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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电源:关于签署储能项目采购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8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储能项目采购合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具体实施内容、进度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需视各方后续具体实施情况而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合同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但合同的具体落实有助于公司储能业务进一步提升和拓展。

一、合同签署概况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都电源”)子公司浙江南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能源科技”)于近日与长沙宇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签署《采购合同》,供货内容主要为锂电池储能系统,合同金额预计为1.6亿元(含税),具体以实际执行为准。

本次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作方介绍

1、买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沙宇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宏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2年11月1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通泰街街道中山路589号开福万达广场C

区2号写字楼30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消防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风机、风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与买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合同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

2、最近三年公司与买方未发生交易。

3、履约能力:

长沙宇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已成功开发并实施建设湖南省多个大型储能电站如湘乡市经开区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等,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近日,南都能源科技与买方签署《采购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买方:长沙宇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卖方:浙江南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合同货物名称:200MWh锂电池储能系统

2、合同金额:预计为1.6亿元(含税),价格根据合同约定采用与原材料价格联动机制,具体以实际执行为准。

3、交货地点:湖南省慈利县,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合同价款的支付:订金及预付款为30%,其余款项根据发货、到货、验收等分阶段支付。

5、质保期:五年。

6、主要承诺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成熟的,质量优良的,在满足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下稳定运行和无重大设备隐患,并负责免费消除合同设备存在的缺陷。

7、主要违约责任

如果卖方已按约定发货并符合付款条件,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则买方

从应付款之日起应按照合同约定比例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直至款项付清为止。

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产品质量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8、争议解决

凡与本合同履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应将争议提交至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9、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卖方收到买方书面排产通知后生效。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储能行业领先者,多年来在新型电力储能、工商业储能、工业储能等领域积累了品牌、渠道、技术等优势,形成了从电芯产品、系统集成、运维服务至资源回收的储能产业一体化能力,完成了全球销服一体化的布局,得到全球行业及国内外客户一致认可。随着全球储能市场的爆发,公司储能业务迎来高速发展。本次合同签署是公司多年深耕储能领域的优势积累的结果。

若本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储能业务拓展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公司签署合同金额预计为1.6亿元(含税),占2022年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1.36%。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在上述相关产品交付后确认收入。该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本次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具体实施内容、进度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需视各方后续具体实施情况而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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