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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恩康: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9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及津贴方案的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原则

(一)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薪酬标准。

(二)竞争原则:薪酬水平需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上市公司标准,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四、薪酬、津贴发放标准

(一)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2024年津贴标准为7万元/年(含税)。

(二)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因其担任董事或监事职务本身而领取津贴或报酬,其同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绩效奖金与年终奖金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其工作岗位确定,绩效奖金根据个人考核结果确定,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上述职工福利、绩效奖金、年终奖金参照公司人力资源等相关制度执行。

(三)未在公司任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薪酬及津贴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生效与解释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方案通过后授权公司人事部与财务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发生分歧时,按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执行。

特此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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