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以下简称“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020004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审核问询函》问题并及时提交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回复的内容公司将通过临时公告方式予以披露,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