集人。

3、余飞涛女士、李路先生、唐照波先生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余飞涛女士任召集人。

4、金晓斌先生、余飞涛女士、郑香兰女士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金晓斌先生任召集人。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本次选举的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在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前,各专门委员会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予以补足人数。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如下:

总经理:陈振标先生副总经理:郑香兰女士、陈聂晗女士、张菁女士、唐照波先生、游忠明先生、庄孟硕先生、廖丽萍女士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唐照波先生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均为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唐照波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本公告下方附件。

四、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王海涛先生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王海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本公告下方附件。

五、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一)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平阳县水头镇工业园区宠乐路2号

邮政编码:325405

办公电话:0577-58189955

传真:0577-63830321

电子邮箱:cpet@peidibrand.com

(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平阳县水头镇工业园区宠乐路2号

邮政编码:325405

办公电话:0577-58125511

传真:0577-63830321

电子邮箱:wanght@peidibrand.com

六、备查文件

(一)《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全体与会董事签署的《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见本公告后页。

特此公告。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陈振标先生:196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平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1992年9月至2002年10月,任平阳县佩蒂皮件制品厂厂长;2002年10月至2014年11月,历任本公司及前身温州佩蒂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温州佩蒂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此外,陈振标先生还担任了浙江省进出口宠物食品用品协会会长、中国畜牧业协会宠物产业分会副会长、全国伴侣动物(宠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全面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陈振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79,727,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的股数,下同)的32.3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陈振标先生与董事、副总经理郑香兰女士系夫妻关系,二人共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副董事长陈振录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副总经理陈聂晗女士系父女关系。除此之外,陈振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振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而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副总经理郑香兰女士:196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温州市第十一届人大代表。1992年9月至2002年10月,任平阳县佩蒂皮件制品厂生产部经理;2002年10月至2014年11月,历任本公司及前身温州佩蒂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温州佩蒂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14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各生产基地的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郑香兰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8,1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29%。郑香兰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振标先生系夫妻关系,二人共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振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副董事

长陈振录先生系兄弟关系。郑香兰女士系副总经理陈聂晗女士的母亲。除此之外,郑香兰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香兰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而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陈聂晗女士:198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2012年12月至2018年3月,历任美国PPG工业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业务专员、佩圣庭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战略部总监。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自主品牌事业部的运营工作。截至本公告日,陈聂晗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陈聂晗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振标先生和郑香兰女士之女。陈振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副董事长陈振录先生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陈聂晗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聂晗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而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张菁女士:197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9月至2002年9月,任平阳县佩蒂皮件制品厂市场部专员;2002年10月

至2014年11月,历任公司前身温州佩蒂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温州佩蒂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销售部经理、销售总监;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新西兰BOP INDUSTRIES LIMITED董事。负责海外市场的营销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张菁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522,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张菁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而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唐照波先生: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平阳县第十六届政协委员。1997年10月至2002年10月,历任平阳县佩蒂皮件制品厂品管部、业务部专员;2002年10月至2014年11月,历任公司前身温州佩蒂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温州佩蒂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8年7月至今,任新西兰BOP INDUSTRIES LIMITED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浙江力诺(300838)独立董事。负责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唐照波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557,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3%,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唐照波先生熟悉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具备履职董事会秘书所要求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定期参加后续培训教育。

唐照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因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而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

游忠明先生:196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2001年9月至2010年6月,在国家质检总局任副处长、处长;2010年6月至2012年6月,任江苏省靖江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2012年7月至2018年10月,任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2018年11月至2020年9月,历任网易考拉副总裁兼战略研究院院长、阿里巴巴考拉海购副总裁兼政府事务负责人;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任海南数字贸易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5月至2023年12月,任公司战略副总裁;2024年1月,被公司董事会聘为副总经理。负责公司战略和企业研究院的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游忠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游忠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而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庄孟硕先生:197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3年9月至2009年3月,历任中国银行平阳县支行员工、水头分理处主办会计、鳌江分理处主任、水头分理处主任、营业部主任等职务;2009年4月至2014年11月,任中国银行平阳县支行副行长;2014年11月至2015年11月,任中国银行温州

国贸支行行长;2015年11月至2018年7月,任中国银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行长;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公共关系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庄孟硕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庄孟硕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而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廖丽萍女士: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金融学硕士,高级经济师。2003年3月至2018年10月,历任福建华源工艺品有限公司国际业务经理、BERIVA&EGO2中国区VP、杭州商泰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人力资源经理、杭州桑田经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兼总裁办主任;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和总裁办的工作。

廖丽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廖丽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而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王海涛先生:198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师,经济学学士,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日,王海涛先生持有公司已归属的股权激励股16,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海涛先生熟悉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具备履职所要求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定期参加后续培训教育。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王海涛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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