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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9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4-005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8日(星期四)14:3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1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3)互联网投票时间:2024年1月18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388号408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会议召集人: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昌盛先生。

6.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334,953,2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41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34,343,6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36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609,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3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953,2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43,6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609,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35%。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4,521,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11%;反对43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1,3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6904%;反对43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3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4,521,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11%;反对43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1,3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6904%;反对43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3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2023年12月修订)》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4,359,6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28%;反对59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9,6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7269%;反对59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27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4:关于换届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关于提名李昌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内部董事同意股份数:334,507,932股

4.02.候选人:关于提名李修勇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外部董事同意股份数:334,507,93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关于提名李昌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内部董事同意股份数:507,932股

4.02.候选人:关于提名李修勇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外部董事同意股份数:507,932股

提案5.00:关于换届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关于提名刘庆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同意股份数:334,507,932股

5.02.候选人:关于提名叶森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同意股份数:334,507,932股

5.03.候选人:关于提名黄爱学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同意股份数:334,507,93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关于提名刘庆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同意股份数:507,932股

5.02.候选人:关于提名叶森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同意股份数:507,932股

5.03.候选人:关于提名黄爱学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同意股份数:507,932股

提案6.00:关于换届提名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关于提名张玉礼先生担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提案同意股份数:334,507,931股

6.02.候选人:关于提名任振华先生担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提案同意股份数:334,507,93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关于提名张玉礼先生担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提案同意股份数:507,931股

6.02.候选人:关于提名任振华先生担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提案同意股份数:507,931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杜涛、黄兴龙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和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监高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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