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4-012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福鼎武夷向厦门国际银行
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6.8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9.93%,实际担保余额为31.2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0.71%,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实际担保余额为27.7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53.94%。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宁德分行”或“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鼎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鼎武夷”或者“债务人”)向厦门国际宁德分行申请融资51,45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3年12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内部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内部担保额度为总额不超过84.48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超过70%的公司担保额度为80.28亿元,额度使用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详见2023年12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内部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9)。该担保事项已于2023年12月22日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福鼎武夷资产负债率超过70%,此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方提供担保额度57.45亿元(其中未对福鼎武夷提供担保额度),剩余担保额度22.83亿元,本次担保51,450万元,未超过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福鼎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时间为2021年11月01日,住所为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桐山影院片区A幢106号,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瑞辉。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物业管理。
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单位:元
2023年9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1,008,611,142.99 | 795,526,895.69 |
负债总额 | 991,319,274.03 | 774,456,608.62 |
流动负债总额 | 991,319,274.03 | 284,246,608.62 |
或有事项总额 | - | - |
净资产 | 17,291,868.96 | 21,070,287.07 |
2023年1-9月 | 2022年1-12月 | |
营业收入 | - | - |
利润总额 | -5,037,923.91 | -8,384,391.00 |
净利润 | -3,778,418.11 | -6,290,955.15 |
注:上述2023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经查询,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2024年1月12日,福鼎武夷与厦门国际宁德分行签订《项目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申请贷款总金额51,450万元,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2024年01月15日起至2027年01月15日止。2024年1月17日,公司与厦门国际宁德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鼎武夷上述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人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人民币伍亿壹仟肆佰伍拾万元整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保证人同意债权期限延展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或补充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保证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凡由保证合同引起的或与保证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期间,保证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保证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融资及担保是为了满足福鼎武夷生产经营需要,符合经营计划和实际情况,该公司信用良好,资产负债率虽然超过70%,但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
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6.8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9.93%,公司及控股子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1.2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0.71%。此外,不存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外部公司提供担保或质押股权的情形。上述担保无逾期或涉及诉讼。
六、备查文件目录
1.2024年1月12日福鼎武夷与厦门国际宁德分行签订的《项目借款合同》;
2.2024年1月17日公司与厦门国际宁德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4.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9日