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包括控股股东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于2023年7月21日、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鉴于公司近期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定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原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情况
公司原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04,610,502股的30%即91,383,150股(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最终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
整,英力特集团认购数量也将相应进行调整。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3日、2023年5月16日、2023年9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18日、2023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641,602股、53,394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304,610,502股减少至303,915,50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2023年12月3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上限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总股本减少,根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会议决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作出相应调整,相关内容具体调整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03,915,506股的30%即91,174,651股(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最终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英力特集团认购数量也将相应进行调整。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不变。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